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久证券投资基金扩募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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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久证券投资基金扩募说明书 安久证券投资基金扩募说明书 基金发起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保证扩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基金本次扩募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截止 2002 年 4 月 19 日,尚有 500 万份额基金单位未办理确认手续,请尚未办理确认手续的投资
2、者尽快到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东城根街南延线营业部三楼办理相关确认手续。联系电话:028-6150229,联系人:魏东。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基金份额未能确认到帐的持有人,将不能获得本次扩募配售权,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扩募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内容摘要】基金名称:安久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基金安久 基金规模:200,000,020 份基金单位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代码:184709 配售申购代码:188709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扩募总数量:299,999,980 份基金单位 发起人认购数量:3,000,000 份基金单位
3、 持有人配售数量:296,999,980 份基金单位 持有人配售比例:1:1.5 扩募价格:人民币 1.01 元/每份基金单位 权益登记日:2002 年 4 月 23 日 除权基准日:2002 年 4 月 24 日 持有人配售缴款期:2002 年 4 月 24 日至 4 月 30 日 商业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期:2002 年 5 月 8 日至 5 月 10 日 基金发起人应认购部分缴款期:2002 年 4 月 24 日至 4 月 30 日 主承销商认购余额缴款日:2002 年 5 月 13 日 停牌安排:安久证券投资基金扩募说明书刊登日即 2002 年 4 月 19 日上午停牌 扩募
4、说明书签署日期:2002 年 4 月 18 日 尚未办理基金份额确认的基金持有人,应尽快办理相关确认手续,在权益登记日前份额 1 未确认到帐的基金持有人,将不能获得本次扩募配售权,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持有人自行承担。本次扩募全部发起人总计认购 3,000,000 份基金单位,余下 296,999,980 份基金单位以现有流通基金份额 198,000,020 为基数,以 296,999,980/198,000,020 的计算方式计算,按 1:1.5 的比例向权益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基金安久持有人配售;基金持有人放弃配售部分由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认购,如果其认购数量超过基金持有
5、人放弃部分数量,则按比例配售;商业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认购剩余部分,由承销团包销。基金存续期从 1992 年 8 月 31 日至 2002 年 8 月 30 日,本次扩募后,基金存续期延长 5年,至 2007 年 8 月 30 日。一、绪言一、绪言 本扩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等有关法规以及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编写。本次基金扩募经原四川国信投资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会 关于同意四川国信投资基金规范为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并上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056 号文)文件批准。基金管理人已认真审核扩募说明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
6、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单位是根据本扩募说明书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扩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扩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二、释义二、释义 本扩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基金或本基金 指安久证券投资基金 暂行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基金契约 指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本扩募说明书 指安久证券投资基金扩募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人 指基金安久持有人 发起人 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 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 指交通银行 主
7、承销商 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扩募有关当事人三、本次扩募有关当事人 (一)基金发起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建国 联系人:徐跃 张蕾 联系电话:021-58881111-5209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360 号新上海国际大厦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1998 年 6 月 2 财务状况: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二)基金管理人 信息披露负责人:冯颖 联系电话:021-58881111 客户服务热线:021-68604666 (三)基金托管人 名 称:交通银行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注册地址:上海市
8、仙霞路 18 号 组织形式:股份制 注册资本:171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7 年 4 月 1 日 联系电话:021-62751234 转 2641 联系人:金玉凤(四)主承销商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开国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联系电话:021-63756385 转 617、618 联系人:沈涛、尹蘅、刘晴、熊蓓、丁蔚(五)分销商 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周有道 注册地址:上海市九江路 111 号 联系电话:021-54043389 转 8000 联系人:袁丁(六)财务审计机构以及验资机构 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汤云为 联系电话
