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10年10月) 2010-10-12.pdf
《金正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10年10月) 2010-10-12.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正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10年10月) 2010-10-12.pdf(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1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第一章 总 则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第二条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
2、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对公司关联方的确认,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核和备案,并对董事会负责。第三条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关联人、关联交易根据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范围确定。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席,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第五条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由提名委员会提议,并由董事会决定。第六条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由董事长提名,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
3、事会备案。审计委员会主席的主要职责权限为:(一)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二)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三)领导审计委员会,确保该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四)确保审计委员会就所讨论的每项议题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结论包括:通过、否决或补充材料再议;(五)确定每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六)确保审计委员会会议上所有委员均了解该次会议所讨论的事项,并保证各委员获得完整、可靠的信息;2(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第七条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独立董事职务,则同时不再担任委员,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
4、该届委员会其他委员的任期结束。第八条 第八条 委员的主要职责权限为:(一)按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并行使投票权;(二)提出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三)为履行职责可列席或旁听公司有关会议和进行调查研究及获得所需的报告、文件和资料;(四)充分了解本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其本人作为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业务活动及发展情况,确保其履行职责;(五)充分保证其履行职责的工作时间和精力;(六)本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三章 职第三章 职 责责 第九条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审查公司的核心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检
5、查和评估公司重大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二)审查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审核公司重大财务政策及其贯彻执行情况,监督财务运营状况;监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管理层实施财务报告程序的有效性;(三)检查、监督和评价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程序和效果进行评价;(四)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其工作;采取合适措施监督外部审计师的工作,审查外部审计师的报告,确保外部审计师对于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最终责任;(五)负责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3(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
6、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七)确认公司的关联方,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八)及时向公司的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公布其所确认的关联方;(九)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标准进行界定;(十)负责关联交易的管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及时审查和批准关联交易,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十一)对经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审批的一般关联交易进行备案;(十二)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提交董事会批准,同时报监事会;(十三)审核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事项;(十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宜。第十条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交的提案由董事会审议决定。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
7、会应以报告、建议、总结等多种形式向董事会提供有关的材料和信息,供董事会研究和决策。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于董事会定期会议前制作工作报告上报董事会。工作报告应包括季报、中报、年报,审计委员会也可根据需要向董事会提交其他类型的工作报告。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充分的支持。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全面支持审计委员会工作,确保在公司风险管理、运营、业务和外部条件等方面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供为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信息。审计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其提出的问题尽快作出全面的回答。向审计委员会提供的信息应准确完整,其形式及质量应
8、足以使其能够在掌握有关资料的情况下作出决定。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主动或应董事会的委派,对主要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内部审计事宜和主要风险管理、法律合规问题、关联交易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调查,调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负责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向审计委员会进行口头或书面的解释或说明。审计委员会应就有关调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负责人员的回复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报告调查结果及建议。4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支付。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会议的筹备、记录和其他日常事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金正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10年10月 2010-10-12 金正 审计 委员会 议事规则 2010 10 12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