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制私募基金法律问题研究_基于与信托制阳光私募基金.pdf
《合伙制私募基金法律问题研究_基于与信托制阳光私募基金.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伙制私募基金法律问题研究_基于与信托制阳光私募基金.pdf(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专论?1_ 黝黯瞪缓碱粼麟麟藻姗合伙制私募基金法律问题研究?基于与信托制阳光私募基金的比较王丽 辛2 0 0 9年年末,一款由银河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名为银河普润合伙制私募基金的创新模式产品开始发售?该合伙制私募基金模仿了海外常见的合伙制私募模式?,由普通合伙人和不超过4 9人的有限合伙 人共 同组成,普通合 伙人为银河财富资产管 理公 司,同时也担任该私募基金的管理人?该私募基金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投资范围总数不超过 2 0只,存续期限为一年,基金单位净值低于止损线 0.7 时清仓?这款采用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对我国金融产品创新具有重大意义,它突破了私募基金只能借助信托平台投资
2、于证券市场而得以?阳光化?的单一的投资模式,解决了阳光私募无法再开立辛 作者单位:中国银行总行法律与合规部?W i l li am J.Baum ol,st ev e n M.G o l 曲el d,Li l y 人 肠记a n,Mieha e lEKO e hn:T h e Ee,no m亏 cs o f Fund M a x ke t s:COm l?et i ti o nVer s us Reg u l ati on,粗 uw e rAeade publ i she?,199 0?麟蔽漏溯总 第 八 十 辑 压 口 皿解漏璐毖日F 蛋 n 公?d 魏 惫l 兹 讥 犷?ru至 只新的证券
3、账户 的燃眉之急?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涉及诸多法律问题,本文试从其产生的背景?与 阳光私募基金 的区别和风 险控制三个角度进行研究?一?制度诱因采用有限合伙模式设立的私募在国内早有先例,但当时合伙制企业 尚不能开设证券账户,故无法投资于二级市场,而以私募股权基金 (P r i va t e Equit y Fund,pE)类产品的形式存在?2(X)9 年 12 月修改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增加一款规定?前款所称投资者包括中国公民?中国法人?中国合伙企业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投资者?,赋予 了合伙制企业开立证券账户的权利?银河普润合伙制私募基金最大的创新点在于:借助
4、有限合伙制企业的平台,投资于二级市场?能否开设证券账户,不仅决定了有限合伙私募的投资渠道可以由 P E类产 品转向二级市场,也促进了?有限合伙?成为私募基金的有限投资渠道?在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产生之前,能参与二级市场投资的私募类产品均以阳光私募的形式存在?目前,法律上 尚无阳光私募的明确定义?实务界一般认为,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由作为第三方 的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陈曦:?股权投资基金的中国实践?,载?中国物价?,20 0 9(11)?张宁:?产品发行萎缩,私募上海模式陷人困境?,载?证券时报?,2仪 为一1 123(A 0 8)?刘俊海:?从法律层面看资
5、本市场发展?,载?资本市场?,201 0(l)?专论?3_ _.?卜 _ 1_?L卜,_?耀豁 翔缈瞬颧绷馨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信托?和?二级市场?是阳光私募基金的两大显著特征?首先,阳光私募需借助信托作为投资平台,其产品为信托投资计划,其资金或是直接来源于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或是先由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所汇集的资金再以单一信托的形式信托给信托公司,但均须借助信托为其所集资金投资于二级市场的合法途径?其次,二级市场是阳光私募投资的主要方向,二级市场的公开性?透 明性是该 私募产品得 以?阳光化?的根本 保证?自?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修订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暂停了信托公司的证券
