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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医疗器械器械GMP培培训规范主要内容介绍序号章节条款条款数量1第一章 总则1-442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5-1173第三章 厂房与设施12-1874第四章 设备19-2355第五章 文件管理24-2746第六章 设计与开发28-38117第七章 采购39-4468第八章 生产管理45-55119第九章 质量控制56-61610第十章 销售及售后服务62-66511第十一章 不合格品控制67-70412第十二章 不良事件监测、分析改进71-78813第十三章 附则79-846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
2、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制定本规范。法规规定: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国务院650令)2、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3、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条注:现已修改为国务院令第680号,且正在公开征求修正意见。第二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中应当遵守本规范的要求。适用范围:1、覆盖产品的完整周期2、明确质量手册的法规依据和使用范围3、根据产品的特性,提出不适用条款申明第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结合产品特点,建立健全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
3、运行。责任主体:1、企业是责任主体,要建立体系并有效运行2、建立的体系,应:-结合产品特点;-符合企业情况;-满足法规要求;-实际运行一致;第四条 企业应当将风险管理贯穿于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所采取的措施应当与产品存在的风险相适应。风险管理:1、风险管理活动应贯穿产品的全生命周期2、应实施动态管理3、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注重团队协作4、应保持风险管理活动的所有记录,建立产品风险档案,或形成产品风险信息数据库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与医疗器械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
4、任。检查要点:1、查质量手册是否明确组织机构图2、查部门职责规定3、查质量部门的独立性第六条 企业负责人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等;(三)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改进;(四)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组织生产。检查要点:1、查质量手册是否明确规定2、查质量方针、质量目标3、查人力资源等配置4、查管理评审5、查企业生产合法合规 第七条 企业负责人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
5、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员工满足法规、规章和顾客要求的意识。检查要点:1、查质量手册规定2、查任命书3、查相关培训4、查能否履职第八条 技术、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1、查相关文件的职责规定2、查任命书3、查相关档案4、查相关培训考核5、查能否履职第九条 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检查要点:1、查岗位设置、职责2、查人员资质、教育背景、工作经验3、查对相关人员是否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4、查质量检验机构和人员
6、的独立第十条 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检查要点:1、查企业是否进行识别2、查人员资质、教育背景、工作经验3、查是否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查人员的技术/培训档案4、现场抽检第十一条 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企业应当对其健康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检查要点:1、查企业有无识别2、查健康要求的规定3、查健康档案4、现场抽检第三章 厂房与设施 第十二条 厂房与设施应当符合生产要求,生产、行政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检查要点:1、查企业有无识别拟生产产品对生产环境的要求2、查布局是否合理3、查周边环境是否对产品可
7、能造成的影响第十三条 厂房与设施应当根据所生产产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的洁净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生产环境应当整洁、符合产品质量需要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产品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确保厂房的外部环境不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必要时应当进行验证。检查要点:1、查是否根据产品特性来合理布局2、查企业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记录3、查厂房的外部环境对产品质量是否有影响;必要时,查验证报告4、查具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是否满足相应附录第十四条 厂房应当确保生产和贮存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受到影响,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控制条件。检查要到:1、查厂房是否满足根据产品特性确
8、定的应有的资源保障,如水、电、气、照明、温湿度、换气次数、空间、静电防护、工作服等等2、查符合要求的证据3、具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查是否符合相应附录要求第十五条 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根据产品特性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防止昆虫或者其他动物进入。对厂房与设施的维护和维修不得影响产品质量。检查要点:1、查企业是否制定相关文件规定2、查配置的相关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3、查有无防虫害的相关设施、文件要求、效果评价、记录4、查有无对厂房与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维修的文件规定记录第十六条 生产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并与其产品生产规模、品种相适应。检查要点:1、查具体产品有特定要求时是否符合相应附录的要求2、现
