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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保险学工程保险学福建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系福建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系2011.2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1课程性质课程性质 工程保险学是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风险损失补偿机制及其运工程保险学是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风险损失补偿机制及其运行规律的一门独立学科,属于工程管理本科专业的专业方向课行规律的一门独立学科,属于工程管理本科专业的专业方向课.本课本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是工程保险的基本理论、实施、条款等相关的知识。程教学的主要内容是工程保险的基本理论、实施、条款等相关的知识。2 2课程目的和任务课程目的和任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熟悉保险的含义、保险合同的内容及通过本课程
2、的学习,使学生熟悉保险的含义、保险合同的内容及掌握保险的基本原则,掌握工程保险的基本理论与实施,了解并熟悉掌握保险的基本原则,掌握工程保险的基本理论与实施,了解并熟悉建筑工程一切险等的相关条款建筑工程一切险等的相关条款,并能够独立运用所学的理论对工程保并能够独立运用所学的理论对工程保险领域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释,达到专业的培养目标。险领域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释,达到专业的培养目标。二、课程教学内容二、课程教学内容第一章保险的基本知识第一章保险的基本知识第二章工程保险概述第二章工程保险概述第三章工程投保与索赔第三章工程投保与索赔第四章工程承保与理赔第四章工程承保与理赔第五章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五章建筑工
3、程一切险三、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三、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 1.教学方面教学方面 本课程采用以课堂讲授为主,课堂讨论、课后布置思考题等为辅本课程采用以课堂讲授为主,课堂讨论、课后布置思考题等为辅的教学方法。要求学生课堂上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课后按时完成作的教学方法。要求学生课堂上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课后按时完成作业。业。2成绩评定方面成绩评定方面 课程考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分课程考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分A、B卷进行。课程成绩评定采用卷进行。课程成绩评定采用考生成绩和平时成绩(均为百分制)加权确定,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考生成绩和平时成绩(均为百分制)加权确定,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分别占分别占80%和和20
4、%。平时成绩根据出勤、作业、课程表现等综合评定。平时成绩根据出勤、作业、课程表现等综合评定。四、教材及主要参考资料四、教材及主要参考资料1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与保险,谢亚伟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与保险,谢亚伟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6;2建设工程保险实务与风险管理,陈津生编著,中国建材工业出建设工程保险实务与风险管理,陈津生编著,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版社,2008.83工程保险,王和编著,中国金融出版社,工程保险,王和编著,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104工程风险与工程保险,陈伟珂、黄艳敏编著,经济科学出版社,工程风险与工程保险,陈伟珂、黄艳敏编著,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5、.15工程项目保险,郭振华、熊华、苏燕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工程项目保险,郭振华、熊华、苏燕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86保险学,粟芳、许谨良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保险学,粟芳、许谨良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47工程保险理论与实务,龙卫洋、龙玉国编著,复旦大学出版社,工程保险理论与实务,龙卫洋、龙玉国编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41.保险的基本知识保险的基本知识1.1保险概述保险概述 保险的含义保险的含义 保险是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保险是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在人身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保
6、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在人身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险金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保险法把保险的定义表述这: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保险法把保险的定义表述这: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险金
7、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的分类保险的分类(1)按照保险实施的方式分类按照保险实施的方式分类自愿保险: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合同而自愿保险: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法定保险;又称强制保险。它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以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法法定保险;又称强制保险。它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以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法规为依据面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规为依据面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2)按照保险保障的范围分类按照保险保障的范围分类财产保险:是以各类物质财产以及与之有关的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财产保险:是以各类物质财产以及与之
8、有关的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如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险。如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 等等.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这种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这种赔偿责任包括由被保险人的过失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由被保险人的过失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如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设计师、监理如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设计师、监理师职业责任保险等。师职业责任保险等。人身保险:是
9、以人的身体和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人寿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和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人寿保险、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等、健康保险等(3)按保险的性质分类)按保险的性质分类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保险金的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
10、行为。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行为。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失业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失业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主要项目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度。其主要项目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育保险。政策保险:所谓政策保险,是指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国家为促进政策保险:所谓政策保险,是指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国家为促进有关产业的发展,运用政策支持或财政补贴等手段对该领域
