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管理办法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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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车管理办法10篇【第1篇】工程指挥部车辆维修及公务车费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车辆维修管理工作,有效降低公务车辆费用支出,制订本办法。 一、车辆维修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各型车辆维修费用定额按照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工程建设处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对超出部分,将根据车况等具体情况按比例从驾驶人员工资中扣除。 二、车辆维修前,驾驶人员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填清维修项目、维修估价,按有关程序批准后方可维修。 三、对单次维修估价在200元(包括2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车管人员审批,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经车管人员签署意见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超过500元的,经车管小组会签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四
2、、除差旅等特殊情况,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驾驶员凭维修申请单在定点厂家维修,厂家凭单结算,对维修换件的,换除旧件需交回车管人员处。 五、车辆维修定点厂家必须是正规国营单位,厂家的确定由车管小组在一定范围内(至少五家)进行价格、服务、信誉、:实力等比选,由车管小组研究初选一至二家,报分管领导审定。 六、车辆购置附属物品,一律需先填写购买申请单,经车辆管理人员签署意见,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七、洗车费小车每辆车每月不得超过30元,交通车每月不得超过40元。 八、停车费单据必须由用车人签名后方可报销。 九、公务车费报销,由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进行审核,并由专人进行费用分类登记,然后方可报销。 十、定点厂家车
3、辆维修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单价和总价由车管小组会签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十一、车辆维修等费用每季度核算一次,费用支出和控制情况将作为车辆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某市水利局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条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行为,满足工作用车。 第二条局机关车辆由局生活服务站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加油,统一维修,统一办理车辆保险手续和驾驶员、车辆年审手续。自主管理的单位,参照执行。 第三条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行派车登记、出车记录制度。除公务活动以外,实行双休日、节假日公车定点封存制度。公务用车需提前向生活服务站办理登记,经分管人
4、员批准后方可出车。到县市区能合并用车的尽量合并用车。 第四条严禁公车私用。严格遵守市里制定的严禁公车用于公务以外的婚丧嫁娶、迎来送往、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旅游、扫墓、接送子女、个人购物等私人活动。 第五条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礼貌行车、文明驾驶、安全第一,严禁酒后驾车或疲劳驾车。严禁私自出车,因私自出车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并追究责任。 第六条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经常保养,保持清洁卫生及良好车况。原则上不准驾驶员互换车辆,特殊情况下,须经车辆管理人同意。 第七条严禁专职司机以外的领导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私自驾驶公务车辆。特殊情况下,需报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第八条严禁将公务车辆私自转借他
5、人使用。严禁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及企业借用公务车辆办私事。 第九条严禁公务用车停放在非定点公务接待活动场所。严格公车管理,防止车辆被盗或损坏,确保停放安全。 第十条严格车辆维修管理,车辆确需大修,由生活服务站商财务科后,报经局长批准后方可进行。车辆的保养、装饰、维修须经局领导同意后,持修车单到指定厂家进行,结算单要有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员共同签字。 第十一条严格公车使用监管,局机关及自主管理车辆的单位,需每月将每部车辆各项运行费用报生活服务站。生活服务站负责每月公示每部车辆的行驶公里数、耗油总量、百公里平均油耗、维修费、路桥费等,接受各方监督。 【第3篇】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公务
6、车辆管理规定 为规范环卫处公务车辆管理,确保公务车辆得到妥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车辆性能与使用率,保障环卫处工作用车需要,制定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一、公务车辆的维护和日常保养管理由各科室和综合管理科负责,做好车辆的检查情况记录。公务车辆的使用由各科室确定专人负责驾驶,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各分管领导负责调配。 二、公务车辆需年审、维修、更换配件的,必须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护报修单,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综合管理科,经处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指定的修车部门进行检修。如擅自修理车辆或不按申请回报程序进行的,其费用不予报销。 三、实行专人专车驾驶,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辆交给他人和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不得由非
