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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最新5篇)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书包范文为您分享了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最新5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一点启发。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篇一 一、预算管理 在xx市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的指导下,根据相关规定,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于每年初详实编制本年度收支计划,报卫生局会同财政局核定。中心卫生院要按照核定的预算,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二、收入管理 (一)中心卫生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
2、标准组织收入,做到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 (二)中心卫生院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账外设账。 (三)中心卫生院要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条收费。票据必须专人保管,严格执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不得转借;严禁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严禁收费不开票据,一经发现以上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中心卫生院各项收入要及时缴存开户银行,确保资金安全,不得随意坐支和挪用。 三、支出管理 (一)中心卫生院各项支出要符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中心卫生院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
3、须具备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单位、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签名等必备要素。各项支出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三)中心卫生院要足额提取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和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基金和有关福利费用,并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篇二 为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秩序,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原则 根据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及法规,结合本单位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
4、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把好资金审批关。对违反财经纪律、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的开支,审批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核减或拒绝审批。 二、审批程序 单位的各项支出要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根据规模和实际需要,制订合理的支出审批权限,由财务部门统一执行,并根据批准的支出预算进行分级归口管理。财务部门应把好审核关,出纳人员凭经过审核的合法凭证办理付款手续,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戳记。卫生院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支付业务的全过程。 物资、药品等材料采购,根据药品、材料采购发票、验收单,由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证明人)审核、财务主管领导审批; 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根据发票、采购审批单、验收单
5、,由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证明人)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凭已审签发票和有效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大型设备采购应有可行性论证报告)办理付款,凡属于专项控制商品或政府采购商品,付款时必须附有关审批资料。 大修、基建等项目用款,财务部门凭已签定的合同及造价预算、工程进度结算单、工程形象进度表、工程决算审计部门结算单,经基建部门、监理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按基建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工程竣工决算应由有审价资格的中价机构出具审计报告。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项目投资分析,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差旅费借款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财务主管负责人审批,财务部
6、门凭据付款;各种备用金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核定,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执行。年终对借款应予以清算,次年初办理续借手续。 乡镇卫生院内部管理制度 篇三 (一)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一、由医院办公室、临床科室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中,由清洁人员定时收集,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请环保部门及时运走,如无法及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必须置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治疗室内的废物筒应加盖或置存放柜内,分生活垃
7、圾、医疗废物、利器盒等。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置。敷料、棉签等放置黄色垃圾袋、玻璃安瓿、玻璃器皿、一次性注射器及针头等置于套有黄色垃圾袋的锐器盒中,小心处理以免损伤。放射性废物置红色垃圾袋中。 四、临床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置黄色垃圾袋中,当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科室内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 五、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等利器、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注射器与输血器等应放入利器盒内,定时由保洁公司的专职人员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减少工作
8、人员刺伤的发生。 六、清洁人员收医疗废物时,应记录,临床科室签名认可。科室收集总量应与运出医院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的培养基、菌种等高危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剂消毒后,再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十一、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那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十二、医疗废物
9、由医院专人、定时、固定线路、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不能污染环境。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十三、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负责登记各部门医疗废物的产生量(袋数),并请该部门人员确认。医疗废物装箱时,箱外要标明袋数,并加以登记。 十四、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如工作衣、手套等。应及时清运,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指定暂存地。 十五、医院集中存放医疗废物的房间必须上锁,避免流失。 十六、垃圾房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外墙粘贴有明显的医疗废弃物警示标识、“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和医疗垃圾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10、。储存容器应绝对密闭,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有上下水、洗手等设施。 十七、废弃的麻醉、精神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十八、任何人不得将医疗废物自行外运、外卖,医疗废物每天由广州市无害化处置中心回收、焚烧,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九、发生医疗废物处理事故后,按照医院制定的应急预案、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处置,在24小时内上报县卫生局和环保局;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的