9、场检查第十七条 仓储区应当能够满足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品、产品等的贮存条件和要求,按照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者召回等情形进行分区存放,便于检查和监控。检查要点:1、现场检查仓储区的设置2、查库房文件管理文件、设施设备并记录3、查账物卡4、查标识卡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配备与产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场所和设施。检查要点:1、查检验规范有无明确检验设备和环境的要求(原材料、中间品、成品等,结合产品工艺要求和技术要求的规定)2、查企业配备的检验场所和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如:-设备-设备精度范围;-定期校准第四章设备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配备与所生产产品和规模相匹配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等,
10、并确保有效运行。检查要点:1、查设备台账2、查设备档案3、查计量设备及检定证书4、查设备SOP5、查设备生产能力(如数量)、参数、精度、状态等是否满足要求第二十条 生产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维修和维护必须符合预定用途,便于操作、清洁和维护。生产设备应当有明显的状态标识,防止非预期使用。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设备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的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应的操作记录。检查要点:1、查有无文件规定2、查对生产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过程是否符合规定3、查是否对生产设备进行验证工作及验证记录4、查生产设备的状态标识5、查有无制定生产设备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的操作规程及记录6、查有无制定生产设备维护保养计
11、划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配备与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仪器和设备,主要检验仪器和设备应当具有明确的操作规程。检查要点:1、查检验规范是否制定检验一起和设备的要求-原材料、中间品、成品等;结合产品工艺要求和技术要求的规定-标准要求-进货、过程和出厂检验要求2、查企业配备的检验仪器和设备是否符合检验规范的要求,如-检验设备,-检验设备精度和范围,-定期校准3、查检验仪器的台账、档案、操作规程。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检验仪器和设备的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校准、维护和维修等情况。检查要点:1、查检验仪器和设备的使用记录2、查检验仪器和设备的校准、维修情况,当发生偏离时,能否追溯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
12、当配备适当的计量器具。计量器具的量程和精度应当满足使用要求,标明其校准有效期,并保存相应记录。检查要点:1、查检验规范有无明确计量器械的要求2、查计量器具台账、档案3、查配置的计量器械是否齐全,精度、量程是否符合要求4、查有无制定计量器具检定计划5、查计量器具的检验证书/报告6、查计量器具的检定状态标识7、查有无对特殊计量器具的防护规定及措施8、查企业自校计量器具时,有无制定检定规程,明确人员资格,规定检定环境条件,填写检定记录第五章文件管理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技术文件和记录,以及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质量手册应当对质量管理体
13、系作出规定。程序文件应当根据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的各种工作程序而制定,包含本规范所规定的各项程序。技术文件应当包括产品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和试验操作规程、安装和服务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检查要点:1、查企业建立的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手册、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程序文件、第三层次文件及记录等)2、查是否符合法规的要求3、查是否涵盖应有的产品和过程4、现场抽检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文件控制程序,系统地设计、制定、审核、批准和发放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至少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替换或者撤销、复制、保管和销毁等应当按照控制程序管理,并有相
14、应的文件分发、替换或者撤销、复制和销毁记录;(二)文件更新或者修订时,应当按规定评审和批准,能够识别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三)分发和使用的文件应当为适宜的文本,已撤销或者作废的文件应当进行标识,防止误用。检查要点:1、查控制程序文件2、查文件管理的全过程3、查受控文件、作废文件的管理4、查信息化手段时,如何管理5、结合现场检查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确定作废的技术文件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保存期限,以满足产品维修和产品质量责任追溯等需要。检查要点: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记录控制程序,包括记录的标识、保管、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要求等,并满足以下要求:(一)记录应当保证产品生产、质量控制等活动
