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企业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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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运输企业应急预案交通运输企业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一)编制的目的 为提高道路交通平安保障,确保我县境内重要农村道路、防汛通道等主干道路平安畅通,准时处置各种道路突发公共大事的力气,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削减突发公共大事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便捷出行及其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突发公共大事及其类别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大事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道路交通阻断,桥涵坍塌,影响交通运输平安和严峻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平安的大事。 突
2、发公共大事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重特大交通平安生产事故。主要是指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取得营运资格的运输车辆、船舶,在道路、水上等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平安事故。 2.汛期洪水造成道路交通阻断。主要是在汛期遇到特大洪水,使省道或重要县道、防汛通道造成阻断,或桥梁坍塌阻断交通等防碍正常交通运输的大事。 3.雪天或地震造成道路交通阻断。主要是遇到大雪天气,道路积雪严峻影响交通运输和地震造成的道路断裂、坍塌、滑坡,使道路交通严峻受阻。 4.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消逝交通事故,引起泄漏。主要是运输国家规定的危险货物,如液氯、氨、甲醇、汽柴油等物品,在道路运输途中消逝的交通事故,引起泄漏,污染大路环境。 (四)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涉及本行政区域内,或超出本县处置力气的,需要上级部门关怀处置的重特大突发大事。 (五)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削减危害。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赐予交通部门的职能,把人民生命和财产平安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削减公共大事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危险货物运输,要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重在平常预防,要认真落实法人主体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增加防患意识。 3.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加强对局属二级机构的管理。依据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
4、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对于道路交通阻断大事,依据大路法,分级管理的原则,落实修复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局可协调指导局属各交通单位,应急调配各交通单位车辆、机械、人员进行抢修。对我县处置力气的确有困难的,可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关怀处置。 4.科学调度,全力抢险。发生洪水险情或地震致使道路损坏中断、桥涵坍塌时,县交通运输局应急领导小组应快速反应,快速启动应急预案。县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大路、海事等部门力气快速到位,实行有效措施,调动施工机械,全力组织抢险,修复水毁或震毁大路、桥涵,保证大路的畅通和救灾物资的运输。必要时,县交通运输局可统一调度局属各交通单位的设备和力气,集中抢修毁坏大路,确保重要道路平安畅通
5、。 (六)应急预案体系 局属涉及交通的突发性公共大事应急预案体系主要包括: 1.东至县交通运输局重特大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东至县交通运输局防汛抗洪应急保障预案。 3.东至县交通运输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4.东至县交通运输局水上交通突发公共大事应急预案。 对于雨雪天气或地震造成的道路阻断,可参照防汛抗洪应急预案执行。县交通运输局二级机构和地方海事、大路部门也要依据上级有关预案,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并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并依据不同阶段任务的实际状况不断修订、完善、补充专项应急预案。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是局属交通突发公共大事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业
6、务指导机构,系统各单位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局各单位包括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县农村大路管理管理服务中心应在县交通运输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指挥长):程国庆 副组长(副指挥长):陈义为、罗国红、凌贤玉、彭志高、于飞、彭林、刘小平 成员:郑利华、方学农、胡俊、杨凯、王栋、苏晓六 汪保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汪保和任办公室主任。必要时,县交通运输局可派出工作组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专项预案组织中的办公室为专项突发公共大事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大事的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县
7、政府报送紧急重大事项,承办应急管理工作支配、检查和指导下属单位工作,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的职责,担当相应工作。 三、运行机制 县交通运输局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对突发公共大事的猜想、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力气和指挥水平。局属各单位在县交通运输局的直接领导下,直接对辖区内交通突发公共大事进行应急处理和恢复重建工作。 (一)预警系统 县交通运输局应加强对交通突发公共大事的猜想、预警工作的领导,要建立猜想、预警系统。建立和完善本系统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并涉及公共平安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制度,明确特地机构准时上报有关预警信息。主要是对辖区内可能性消逝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水
8、上重大交通平安事故、洪涝灾难可能造成的道路阻断和桥梁坍塌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消逝事故引起泄露,可能造成对环境的重大污染等进行准时的预警。 (二)应急处理 对发生一般性交通突发公共大事,由县交通运输局协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发生重特大交通突发公共大事,县交通运输局在县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准时上报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急机构。 (三)信息报告 对已确定发生的辖区内交通突发公共大事,各执法中队有义务准时向县交通运输局报告。对重特大交通突发公共大事,各执法中队等最迟不超过2小时向所在乡镇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大事
