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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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附件三: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编制组 二一一年八月 项目名称: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导则 项目统一编号:1678.18 承担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编制组主要成员:王宏、杨霓云、余若祯、王一喆、聂晶磊、闫振广、王鲁昕、李炳伟、方征、刘征涛 标准所技术管理负责人:周羽化、宫玥 标准处项目负责人:谷雪景 I 目 录 1 1 项目背景.1项目背景.1 1.1 任务来源.1 1.2 工作过程.1 2 2 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分析.2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分析.2 2.1 化学品环境管理相关法规的要求.2 2.2 加强化学物质环境污染防治管理的需要.2 2.3 现行
2、标准存在的问题.3 3 3 国内外标准研究概况.3国内外标准研究概况.3 3.1 国外发展概况.3 3.2 国内发展概况.8 4 4 编制的依据与原则.10编制的依据与原则.10 4.1 编制依据.10 4.2 编制原则.10 5 5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10标准主要技术内容.10 5.1 标准适用范围.11 5.2 标准结构框架.11 5.3 标准主要技术点的编制说明.12 6 6 对实施本标准的建议.22对实施本标准的建议.22 7 7 主要参考文献.22主要参考文献.22 1 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编制说明 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编制说明 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为进一步适应加强化学品
3、风险管理要求,环境保护部下发了 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0)486 号),其中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导则(修订HJ/T154-2004)项目由中国环境科研究院承担,项目统一编号1678.18。在 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导则 编制过程中,针对加强化学品风险管理的不同需要,进一步细化落实2010年出台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将导则编制任务调整为两项:(1)结合新化学物质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增加健康风险评估的有关要求,并兼顾现有化学物质的风险评估,将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导则编制任务调整更名为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以下简称评估导则);(2)
4、为进一步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分类管理,增加新化学物质危害性鉴别导则(以下简称鉴别导则)编制任务,明确一般类、危险类、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新化学物质鉴别标准。1.2 工作过程 2010年5月工作编制任务下达后,修订任务承担单位成立标准编制组,开展编制工作。1、前期调研 2010年5月-11月,标准编制组结合国内、外相关标准现状以及我国目前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的需求,在已有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环保项目“新化学物质风险评估技术体系研究”基础上,综合分析各国风险评估方法的优缺点,确定了标准修订的总体思路,提出了编制原则。通过多次专家咨询论证和反复研究修改,形成开题报告和标准草案。2、开题论证 201
5、0年11月,编制组参加了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的开题论证会。国内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肯定了导则编制的总体思路、编制原则、技术路线并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3、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0年12月,开题论证后,为落实相关修改完善意见,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国内 2 相关管理部门、技术支撑单位和使用单位参加的专题讨论会,进一步讨论标准应涵盖的技术内容。会议明确:将项目任务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导则改为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以下简称为评估导则)和新化学物质危害性鉴别导则(以下简称鉴别导则)。评估导则 涵盖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两部分内容,适用于新化学物质和现有化学物质风险评估。综合考虑国内管理现状及环境
