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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学讲义保险学讲义(第(第3章)章)李庆峰李庆峰华南师大经管学院华南师大经管学院第三章第三章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1.保险合同及特征保险合同及特征2.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要素3.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4.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5.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1 1、保险合同及其特征、保险合同及其特征n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的概念n作为一般经济合同的要件作为一般经济合同的要件n特征:特征:1.双务性合同双务性合同2.射幸性合同射幸性合同3.补偿性合同补偿性合同4.条件性合同条件性合同5.附和性合同附和性合同6.个人性合同个人性合同2 2、
2、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要素2.1 2.1 主体主体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关于受关于受益人益人辅助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辅助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2.3 2.3 内容(权利义务关系)内容(权利义务关系)2.2 2.2 客体客体可保利益(保险利益)可保利益(保险利益)关于保险人和投保人关于保险人和投保人n保险人的概念保险人的概念n保险人经营资格的管理保险人经营资格的管理n投保人的概念投保人的概念1.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
3、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3.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关于被保险人关于被保险人n概念概念n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的关系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的关系q财产保险财产保险q人身保险人身保险q责任保险责任保险n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确定方式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确定方式1.明确列明(可以是多个)明确列明(可以是多个)2.以变更保险合同条款的方式确认被保险人以变更保险合同条款的方式确认被保险人3.订立多方面适用的保险条款的方式确认被保险人订立多方面适用的保险条款的方式确认被保险人关于保单所有人n保单所有人的概念n保单所有人的权利 1)变更受益人;2)领取退保金;3)领取保单
4、红利;4)保单抵押借款;5)保单现金价值的限额内申请贷款;n主要适用于人寿保险合同 这是因为,财产保险:(1)短期合同,没有现金价值;(2)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保单所有人通常情况下同一个人n我国的人寿保险合同中没有此概念 相应的权利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单独或分别享有关于受益人关于受益人u 受益人也叫保险金受领人,指在保险受益人也叫保险金受领人,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直接向保险人行使赔偿请求事故发生后直接向保险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的人。权的人。受益人的构成要件受益人的构成要件1.受益人是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受益人是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n注意:受益人与保险人的法律关系只有在被保险人注意:受益人与保
5、险人的法律关系只有在被保险人死亡时才发生。死亡时才发生。2.受受 益益 人是由保单所有人指定的人人是由保单所有人指定的人n受益人不必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受益人不必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n保险法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第六十一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同意。u受益人的分类受益人的分类q可撤销的受益人和不可撤销的受益人可撤销的受益人和不可撤销的受益人u受益人为多人时保险金如何分配?受益人为多人时保险金如何分配?q顺位(排列在前的优先受益)顺位(排列在前的优先受益)q比
6、例比例q均分均分受益权概念的进一步说明受益权概念的进一步说明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与狭义之分u 狭义上的保险受益权狭义上的保险受益权仅存在于含有死亡保险因素的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于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求和受领保险金的权利。u我国保险法上规定的保险受益权是从狭义上而言的,相应的受益人可以理解为死亡保险金死亡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的概念;u被保险人当然也具有保险金受领权,但那是就生存保险金而言,可以理解为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的概念。保险小知识保险小知识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不要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不要在受益人一栏简单填写在受益人一栏简单填写“法定法定”或或“法定受益人法定受
