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pdf
《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pdf(2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公告 1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1、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融鑫证券投资基金(简称“融鑫基金”,基金代码:184719)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监会 2007 年 12 月 26 日证监基金字【2007】344 号文核准的融鑫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融鑫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
2、、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08 年 1 月 10 日融鑫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融鑫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2、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式。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4、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网点和中国工商银行销售的前端收费基金代码和后端收费基金代码相同,为 121008;其他代销机构的前端收费基金代码为12
3、1008,后端收费基金代码为 128008。5、本基金自 2008 年 1 月 11 日至 2008 年 2 月 1 日开放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称为“集中申购期”。6、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的新增募集目标上限为 100 亿元(不含集中申购资金结转的利息,下同)。若本基金在集中申购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集中申购截止时间后,基金集中申购新增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募集目标上限,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和公司网站上公告自即日起停止集中申购业务。如发生超额申购的情形,则采用“末日比例确认”原则对申购申请进行确认。7、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销售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
4、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发售公告 2 8、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集中申购业务,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个投资者仅限开立和使用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于办理开户。9、本基金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其它销售机构网点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限制,但均不得低于 1,000 元。如发生比例确认,申
5、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内可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允许撤销。投资者应保证用于申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10、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的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 3 个工作日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集中申购款项的审验。11、集中申购期内,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申购申请,申请的成
6、功与否需由注册登记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投资者可以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到其办理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12、本基金将在集中申购期结束日的次日进行基金份额拆分,使得集中申购期结束日次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拆分后,原融鑫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及其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拆分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集中申购应得的基金份额,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确认。基金管理人将就基金拆分、集中申购款项的审验和份额确认情况进行公告。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7、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 2008 年 1 月 7 日上发售公告 3 海证券报等报刊的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工商银行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本公司直销中心的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14、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申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咨询购买事宜。15、在集中申购期内,除本公告所列
8、示的代销机构外,如出现增加代销机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16、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的销售安排做适当调整。17、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4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再投资风险、购买力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
9、风险和合规风险等。此外,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10%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适合于积极型投资者进行投资理财。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
10、关公告。发售公告 4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一、本基金集中申购基本情况 一、本基金集中申购基本情况(一)基金名称及基金代码 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网点和中国工商银行销售的前端收费基金代码和后端收费基金代码相同,为121008;其他代销机构的前端收费
11、基金代码为121008,后端收费基金代码为128008。(二)基金类型与运作方式 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四)基金份额初始面值、集中申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基金集中申购价格为1.000元。(五)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六)基金募集规模 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的新增募集目标上限为100亿元(不含集中申购资金结转的利息)。若本基金在集中申购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集中申购截止时间后,基金集中申购新增规
12、模接近、达到或超过募集目标上限,本基金将于次日公告提前结束集中申购,并自公告日起暂停接受申购申请。(七)“比例确认”的处理方式 发售公告 5 若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集中申购募集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则所有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集中申购募集规模超过100亿元,则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对集中申购募集最后一日的有效申购申请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在发生超额申购情形下,本基金进行末日比例确认的计算方法如下:T日申购申请的确认比例(100亿元T日以前有效申购申请总金额)T日有效申购申请总金额 投
13、资者T日申购申请确认金额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申购申请的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申购费率按照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申购申请确认金额的计算结果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八)基金集中申购费率 本基金按申购费交纳时间分为前端申购和后端申购两种模式。目前,后端申购业务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如有新增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本基金在集中申购期的申购费率如下:1、前端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 100万元M500万元 1.0 500万元M1,000万元0.3 M1
14、,000万元 每笔2,000元 2、后端申购费率 持有时间(Y)申购费率 Y1年 1.8 1年Y2年 1.6 2年Y3年 1.2 发售公告 6 3年Y4年 0.8 4年Y5年 0.4%Y5年 0 注:上表中,1 年按 365 天计算。申购费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九)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2、代销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平安银行。3、代销券商:中国银河证券、国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银国际证券、
15、申银万国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湘财证券、平安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光大证券、联合证券、海通证券、华安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兴业证券、4、如本基金在集中申购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十)集中申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集中申购期自2008年1月11日至2008年2月1日。在集中申购期内,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销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本基金集中申购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集中申购期,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本基金集中申购情况缩短集中申购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集中申购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适当调整。二、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二、集中申购期基金
16、份额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方式。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前端收费模式 前端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注:对于 1,000 万元(含)以上的适用绝对费用数额的申购,前端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发售公告 7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前端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前端净申购金额集中申购期申购资金产生的利息)1.000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例 1:某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申购本基金 10,000 元,申购费率为 1.5%,假设集中申购期申购资金产生的利息为 10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前端净申购金额=
17、10,000(11.5%)=9,852.22元 前端申购费用=10,0009,852.22147.78元 申购份额=(9,852.22+10)/1.00=9,862.22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加上申购资金在集中申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如果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可得到9,862.22份基金份额。(2)后端收费模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集中申购期申购资金产生的利息)1.000 当投资者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1.000后端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例 2:某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申购
18、本基金,如果集中申购期内申购资金产生的利息为 10 元,投资者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申购份额(10,00010)/1.000=10,010 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加上申购资金在集中申购期内产生的利息,如果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可得到10,010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要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交纳后端申购费用。2、申购份额按照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算。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内可多次申购本基金,已经受理的申购申请不得撤销。3、投资者的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
19、的记录为准。4、本基金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其它销售机构网点的首次单笔发售公告 8 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限制,但均不得低于 1,000 元。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一)直销机构 1、开户及申购受理时间 2008 年 1 月 11 日至 2008 年 2 月 1 日,9:3017:00(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但该等业务申请算作下一个
20、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请)。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中国公民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使用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开户的,必须同时提交符合规定的代理人身份证件资料;(2)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借记卡等的原件及复印件;(3)填妥的开户业务申请表。注:上述(2)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以及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一致。3、个人投资者办理申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
21、件及复印件;(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3)填妥的申购申请表。4、申购资金的划付 个人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将足额申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开放式基金直销资金账户: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00003241920014022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喜年支行 发售公告 9 在办理汇款时,请投资者务必注意以下事项:(1)申购资金的汇款人应为投资者本人,汇出账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一致;(2)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3)投资者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申购金额;(4)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
22、付款项,造成申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5、注意事项(1)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申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申购申请失败,申购资金退回投资者。(2)集中申购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申购手续的;投资者划入的申购金额小于申请的申购金额的;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申购失败资金。(3)投资者申购无效或申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确认为无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账户划出。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申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二)中国工商银行 1、开户及申购受理时间 2
23、008 年 1 月 11 日至 2008 年 2 月 1 日期间,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但该等业务申请算作下一个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请)。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中国公民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使用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开户的,必须同时提交符合规定的代理人身份证件资料;(2)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和基金业务申请书。投资者可于 T2 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发售公告 10 3、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的同时可办理申购手续,申购时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
24、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3)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申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到该行基金销售网点办理申购业务确认手续。4、注意事项(1)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已认购/申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申购本基金,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2)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
25、本公司基金账户。(3)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申购手续。(4)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在个人投资者申请申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申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5)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的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6)个人投资者申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集中申购时间内办理。(7)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的具体事宜,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三)其他代销银行 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和深圳平安银行的开户及申购手续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投瑞银 成长 优选 股票 证券 投资 基金 集中 申购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