9、:021-63070766 注册会计师:吕秋萍 (七)法律顾问 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 法人代表:黄伟民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东路 101 号汇丰银行大厦 19 楼 联系电话:021-68411166 经办律师:黄伟民、周志峰、徐雪松 四、本次扩募背景 四、本次扩募背景 (一)本次基金扩募经 2000 年 6 月 15 日原四川国信投资基金临时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56 号文件批准。2002 年 2 月 8 日至 2002年 3 月 7 日的基金安久第一次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决议通过关于“在扩募方案中引进主承销商包销机制”、“扩大扩募对象中机构投资者的范
10、围”等九项议案,并已报请了中国证监会备案。(二)基金扩募原因 本基金为积极成长型基金,按照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主要投资于积极应用新技术的上市公司,通过积极的投资策略,获取长期的资本增值。基金规模的扩大有利于建立有效 3 的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为基金持有人谋求稳定的回报。五、法律意见 五、法律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基金扩募出具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次基金扩募符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六、本次扩募发行方案 六、本次扩募发行方案 (一)扩募数量 基金安久将由 200,000,020 份基金单位扩募至 5 亿份基金单位。本次扩募全部发起人总计认购 3,0
11、00,000 份基金单位,余下 296,999,980 份基金单位以目前流通基金份额 198,000,020 份基金单位为基数,按 1:1.5 的比例向权益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基金安久持有人(发起人除外)配售;基金持有人放弃配售部分由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认购,如果其认购数量超过基金持有人放弃部分数量,则按比例配售;商业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认购的剩余部分,由承销团包销。(二)扩募价格 本基金扩募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01 元,其中 0.01 元为扩募费用。(三)扩募方式 本次扩募以现有基金总份额 200,000,020 份为基数,按 1:1.5 的比例,向基金权益登记
1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安久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配售 296,999,980 份基金单位。全部发起人共计认购扩募总份额的 1,即 3,000,000 份基金单位。基金持有人放弃配售部分由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认购,如果其认购数量超过基金持有人放弃认购部分数量,则按比例配售;商业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认购剩余部分,由承销团包销。(四)本次扩募前后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次扩募后,安久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将达 5 亿份基金单位,扩募前后基金份额变动如下:单位:份基金单位 项 目 扩募前 扩募增加额 扩募后 比例 发起人 2,000,000 3,000,000 5,000,000 1 社会公众
13、份额 198,000,020 296,999,980 495,000,000 99 总份额 200,000,020 299,999,980 500,000,000 100 (五)本基金扩募配售、认购时间安排 权益登记日:2002 年 4 月 23 日 除权基准日:2002 年 4 与月 24 日 持有人配售缴款期:2002 年 4 月 24 至 4 月 30 日 商业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期:2002 年 5 月 8 日至 5 月 10 日 基金发起人应认购部分缴款期:2002 年 4 月 24 日至 4 月 30 日 主承销商认购余额缴款日:2002 年 5 月 13 日 (六)停牌
14、安排 安久证券投资基金扩募说明书刊登日即 2002 年 4 月 19 日上午停牌。七、本次扩募认购办法 七、本次扩募认购办法 4 (一)认购缴款期 基金持有人认购缴款期:2002 年 4 月 24 日至 2002 年 4 月 30 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未缴款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商业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认购缴款期:2002 年 5 月 8 日至 2002 年 5 月 10 日 发起人认购缴款期:2002 年 4 月 24 日至 2002 年 4 月 30 日 主承销商认购余额缴款日:2002 年 5 月 13 日 (二)缴款地点 基金持有人认购缴款地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全国各基金
15、安久托管券商营业网点。商业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在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处缴款。(三)缴款办法 1、持有人凭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帐户卡认购基金。认购时填写“安久配售”申购单,交易代码:“188709”,每份基金单位 1.01 元,认购限额为权益登记日收市后持有的本基金份额乘以 1.5。2、发起人应认购部分的认购款直接划至托管人安久证券投资基金专户。3、商业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认购部分的缴款方式。基金持有人放弃配售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认购,商业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最低申购数量为100万份基金单位,申购数量必须为100万份基金单位的整倍数。商业保险公司的申购上限为本基
16、金扩募后总份额的 10,即 5,000 万份基金单位,除商业保险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上限为本基金扩募后总份额的 3,即 1,500 万份基金单位。(1)商业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必须填写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安久要约表(见2002 年 4 月 19 日刊登的安久证券投资基金扩募配售办法公告),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与申购保证金付款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于 2002 年 5 月 10 日下午 4:00 前传真至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传真后请来电确认)。联系人:沈涛、尹蘅、刘晴、熊蓓、丁蔚 电话:021-63756385 转 617、618 传真:021-63756964(
17、2)商业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必须按其申购金额的 100缴纳保证金,且保证金须在 2002 年 5 月 10 日下午 4:00 时前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户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帐号:06672608150002272)。投资者务必确保资金准时抵达,逾期交纳保证金的申购将视为无效申购。只有按格式要求填写了认购要约表且申购保证金按时到帐的申购才为有效申购。(3)对于获得发售的机构投资者,其交纳的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认购款,如果已交纳的保证金多于认购基金所需的资金,其多余部分将在 2002 年 5 月 10 日后返还;商业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配售价格