6、开户?此后,以信托为渠道的阳光私募基金发行的后劲明显不足?尚能在市场上发行的新产品主要为两种情况:一是在暂停开户之前已经开设的账户,但此类产品数量很少,受制于信托公司先前设立账户的?前瞻性?,发展前景极为有限;另一种情况为类似于新瓶装旧酒的?TOT?(Tr u s t o f Tr u s t)模式,其所成立的新的信托产品投资方向为已发行的旧信托产品,为?母信托一子信托?两层 的信托结构,借助 旧的产品账户间接投 资于二级市场?然而,TOT 模式的阳光私募基金仍然存在发展上的限制?首先,运用 TOT 模式须存在类似于公募基金的开放式赎 回机制?基金认购者需要承担所有投 资风 险及享受大部分的投
7、资 收益,私募基金公 司不承诺收益,其盈利模式一般是收取总资金2%左右的管理费和投资盈利部分的 2 0%作为佣 金收人?因此,阳光私 募只能运用 于采用?该定义在合伙制私募基金出现之前得到实务界的普遍认同,但随着合伙制私募基金的出现,有人认为,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存在的私募基金受其内部机制和外部监管的制约同样是规范 透明的,是?阳 光化?的,故阳光 私募应 包含信托 类私 募和 合伙类私募两种形式?本文对于阳光私募仍坚持传统的定义,只包括信托类的私募产品?4细圈粼膨随麟裂燕纂L二?二_,.?卜 _总 第 八 十 辑旧 口 口 暇系砚菊司爹?i夏 1 魏万 盗 c显 鸽l 厦挂 w彭?遥 卫 璧
8、1戈?深圳模式?的非结构性产品?这也意味着,私募管理人不需要承诺和投资人共担风 险,没有保底承诺和严格 的止损线,在股市形势不明朗的情形下风险较大?其次,TOT 模式所成立的新信托产品的投资方向为已发行的信托产品,作为?子信托?的存量信托产品数量的有限性 同样会制 约?母 信托?的数量,且?母 信托?的产品设计?投资流向等方面受制于存量信托产品,其创新性受到很大 的制约?在阳光私募基金无法满足广泛的市场需求的形势下,能投资于二级市场的合伙制私募基金模式应运而生?该私募基金以有 限合伙制企业的形式存在,绕开了信托公司的投资平台,也就避开了信托无法开立证券投资账户 的限制,成为私募基金投资二级市场
9、 的新 的投资渠道和发展方 向?综上所述,2 0 0 9年?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修订,一方面允许合伙企业开立证券账户,另一方面又停止开立信托公司的证券账户?这是合伙制私募产生的制度诱因?二?与阳光私募基金的比较与信托型阳光私募基金相比,合伙制私募基金在法律结构?运作模式?监管机构等诸多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区别?(一)不同的法律结构阳光私募的法律结构主要为信托关系?从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职能的区分上看,主要有两种具体运作方式:一种类型为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吸纳客户资金,将其理财产 品所汇得 资金 以单一 资金信托的方式交付于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项下的资金再投资于二级市场;另一种形式为信托
10、公司发行信托产品,投资人直接将资金交付于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投资于二级市场,银行仅?专论?5瀚粼糟绷卿瀚鞠摹罐担任信托产品代销?资金托管职能?但不论是哪种方式,信托关系贯穿于阳光私募的始终?合伙制私募基金法律结构 的基础 为有限合伙企业?2(X)6 年 8 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将有限合伙作为一种新的合伙形式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银河普润合伙制私募基金正是采用此模式?该私募基金 由普通合伙人和不超过 4 9人的有 限合伙人共 同组成,普通合伙人银河财富资产管理公 司担任该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执行合伙事务?在法律结构上,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的区别主要有:第一,投资人与管理人的关系不同
11、?阳光私募下,信托公司与投资人是一种信托关系?而在有限合伙制私募中,作为普通投资者的有限合伙人和作为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虽然从理论上说,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人也负有某种程度的信义义务(F i du c i 柳 Dut y)?,但是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更多地来 自于合伙 协议 的约定,而对于 阳光私募,除了信托协议约定外,还直接受到?信托法?的保护?第二,投资人对投资资产的权利不同?在有限合伙私募基金中,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是一种共有关系,而在信托中,投资者既是委托人又是受益人,享有委托权和受益权?第三,投资资产的安全性不同?与合伙制企业相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合伙 制私募 基金 法律问题 研究 基于 信托 阳光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