6、保护部门化学物质健康风险评估的工作重点,评估导则中有关健康风险评估的内容只涉及定性评估。鉴别导则中明确新化学物质危害性鉴别的技术方法,以及环境管理类别的划分要求。2011年1月-2月,按照上述有关要求,编制组反复研究论证,对标准草案中的理化特性评估、毒理学评估、人体暴露预评估、生态毒理学评估、环境暴露预评估、综合危害评估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和部分修改,并按照有机衔接、各有侧重的原则,分别形成为 评估导则中的定性环境风险评估和定性健康风险评估的技术内容,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2011年2月-6月,编制组在征求意见稿初稿基础上,又多次组织有关方面和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专题研讨,对标准技术内容进行了充
7、分的论证研究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2 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分析 2.1 化学品环境管理相关法规的要求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化学物质的数量在急速增长,新化学物质管理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与挑战,环境安全管理问题日益突出。中国加入WTO以后,在化学品管理方面必须进一步加强与国际化学品管理的接轨,特别是在我国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下,化学品管理必须实现从关注化学物质本身的危害管理向综合评判化学物质生命周期全过程对环境影响的风险管理的转变。为适应这些要求,环境保护部于2010年1月19日修订颁布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2010年环保部第7号令),对
8、我国新化学物质管理做出了新的规定。强调新化学物质管理要实现由危害评估向风险评估的转变,从偏重前期申报登记改变为登记和后期监管平行并重,从“一刀切”的粗放式管理转向科学的分类式管理。要实现这些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标准的转变,迫切需求编制和修订相关技术管理标准和规范。修订和编制评估导则旨在建立新化学物质登记后的风险分类监管机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和控制不同管理类别新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是贯彻落实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的客观要求。2.2 加强化学物质环境污染防治管理的需要 近10年来,中国的化工产业增长迅速,每年以超过10%的速度增长,年增长率远超美国、欧盟和日本,成为全球第三大化工市场。中
9、国的化学物质进口需求也逐年增长,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化学物质进口国。这些新的发展形势和新的发展变化,使得我国化学物质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压力十分突出。随着我国化学物质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所涉及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针对相关化学物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的要求将越来越高;随着绿色发展理念的强化 3 和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全面、系统评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的社会呼声也不断高涨;随着经济建设与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矛盾的日益突出,建立科学分析评判化学物质生命周期全过程环境风险的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的要求日益增加。特别是,在我国与国际化学物质管理接轨要求迫切、履行国际公约规定义务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借鉴国际通行作法,研究制
10、定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的标准和方法体系十分迫切。2.3 现行标准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方面,国内执行的是2004年4月颁布的新化学物质危害性评估导则(HJ/T154-2004)。但修订版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颁布后,原有的评估导则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当前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主要表现在:(1)现行标准将新化学物质危害性评估工作分为三个级别(新化学物质申报量10吨以下、10-1000吨、1000吨以上),与修订版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中关于新化学物质申报量分为四个级别(1-10吨、10-100吨、100-1000吨、1000吨以上)的管理规定不符;(2)
11、现行标准仅对新化学物质物理化学特性方面的评估数据作出了一般性规定,没有按照现行相关配套管理文件(新化学物质申报指南)的要求,针对化学物质的不同形态的评估数据分别做出规定,具体要求不够明确。特别是对于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的评估数据要求也与上述文件的要求不一致。(3)现行标准仅明确了新化学物质物理化学特性评估、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危害性定性评估以及环境和健康暴露预评估的方法,均未对环境风险进行定量评估的技术方法做出具体规定。(4)现行标准未明确提出化学物质危害性分类的技术要求,同时也未涵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类别划分的相关内容。针对上述问题,需要对现行标准进行补充和修订,在新化学物质固有危害性评估基础上