9、性质、影响程度、大事发生趋势和已实行的措施等,并适时续报有关状况。 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机构对各执法中队等上报的信息进行核实,并准时上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 (四)先期处置 对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交通突发公共大事后,各执法中队应在地方政府的指挥下,协作有关部门,实行措施把握事态进展,组织先期处置。 1.就近的执法中队第一时间组织实施现场救助。 2.爱惜事故现场。 3.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泄漏的,要准时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 4.疏导交通或指挥车辆、行人绕行。 5.准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或向县政府报告。 (五)应急响应 对重特大交通公共突发大事发生后,县交通运输局将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协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
10、作,依据不同类型事故,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 1.组织在第一时间内就近乐观开展应急救援。 2.依据不同事故类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3.关心有关部门维护好事故现场和交通秩序。 4.协调乡镇政府做好应急保障。 5.准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状况,或请求有关部门赐予支持。 6.必要时启动交通战备保障队伍和运输设备,保障社会运输需求。 (六)现场指挥协调 依据交通突发大事的不同类型,启动县交通运输局相应的应急预案,依据相应的应急预案中的领导组织和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工作。 1.发生重特大交通平安生产事故的,启动东至县交通运输局重特大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系统。 2.发生洪
11、涝灾难造成道路桥梁阻断的,启动东至县交通运输局防汛抗洪应急保障预案指挥系统。 3.发生危险货物车辆事故引起泄漏的,启动东至县交通运输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指挥系统。 4.消逝水上交通平安重特大事故的,启动东至县水上交通平安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指挥系统。 (七)后期处置和恢复重建 事发后,县交通运输局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人员安置、伤亡人员抚恤、基本生活困难救助和损失补偿、有关保险理赔、资金紧急救助等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和水上交通平安事故造成车辆、船舶损毁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赔偿后,由所在运输企业依据合同法负责运
12、输设备的修复、更新。对于洪涝灾难造成的道路中断和桥梁坍塌,依据大路法分级管理的原则,县道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修复;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修复,县交通运输局可依据实际状况赐予适当补助或向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厅予以申报补助资金。 四、应急保障 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县农村道路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和运输企业要依据县交通运输局交通突发公共大事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依据各自的职责制定相关预案做好交通突发大事的应对工作,依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相应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地方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的统一指挥和指导下,亲热协作,协同作战,切实做好应对交通突发公共大事的人力、物力、
13、财力和交通运输保障,保证道路畅通和社会运力保障。 (一)应急队伍保障 发生交通突发公共大事后,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同时,对应急队伍力气不足的,县交通运输局将调动各交通单位和局属各单位保障队伍,也可临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干部职工参与应急队伍,必要时启动交通战备保障队伍,各交通单位要在县政府、乡镇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上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运输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运输户,参与交通突发大事应急救援工作。 (二)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在交通突发公共大事发生后,负责当地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科学配置应急运输力气,应急运力不足的可调县交通战备运输、工程
14、抢修保障大队,以保证紧急状况下的优先支配,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平安畅通,确保抢险物资和人员能够准时平安送达。或向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申请救济。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县交通运输局每三年组织一次预案演练,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交通重特大平安事故救援演练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事故救援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县农村道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道路损毁和桥梁坍塌事故造成交通中断的应急处置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发生交通运输事故协作交警等部门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的应急处置演练的组织和实施。 (二)宣扬和培训 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结合应急预案要求和开展的演练,组织宽阔职工深化学习预防、避险、自救
15、、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加忧患意识、社会责任和自救、互救力气,并制定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方案,同时通过各种媒体进行突发公共大事应急预案和法律法规的宣扬,扩大掩盖面,提高全员的平安意识。 (三)责任与奖惩 对交通突发公共大事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赐予表彰和嘉奖。 对迟报、瞒报、漏报交通突发公共大事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赐予行政处理。 交通运输企业应急预案2 一、总体要求 为科学应对我县可能消逝的自然灾难、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大事、突发社会平安事故、重大道路、水上运输及交通事故和大路中断等突发公共大事,规范突发公共大事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
