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救助方案_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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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冬春救助方案冬春救助方案1 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思想,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乐观妥当支配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准时有效救助。依据杭锦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全力做好20xx-2022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杭应急发20xx2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准时有序开展,确保救助金专款专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对象和程序 (一)救助对象 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20xx年因自然灾难造成群众在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需要赐予基本生活救助的群众。要确保把受灾困难户、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脱贫享受政策户和易返贫致贫户
2、(监测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列入重点范围赐予救助,切实做到状况清、底子明、对象准,需救助对象不漏、不错、不重,确保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发放程序准时间 各嘎查村依据支配资金,依据本嘎查村受灾状况确定金额,确保公开、公正、公正,不得预留二次支配,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平均支配或用于非自然灾难对象救助。各嘎查村必需要召开“两委”监委会议争论,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并将发放花名册张榜公示,经镇政府审核,旗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后确认的.,救助资金将统一发放到救助对象一卡通账户。 (三)需上报资料 1.嘎查村(社区)争论救助对象相关会议记录、评议记录复印件; 2.张榜公示的照片; 3.资助对象花名
3、册及一卡通账号等基本信息。 二、救助金额及救助标准 (一)救助金额 为关怀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上级下达我镇20xx-2022年冬春救助资金共计188599.76元,专项用于关怀受灾群众解决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确保我镇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救助标准 经统计,20xx年我镇12个嘎查村318户不同程度受灾。依据我镇实际状况和上级下达救灾资金总量,综合考虑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农牧户数等因素,制定我镇受灾人员冬春救助最低标准。 1.优先保障受灾的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其中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脱贫享受政策户、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
4、每户不低于450元; 2.统筹考虑受灾家庭灾难损失状况不同,进行分类救助,其中: 农作物受灾每户不低于200元; 牲畜受灾每户不低于500元; 房屋、棚圈等受灾每户不低于600元; 因灾人身受到损害的每户不低于1000元; 各嘎查村依据受灾面积、数量、程度确定每户救助金额,但每人救助金额不低于90元。 三、相关要求 各嘎查村要尽快支配部署,抓好落实,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依据规定时间推动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同时要逐级建立台账,保存会议记录、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乐观协作本地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
5、督。 冬春救助方案2 20xx年我县患病了雪灾、风雹、生物灾难、洪涝灾难等自然灾难,特别是经受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难,共造成13.6万余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2.29亿元。为切实做好全县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依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2022年度全省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豫应急20xx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以核准对象、分类救助为重点,坚持以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严格依据河南省实施自然灾难
6、救助条例方法河南省自然灾难救助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规程,深化基层了解受灾困难群众期盼和诉求,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尽快部署支配,层层分解任务,完善工作方案,健全相关政策制度,细化具体救助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救助对象 20xx年因灾造成冬春期间生活困难,需政府实施口粮、衣被、取暖等救助的群众。 各镇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对需救助对象进行分类,重点救助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应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三、救助程序 各镇要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核定上报的需救助人口基数,再次组织人员深化村组和农户家庭,开展
7、需救助对象核查,全面、真实、精确把握受灾需救助人口数。在核准救助对象时,要严格依据“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进行。 (一)县应急管理局依据20xx年各镇受灾状况、自然灾难系统内上报的受灾人口及需救助人口,支配救灾款物。 (二)各镇依据县应急管理局拨付救灾款物数量,依据各村受灾状况及各村评议上报需救助人数提出支配方案,各镇领导会议争论无异议后行文下发各村。 (三)受灾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委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由村委会将评议看法和有关材料提交各镇审批发放,各镇政府担当相应的审批责任。 四、救助标准 依据上级文件规定,冬春临时生活困难
8、救助用于关怀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问题。依据需救助时段,需救助数量,分类施救要求,救助标准原则上按“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户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20xx元”落实。对于特别困难的受灾贫困户可以适当增加救助标准,但需要个人写出证明,村镇审核。要依据“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严禁依据受灾人口、受灾面积、受灾家庭平均支配,要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应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提高救助标准,关怀解决实际困难。 五、资金发放形式 依据“
9、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公开透亮”的原则,救灾款物用于受灾的困难群众。本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由村委会将受灾群众的申请、身份证复印件、一卡(折)通复印件、村评议记录等相关材料提交乡镇审批发放。 六、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 各镇要结实树立群众观念,增加服务意识,认真履职,主动担责,切实支配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的生活。县应急、财政、督查等部门要各司其职,亲热协作,加强对冬春救助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准时争论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全力保障冬春救助工作顺当开展。 冬春救助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央、省、市关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部署,做好全县受灾困难群众
10、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 二、基本状况 据统计,20xx年以来全镇受灾人口1780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约3252亩,灾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67万元。 三、重点救助区域和对象 (一)重点救助区域 1、20xx年受自然灾难影响较为严峻的地区; 2、基础薄弱、承灾力气和自救力气较差的地区; 3、农业人口基数大,农业经济损失较为严峻的地区。 (二)救助对象是因灾遭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格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应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 四、救助原则 (一)确保生活,统
11、筹兼顾。坚持“确保受灾群众平安、温和过冬”的工作目标,重点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二)分步实施,分类救助。认真评估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需救济的状况,区分不同的类别,实行一般救助和重点救助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虑吃饭、饮水、穿衣、取暖、看病、就学、住房等因素,分类施救。 (三)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实行款物补助与制定落实优待政策等相结合的多种救助形式;政府救助和受灾群众自救、群众互助和邻里相帮相结合;对口支援和定向救济相结合。 五、工作支配 (一)编制本地区救助方案。各村依据本辖区内农业人口、财政收入、当年自然灾难状