12、,补充新化学物质鉴别分类的技术方法和技术要求,明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类别的划分标准,有效区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重点对象。综合以上两方面分析,为切实解决现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分类管理,贯彻落实修订版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开展鉴别导则修订编制工作是十分必要的。3 国内外标准研究概况 为了提出适合我国化学物质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标准编制组对国内外化学物质管理和风险评估技术方法进行了广泛调研。3.1 国外发展概况 4 发达国家早在上个世纪60、70年代,就开始制定化学物质管理相关法律,逐步完善化学物质管理体系;并促使联合国相关机构在全球范围逐步建立和实施了有关化学物质管理的
13、一系列国际公约。在立法初期,发达国家的化学物质管理主要是基于化学物质危害性鉴别分类的安全管理。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随着发达国家风险评估技术研究的发展,发达国家的化学物质管理开始转变为综合考虑化学物质固有危害性及其暴露的风险管理,即采用科学的程序进行风险评估后,再进一步分析化学物质对社会带来的效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替代技术等因素做出风险管理决策。在化学物质风险管理过程中,化学物质风险评估技术是化学物质管理的核心技术手段。为配合化学物质的管理,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都先后出台了指导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南或规范。(1)欧盟的化学物质管理法规和风险评估技术方法的发展)欧盟的化学物质管理法规和风险评估技
14、术方法的发展 欧盟的化学物质立法始于1967年6月27日,第一部有关化学物质管理的法规关于协调各成员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有关危险物质分类、包装和标识的理事会指令(67/548/EEC)发布,之后欧盟先后又发布了15部与化学物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1979年欧盟在对67/548/EEC进行第6次修订后,发布关于对有关危险物质分类、包装和标签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协调和统一的指令(79/831/EEC),法规规定新化学物质在上市前,企业要对其潜在风险和环境影响进行预评估和通报。1992年,欧盟对指令67/548/EEC 再次进行修订后,要求对新通报的物质进行风险评估。1993年,欧盟发布评估
15、和控制现有化学物质风险的理事会条例(93/793/EEC),要求对于高产量物质(HPVCs),生产厂家或进口商应提交数据便于管理部门进行风险评估。2007年6月1日,欧盟关于化学物质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简称“REACH法规”)正式生效,这是一部极具里程碑意义的法规,已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该法规体现了化学物质源头管理的思路和污染预防的理念,并将风险评估的责任由政府转移给企业。为支持欧盟的化学物质法规,欧盟相继出台了系列有关化学物质风险评估的技术指南文
16、件和模型工具,用于指导风险评估工作。?1996 年欧盟发布了适用于现有化学物质和新化学物质的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第一版(TGD1),详细规定了开展化学物质风险评估的技术要求。?2003 年欧盟发布了适用于现有化学物质和新化学物质的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第二版(以下简称 EU-TGD2),对原技术指南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TGD2 文件分为 4 册(PART-),共分为:总论、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环境风险评估、QSARs 使用,用途类别,风险评估报告格式,排放场景文件 7 章(Charpter1-7)内容。?2008 年欧盟发布了关于信息要求与化学物质安全评估(CSA)指南文件(以下简称 REAC
17、H-CSA),该文件以 TGD 文件为基础,详细阐述了 REACH 法规框架下开展化学物质风险评估的技术方法,指南文件文字多达数千多页,包括简明指南(Concise guidance)和支持性参考指南(Reference guidance)两部分(详细内容参 5 见图 1):简明指南包括 7 个方面内容(以下简称 PartA-PartG);支持性指南包括19 个章节(以下简称 R.2-20),每一章节独立成册。?1997 年,欧盟为保证各国政府有效开展风险评估,开发了风险评估模型工具:欧盟物质评估系统(EUSES),该系统可以评估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风险。使用该软件,通过输入化学物质