11、的风险有关产业的发展,运用政策支持或财政补贴等手段对该领域的风险保险给予保护或扶持的一类特殊形态的保险业务。保险给予保护或扶持的一类特殊形态的保险业务。(4)按业务承保方式分类)按业务承保方式分类原保险:即再保险的对称,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直接签订保原保险:即再保险的对称,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再保险:也称分保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把承保的部分或全部保险转让是保险人把承保的部分或全部保险转让给另外一个保险人。最初承保业务的公司称作业分出公给另外一个保险人。最初承保业务的公司称作业分出公司或原保险人,接受分出公司保险的公司称
12、为分入公司司或原保险人,接受分出公司保险的公司称为分入公司或再保险人。或再保险人。重复保险:数家保险公司承保了被保险人的相同利益,或者重复保险:数家保险公司承保了被保险人的相同利益,或者说一个保险标的有几份保险单或被保险人的几份保险单有说一个保险标的有几份保险单或被保险人的几份保险单有同一保险责任。同一保险责任。共同保险:其一是指保险人之间的共同保险;其二是指保险共同保险:其一是指保险人之间的共同保险;其二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共同保险。这里指第一种含义,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共同保险。这里指第一种含义,保险人之间的共同保险是指几个保险人,就同一保险利益、同人之间的共同保险是指几个保险人,
13、就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一风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5)按赔付方式分类)按赔付方式分类定额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由保险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一定的定额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由保险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一定的保险金额,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依照预先确定的金额给付保保险金额,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依照预先确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定额保险一般适用于人身保险。险金的一种保险。定额保险一般适用于人身保险。损失保险: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损失保险: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金额而支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14、。损失保险一般适用财产保险。金额而支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损失保险一般适用财产保险。1.2保险合同概述保险合同概述保险合同的含义保险合同的含义 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形式和分类保险合同的形式和分类(1)保险合同的形式保险合同的形式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或投保申请书,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保险的一种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或投保申请书,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保险的一种单证,是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单证,是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保险单:又称保单,是双方签订正式保险合同的书面凭证,详细列明
15、保保险单:又称保单,是双方签订正式保险合同的书面凭证,详细列明保险合同的合部内容。险合同的合部内容。暂保单:又称临时保险单,是保险人签发正式保单前出立的临时凭证。暂保单:又称临时保险单,是保险人签发正式保单前出立的临时凭证。保险凭证:又称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小保单”,也是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它的条款比较,也是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它的条款比较简单,与保险单具有相同的效力。简单,与保险单具有相同的效力。批单:是在对保险合同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时,由保险人出立的单证。批单:是在对保险合同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时,由保险人出立的单证。(2)保险合同的分类保险合同的分类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分类:按保险
16、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分类: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满时,保险人负责赔偿的最高金额。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满时,保险人负责赔偿的最高金额。保险价值是指某项投保财产的经济价值保险价值是指某项投保财产的经济价值.足额保险合同足额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保险价值保险价值不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保险价值保险价值按保险标的的价值是否载于保险合同分类按保险标的的价值是否载于保险合同分类:定值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以投保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或估计价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以投保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或估计价值作为保险价值,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以保险价值为标准进行
17、确定。值作为保险价值,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以保险价值为标准进行确定。不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标的价值的保险合同。实际价值确定保险标的价值的保险合同。以上只涉入财产保险合同。以上只涉入财产保险合同。定额保险合同定额保险合同:定额保险合同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签订时,由保险合同定额保险合同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签订时,由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保险金额,在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当事人双方约定保险金额,在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会保险金的保险合同。定
18、额保险合同期限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会保险金的保险合同。定额保险合同存在于人身保险中,不存于财产保险中。存在于人身保险中,不存于财产保险中。保险合同要素保险合同要素1.保险合同主体: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保险合同主体: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当事人当事人:保险人(承保人)、投保人(要保人)保险人(承保人)、投保人(要保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辅助人(保险中介):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辅助人(保险中介):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人(1)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根据保险合)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
19、同,并根据保险合同收取保费,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同收取保费,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任的保险公司。(2)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自然人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作为投保人。和法人均可以作为投保人。(3)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保障对象,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保障对象,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在财。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可以是自然
