QGDW 3804-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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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GDW ICS 29.020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GDW 380.4 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 第四部分:主站运行管理规范 power user electric energy data acquisition system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Part 4:master station operation 2009-12-07发布 2009-12-07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 发 布 Q/GDW 380.4 2009 I 目 次 1 总则 1 1.1 目的 1 1.2 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1 2 职责分工 1 2.1 职能管理部门
2、1 2.2 运行部门 1 2.3 岗位配置 2 3 运行管理内容 3 3.1 系统运行 3 3.2 终端调试 3 3.3 系统配置管理 4 3.4 技术分析 4 3.5 故障处理 4 3.6 主站维护 5 4 文档管理 5 4.1 技术资料 5 4.2 工作记录 5 5 规章制度 5 6 考核管理 6 6.1 考核指标 6 6.2 指标说明 6 编制说明 9 Q/GDW 380.4 2009 II 前 言 按照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的总体要求,保证智能电网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实现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全覆盖、全采集、全预付费”的总体目标,规范统一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主站、采集终端、通信单元的功能
3、配置、型式结构、性能指标、通信协议、安全认证、检验方法、建设及运行管理等。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基础上,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组织对国内外采集系统建设应用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并充分结合通信技术、微处理器技术、制造工艺等技术的发展,全面梳理国内外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相关技术标准,制定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本部分是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之一,本部分规定了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运行管理相关职责及内容。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提出并负责解释;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电力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青海省
4、电力公司、山西省电力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新家、周宗发、宋煜、杜新纲、葛得辉、幕福林、李显忠、李怀远、李建荣 Q/GDW 380.4 2009 1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 第四部分:主站运行管理规范 1 总则 1.1 目的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采集系统”)是对电力用户的用电信息采集、处理和实时监控的系统,实现用电信息的自动采集、计量异常和电能质量监测、用电分析和管理等功能。为确保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采集系统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制定本部分。1.2 依据 编制本管理规范的依据: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5、主站软件设计规范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建设管理规范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验收管理规范 1.3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公司”)系统各单位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主站的运行管理。系统主站由以下设备组成:(1)硬件:计算机及存储设备、网络及安全设备、前置设备等;(2)软件:系统软件、应用软件;(3)其他设备:GPS 时钟、网络打印机、UPS 电源、空调、专用机柜及连接线缆等;2 职责分工 国网公司营销部是采集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各级营销部门是本级及下级采集系统管理的主管部门并负责运行管理中心(监控中心)的业务管理。网省公司运行管理中心是采集系统运行管理部