18、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危害性数据,可以推测化学物质的排放量及分布,推算暴露水平,并结合危害性数据进行风险判断。?为应对 REACH 法规,有效支持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工作,2010 年 5 月欧盟毒理学与生态毒理学中心发布整合版的定向风险评估模型工具(ECETOC TRA),该模型包括职业、消费者和环境暴露评估 3 个模块,主要由欧洲工业界开发,用于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和完成化学物质安全报告。目前,REACH 法规接纳采用上述模型工具完成的化学物质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由上可见,欧盟的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工作主要从化学物质的综合管理出发,其风险实施体现在化学物质生命周期的全过程,其化学物质风险管理处于全球领
19、先水平。欧盟的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和规范性文件,可以为我国研究制定风险评估标准提供全面的参考和借鉴。6 详细指南详细指南(19 个文件)个文件)简明指南简明指南(7 个文件)个文件)A:绪论 B:危害评估 C:PBT 和 vPvB 评估 D:暴露场景建立 E:风险表征 F:化学物质安全报告 G:安全数据单扩展 R2:信息需求 R3:信息收集 R4:可用信息评价 信息评估 R5:信息要求的实用性 R6:QSAR 和化学物质分组 R7:测试终点详细指南 R8:人体健康剂量反应关系 R9:物理化学特性危害性 危害评估 R10:环境浓度效应关系 R11:PBT 和 vPvB 评估 R12:用途描述 R13
20、:风险控制措施与操作条件 R14 职业暴露估计 R15:消费者暴露估计 R16:环境暴露估计 暴露评估 R17:关于物品暴露估计 R18:废弃物暴露估计 R20:术语和缩略语 R19:不确定性分析 图 1.欧盟图 1.欧盟关于信息要求与化学物质安全评估(CSA)指南文件技术框架文件技术框架 (2)美国的化学物质管理及风险评估技术政策现状)美国的化学物质管理及风险评估技术政策现状 美国有关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的法规,始于 1976 年发布的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该法规由美国环保局污染预防与有毒物质办公室(OPPT)负责实施。TSCA 法规中要求的化学物质的风险评估由危害评估和暴露评估组成,两者
21、结合构成风险评估。危害性评估由EPA 的专家依靠结构活性分析(SAR)及采用相应的模型来评价化学物质理化性质和环境归趋以及危害效应。暴露评估基于成熟的排放、暴露和风险模型进行。EPA 在新化学物质申报 7 管理中,环境风险评估只涉及水环境的风险评估,其他环境介质的风险状况,则根据具体物质的情况如有必要再开展相关评估。为支持 TSCA 法规的实施以及加强化学物质的风险管理,美国发布了系列的风险评估指南文件,并开发系列模型工具。美国发布主要风险评估指南文件有:?1986 年 USEPA 发布致突变性物质风险评估指南?1992 年 USEPA 发布暴露评估指南文件?1992 年 USEPA发育毒性物
22、质风险评估指南?1996 年 USEPA 发布生态风险评估指南?1996 年 USEPA生殖毒性风险评估指南,?1997 年 USEPA 发布暴露因子手册?1998 年 USEPA 发布神经毒性风险评估指南?1999 年美国联邦政府发布用于指导新化学物质、杀虫剂风险评估的生态风险评估指南?2002 年 USEPA 发布致癌物质风险评估指南?2007 年 USEPA 发布重金属风险评估指南;美国发布的与风险评估相关的模型工具:?预测化学物质物理化学性质工具:MPBPVP,WSKOWWIN,KOWWIN,HENRYWIN,PCKOCWIN,;?预测化学物质环境归趋的模型工具:AOPWIN,HYDR
23、OWIN,BIOWIN,BCFWIN-Bioconcentration Factor,STPWIN,LEV3EPI?人体健康危害性评估的模型工具:OncoLogic,Screening for Non-cancer Human HealthEffects?水生生态环境危害性评估模型:ECOSAR?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评估模型:PBT Profiler?针对普通人群的水生排放和化学暴露评估模型:E-FAST?针对环境排放工人暴露的暴露评估模型:ChemSTEER (3)日本的化学物质管理法规和风险评估技术发展)日本的化学物质管理法规和风险评估技术发展 日本对工业化学物质的全面管理开始于 20
24、 世纪 70 年代。1973 年日本颁布了关于规定化学物质的审查及生产等的法律(化审法)。该法规建立了新工业化学物质通报和评估体系,基于新化学物质的危害性管理其生产、进口和使用,目的是防止由这些化学物质所引起的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损害。为适应具有持久性和慢性毒性,但没有高度生物蓄积性潜力的物质管理的要求,1986 年法规二次修订。2003 年化审法再次修订,引入了对生态效应的关注,要求从 2004 年开始新化学物质申报需增加提交生态毒性数据。此次修订还引入了暴露信息的概念。由此,日本化学物质管理体系逐渐由基于物质本身的危害转为更多的关注化学物质暴露。1997-2000 年日本环境省开
25、始试点进行风险评估项目,筛选关注的化学物质并进行风险评估。目前环境风险评估工作主要集中于水生生态风险评估,主要参考 OECD 推荐的技术方法。1999 年 8 月,日本化学工业协会受政府委托开发了 CemPHESA21 风险评估系统。内 8 容涉及物理化学、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三个领域。(4)国际组织在风险评估技术领域的相关活动)国际组织在风险评估技术领域的相关活动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世界卫生组织(WHO)、以及联合国的相关机构等国际组织为统一和规范国际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工作,先后出台了系列指南文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 1995 年发布了水生生物效应评价指南用于指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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