7、驾驶人员驾驶,驾驶员之间不得私自交换车辆。 四、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未经处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动用车辆。 五、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况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行驶无故障,更不能发生因故障而引发的事故。 六、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开车、疲劳驾驶或情绪开车,确保行车安全,凡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或损坏车辆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纪律责任。 七、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认真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清洁卫生工作,保证车辆性能良好,车容车貌整洁。 八、公务车辆的日常加油,必须严格按照定车定卡,不得私自调用、转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借用的,应报处领导同意。 九、本规定二00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8、。 常州市新北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考勤管理制度 为严格单位内部管理,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促进新北区经济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考勤内容: 1.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情况; 2.上班期间劳动纪律情况; 3.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 4.出勤、缺勤等情况; 二、考勤要求: 1.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作息制度。 2.认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岗、串岗。 4.上班时间短时外出,无论因公因私均应向部门告知去向。 5.因事请假,须写书面请假条,半天内由科长审批,1天以上(含1天)须经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同意。 6.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各种
9、休假均应事前请假,按规定程序审批,事后及时销假。 三、考勤职责: 1.部门行政主管负责领导本部门的考勤工作。 2.综合科负责全处每月考勤的汇总报告。 3.考勤员按规定做好考勤的具体记录和汇总工作。考勤员因故不能考勤时,经领导同意可由其他人员代为考勤。 四、考勤程序: 1.考勤员每天按规定如实记录各种考勤情况。 2.每月月底,考勤表由综合科汇总后交部门领导审核。 3.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表及有关请假手续交局综合处审核汇总。 五、惩处措施: 1.无故迟到、早退累计满3次的,按缺勤1天处理; 2.擅自外出超过1小时的,按缺勤1天处理; 3.未经批准不上班或擅自超假的,按旷工处理; 4.旷工或无正当
10、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次的,予以辞退。 5.对考勤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和部门领导责任。 六、本管理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00七年元月二十日 常州市新北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做好市容环境卫生信访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综合科具体负责信访工作,重要信访案件处领导亲自协调处理。 二、信访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来访来信来电登记表,不得遗漏和丢失。严格执行登记、立案、调查、催办、答复、上报、归档等工作制度,及时督办、催办,做到件件有结果
11、,事事有回音。 三、按照热情、服务、公正、及时、稳妥的原则,文明接待,做好宣传、疏导、解释工作,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 四、对于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及时办理,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拖延和积压。专办件限十天内办结,一般信访件限十五天内办结,较复杂的信访件不得超过一个月办结。 五、对来信、来访、来电问题查处后(除匿名、假名、无地址的情况外),要及时向信访人进行书面或口头答复,如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继续复查,并将结果回复信 访人。 六、所承办的信访案件,必须写出书面查处报告及答复,专办件要将原件、转办涵、调查资料、处理结果一起上报处综合科存档备查。 【第4篇】
12、最新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商务局机关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规范车辆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与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 二、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三、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
13、保行车安全。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五、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不得隐瞒不报。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六、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离开,需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以方便联系。 七、对不执行本规定,私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予以赔偿。 八、驾驶员严守保密制度,不传是非。 九、局机关基本办公用车范围: 1、各科室人员深入多家企业调查、协调工作,而且路途较远的; 2、财务人员去银行提取大额现金;
14、 3、去市区两级政府接访或处理突发事件; 4、参加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会议(驾驶员将参会人员送到会场后,立即返回局机关待命); 5、局领导冬季通勤用车按政府有关规定,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作用车需要和车辆安全行驶,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局班子成员会意见,特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1、办公室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局领导公务用车予以保证,各股、办、中心工作用车分别由其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统筹安排。出车应做好登记,实行领票加油。 3、小车实行定点维修,单车核算。维修前必须报请分管j长同意并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维修车辆时驾驶员同车管人员