7、益人”,其法律效果等同,其法律效果等同于没有指定受益人。于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法第保险法第64条条u我国保险法第64条对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条件做了详细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
8、其他受益权的。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权的。”案情简析(一)概念辨析概念辨析受益权和继承权的比较受益权和继承权的比较u收益权和继承权的联系:两者都属于期待权收益权和继承权的联系:两者都属于期待权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的受益权转化为现实的财产权利;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的继承权转化为现实的财产权利;继承权简言之就是继承遗产的权利。遗产是指继承权简言之就是继承遗产的权利。遗产是指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所得的积累,包括货币和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所得的积累,包括货币和实物两种形式。这些财产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实物两种形式。这些财产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成为遗产。后,才能成为遗产。受益权和继承权的区别受益权
9、和继承权的区别n第一,适用调整的法律范畴不同。第一,适用调整的法律范畴不同。受益权属于合同法的范畴,受保险法的调整,而继承权属于民法的范围,受继承法的调整;n第二,权利主体及其产生的方式不同。第二,权利主体及其产生的方式不同。受益权的主体是受益人,其产生主要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且不以自然人为限,而继承权的主体是继承人,其产生方式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且仅限于自然人;受益权和继承权的区别(续)受益权和继承权的区别(续)n第三,二者的客体不同。第三,二者的客体不同。受益权的客体是保险人给付的死亡保险金,并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范围,而继承权的客体则是被继承人的遗产;n最后,受益人和继承人的
10、义务不同。最后,受益人和继承人的义务不同。受益人除了在合同约定的事件(如保险事故)发生后有及时通知保险人和证明事件发生的义务外,不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而继承人的义务则包括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及应当缴纳的税款和遗嘱继承所负有的义务。投保小技巧投保小技巧n投保人在投保寿险填写受益人时,投保人在投保寿险填写受益人时,无论无论想到的受益人是哪几位,最后一栏,最想到的受益人是哪几位,最后一栏,最好填上好填上“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约定如果前述约定如果前述受益人不在时,做为给付理赔金的对象。受益人不在时,做为给付理赔金的对象。这个小动作,可以为你投保当时没想不这个小动作,可以为你投保当时没想不到的家人,
11、做到节税。到的家人,做到节税。典型案例介绍(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同时死典型案例介绍(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同时死亡情形下的保险金归属问题)亡情形下的保险金归属问题)n20002000年年8 8月月1212日,甲向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日,甲向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险金额1010万元,保险期限一年,指定女儿乙为受益人。万元,保险期限一年,指定女儿乙为受益人。20012001年年7 7月月1717日,甲带乙去旅游,不料在途中发生日,甲带乙去旅游,不料在途中发生严重车祸,母女两人双双遇难。事故发生后,甲的丈严重车祸,母女两人双双遇难。事故发生后,甲的丈夫丙持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甲的父亲丁得
12、知这一夫丙持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甲的父亲丁得知这一消息后,向女婿丙提出要一起继承这消息后,向女婿丙提出要一起继承这1010万元的保险金,万元的保险金,却遭到丙的拒绝。丙认为这笔保险金不是妻子甲的遗却遭到丙的拒绝。丙认为这笔保险金不是妻子甲的遗产,而是其女儿乙的遗产,应由他一个人继承。双方产,而是其女儿乙的遗产,应由他一个人继承。双方协商不成,丁将丙告上法庭。他认为甲虽然在投保时协商不成,丁将丙告上法庭。他认为甲虽然在投保时指定自己的外孙女乙为受益人,但是在车祸中外孙女指定自己的外孙女乙为受益人,但是在车祸中外孙女和女儿是同时死亡的,因此乙的受益行为并未发生,和女儿是同时死亡的,因此乙的受益行