15、的可追溯性;(二)记录应当清晰、完整,易于识别和检索,防止破损和丢失;(三)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或者销毁,更改记录应当签注姓名和日期,并使原有信息仍清晰可辨,必要时,应当说明更改的理由;(四)记录的保存期限应当至少相当于企业所规定的医疗器械的寿命期,但从放行产品的日期起不少于2年,或者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可追溯。检查要点:1、查记录控制程序文件2、查相关记录的填写3、查记录的保存等4、若采用电子记录方式时,如扫描条码录入,EXCEL手工录入,企业内部建立的软件系统等,企业如何让管理5、结合其他条款检查第六章设计开发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设计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对医疗器械的设计和开发过程实施策划和
16、控制。检查要点:1、查设计控制程序文件2、查产品设计开发档案的合规性第二十九条 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应当确定设计和开发的阶段及对各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和设计转换等活动,应当识别和确定各个部门设计和开发的活动和接口,明确职责和分工。检查要点:1、查设计和开发的策划有无明确工作任务、人员分工、时间节点(各阶段验证、评审、确认)、活动接口等要求2、查相关文件规定及记录第三十条 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包括预期用途规定的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法规要求、风险管理控制措施和其他要求。对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进行评审并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检查要点:1、第三十一条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满足输入要求,包括采购、生
17、产和服务所需的相关信息、产品技术要求等。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得到批准,保持相关记录。检查要点:1、查设计开发的输出是否完整2、查设计开发输出的采购要求、技术要求、工艺文件、环境要求、检验方法等内容是否一致3、查相关输出批准的合规性,有无保持记录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开展设计和开发到生产的转换活动,以使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在成为最终产品规范前得以验证,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适用于生产。检查要点:1、查企业有无开展设计开发到生产的转换活动2、查过程确认报告3、查验证记录与设计输出要求是否一致第三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的适宜阶段安排评审,保持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检查要点:1、查
18、是否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在适宜阶段安排评审2、查评审记录及采取措施的记录3、查相应记录是否可以追溯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以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并保持验证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检查要点:1、查设计开发验证(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2、查验证结果及采取的相应措施3、查相关记录是否可以追溯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者预期用途的要求,并保持确认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检查要点:1、查设计开发确认(产品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预期用途的要求)2、查相关确认结果及采取的相应措施3、查相关记录是否可以追溯4、注:即使产品属于豁免临床
19、试验的范畴,也应进行临床评价工作,并保持记录第三十六条 确认可采用临床评价或者性能评价。进行临床试验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的要求。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识别并保持记录。必要时,应当对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当选用的材料、零件或者产品功能的改变可能影响到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性、有效性时,应当评价因改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必要时采取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同时应当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检查要点:1、查设计开发更改记录2、查相应的风险分析管理及记录3、查设计开发的变更的合规性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在包括设计和开发在内的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制定风险管理
20、的要求并形成文件,保持相关记录。检查要点:1、查设计开发(各阶段)的风险管理计划,风险分析记录,风险管理报告及风险管理文档第七章采购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采购控制程序,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规定的要求,且不低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检查要点:1、查采购控制文件2、查进货检验规程3、是否符合法规、标准、指南等要求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根据采购物品对产品的影响,确定对采购物品实行控制的方式和程度。检查要点:1、查有无按照物料的特性制定分类管理目录并实施分类管理2、查有无按照法规要求选择物料的合格供方第四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并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审核评价。必要时,应当进行
21、现场审核。检查要点:1、查是否按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2、查审核评价记录3、查如何进行现场评审4、有无变化时,是否更新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当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检查要点:1、查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名录2、查质量协议(应明确用于生产医疗器械,应具有的相关资源、应符合的相关标准、提供的状态,可追溯)第四十三条 采购时应当明确采购信息,清晰表述采购要求,包括采购物品类别、验收准则、规格型号、规程、图样等内容。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包括采购合同、原材料清单、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质量标准、检验报告及验收标准等。采购记录应当满足可追溯要求。检查要点:
22、1、查采购记录2、查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物料检验报告等与采购合同的不一致(如对型号规格、批号、质量标准的描述)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采购物品进行检验或者验证,确保满足生产要求。检查要点:1、查进货检验规程2、查进货检验记录(完整性、可追溯性)3、查根据具体物料情况选择不同的进货检验或验证方式:-验收-检测;-试样;-其他第八章生产管理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生产,以保证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检查要点:1、查产品技术要求2、查产品检验规程3、查批生产记录4、查合规性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当编制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明确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
23、检查要点:1、查有无产品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具体型号规格)2、查有无明确关键工序、特殊过程3、查验证或确认报告第四十七条 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原材料、中间品等进行清洁处理的,应当明确清洁方法和要求,并对清洁效果进行验证。检查要点:1、查有无识别需清洗的原材料、中间品等2、查过程确认/验证报告3、查作业指导书4、查生产过程记录第四十八条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对环境进行监测,并保存记录。检查要点:1、查文件要求(不同产品的特性)2、查记录第四十九条 企业应当对生产的特殊过程进行确认,并保存记录,包括确认方案、确认方法、操作人员、结果评价、再确认等内容。生产过程中采用的计算机软件对产品质量有
24、影响的,应当进行验证或者确认。检查要点:1、查有无确认方案(人员资格,设备资质?)2、查确认报告与方案的一致3、查有无确认软件第五十条 每批(台)产品均应当有生产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生产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原材料批号、生产批号或者产品编号、生产日期、数量、主要设备、工艺参数、操作人员等内容。检查要点:1、查有无应形成产品生产记录的文件规定2、查批生产记录的内容(真实性、可追溯性)第五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产品标识控制程序,用适宜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标识,以便识别,防止混用和错用。检查要点:1、查产品标识控制程序文件2、现场检查3、结合记录检查第五十二条 企业应当在生产过程中标识产品的检
25、验状态,防止不合格中间产品流向下道工序。检查要点:1、查文件规定2、现场检查3、结合记录检查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产品的可追溯性程序,规定产品追溯范围、程度、标识和必要的记录检查要点:1、查产品可追溯性程序文件2、考虑不同产品的特性,风险及销售等要求,查相应记录3、查合规性第五十四条 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检查要点:1、查看产品说明书和标签2、查看是否符合6号令3、查看是否符合标准4、查看是否与注册申报一致第五十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防护程序,规定产品及其组成部分的防护要求,包括污染防护、静电防护、粉尘防护、腐蚀防护、运输防护等要求。防护应当包括标识、搬运、包装、
26、贮存和保护等。检查要点:1、查产品防护程序文件2、查是否根据产品特性,彩组相应措施3、查相关记录第九章质量控制第五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质量控制程序,规定产品检验部门、人员、操作等要求,并规定检验仪器和设备的使用、校准等要求,以及产品放行的程序。检查要点:1、查质量控制程序文件2、查执行情况第五十七条 检验仪器和设备的管理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定期对检验仪器和设备进行校准或者检定,并予以标识;(二)规定检验仪器和设备在搬运、维护、贮存期间的防护要求,防止检验结果失准;(三)发现检验仪器和设备不符合要求时,应当对以往检验结果进行评价,并保存验证记录;(四)对用于检验的计算机软件,应当确认。检
27、查要点:1、查制度规定2、查执行情况第五十八条 企业应当根据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制定产品的检验规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者证书。需要常规控制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行委托检验。对于检验条件和设备要求较高,确需委托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以证明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检查要点:1、查进货检验规程、过程检验规程、出厂检验规程2、查相应检验记录、报告3、有委托检验时,查合规性第五十九条 每批(台)产品均应当有检验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检验记录应当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的检验记录、检验报告或者证书等
28、。检查要点:1.查批检验记录2.查合规性、可追溯性第六十条 企业应当规定产品方形程序、条件和放行批准要求。放行的产品应当附有合格证明。检查要点:1.查产品放行程序2.查产品放行记录/报告3.查物料平衡第六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制定留样管理规定,按规定进行留样,并保持留言观察记录。检查要点:1.查留样管理文件规定2.查留样观察/检验记录3.查留样室4.查留样台账第十章销售和售后服务第六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销售记录至少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销售日期、购货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检查要点:1.查产销售记录2.查可追溯