20、人也可以是法人,在人身保险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只能是有生命的自然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合同中,被保险人只能是有生命的自然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4)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险金请求权的人。(5)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人的代理人,其是代理保险人从事具体保险业)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人的代理人,其是代理保险人从事具体保险业务而向保险人收取佣金、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务而向保险人收取佣金、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6)保险经纪人:是投保
21、人的代理人,是独立于保险人的保险中介,是)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的代理人,是独立于保险人的保险中介,是站在投保方的立场为其代办投保、续保、签订保险合同、交付保险费、站在投保方的立场为其代办投保、续保、签订保险合同、交付保险费、索赔及档案管理等手续的人。索赔及档案管理等手续的人。(7)保险公估人:保险公估机构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保险公估人:保险公估机构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立的,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2、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投保
22、人对保险标的保险利益。保险标的是指作、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保险利益。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投保人经济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投保人经济利益的物质承担体。利益的物质承担体。3、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合同的内容法定条款(基本条款):是按照法律规定写入保险单的条款,保险单载法定条款(基本条款):是按照法律规定写入保险单的条款,保险单载明的统一条款,直接印在保险单上,被保险人无选择余地。明的统一条款,直接印在保险单上,被保险人无选择余地。特约条款(附加条款):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约定其他特约条款(附加条款):
23、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约定其他条款。条款。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n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n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和住所n保险标的保险标的 n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n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保险价值保险价值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 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 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订立合同的时间订立合同的时
24、间保险合同的订立和生效保险合同的订立和生效1.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订立(1)投保人要约:简称投保,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投保人要约:简称投保,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2)保险人承诺:简称承保,通常由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做出。保险人承诺:简称承保,通常由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做出。2.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即告成立。投保人和保险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产生法律效力,以缴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产生法律效力,以缴纳保险费为生效条件。纳保险
25、费为生效条件。案例 2000年年4月月29日日,某公司为全体职工投保了团体人某公司为全体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收取了保险费并当即签发保险公司收取了保险费并当即签发了保险单了保险单.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自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自2000年年5月月1日起至次年日起至次年4月月30日止日止.2000年年4月月30日日,该公司的该公司的职工王某登山职工王某登山,不慎摔伤不慎摔伤,造成残疾造成残疾,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后,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请分析请分析,保险公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保险责任司是否应该承担保险责任.某人购买了机动车辆保险某人购买
26、了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单的签发日期是保险单的签发日期是2000年年10月月8日日,条款中约定条款中约定,除另有约定外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性交付保险费成立时一次性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期限是保险期限是2000年年10月月17日至日至2001年年10月月16日日,此人于此人于2000年年10月月27日交纳保险费日交纳保险费,请请分析分析,如果此人在如果此人在2000年年10月月20日发生了保险事件日发生了保险事件,保险保险公司是否要承担保险责任公司是否要承担保险责任.
27、3.保险合同的有效和无效保险合同的有效和无效(1)有效保险合同的条件有效保险合同的条件:保险合同主体即投保方和保险方都必须具备法律所规定的主体资格保险合同主体即投保方和保险方都必须具备法律所规定的主体资格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内容合法。合同内容合法。(2)无效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类:无效保险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类:超额保险。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超额保险。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无保险利益。无保险利益。免除保险责任未声明。免除保险责任未声明。合同的订立不是出于当事人的自愿而是受到胁迫或欺骗合同的订立不是出于当事人的自愿而是
28、受到胁迫或欺骗 投保人故意隐瞒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而与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隐瞒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而与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履行1.投保人履行的义务投保人履行的义务:(1)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告知义务:(2)缴纳保险费:缴纳保险费:(3)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4)危险增加通知:危险增加通知:(5)出险施救:出险施救:(6)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7)提供单证:提供单证:(8)协助追偿:协助追偿:2.保险人应履行的义务保险人应履行的义务(1)条款说明义务条款说明义务(2)及时签发保险单证及时签发保险单证(3)承担保险责任承担保险责任(
29、4)对客户资料进行保密对客户资料进行保密 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变更(1)主体变更:是指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变更。通常指投保人、主体变更:是指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变更。通常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变更。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变更。(2)客体变更:保险合同客体变更的原因是保险标的的价值增减变化,从客体变更:保险合同客体变更的原因是保险标的的价值增减变化,从而引起保险利益发生变化。而引起保险利益发生变化。(3)内容变更:是指主体不变时,改变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内容变更:是指主体不变时,改变合同中约定的事项,主要是权利主要是权利义