13、为并未发生,这这1010万元的保险金属女儿的个人遗产,应由其和丙共万元的保险金属女儿的个人遗产,应由其和丙共同继承。同继承。案情简析(一)案情简析(一)n本案属于保险理赔中的“共同灾难”问题。所谓共同灾难共同灾难,是指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在同一保险意外事故中死亡,此种结果可能会出现下列三种状况:(一)能够确定两者死亡的先后顺(一)能够确定两者死亡的先后顺序;(二)确定两者系同时死亡;(三)无法序;(二)确定两者系同时死亡;(三)无法确定两者的死亡先后顺序。确定两者的死亡先后顺序。由此可以看出,本案例属于第三种情况,即受益人乙与被保险人甲同时死亡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顺序。案情简析(二)案情简析(二)
14、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故中遇难,其死亡顺序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故中遇难,其死亡顺序的推定将直接影响到保险金受益权的确定,不同的的推定将直接影响到保险金受益权的确定,不同的推定将使保险金的分配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因此推定将使保险金的分配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因此解决本案的关键就是在于如何推定甲和乙的死亡先解决本案的关键就是在于如何推定甲和乙的死亡先后顺序。后顺序。如果有证据表明(或推定)被保险人甲先于受益人乙死亡,如果有证据表明(或推定)被保险人甲先于受益人乙死亡,相当于受益人乙取得受益权后死亡,保险金作为受益人的相当于受益人乙取得受益权后死亡,保险金作为受益人的遗产,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15、丙单独继承。遗产,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丙单独继承。如果有证据表明(或推定)受益人乙先于被保险人甲死亡,如果有证据表明(或推定)受益人乙先于被保险人甲死亡,由于受益权没有实现,保险金做为被保险人甲的遗产,由由于受益权没有实现,保险金做为被保险人甲的遗产,由丙和丁(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丙和丁(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继承法上的同时死亡推定规则继承法上的同时死亡推定规则n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司法解释中的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
16、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果几个死亡人人辈分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果几个死亡人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的继承人分别继承。”国外的做法国外的做法n国外保险业界的“同时死亡规则同时死亡规则”n美国年制定的统一同时死亡法中“保险”部分规定:“当一份人寿保险单或意外伤害保险单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同时死亡,保险金应按被保险人比受益人生存更久的原则来给付;人寿或伤害保险
17、的人寿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皆死亡而不能证明为同时死亡的,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皆死亡而不能证明为同时死亡的,推定被保险人后于受益人死亡推定被保险人后于受益人死亡,以确定保险金的归属。但是,如果能够证明受益人的死亡时间稍后于被保险人,保险金应作为受益人的遗产,而由受益人的继承人受领。”思考:同时死亡的情况下,推定受益人先思考:同时死亡的情况下,推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法理基础何在?于被保险人死亡的法理基础何在?n在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必须在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必须以保险法的根本立法精神为原则来进行推以保险法的根本立法精神为原则来进行推断。断。保险法的根本精神关照在于以被
18、保险人的利保险法的根本精神关照在于以被保险人的利益为重心来分配权利义务,从而设计并确定益为重心来分配权利义务,从而设计并确定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案例的引申思考案例的引申思考n在运用同时死亡规则时,会出现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有充分证据表明受益人晚于被保险人死亡,如果有充分证据表明受益人晚于被保险人死亡,哪怕间隔时间很短,甚至是仅仅几分钟,保险哪怕间隔时间很短,甚至是仅仅几分钟,保险人也不能援引统一同时死亡法,保单的保人也不能援引统一同时死亡法,保单的保险金在被保险人死亡的那个时刻起就已经属于险金在被保险人死亡的那个时刻起就已经属于受益人,受益人的
19、受益权已转化为现实的财产受益人,受益人的受益权已转化为现实的财产权。权。因此在受益人死亡后,保险金成为受益人的遗产,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可以说这一结果同样违背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参加保险的初衷,不符合保险法的精神关照。进一步的思考(续)进一步的思考(续)n为解决这一问题,美国保险公司在实务中发明设为解决这一问题,美国保险公司在实务中发明设计了计了“同时死亡条款同时死亡条款”(也称(也称“幸存者条款幸存者条款”或或“时限条款时限条款”),该条款解决的便是受益人短期),该条款解决的便是受益人短期幸存的问题,用来确定保险金的归属。幸存的问题,用来确定保险金的归属。n“同时死亡条款同时死亡条款”是投保
