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1-0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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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ZHONGHUA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CO.,LTD.(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CHINA ZHONGHUA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CO.,LTD.(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
2、要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1,68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
3、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0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1,680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6,680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控股股
4、东、实际控制人吴延炜以及股东梁富华、李鸿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他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5、经本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全体新老股东共享。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一)技术风险 本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强夯专用设备技术和强夯工艺技术,上述两项技术推动了行业的发展,开创了国内高能级强夯市场(10,000kN.m 以上市场),拓宽了强夯业务的应用范围,为公司带来了较大的业务收入,是公司未来业务不断发展的重要基础。如果本公司在行业技术的发展中不能保持上述核心技术的领先地位,则会对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存在对公司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二)服务
6、领域、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 1、本公司主要为石油、石化建设行业提供强夯地基处理服务,如石油、石化领域的大型炼油厂、原油罐区、海洋石油的陆上终端基地等地基处理工程,公司服务领域相对较为集中。2007 年、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 1-9 月公司主营业务在石油、石化领域实现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8.31%、95.24%、89.65%和 91.48%,公司存在服务领域相对集中的风险。2、公司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 1-9 月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比例分别为 8
7、5.11%、81.02%、76.85%和 74.11%,其中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和2010 年 1-9 月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占总金额比例达到38.58%、53.50%、47.07%和 23.11%,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承做三大石油公司的业务较多,主要受我国石油、石化建设行业的运行管理体制所致。我国石油石化建设投资主要由三大石油公司负责,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特点和实际状况决定了客户集中度较高。但公司的强夯地基处理合同主要与三大石油公司下属分、子公司或总承包方签订,虽部分业主或总承包方属同一个企业集团,但均具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履行严格的
8、招投标程序,并独立与公司签署强夯地基处理服务合同。因此,公司强夯地基处理服务业务相对集中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构成对单个客户的重大依赖。(三)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2007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0 年 9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3,974.53 万元、4,219.96 万元、8,139.51万元和 10,275.98 万元,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83%、29.65%和 42.68%;随着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客户财务状况出现困难
9、,则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201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10,275.98 万元,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大型工业集团,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国港湾、大唐国际、中铁建等,客户发生经营困难、无力还款的可能性较小。从公司设立至今,从未核销过坏账,截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仅 44.34 万元,并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此,尽管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但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 (四)资产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根据经监理、客户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所确认的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
10、比例确定完工进度,根据完工进度确认每个会计期间实现的营业收入。由于发行人工程量清单确认须经过监理、业主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批,从发行人提交工程量清单到审批确认需要一定的时间,发行人在此期间持续施工完成的工程量未获得确认,形成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结算进度、完工进度存在差异,相应的成本支出计入“存货”,上述情形符合发行人所属建筑行业特点,不影响公司确认收入的准确性,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但是,如果上述情形大量存在,将会使得公司期末存货余额较大,对公司资产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五)税收政策风险 本公司 2008 年被认定为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有效期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每
11、三年认定一次,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取得该项资质,或者国家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将使公司所得税率提高,减少公司净利润。本公司 2008 年度、2009 年度和 2010 年 1-9 月所得税减免占利润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项 目 2010 年 1-9 月2009 年度2008 年度 合计 项 目 2010 年 1-9 月2009 年度2008 年度 合计 法定税率 25%25%25%-实际执行税率 15%15%15%-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减免数合计379.88 391.51227.95 999.34 999.34 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 3,259.553,295.532,073.44 8
12、,628.52 8,628.52 所得税减免占实际净利润比例 11.65%11.88%10.99%11.58%11.58%(六)工程安全、质量控制风险 本公司的强夯地基处理项目主要是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地基处理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体建设项目的质量,因此项目建设方对强夯地基处理的安全性和质量具有较高要求,如果未来在工程建设中出现安全或质量问题,则会对本公司工程项目的如期交付、后继业务的开展等产生不利影响。为此,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工程项目目标管理、质量控制、责任追究等各项管理制度,编制了详细的质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 量控制程序,明确了每道工
13、序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实现了作业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先后进行了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取得了 OHSAS18001:199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京 JZ 安证许可字2008211106 号安全生产许可证;保证了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自设立以来,本公司完成的项目从未发生安全、质量问题。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1,68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15%发行价格 元/股 发行前市盈率(全面摊薄)倍 发行后市盈率(全面摊薄)倍 发行前每股