29、性第六十三条 直接销售自产产品或者选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发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检查要点:1.查合规性第六十四条 企业应当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应当规定售后服务的要求并建立售后服务记录,并满足可追溯的要求。检查要点:1.查售后服务文件规定2.查售后服务记录3.有委托售后服务时,查相应的管理规定、合同、记录4.可追溯性第六十五条 需要由企业安装的医疗器械,应当确定安装要求和安装验证的接收标准,建立安装和验收记录。由使用单位或者其他企业进行安装、维修的、应当提供安装
30、要求、标准和维修零部件、资料、密码等,并进行指导。检查要点:1.适用时,查安装的作业指导书及验收准则2.查按照记录3.有授权安装时,查相应的管理规定、合同、记录4.可追溯性第六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顾客反馈处理程序,对顾客反馈信息进行跟踪分析检查要点:1.查顾客反馈处理程序2.查顾客反馈处理记录3.结合其他条款要求,查跟踪分析第十一章不合格品控制第六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不合格品控制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与权限。检查要点:1.查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文件2.查具体执行第六十八条 企业应当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不合格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检查要点:1.查不
31、合格品的处理程序文件2.查不合格品记录3.现场检查不合格品标识、隔离第六十九条 在产品销售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如召回、销毁等。检查要点:1.查不合格品的信息收集2.查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3.查不合格品的处置(ADR、召回、销毁、设计更改、信息告知)4.查合规性第七十条 不合格品可以返工的,企业应当编制返工控制文件。返工控制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重新检验和重新验证等内容。不能返工的,应当建立相关处置制度。检查要点:1.查返工做作业指导书2.查是否验证返工的影响3.查是否分析返工的风险4.查是否重新检验5.查返工记录6.查合规性第十二章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改进第七十一条 企业应当
32、制定相关部门负责接收、调差、评价和处理顾客投诉、并保持相关记录。检查要点:1.查顾客投诉处理相关文件是否明确规定部门职责、处理流程、处置措施等2.查投诉处理记录3.查追踪处理过程和纠正措施4.查原因分析5.查可追溯性6.有合规性第七十二条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并保持相关记录。检查要点:1.查ADR程序文件2.查相关记录3.查可追溯性4.查合规性第七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数据分析程序,收集分析与产品质量、不良事件、顾客反馈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数据,验证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保持相关记录。检查要点:1.查数据分析程序文件2.查相关
33、分析记录3.查合规性第七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纠正措施程序,确定产生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相关问题再次发生。应当建立预防措施程序,确定潜在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发生。检查要点:1.查纠正措施程序文件2.查相关纠正措施记录(由各种不合格启动)3.查纠正预防程序文件4.查相关预防措施记录(由数据分析启动)第七十五条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规要求采取召回等措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检查要点:1.查产品召回程序文件2.查召回记录3.查合规性4.由纠正措施启动第七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产品信息告知程序,及时将产品变动、使用的补充信息通知使用单位、相关企业或者消
34、费者。检查要点:1.查信息告知程序文件2.查发布的信息3.由纠正措施启动4.注:与YY/T0287 忠告性通知区别?第七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参加人员、方法、记录要求,纠正预防措施有效性的评定等内容,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检查要求:1.查内部审核程序文件2.查内部审核记录第七十八条 企业应当定期开展管理评审,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和审核,以确保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要点:1.查管理评审文件规定2.查管理评审记录3.定期?第十三章附则第七十九条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或备案人在进行产品研制时,也应当遵守本规范的相关要求。核查
35、依据:注册核查依据规范进行第八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针对不同类别医疗器械生产的特殊要求,制定细化的具体规定。管理理念:1+X无菌附录植入附录IVD附录定制式义齿附录其他类别产品?第八十一条 企业可根据所生产医疗器械的特对岸,确定不适用本规范的条款,并说明不适用的合理性。适用范围:1.质量手册的内容删减2.现场检查时,根据企业中的不同医疗器械的产品特点企业:应合理确定在特殊要求中的不适用条款,并说明不适用的理由,并在检查开始前,主动提交给检查员。检查员:应确认企业提交的不适用条款及不适用理由是否正确。第八十二条本规范下列用于的含义是: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确认:通过提供按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者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关键工序:指对产品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工序。特殊过程:只通过检验和实验难以追却评定其质量的过程。第八十三条 本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八十四条 本规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9年12月16日发布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国食药监械2009833号)同时废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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