6、门,负责全省采集系统运行情况的统一监控和管理,并对地市公司监控中心进行技术指导等工作。地市公司监控中心负责所辖范围内采集系统运行情况监控、采集终端的运行维护等工作,并接受网省公司运行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监督以及本地区营销部的业务管理。2.1 职能管理部门(1)负责制定管辖范围内采集系统的运行管理规定细则。(2)负责采集系统的规划编制工作。(3)负责采集系统的体系建设。(4)负责组织采集系统技术改造、升级工作。(5)负责组织采集系统的验收工作。(6)负责组织采集系统的技术交流、人员培训工作。(7)负责对采集系统运行情况、质量管理等进行监督、考核。(8)负责组织采集系统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制定
7、改进措施和实施计划。(9)各业务应用部门应配合执行有序用电、预付费、催费等运行操作。2.2 运行部门 2.2.1 网省公司运行管理中心 Q/GDW 380.4 2009 2 2.2.1.1 系统运行(1)负责监视全省采集系统各项运行指标及运行情况。(2)负责采集系统业务数据、运行情况的汇总、统计分析工作,按期完成运行情况统计、上报并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采集系统、主站设备、网络等运行工况监测。(4)负责统计分析采集系统日常故障,形成常规故障处理指导手册。(5)负责采集系统参数的配置管理工作。(6)负责汇总分析分布式部署主站的各地市公司采集系统运行及各类采集数据。(7)负责提供采集系统统计报表
8、和分析报告。(8)负责监视所辖范围内各监控中心的运行状态及运行情况。2.2.1.2 技术管理(1)负责所辖范围内采集系统的运行管理细则和技术规范的制定。(2)负责编写所辖范围内采集系统相关应急预案、作业指导书。(3)负责参加采集系统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工作等。(4)负责采集数据质量的验证、协调工作。(5)负责采集系统升级和改造计划的编制工作。(6)负责地市公司监控中心的技术指导工作。2.2.1.3 主站维护(1)负责采集系统主站设备、网络等运行工况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并及时处理。(2)负责采集系统主站系统维护、故障处理的协调处理工作。(3)负责采集系统主站安全管理、数据备份和日志分析等工作。
9、2.2.2 地市公司运行监控中心 2.2.2.1 系统运行(1)负责采集系统的业务日常运行监视并填写值班日志,对各类异常情况进行协调处理,汇总所辖范围各类异常信息。(2)负责采集系统采集质量监控、协调工作。(3)负责主站与采集终端联合调试工作。(4)负责自动采集任务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监视工作。(5)负责所辖范围内采集系统的运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按期完成报表统计。(6)负责相关部门使用的采集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7)负责监视采集终端运行情况,分析终端设备故障信息,发现问题通知相关维护人员。(8)负责编写所辖范围内采集系统相关应急预案、作业指导书。(9)负责统计分析采集系统
10、日常故障,形成常规故障处理指导手册。(10)负责资料录入、相关资料归档等工作。(11)负责向上级运行中心汇报系统运行工况,并接受上级运行中心的监督考核。2.2.2.2 终端调试(1)负责地市公司监控中心所辖范围内用户档案、终端档案数据的维护、核对。(2)负责配合现场采集终端的调试工作。2.2.2.3 主站维护(分布式主站)(1)负责采集系统主站设备、网络等运行工况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并及时处理。(2)负责采集系统主站系统维护、故障处理的协调处理工作。(3)负责采集系统主站安全管理、数据备份和日志分析等工作。2.3 岗位配置 各级系统运行管理和监控中心设专职技术管理岗、运行值班岗、主站系统维护岗
11、和现场Q/GDW 380.4 2009 3 终端维护岗。人员配置数量应视各网省实际情况、系统建设规模和 24 小时有人值班需求进行配置。(1)专职技术管理岗:负责采集系统运行、技术管理、故障处理等工作。(2)运行值班岗:负责采集系统运行、终端调试、故障处理等工作。(3)主站系统维护岗:负责采集系统的主站维护管理。(4)现场终端维护岗:负责采集系统现场采集终端的运行维护、故障处理等工作。3 运行管理内容 运行管理中心与运行监控中心应根据职责分工的要求进行采集系统的运行维护。3.1 系统运行 3.1.1 数据采集管理 检查采集任务的执行情况,分析采集数据,发现采集任务失败和采集数据异常,进行故障分