11、,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可能传染病传播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3、制定针对不同工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5、管理医疗废物档案资料。 6、分析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并组织
12、解决。 (三)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 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时30分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垃圾贮存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五、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
13、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四)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场所管理规定 一、在一楼垃圾专用房间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加盖、上锁,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二、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垃圾房的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喷洒防蚊蝇、防蟑螂药物。 五、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五)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要求 一、运送
14、人员收集各科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实行登记记录。禁止工作人员及清洁工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运送人员将医疗废物交于指定的垃圾处理公司时应进行交接点数,详细记录重量、袋数、时间并双方签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六)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要求 一、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胶鞋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
15、其受到健康损害。 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并上报院感科。 三、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h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进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七)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一、立即报告院办。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三、组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和污染最
16、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五、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六、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参照陕西省卫
17、生计生委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采购是指局机关各科室(办、所)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非税收入、自筹资金)采购市级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四条 政府采购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指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由市财政局批准。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划分 第五条 成立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
18、由分管规划资金的副局长、局纪委书记及项目业务科室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规划资金管理科、监察室及采购项目科室(办、所)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审议决定政府采购工作重大事项;审定、修改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项目的计划申报、参数制定、采购结果进行审定并组织实施采购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政府采购日常事务性工作,办公室设在局规划资金管理科。 第六条 规划资金管理科负责组织政府采购工作。工作职责为: (一)起草制定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二)负责编制全局政府采购预算,与市财政局进行采购事项的协调并报批采购申请文件。 (三)协调市财政局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协
19、议。 (四)协调市财政局抽取评标专家及组织专家论证招标文件参数。 (五)负责发布招标文件,组织采购招标,审核采购合同,回复中标结果,按照采购合同付款,协调财政部门办理采购物品的调拨。 (六)组织答复招标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问题。 (七)负责整理记录采购活动的资料、文件并保管。 (八)负责汇总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决算。 第七条 项目科室(办、所)负责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编制本科室(办、所)政府采购预算,提出采购计划、预算申请及货物分配计划。 (二)负责提出政府采购项目的参数及功能需求(不少于三个品牌),草拟招标文件。 (三)参加专家参数论证会,负责审核招标文件。 (四)负责并
20、参加评标,审核中标结果,签订采购合同。 (五)负责回复在采购中的质疑及投诉等问题。 (六)执行合同,提出支付申请,验收货物,协助办理调拨手续。 第八条:监察室工作职责为全程监督政府采购工作。主要包括监督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抽取专家、论证招标文件参数、审核招标文件、开标、审核中标结果、回复质疑投诉、货物验收、资金支付等重点环节。 第三章 采购审批 第九条 采购项目科室(办、所)要严格执行采购预算。 第十条 政府采购专项预算下达后,采购项目科室(办、所)要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采购计划,提出功能需求及发放计划,经分管副局长签署意见,分管规划资金的副局长审核,局纪委书记签字,主要领导审批后送规划资金管理科。
21、 第十一条 规划资金管理科根据领导批示,填写政府采购申请审批表,经分管规划资金的副局长审批后,协调财政部门办理采购手续,并按照市财政局批准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对机关的办公设备(用品)、固定资产、资料印刷等,由规划资金管理科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规定统一采购。 第十三条 局规划资金管理科在市财政局批准招标后,将采购审批情况报局纪委备案。 第四章 代理机构 第十四条 采购项目经市财政局审批后,需要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的项目,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需要由代理机构承办的,局规划资金管理科协 调市财政局选择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确定后,局主要领导负责与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每个
22、代理机构不得连续代理2次,每年代理不超过3次。 第十五条 各类政府采购项目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工作。 第五章 采购实施 第十六条 局规划资金管理科协同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根据采购项目参数及功能需求,组织从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渭南分库中抽取的专家、局采购项目科室(办、所)、代理机构等对采购项目的参数进行论证。局监察室参与全程监督。 局采购项目科室(办、所)根据论证意见草拟招标文件,经项目科室(办、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分管规划资金的副局长审核、局纪委书记签字、采购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同意后交规划资金管理科,由规划资金管理科协调市财政局及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标段的设