15、一道到指定地点(采购中心指定修理点)进行修理,更换下来的零部件交回办公室。车辆大修或更换主要零部件须报j长或局班子成员会议根据车况实际研究决定。否则修理费不予报销。 4、车辆用油实行专人管理。用油一律到办公室领出车单,凭单领油票,并在办公室指定地点加油,省内跑车原则上不准在外现金加油,因出远门,需在外加油,回单位两天内核报,并说明情况。 5、车辆费用采取月核制。当月费用必须当月算清,并公布耗油量、维修费等费用。 6、办公室对驾驶员要加强教育和管理,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不开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7、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不用车时及时归库。不得擅
16、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8、严禁婚丧喜庆使用公车,违者按县纪委、监察局有关文件处理。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用车原则 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和统一凋配的原则,淡化用车意识,加强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约车辆开支,严禁公车私用。 二、用车 1、局领导不设专车。根据需要上下班可采取按居住路线方向 集体接送,车辆轮流接送,每车一个月。市外出差在5天以上者,一般不带车,但可酌情接送。 2、科室下基层工作,属机关统一安排或急需者,视车辆情况,予以安排车辆。 3、短途用车实行送达再接制度。
17、 4、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实行出车在登记薄和小黑板上登记制度,平衡司机工作量,避免疲劳驾驶。 5、司机负责填写“出车登记簿”。出车登记簿分为里程、地点、用车人、油票数量等项目,由司机本人如实填写,一天一登记、一月一小结,交办公室主管人员审核后,做为司机领取补助及年底考核司机的依据。 三、开车 1、司机和办公室主管人员通讯工具要24小时保持畅通。办公室主管人员和司机的通讯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司机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司机必须坚守岗位,随叫随到。 2、司机行车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疲劳驾驶。 3、车管人员和司机要保持车况良好,严禁派、开病车,消除事故隐患。 4、司机不
18、准私自用车和酒后开车、让他人开车,否则扣发本月出车补助,同时,后果自负。情节严重者,另行研究处理。 5、机关所有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开车,否则,需写出书面检查,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四、车辆停放 1、市内工作时间以外一律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将钥匙和存车牌随身携带; 2、市外停车,应交有关人员看管,或司机本人看护,不准将小车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否则出了问题按濮综治办(1994)12号文件精神,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还要对直接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 五、油料管理 1、车辆燃料实行定点加油。加油时凭车管人员开具的加油批准单,司机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加油后2个工作日内将加油站工作人员签字的回执联经车管人员
19、登记后交计划财务科留存。 2、长途出车途中加油,可由司机掌握适量购买,用车人审签后及时报办公室主管人员登记报销。 3、车管人员每月将油料购置、使用情况盘点一次,在办公室主任碰头会上通报情况。每辆车的行驶里程、耗油情况,半年统计一次,将统计结果送领导传阅。 六、车辆维修 1、首先要加强车辆保养。要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车辆需经常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查、擦拭、保养,确保行驶安全。 2、车辆出现故障时,要先进行自修。 3、送修理厂维修。自修不成时,由机关二名以上司机及车管人员进行会诊。大额维修由司机、车管人员和采购小组成员共同办理,按照采购程序的要求,拟定维修目录,讲定价钱,编
20、制预算,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审批单;小额维修(预算金额200元以下)由司机、车管人员办理。凭维修申请审批单到指定厂家维修。修理时,本车司机要一直在场,监督修理。修理完毕,车管人员会同司机或有关人员一起检查维修情况,确保修理效果。并按有关财务规定及时报送维修回执单。 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办公室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优先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杜绝不合理用车。要经常提醒、教育驾驶员安全行车,定期安排车辆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 二、为方便管理、合理调度,除紧急情况外,在岛内用车时,应提前半天通知办公室。如
21、需要出岛,应提前1天通知办公室。 三、车辆原则上不能私用和外借。单位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车,办公室可酌情安排。如确有必要外借的,1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决定,1天以上须经局领导同意。并进行出车登记。 四、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各项制度。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以及未经主管人员安排而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固定职工予以行政处分,临时工予以辞退。 五、除特殊情况并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外,车辆夜间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车库内。如不遵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安全。平时对车辆要
22、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七、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须由车管员和驾驶员对修理项目进行仔细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八、在全市尚未统一指定公务用车加油点前,由办公室根据油料质量、价格,及加油站所处地点,逐步实行定点加油制度。驾驶员在发现油料不足时,要及时加油,尽量减少途中加油次数。 九、实行车辆行车里程,油料消耗月报制度。驾驶员每月底要将里程表数字、油料消耗量报给车管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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