16、公共大事的应急机制,准时、高效、有序地组织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大事给我县社会经济进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县关于突发公共大事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突发大事发生后,在局长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上下联动、分工负责制。 (二)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为动身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削减紧急突发大事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依法规范。应急处置过程中应遵循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法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应急处置工作中
17、的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因人为因素造成突发公共大事和对公共大事处置不当责任人的责任。 (四)属地管理和分级分工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局统一指导下,各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分工、权限,依据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紧急突发大事的应急处置。 (五)坚持预防为主。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紧急突发大事的思想预备、预案预备、机制预备和工作预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完善紧急突发大事交通运输保障体系。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应对紧急突发大事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张金军 副组长:仲兆贤刘士东王亚男
18、于祥皆于国军 郑军郭恩广孙伯 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应对紧急突发大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于国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3219090。 (二)工作职责 1、局应对紧急突发大事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争论制订交通运输紧急大事突发大事应急防范与处置的具体措施;负责审查局属有关单位紧急突发大事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紧急大事、突发大事应急体系;统一规划、统一调配应急运输资源。紧急大事特别是重大大事发生时,统一指挥、调度和协调局属各单位与应急处置工作。 2、局应对紧急突发大事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信息上报和综合协调职能;组织编
19、制、修订县局应急预案;指导、汇总和监督检查局属有关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督促检查局属各单位应急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紧急大事,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大事预警信息披露、新闻发布以及与局属各单位联系沟通;督促检查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三)局属有关单位应对紧急突发大事机构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应分别按各自的分工职责,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在县局领导下,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负责人、物资和应急处置措施,全力搞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应急工作。 四、信息监测与报告 依据早发觉、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单位要准时监测并报告可能或已经发生的紧急大事和各类突发交通大事信息。 (一)
20、国、省干线大路,县乡道路紧急大事、突发自然灾难: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张金军同志负责。事发地路段管养单位负责监测有关信息,包括灾难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 (二)县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紧急突发大事、平安大事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于国军同志、于祥皆同志、郭恩广同志负责。 (三)道路运输运力应急状况: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仲兆贤同志、孙伯同志负责。运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紧急大事应急客、货车辆储备、备用数据库,要能满足紧急大事、交通突发大事或协作县政府应急大事的交通运输保障。具体负责:制订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组织支配运力储备和紧急大事运力组织、调配、调度与管理;督查应急运输保障执行状况;
21、协调解决执行应急保障任务中消逝的问题;准时报送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执行结果。运管所协作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 (四)水上紧急大事、险情: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于国军同志负责。事发地监管部门负责监测有关信息、包括大事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准时报告。 重大及以上自然灾难由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准时报告。 为确保信息畅通,凡涉及应急工作的.局属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紧急大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落实专人,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和事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不得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状况下,事发地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向县局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县委
22、、县政府报告。 五、应急响应 依据国家有关要求和实际状况,依据突发公共大事严峻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重大(II级)和特大(I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一)基本响应程序 发生或即将发生紧急大事突发大事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突发大事级别,实施分级响应之前,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刻派员赶赴现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依据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实行如下应对措施:一是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二是紧急启动资金、人员、车辆、工程机械设备等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三是协作公安等部门划定警戒区域,实行中断交通等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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