14、净资产 2.20 元/股(按截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净资产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扣除发行费用,不包括审计基准日至发行日增加的净资产)发行前市净率(全面摊薄)倍 发行后市净率(全面摊薄)倍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 A股股票账户的符合条件的境内自然人和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
15、事项提示”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注册中、英文名称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ZHONGHUA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CO.,LTD.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延炜 成立日期 2009年6月22日 住所及其邮政编码 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金苑路 2 号(102600)电话号码 010-61271947 传真号码 010-61271705 互联网网址 http:/ 电子信箱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16、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8 本公司系由岩土有限于 2009 年 6 月 22 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 6 月 10 日,经岩土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将岩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公司原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根据中审国际审字2009第 040366 号审计报告,岩土有限以截止于 2009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381 万元为基础,将其中的 5,000 万元折为本公司股本,其余 38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中审国际于 2009 年
17、 6 月 10 日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09第 040003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的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2009 年 6 月 22 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公司设立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11000001144956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 万元。(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1、发起人 岩土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本公司时的全体股东均为公司的发起人,吴延炜为公司主要发起人,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1 吴延炜 3,595.0071.9
18、02 梁富华 300.006.003 王亚凌 200.004.004 王锡良 200.004.005 王秀格 175.003.506 杨远红 175.003.507 修伟 125.002.508 柴世忠 125.002.509 李鸿江 105.002.10合 计 5,000.00100.00合 计 5,000.00100.002、发起人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公司强夯地基处理施工、岩土勘察等所需的工程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各项资产,根据中审国际审字2009第 040366 号审计报告,本公司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19、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9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万元)项 目 金 额(万元)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货币资金 336.20应收账款 5,408.41预付款项 1,277.76其他应收款 561.98存货 3,025.01流动资产合计 10,609.36流动资产合计 10,609.36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128.67固定资产 2,643.09无形资产 332.59 递延资产 31.36非流动资产合计 3,135.71非流动资产合计 3,135.71资产总额 13,745.07资产总额 13,745.07三、发行人股本的情况(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
20、制和锁定安排 三、发行人股本的情况(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5,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1,680 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6,680 万股。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发起人发起时的持股情况 公司发起人发起时的持股情况参见本节之“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2、发行前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全部股东仍为 9 名自然人股东,全部为发起人,持股情况与公司发起设立时无变化,参见本节之“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3、本公司无国家股、
21、国有法人股、外资股及战略投资者,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0 二百人等情形。(三)发行人的发起人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三)发行人的发起人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起人及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四、发行人业务情况(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是为国内石油石化建设项目、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港口、机场等大型建设项目提供强夯地基处理服务,包括方案设计、技术咨询、工程
22、施工等,是一家具有强夯工艺自主创新和专用设备研发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强夯地基处理是利用夯锤自由下落产生的冲击能和振动反复夯击建筑地基,从而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降低地基土的压缩性,显著消除地基土的湿陷性,使建筑地基能够满足后续施工的要求。目前,强夯主要适用于处理砂土、碎石土和低饱和度的粘性土地基。整个强夯加固过程不消耗建筑材料,无污染排放,工程造价相对较低,故强夯地基处理技术具有显著的节能、绿色环保、节地、节材、成本低、工期短的优点,是一种可持续发展技术。发行人的业务领域目前主要集中在大型工业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服务区域上,以国内市场为主,国外市场为辅。
23、发行人以强夯业务为战略发展方向,结合自身情况和建设项目情况承揽少量的桩基和勘察业务。(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销售主要采取收集项目信息主动推介参与招投标的模式。1、公司市场开发部通过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固定客户,以及相关网站等信息渠道,广泛收集项目信息,经过分析和筛选,将自身具有竞争优势的项目确立为发行人重点跟踪的信息。2、收集到项目信息后,公司市场开发部与业主、专业设计院及总承包单位等进行接洽,了解项目地质情况和拟采用的地基处理方案,向客户推介公司的优势,介绍公司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24、 1-2-11 3、项目招投标阶段,由公司市场开发部牵头,工程技术部、设备材料部等部门编制投标文件。在了解掌握项目地质状况、地域情况、物资供应等信息的基础上,编制技术方案,进行商务报价。4、发行人在服务上还推出了“提前服务模式”,即基于自身在强夯专有设备、强夯工艺、工程勘察等方面的优势针对客户特定地质条件定制、优化地基处理技术方案并予以实施,以追求核心的技术品牌形象,规避单纯的价格竞争。提前服务模式将发行人的服务提前到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服务对象除了业主和建设方以外,还包括勘察设计单位。5、强夯的业务承揽模式 发行人主要从事国内石油、石化领域大型建设项目的强夯地基工程服务,此类大型建设项目
25、的业主主要为从事石油、石化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业主会根据项目特点及自身管理资源采取两种管理模式:一种为业主按专业发包给专业承包商;一种为业主整体发包给总承包商,再由总承包商将部分专业工程发包给专业承包商。(三)主要原材料(三)主要原材料 公司主营业务强夯工程中基本不消耗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在渤海重工大型船体地基处理项目中采用强夯置换法进行地基处理,消耗部分石料;另外,在施工过程中会发生强夯机配件、钢丝绳的更换,但该部分支出占公司业务成本的比例很小。上述原材料在项目所在地均可获得。强夯业务消耗的能源及动力主要是柴油,并消耗少量的电。(四)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四)行业竞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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