20、人或被保险人为确保其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确保其死后保险金能够为与其有血缘关系或其信赖的人死后保险金能够为与其有血缘关系或其信赖的人获得而特别设立的,获得而特别设立的,它通常规定受益人必须在被它通常规定受益人必须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又存活了一个特定的期限(通常为保险人死亡后又存活了一个特定的期限(通常为30603060天)后,才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天)后,才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如果受。如果受益人在这段规定的期限内死亡,则还是按照受益益人在这段规定的期限内死亡,则还是按照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一样,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一样,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给付保险金。给付保险金。关于保险金请求权的进一
21、步认识关于保险金请求权的进一步认识n被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被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应是法定请求权,必须依据保险法的强行性规定产生,并不受保险合同当事人(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影响。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依据法律规定予以确定。n受益人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受益人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实际是受益权,它是为满足被保险人利益而设,是被保险人按其自己利益处分合同利益的结果,受益人依据被保险人的指定而享有受益权。因此,受益权实际上又可被看作是被保险人利益的延伸。启示启示1.1.受益权和继承权属于不同的范畴,在受益人和被受益权和继承权属于不同的范畴,在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同时死亡的情形,不能类推适用保险人同时死亡的
22、情形,不能类推适用继承法继承法的同时死亡推定规则;的同时死亡推定规则;2.2.针对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同时死亡的情形,尽管保针对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同时死亡的情形,尽管保险业界在理赔时也在参照国外的实践与做法,但险业界在理赔时也在参照国外的实践与做法,但法律上毕竟没有明确规定,因此,还是应从完善法律上毕竟没有明确规定,因此,还是应从完善立法的角度,为相关纠纷的处理提供确切的法律立法的角度,为相关纠纷的处理提供确切的法律依据;依据;3.3.学习学习保险学保险学,结合案例学习会收到较好的学,结合案例学习会收到较好的学习效果。习效果。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内容,请参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内容,请参考以下网络
23、资源考以下网络资源2.2 2.2 客体客体可保利益可保利益n可保利益的概念可保利益的概念n保险标的的概念保险标的的概念q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投保对象,是保险事故发生所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投保对象,是保险事故发生所在的本体,即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在的本体,即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生命、身体和健康。者人的生命、身体和健康。n保险标的和可保利益的关系?保险标的和可保利益的关系?q保险标的是可保利益的载体保险标的是可保利益的载体q可保利益必须得到法律承认可保利益必须得到法律承认n保险合同保障的是保险标的本身吗?保险合同保障的是保险标的本身吗?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24、u根据合同内容分:根据合同内容分:q基本条款基本条款q特约条款特约条款n保证条款(投保人、被保险人就特定事项担保某种保证条款(投保人、被保险人就特定事项担保某种 行为或事实的真实性的条款)行为或事实的真实性的条款)n附加条款(增加或限制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附加条款(增加或限制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效力优于基本条款)效力优于基本条款)n协会条款(保险同业之间根据需要协商约定,目前协会条款(保险同业之间根据需要协商约定,目前 仅存于海上保险合同中)仅存于海上保险合同中)u根据合同的约束力的不同划分:根据合同的约束力的不同划分:u法定条款法定条款u任选条款任选条款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合同的主