23、置应遵循统一集中原则,不得随意分标,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 开标时,规划资金管理科组织项目科室(办、所)和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从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渭南分库中抽取评标专家。监察室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 开标大会由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规划资金管理科、监察室派员及项目科室(办、所)负责人参加。采购项目科室(办、所)应根据整体招标的需要指定专人参加评标。 第十九条 现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项目科室(办、所)负责人及监察室监督人员签署意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结果正式函告规划资金管理科。规划资金管理科根据评标结果,经项目科室(办、所)分管副局长及分管规划资金的副局长
24、审核,局纪委书记签字、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确认同意后,正式函告招标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 第二十条 对投标单位依法提出的质疑及投诉,规划资金管理科组织采购项目科室(办、所)、监察室及代理机构予以答复。 第六章 合同签订与执行 第二十一条 招标结束后,采购项目科室(办、所)根据招投标文件内容及中标结果,起草采购合同,经规划资金管理科审核后,由项目科室(办、所)分管副局长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二十二条 采购项目科室(办、所)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对采购货物进行验收、发放,并协助规划资金管理科办理货物调拨手续。 第二十三条 规划资金管理科根据采购项目科室(办、所)的货款支付申请、发票、货物验
25、收报告单、货物发放及采购手续,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并办理相关固定资产调拨手续。 第二十四条 规划资金管理科在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已办理完毕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省、市财政部门有关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局直属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实施政府采购行为时,需经市卫生计生局审批同意,局纪委对采购行为全程监督。 第二十七条 局直属单位应参照本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各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报市卫生计生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
26、制度 篇五 一、工作纪律 1、我镇乡村医生是指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村卫生室所辖范围内向农村居民提供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 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最基层卫生 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是国家医疗卫生队伍的组成部分, 所从事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 健工作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受到社会的支持和尊重,并受法律保护。 由卫生院统一动态管 理,卫生局负责监督。 2、每月 8 号上午九点必须按时参加乡医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如特殊情况下及招急来 不得无故缺席, 无特殊重大事情一列不得请假, 如确实因重要事情不能参加例会的需向卫生 院分管领导或是防保科长请假并说明事由再附以请假条
27、,经核实无误后给予签字同意请假, 但对谎言编造理由弄虚作假借故不参加例会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 给予 100 元罚款。 对不经 请假而无故不参加例会者, 缺席一次罚款 100 元, 并给予严重警告, 一年缺席累计超过五次, 给予取消乡村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 例会迟到、早退者,超过一小时以上一次 罚款 50 元,超过半小时不到一小时一次罚款 30 元,半小时以下一次罚款 20 元。 3、如有事外出必须向所长请假。 所在村卫生室应保持室内外整洁并应经常在岗以方便人 民群众求医看病就诊,及时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对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等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的各种培训,要无条件准
28、时 参加,对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 200 元。 5、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派遣,按时完成应急医疗工作,发生突发传 染病要按要求及时做好应急接种,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如无故推诿,不 听调遣者,给予通报批评,并上报卫生局。 二、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 1、自 2009 年起国家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在原来 防疫保健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了为全体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老年 人保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内容,和防保工作一起统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共计 11-1- 大类 41 小项。 乡村医生必须在我院医
29、务人员的领导和指导下为自己辖区范围内居民免费提 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至少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并每月按时参加例会按时上报给类报表及 数据。 具体项目实施办法另行规定,年终实行绩效考核,考核标准参照东兴镇中心卫生院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考核为优秀的给予奖励。 2、具体防疫工作细节由我院院长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安排部署。 3、妇幼保健工作细节由我院保健工作人员安排部署。 三、医疗工作 1、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开展医疗服务,满足村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并做到长期 在卫生室执业,如夜间因患者病情需要出诊者,应随叫随到,并做好相应记录。 2、严格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禁止使用国家基本
30、药物目录及省补充药品目录以外的其 他药品, 实行零差价销售严禁私自抬高药品价格, 不实行零差价销售的一经发现处以所售药 品金额的 10 至 50 倍罚款。 村医使用药品由乡卫生院统一配送,禁止私自进药,第一次发现 没收药品,第二次发现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在每月例会时向我院缴清上月所购进药品款,并 报下月用药计划。 按时上报当月所销售药品金额,每半年清仓盘点一次库存药品。 3、按处方管理办法正确书写处方,由我卫生院医务人员负责指导。 4、开展医疗服务时,应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不得违法、违规和 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对违法、 违规及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造成的后
31、 果承提相应的法律责任。 5、 严格按照我院有关要求和消毒隔离处理工作规范处理好医疗废弃物。 如发现 1 次医疗 废弃物未按要求处理扣罚款 50-100 元。 四、合作医疗工作 1、严格执行我县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政策,按规定开具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处方,并做好 相关登记, 健全档案按时将处方上报我院合管办录入, 发现开具虚假处方药套取国家合作医 疗基金,一次罚款 200 元,二次以上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积极开展合作医疗知识宣传,确保本村合作医疗知晓率达 95%以上。 3、其它未例项目参照我县合管办下发的乡村医生管理办法执行。 五、奖励办法 1.村医年底考核与卫生院职工同等,按优秀、称职、不称职定级,工作业绩突出者,上报 卫生局进行表彰和奖励,卫生院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和表彰。 2、由乡卫生院每月考核 1 次,每半年上报县卫生局一次。 县卫生局将对各乡卫生院考核-2- 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将其作为年底考核评选先进集体、个人的条件之一。 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范文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优秀5篇)乡镇卫生院内部管理制度【精选3篇】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最新5篇)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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