12、析,并处理采集环节的问题。核对采集数据项对应采而未采的数据进行人工补采,对采集失败的用户进行分析,发现采集故障问题并及时处理。定期统计数据采集成功率、数据采集完整率等,提供各类考核指标的数据报表和分析报告。3.1.2 系统运行状态监视(1)采集终端的告警、故障、掉线状态监控,采集系统主站设备运行状态监视。(2)采集系统通讯信道运行情况监视。自建信道(如光纤、230MHz 无线专网等)主要监视通道运行性能,租用信道(如 GPRS、CDMA),同时监视通道运行性能和信道资费情况。发现通讯信道异常,应根据有关规定处理。3.1.3 数据分析 利用系统功能对采集数据进行分析,根据数据异常项或各类告警信息
13、(如:计量异常、用电负荷、电量异常、开关量异常、预付费信息异常等),进行分析判断并做好记录,发起相关业务流程,或提交专项检查。3.1.4 数据核对 配合业务应用部门的工作,对业务应用部门提出的采集数据正确性进行检查和确认,查找原因,分析解决问题。3.1.5 数据统计 按地区、行业等对采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完成全省供用电情况的月、季、年报表统计工作。3.1.6 有序用电操作 配合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对政府批复的有序用电预案,在系统内进行执行方案的编制,对于需要进行终端预设的,进行相关操作。按照系统预案和调度指令,进行有序用电操作。包括:方案选取、控制执行、效果统计。3.1.7 预付费操作 按照预付
14、费管理要求,配合预付费业务部门进行各类客户的预付费电量、电费及各相关参数的设置、变更、购电单以及购电异常的处理和停电处理。3.1.8 违约用户停电 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对于需要停止供电的违约用电户,配合业务部门进行远程停电操作。3.2 终端调试 3.2.1 档案维护 Q/GDW 380.4 2009 4 根据流程传票,进行所辖范围内用户、采集装置档案信息的建立和维护。配合现场调试人员进行进行系统信息与现场信息的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进行维护更新。3.2.2 参数设置 配合现场安装维护人员,进行采集终端各项参数设置和指令下发,测试各项控制指令执行情况。3.2.3 采集调试 配合现场安装维护人员,对
15、现场采集终端接入的所有采集对象(抄表信息,遥信、遥控信息和其它采集对象)进行功能调试和试采集,核对采回信息与现场信息,确保完全一致。3.3 系统配置管理 3.3.1 系统配置 对系统运行参数进行配置管理、系统业务和岗位权限分配工作,及时备份系统配置文档。3.3.2 自动采集任务配置 根据采集系统采集的功能需求和信道特点,以地市为单位编制自动采集任务,确保采集系统的自动、高效运行。自动采集任务包括:自动抄表任务,负荷、电量采集任务,异常信息采集任务等。自动采集任务经过网省公司运行管理中心审核后启用。3.3.3 监督检查(1)对各地市运行监控中心的采集数据据质量监督和管理,统计分析采集成功率和系统
16、运行质量。(2)指导各地市采集监控中心日常运行工作,对地市运行人员业务技能和规范化服务进行培训,抽查。3.4 技术分析 3.4.1 系统状态评估 根据采集系统的运行状态、指标参数、检修等情况以及历史数据、故障和异常记录等各种信息,对采集系统运行状态进行评估。提出采集系统运行维护、检修、升级和更新改造的意见和建议。3.4.2 应急预案编制 分析系统的结构和关键点,结合业务要求,制定周密的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理措施,确保系统能应对异常突发事件。3.4.3 故障分析 统计分析日常故障,上报故障处理分类统计报表和分析总结,逐步完善常规故障处理指导手册,形成设备质量分析报告。3.5 故障处理 网省公司运行管
17、理中心处理监视运行过程中发现的系统性故障和安全隐患;指导各地市公司采集监控中心处理当地的运行故障。3.5.1 采集异常 对采集系统各异常事件的分析判断,发现各类采集故障,并做好记录和分类处理。对于采集装置参数异常等非现场故障,应通过参数核对,参数维护等手段进行故障处理。对于现场类故障,应利用系统功能发起维护工作任务流程,通知并配合维护人员进行现场维护(具体见采集终端运行维护规范)。3.5.2 系统性故障 对系统性故障进行分析判断并做好故障登记,无法解决的应及时协调运行维护部门(或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根据故障的严重程度,启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或上级领导并通知相关业务部门。属于运行
18、考核事故的,应形成事故分析报告。(附:故障处理Q/GDW 380.4 2009 5 流程)3.6 主站维护 3.6.1 日常巡视 应每天查看一次数据库日志记录,每周一次查看操作系统、应用软件日志记录,对异常情况应在值班日志中填写。3.6.2 数据备份 系统软件:每年 6 月 30 日、12 月 31 日之前,各级运行维护部门利用移动硬盘、光盘或异机备份方式各做一次与运行中软件一致的软件备份,软件备份存放在安全的地点。历史数据备份:对于超过历史库保存期限的历史数据,利用磁带库或其他备份介质进行备份。移动硬盘等备份介质应有专人保管,各种数据备份工作应做好数据备份记录。3.6.3 系统安全 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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