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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返回首页返回首页东莞东莞2013年3月26日 星期二 03月26日夜间:站内搜索|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关键词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政务动态政务动态最新动态|分局动态|通知公告 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策法规|服务机构专题专专题专栏栏公务员管理|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就业服务职业技能竞赛|领军人才引进培养工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更多办事大厅办事大厅个人业务|单位业务|办事指南互动交流互动交流12333热线|建言献策|热点问答 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通知公告东莞市实施东莞市实施2013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解读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解读日期:2013-3-4|发布:东莞市人力资
2、源局|浏览次数:3665我市已经公布2013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于2013年5月1日起执行。为帮助全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更好地了解新标准、贯彻新标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对2013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解读如下:一、我市一、我市2013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在什么范围内实施?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在什么范围内实施?从2013年5月1日起,我市实施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企业职工(全日制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折算日工资为60.23元,折算小时工资为7.53元;非全日制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页码,1/4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2013-03-26h
3、ttp:/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如劳动者因旷工或事假未提供劳动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六六、2013年年5月才发月才发4月月的工资的工资,那,那么么4月月的工资的工资需要按新需要按新标准标准调整吗调整吗?2013年4月的工资不属于新标准调整范畴。从2013年5月1日开始,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获取的劳动报酬应不低于新
4、的最低工资标准。七七、2013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后,加班后,加班工资工资不能不能低低于于多少?多少?假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等于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即:7.53150%11.30(元);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即 7.53200%15.06(元);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
5、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 7.53300%22.59(元)。八八、年、年休假休假、婚假婚假、丧假丧假、产假产假、看护假看护假等等假假期工资是否期工资是否受受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保护保护?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假期是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应当享受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受最低工资标页码,3/4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2013-03-26http:/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资标准;按规定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并履行好工作考勤手续;妥善保存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支取工资原始记录等资料。2维权注维权注意事意事项项 冷静克制,理性维权,能够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解决的,尽量通过协商方式进行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依次逐级向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市人力资源局反映诉求。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固定电话或手机拨打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和反映诉求。二一三年三月四日 关于关于我我们们|隐私条约隐私条约|免责声明免责声明|网站地图网站地图|联系联系我我们们|旧版旧版回回顾顾 页码,4/4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2013-03-26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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