25、要内容1.1.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2.2.明确记载保险标的的情况明确记载保险标的的情况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多个(集合保险合同、综合保险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多个(集合保险合同、综合保险合同)合同)3.3.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收取保费的标准收取保费的标准补偿或给付的最高限额补偿或给付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的确定原则(保险金额的确定原则(P49P49)4.4.保险费保险费5.5.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责任终止时间保险责任终止时间华泰居安理财型家庭综合保险条款(家庭版)华泰居安理财型家庭综合保险条款(家庭版)基本保险条款基本保险条款 (2001A012001A
26、01号)号)1.保险财产保险财产2.不保财产不保财产3.保险责任保险责任4.责任免除责任免除5.保险责任期间保险责任期间6.保险金额保险金额7.保险费保险费8.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与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与责任9.赔偿处理赔偿处理10.附则附则n特别提示特别提示n保障金的确定保障金的确定n给付金的约定给付金的约定n本保险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前部分退保或全部退本保险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前部分退保或全部退保时给付金的确定保时给付金的确定 n给付金的领取给付金的领取华泰居安理财型家庭综合保险条款(家庭版)特别约定条款(2001A01号)n投保单(和要约相联系)投保单(和要约相联系)n暂保单(不是必经程序)
27、暂保单(不是必经程序)n保险单保险单n保险凭证保险凭证n批单批单保险合同双方对保险单内容进行保险合同双方对保险单内容进行 修改和变更的证明文件修改和变更的证明文件保险合同的形式保险合同的形式(保险人做出承诺)(保险人做出承诺)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大多通过批单进行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大多通过批单进行法律效力的比较法律效力的比较1.投保单上有记载但保险单上有遗漏的情形投保单上有记载但保险单上有遗漏的情形如果投保单没有遵循最大诚信原则的如实告知义务如果投保单没有遵循最大诚信原则的如实告知义务2.暂保单在正式保单签发前具有法律效力暂保单在正式保单签发前具有法律效力3.保险凭证不常用,与保险单具有同样的法律
28、效力保险凭证不常用,与保险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与保险单内容相抵触的,以保险凭证的特约条款为准与保险单内容相抵触的,以保险凭证的特约条款为准4.批单的法律效力优于保险单批单的法律效力优于保险单不一致时不一致时多次批改时多次批改时2.3 2.3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n关于要约与承诺关于要约与承诺q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与要约邀请q保险合同的要约人一定是投保人吗?保险合同的要约人一定是投保人吗?q保险合同的承诺人一定是保险人吗?保险合同的承诺人一定是保险人吗?n反要约的情形:若保险人提出反要约的,投保人反要约的情形:若保险人提出反要约的,投保人无条件接受后,投保人即为承诺人无条件接受
29、后,投保人即为承诺人q最好将要约理解为一个反复要约的过程最好将要约理解为一个反复要约的过程n关于成立与生效关于成立与生效q成立成立生效生效q生效与保险责任的关系生效与保险责任的关系q生效与缴纳保费的关系生效与缴纳保费的关系q我国的保险实务中,以开始承担保险我国的保险实务中,以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之日的零时为具体开始时间,即责任之日的零时为具体开始时间,即“零时起保零时起保”2.3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n关于保险合同的有效、生效、失效关于保险合同的有效、生效、失效n生效生效有效有效n有效的含义有效的含义q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q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q内容合法内容
30、合法q不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3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n无效无效失效失效1.无效无效绝对无效、自始无效绝对无效、自始无效2.失效失效由于某种原因,合同效力中止,满足一由于某种原因,合同效力中止,满足一定条件即可以复效定条件即可以复效n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q哪些条件可以造成保险合同的法定无效哪些条件可以造成保险合同的法定无效1.合同系代理他人订立而不作声明合同系代理他人订立而不作声明2.恶意的重复保险恶意的重复保险3.人身保险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死亡保险人身保险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死亡保险4.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超过规定的年龄限额被保
31、险人的真实年龄超过规定的年龄限额n什么是部分无效?什么是部分无效?q如善意的超额保险,超额部分无效如善意的超额保险,超额部分无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n义务:义务:q如实告知如实告知q支付保险费支付保险费q出险通知出险通知q提供单证提供单证n财产保险还需要履行如财产保险还需要履行如下义务:下义务:q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维护保险标的安全q危险增加通知危险增加通知q防损减损防损减损q协助追偿协助追偿n权利:权利:q发生保险损失时的索赔发生保险损失时的索赔权利权利q了解保险条款的真实情了解保险条款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况的权利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n义务:义务:
32、q承担保险责任承担保险责任n确定损失赔偿责任确定损失赔偿责任n赔偿或给付赔偿或给付n施救费用施救费用n其它合理费用其它合理费用q向投保人说明条款向投保人说明条款q及时签发保险单证及时签发保险单证q为投保人等合同主体为投保人等合同主体保密保密基本责任基本责任附加责任附加责任除外责任除外责任除外地点除外地点除外风险除外风险除外财产除外财产除外损失除外损失n保险人为什么要做出除外责任的规定保险人为什么要做出除外责任的规定1.避免保险人遭受巨额损失避免保险人遭受巨额损失例如战争例如战争2.限制对非偶然事故的补偿限制对非偶然事故的补偿例如自杀例如自杀3.避免逆向选择避免逆向选择现金、有价证券现金、有价证
33、券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n权利:权利:q收取保费权收取保费权q防损建议权(财产保险)防损建议权(财产保险)q代位求偿权(财产保险代位求偿权(财产保险)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变更n主体的变更主体的变更q必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必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q不需要经过保险人的同意不需要经过保险人的同意 (运输保险的背书转让)(运输保险的背书转让)n客体的变更客体的变更n内容的变更内容的变更n效力的变更效力的变更变更程序:变更程序:投保人提出变更申请投保人提出变更申请保险人审核保险人审核1.保险费增加保险费增加2.保险费减少保险费减少保险人同意,签发批单保
34、险人同意,签发批单或附加条款,变更有效或附加条款,变更有效保险人拒绝,通知投保保险人拒绝,通知投保人人合同中止合同中止合同解除合同解除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提前终止提前终止自然终止自然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终止保险期限届满保险期限届满保险合同履行完毕保险合同履行完毕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死亡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死亡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灭失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灭失复效中止中止终止终止关于合同的解除关于合同的解除n概念:当事人基于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情况,概念:当事人基于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情况,使合同无效的一种单方面的行为使合同无效的一种单方面的行为1.1.法定解除(一般是保险人)法定解除(一般是保险人)2.2.
35、约定解除约定解除3.3.任意解除(如退保)任意解除(如退保)n合同解除与无效的区别合同解除与无效的区别n行使解除权带来的法律效力怎样?(行使解除权带来的法律效力怎样?(P58P58)宽限期条款宽限期条款n该条款是对没有按时缴纳续期保险费的投保人给予一该条款是对没有按时缴纳续期保险费的投保人给予一定的时间宽限去缴纳续期保费。定的时间宽限去缴纳续期保费。q在宽限期内,即使未缴保险费,合同仍然具有效力;在宽限期内,即使未缴保险费,合同仍然具有效力;q超过宽限期,保险合同失效。超过宽限期,保险合同失效。n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但须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但须从中扣
36、除应缴而未缴的保费。从中扣除应缴而未缴的保费。n我国保险法规定的宽限期为我国保险法规定的宽限期为60日(保险法第日(保险法第58条)。条)。n实务中通常为实务中通常为1个月。个月。复效条款(结合复效条款(结合P58和和P59学习)学习)n复效条款是指保单因投保人欠缴保费而失效后,投保复效条款是指保单因投保人欠缴保费而失效后,投保人可以在一定时期内申请恢复原保险合同的效力。人可以在一定时期内申请恢复原保险合同的效力。n复效的合同与原有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保险责任、复效的合同与原有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等都相同。保险期限、保险金额等都相同。n如果被保险人年龄已超过投保年龄
37、限制,则只有要求如果被保险人年龄已超过投保年龄限制,则只有要求旧保险合同恢复效力才有可能继续享受保险保障,而旧保险合同恢复效力才有可能继续享受保险保障,而不能重新投保。不能重新投保。n申请复效的条件:申请复效的条件:q复效申请没有超过规定期限(通常为复效申请没有超过规定期限(通常为2 2年);年);q被保险人仍然符合可保条件(防止逆向选择);被保险人仍然符合可保条件(防止逆向选择);q提出复效申请须补缴失效期间未缴的保费及利息。提出复效申请须补缴失效期间未缴的保费及利息。保险合同的解释保险合同的解释n文义解释原则文义解释原则n意图解释原则意图解释原则n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