30、务的变更。义务的变更。2.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合同的解除法定解除:主要是由保险人解除法定解除:主要是由保险人解除 协议解除协议解除 3.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自然终止:即保险合同期限届满终止。自然终止:即保险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履约终止: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依合同规定履履约终止: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依合同规定履行全部保险金给付义务后,保险合同即告终止。行全部保险金给付义务后,保险合同即告终止。保险合同标的全部灭失终止:这里的保险标的的灭失是由于保险事故以保险合同标的全部灭失终止:这里的保险标的的灭失是由于保险事故以外的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灭失。外的原因造成保险标
31、的的灭失。4.保险合同争议处理的方法保险合同争议处理的方法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协商、调解、仲裁、诉讼1.3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1、保险利益的含义: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利益的含义: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益关系。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益关系。2.保险利益的构成要件保险利益的构成要件保险利益应为合法的利益保险利益应为合法的利益 保险利益应为经济上有价的利益保险利益应为经济上有价的利益保
32、险利益应为确定的利益保险利益应为确定的利益保险利益应为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保险利益应为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3.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4.主要险种的保险利益主要险种的保险利益(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某种合法的经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某种合法的经济利益,这种利益关系在财产保险中表现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拥济利益,这种利益关系在财产保险中表现为投保人对保险标
33、的所拥有的各种权利。有的各种权利。(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于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所具有是指投保人对于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所具有利害关系利害关系(3)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被保险人与其所应负的损害赔偿责任之间的法被保险人与其所应负的损害赔偿责任之间的法律关系律关系.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1.最大诚信的含义最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要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是指当事人要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骗和隐瞒行为。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骗和隐瞒行为。2.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34、1)对投保方的要求:主要包括:告知和保证对投保方的要求:主要包括:告知和保证 告知: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尽如如实告知义务。其可分为无限告知告知: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尽如如实告知义务。其可分为无限告知和回答告知。和回答告知。保证:是指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对某一事项的作为保证:是指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做出的承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做出的承诺。(2)诚信原则对保险人的要求诚信原则对保险人的要求(3)诚信原则对保险中介人的要求诚信原则对保险中介人的要求 近因原则近因原则1.近因的含义近因的含义:是指在风险
35、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近因原则的基本含义:在风险与保险标的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近因原则的基本含义:在风险与保险标的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被保风险,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风险,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2.近因的认定近因的认定 3.近因原则的运用近因原则的运用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失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失 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
36、:多种原因同时发生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多种原因同时发生,多种原因连续发生多种原因连续发生,多种原因多种原因间断发生,间断发生,补偿原则补偿原则 1.含义: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含义: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赔偿只能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被保险人时,保险赔偿只能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被保险人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2.损失补偿的范围损失补偿的范围 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合理费用合理费用,其他费用其他费用 3.损失补偿的限制:损失补偿的限制:以实际损失为限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险金额为
37、限以保险金额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 4.补偿性原则的例外情况补偿性原则的例外情况定值保险定值保险,重置价值保险重置价值保险,人身保险人身保险 代位求偿原则代位求偿原则1.含义:是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含义:是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的损失,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的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责任和第三者的追偿权权或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
38、有责任和第三者的追偿权 2.适用范围:只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适用范围:只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3.代位求偿权的形式代位求偿权的形式权利代位:即求偿权的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权利代位:即求偿权的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第三者的索赔权。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的条件是: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的条件是: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受损的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受损的标的都属于保
39、险责任范围。保险事故的发生应由第三者承担责任。保险事故的发生应由第三者承担责任。保险人必须事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保险人必须事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被保险人要求第三者赔偿。被保险人要求第三者赔偿。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保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人在全额给付保险赔偿金之后,拥有对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险人在全额给付保险赔偿金之后,拥有对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对受损保险标的的权利和义务。其也叫所有权代位。位取得对受损保险标的的权利和义务。其也叫所有权代位。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 1.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 的含义的含义:是指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应该分摊被保险是指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应该分摊被保险人的损失人的损失.2.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1)比例责任分摊比例责任分摊(2)责任限额分摊责任限额分摊(3)顺序责任分摊顺序责任分摊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