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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井下维修安全规程4篇【第1篇】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普通型携带或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ch4浓度1%以下地点使用。 第二条:井下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经瓦检员检查ch4浓度在1%下方可对地放电。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第三条: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线或千伏级电气主回路时,都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站在绝缘台上进行。 第四条:高低压电的操作,必须执行两人作业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事故情况下,送点除外)。停电时必须先断油开关,
2、后拉闸。送电时与其相反。禁止带负荷拉、合电源刀闸。无论高低压系统停电工作,工作前必须挂好停电作业牌。 第五条:禁止用手触摸高压带电设备的绝缘部分。任何情况下,人与带电部位应保持不小于0.7米的安全距离。一切裸露的电气设备都要设栅栏。 第六条:高低压开关的过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整定,保险丝选择应符合规定。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使用。 【第2篇】井下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须穿戴好劳保用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整牢固。 2、持证上岗作业,使用钻床、车床、砂轮,严禁戴手套,穿 戴好防护眼镜。 3、高处工作超过3米要栓安全带,戴安全帽。 4、起吊物件时,必须用钢丝绳绑紧牢固,严禁下面站人。 5、修理机器
3、时(除特殊情况下)要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子“有人作业,禁止送电”等。 6、焊接工作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有无易爆、易燃物品。 7、氧气瓶和乙炔瓶应相距5米以上,与工作点不少于6米。 8、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严禁穿凉鞋及拖鞋上班。 9、多工种同时进行一项工作应有安全施工方案,互相配合,互相协作,并设有专人负债。 10、每天固定巡检,遵守各项安全规程的规定。 【第3篇】井下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维修钳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3.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
4、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4.认真检查所有设备的运行情况,在检查中做到四勤: a.勤听运转声音:声音平稳均匀,无杂音和异响。 b.勤摸轴承温度:略热为正常,过热需检查是否缺油或油量过多或轴承损坏,黄油外流串烟时要及时处理。 c.勤观察:连接件螺栓齐全紧固,润滑油油质清洁无积垢。 d.勤检查接地系统是否接触良好。 二.进入现场 1.进入现场前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进行检修之前,要观察检修场所周围有无片帮淋皮,发现有片帮淋皮时,用专用撬棍处理后方可进入操作现场。 3.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
5、、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三. 操作准备 1.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2.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3.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支护顶板,特别是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妥善处理后方可工作。 四.操作过程: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是否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
6、规定。 3. 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油缸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0.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1.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
7、内。 12.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锚杆、吊具、绳套等起重设施和用具的完好,应符合安全要求。 13.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并对开关闭锁上锁。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扮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4.进行缩短、延长刮板链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5.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6.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h架的高低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7.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
8、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上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18.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手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1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20.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试车。 五、离开现场 1.清理设备周围的杂物。 2.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3.待检修设备送电正常运行,请示队值班领导同意方可离开现场。 六、 违反操作标准及可能存在的危害 1.检修设
9、备时,严格执行停送电检修制度,否则会造成人身触电。 2.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否则会造成人身伤害。 3.检修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可靠,否则会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4.严禁将损坏的电器元件、废旧电池、废棉布、废油和电缆皮乱扔,否则会造成环境污染。 七.安全警告: 1.钳工在检修任何设备时,都要停电、闭锁、上锁,并挂停电警示牌。 2.检修大型部件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4篇】井下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井下维修硐室应悬挂防火标志,严禁烟火,各种工具及备品备件应摆放整齐,禁用电热炉或大灯泡防潮、烘干、取暖,使用
10、过的废油、棉纱、废纸和油毡等易燃物应放在有盖的铁桶内并及时运到地面处理。 二、需到现场检修时,应检查顶部浮石,支护情况和电力分布情况,安设好照明,清理场地,撤离无关人员。过于窄小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不得作为检修场地,检修场地严禁烟火。 三、需上天井工作时,应检查梯子、平台牢固情况和通风情况,并清理浮石。在溜井口、井筒内或其它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将零星工具装在工具袋中或用安全绳系牢栓在身上。 四、现场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可靠绝缘,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手锤把必须加楔牢固,刮刀、锉刀必须有柄。 五、电力机械设备检修时,应先停止运行,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或设专人
11、监护。风动设备检修应在风绳与风管联接处之前关闭风源,并放完余风。无轨设备检修前应在驾驶室前挂“有人检修,不许发动”的警告牌,并采取可靠制动,拆卸轮胎时应先放气。 六、在检修中必须进行电、火焊作业时,应遵守井下防火规定。 七、打大锤时,严禁戴手套,且擦千锤把上的泥水,用套筒扳手时,不准用套管加力;用活动扳手时,应选择适当的规格;用台虎钳夹工件时,不准用手锤打虎钳手柄;在虎钳上斩工件时,应设置安全档。 八、用千斤顶将设备抬高时,必须用枕木将设备的梁架衬垫稳固,行走设备还须用手刹制动,将轮胎楔好。 九、装运设备的铲斗呈举起姿态时,不许进行检修,必须时应用支架将大臂(铲斗)可靠支撑稳固,或用枕木将大臂(铲斗)衬垫稳固。 十、轮胎打气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钢圈装入后应使用专用工具将钢圈别住,边充气边用锤均匀敲击研合。 十一、设备检修完毕,应检查机体(箱)内是否遗留工具,材料或多余的零配件,恢复各种盖(墙)板和原有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罩、栏杆等)。 十二、需将设备悬吊检修时,悬吊工作必须由起重工进行,设备电器部分的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 十三、重要设备的检修,应按规定填写检修记录,重要部位的检修结束后,应经操作人员共同试车。8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