38、释原则n批注优于正文、后批注优于先批注、手写优于批注优于正文、后批注优于先批注、手写优于打印、加贴批注优于正文批注的解释原则打印、加贴批注优于正文批注的解释原则n补充解释原则补充解释原则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n协商协商n调解调解n仲裁仲裁n诉讼诉讼关于退保关于退保p保险贯彻保险贯彻“投保自愿、退保自由投保自愿、退保自由”原则原则l犹豫期退保犹豫期退保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一般保险公司规定投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一般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后保人收到保险单后1010天为犹豫期。犹豫期可无条件退保,通天为犹豫期。犹豫期可无条件退保,通常保险公司扣除
39、工本费后返还全部保费。常保险公司扣除工本费后返还全部保费。l正常退保正常退保超过犹豫期的退保视为正常退保超过犹豫期的退保视为正常退保通常领取过保险金的保单不能办理退保。通常领取过保险金的保单不能办理退保。财产保险退保的一个案例财产保险退保的一个案例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摩托车定额保险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摩托车定额保险 n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分为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分为3 3千元、千元、5 5千元、千元、8 8千元、千元、1 1万元、万元、2 2万元、万元、3 3万元六个档次,投保人可以自行选择,万元六个档次,投保人可以自行选择,但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同类车辆的新车购但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不得
40、超过同类车辆的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置价,超过部分无效。n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为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为2 2万元、万元、5 5万万元、元、1010万元、万元、2020万元四个档次,投保人可以自行选择。万元四个档次,投保人可以自行选择。n车上人员责任险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为5 5千元、千元、1 1万元、万元、2 2万元、万元、5 5万元四个档次,投保人可以自行选择。万元四个档次,投保人可以自行选择。1、在第在第K K年末退保时:年末退保时:退保金额趸缴保费退保金额趸缴保费退保比例退保比例其中退保比例根据退保时间和保险期限在摩
41、其中退保比例根据退保时间和保险期限在摩托车定额保险退保比例表中查找。不论保险托车定额保险退保比例表中查找。不论保险标的是否出险,退保费均按退保比例表计算。标的是否出险,退保费均按退保比例表计算。2 2、在第、在第K K年末与第年末与第K K1 1年末之间退保时:年末之间退保时:退保金额(退保金额(1 1S S)在第在第K K年末的退保金额年末的退保金额SS在第在第K K 1 1年末的退保金额年末的退保金额其中,其中,S S退保所在保险年度内的已了责任天退保所在保险年度内的已了责任天数数/365 /365 关于人寿保险的一个退保案例关于人寿保险的一个退保案例n20012001年年1212月,李先
42、生在朋友的介绍下,为自己月,李先生在朋友的介绍下,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保险,每年需缴保费投保了一份保险,每年需缴保费996996元,缴费元,缴费时间为时间为2020年。年。n20042004年年1010月李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月李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保险公司接受后,告知他只能按照保单的现金保险公司接受后,告知他只能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退还价值退还14411441元。元。n李先生非常不理解,认为自己李先生非常不理解,认为自己3 3年缴纳的保费年缴纳的保费近近30003000元,而退保的现金价值不到一半,要求元,而退保的现金价值不到一半,要求保险公司给出合理解释。保险公司给出合理解释。n
43、不是所有的保险都可以退保,比如短期险种一般不退不是所有的保险都可以退保,比如短期险种一般不退保;保;n现金价值又称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解约退还金”或或“退保价值退保价值”,是指,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它是以保带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它是以保险公司提取的责任准备金为基础的。险公司提取的责任准备金为基础的。现金价值责任准备金退保手续费(解约扣除)现金价值责任准备金退保手续费(解约扣除)n人寿保险的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将来要发生人寿保险的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将来要发生的债务而提取的资金,累积生息的最终积累值。的债务而提取的资金,累积生息的最终积累值。第第K K年的责任准备金均衡保费附加费用自然保费年的责任准备金均衡保费附加费用自然保费退保和现金价值退保和现金价值退保和现金价值退保和现金价值n投保第一年,附加费用非常大,责任准备金通投保第一年,附加费用非常大,责任准备金通常为负数;常为负数;n人寿保险一般第三年会产生现金价值;人寿保险一般第三年会产生现金价值;n投保时间越长,现金价值越大,有可能超过缴投保时间越长,现金价值越大,有可能超过缴纳保费总和(累积生息的作用);纳保费总和(累积生息的作用);n现金价值不会超过保险金额;现金价值不会超过保险金额;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