18、为 1.01 元(含 0.01 元扩募费用),不再收取任何手续费。八、基金扩募部分的交易八、基金扩募部分的交易 基金本次扩募部分,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基金发起人应于本次扩募时总计认购不低于基金总规模 1的基金份额,且在基金存续期间内持有不少于基金总规模的 0.5的基金单位,其余部分可在基金扩募部 5 分上市二个月后上市流通。按照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199829 号文)的要求,除发起人或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持有某一基金份额不得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 3。在本次扩募权益登记日持有本基金份额超过 3的投资者可
19、以参加配售,但不得在二级市场上增持,并在基金上市后六个月内调整到规定比例。九、基金的投资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积极成长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积极应用新技术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将通过努力提高自身综合决策能力来减少风险。同时也通过分散投资来减少风险。(二)投资范围及投资组合 1、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2、投资组合(1)由于本基金由暂行办法颁布前的老基金规范后设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资产存在一段调整期,调整期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调整期结束后,本基金投资组合应符合以下规定
20、: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 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2)投资组合原则 全面考虑组合的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着眼于长期资本增值。(三)投资决策 1、决策依据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本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基本投资原则和方向,规定仓位比例,审定重要投资项目。2、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形成由参加会议成员签字的书面决议,确定本基金总体资产分配和投
21、资策略。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或指定人员召集。如需做出及时重大决策或基金经理小组提议,可临时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2)基金经理小组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每日基金净现金流量;基金契约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制;研究员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的独立判断;风险分析小组的建议等。(3)基金经理向集中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交易员收到基金投资指令后,按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分配原则完成指令。(4)风险分析小组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评估,向基金经理小组提出调整建议。(5)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程序进行稽查并出具稽查报告。(四)投资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
22、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6 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1、投资于其他基金;2、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3、将基金资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4、从事证券信用交易;5、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6、从事可能使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7、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8、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9、配合管理人的发起人、本基金的发起人及其他任何机构的证券投资业务;10、故意维持或抬高管理人的发起人、本基金的发起人及其
23、他任何机构所承销股票的价格;11、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五)基金经理 本基金由王国卫先生、李玲女士担任基金经理,负责基金的日常投资运作。王国卫先生:现年 34 岁,硕士学位,9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在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信托部、投资银行部工作。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基金投资部总监,基金安信和基金安久的基金经理。李玲女士:经济学学士,在读研究生。5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在金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工作。2000 年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任交易员,曾担任公司投资部交易员。现任基金安信、基金安久基金经理。十、风险揭示 十、风
24、险揭示 本次扩募发行存在的主要风险有:(一)发行风险 本次扩募全部发起人总计认购 3,000,000 份基金单位,余下 296,999,980 份基金单位以现有流通基金总份额 198,000,020 份为基数,按 1:1.5 的比例向权益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基金安久持有人配售;基金持有人放弃配售部分由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认购,如果其认购数量超过基金持有人放弃部分数量,则按比例配售;商业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认购的剩余部分,由承销团包销。虽然基金安久作为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可能获得投资者的积极认购,但由于股市存在系统性风险,因此不排除承销团包销部分余额的可能。(二)市场
25、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波动,将对本基金资产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收益而产生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从而产生风险。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同时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基金投资于股票和债券,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7 4、产业风险 与市场总体水平相比,从事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和应用的公司的股票可能会有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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