12、况;灾难造成的损失状况:灾难导致群众生活困难状况;受灾人员需救助状况;需镇级财政资金投入及可解决的问题,结合镇冬春救助方案制定村级冬春救助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重点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2、坚持重点救助重灾地区、重灾户,并统筹考虑其他地区因灾生活困难户的基本原则; 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精确核定需政府救助对象; 4、依据不同救助类型户,明确救助标准,分类、分段施救; 5、本级地方政府实行的救助措施(包括:政府投入、互助互济、自产救助、社会捐助等措施); (二)救助对象的确定。严格依据“户报(或小组提名)
13、、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精确核定救助对象,确保不漏一村一组、不漏一户一人,建立精准台帐、经乡镇(街道)复查审核后,按户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准时上报镇应急办审批。 (三)救助标准。依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救助标准原则上按“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户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20xx元”落实。 (四)救助时段。冬寒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时段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春荒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时段为20xx年3月
14、至20xx年5月. (五)救助形式。冬春救助原则上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户,不具备条件的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得平均发放,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不得预留资金,不得用于生产性支出;接受实物形式进行发放的、要严格依据有关程序进行,确保救灾款物足额准时、保质保量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六、工作要求 (一)规范开展救助工作,严格救灾款物管理。 一是冬春救助工作严格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民发(20xx)118号)规定开展,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救助公开、公正、公正。救助对象的确定,要严格依据“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
15、进行。 二是冬春救助资金的使用,要切实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通过“一卡通”将救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发放结束后,要将发放状况上报镇应急办。 三是各村在救灾物资发放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准时上报镇应急办。 四是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按规定与镇民政、扶贫等部门接洽,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和帮扶制度支配,切实做好救助工作的有序连接。 (二)确保工作进度,认真做好绩效评估。镇应急办将要加强对辖区内冬春救助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准时争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全力保障冬春救助工作顺当开展,统筹支配
16、好冬春救助工作的整体进度。依据河南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要求,在冬春救助期间各村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作为村级考核依据。 (三)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依据“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步骤发放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发放手续齐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要坚决防止任凭支配和平均发放,特别要防止优亲厚友状况消逝,确保公开、公正、公正救助。 镇应急办要主动协作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对冬春救助资金的支配、投向和管理使用状况实行全程监管。冬春救助期间,要实行随时、随机抽样调查的方法,深化一线,进村入户,对救
17、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款物的发放,以及已救助状况进行跟踪检查、问效。发觉问题,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严峻追责。 冬春救助方案4 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然灾难生活救助工作的指导看法和京山市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镇党委、镇政府争论同意,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资金支配原则 (一)总体要求 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对因自然灾难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按规定准时赐予资金和物资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确保其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宅、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准时医治。 (二)资金支配原则 我镇总人口2.5万人,辖8个村、1个街道委员会。20xx年5-8月份的雨涝灾难
18、,造成全镇各村(社区)不同程度受灾。市减灾委员办公室下拨我镇20xx-20xx年今冬明春临时生活救助资金60万元,用于救助我镇因自然灾难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1.受灾程度。依据各村(社区)20xx-20xx年受灾状况和核灾数据,实行适度倾斜受灾面积大、人口多的村(社区),合理支配救助资金。 2.人口基数。依据各村(社区)人口数量的多少,依据人口比例,科学支配救助资金。 3.特殊困难群众。依据各村(社区)低保、五保、“三留守”人员、贫困户、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的因灾受损的现实状况予以资金支配。 二、工作目标 于1月15日完成全镇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三、救助对象、标准和程序 (一)救助对象 冬春临时
19、生活困难救助对象主要是因当年倒房恢复重建、因灾重大伤病救治、农作物绝收或农产品损失严峻等缘由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因自然灾难导致无力克服衣、食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的人员,重点救助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力气的受灾人员(含特殊住人口)。各村(社区)要严格依据“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灾情、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生产自救力气,优先考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二)救助标准 1.受灾重点户。对于因灾住房倒塌、农作物严峻绝收因灾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符合三个条件之及以上,下同),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特别是因
20、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分散供应五保户、孤儿、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给子重点救助,按一类标准给子助,按每人不低于410元实施救助。 2.受灾一般户。对于因灾住房损坏、农作物部分绝收、因灾造成家庭成员消逝较大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依据二类标准赐予救助,按每人不低于300元不超过410元实施救助。 3.受灾其他户。对于因灾其他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各村(社区)可依据受灾群众家庭困难程度等因素,依据三类标准赐予救助,按每人不低于150元不超过300元实施救助。 同一区划(村或社区)内同一类救助对象必需同标准,不得消逝同类不同标准的状况。 (三)救助程序 各村(社区)要加大灾情核查力度,核
21、定灾情数据,建立灾情核查台账,为受灾人员救助供应详实依据;建立由镇负责统一组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村(社区)“两委”干部乐观协作的核灾工作机制。在核实灾情的基础上,依据“户报、村评、镇审、市定”的程序进行救助: 1.受灾人员向所在村(社区)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由村(社区)民小组向所在村(社区)民委员会提名。 2.村(社区)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提名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 3.村(社区)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在村(社区)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日。 4.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社区)民委员会组织的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社区)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
22、、申请或者提名的材料、民主评议看法及其他有关材料提交镇级审核。 5.镇(街道、区)审核看法和村(社区)民委员会提交的材料一并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审查批准后准时通知镇(街道、区)组织实施。镇(街道、区)依据市应急管理局审批看法,准时发放救助资金。 四、严峻救灾工作纪律 (一)严格款物管理。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救灾款物使用管理规定,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救灾资金必需严格实行社会化发放,必需用于解决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困难。发放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透亮,不得优亲厚友或平均发放,救助对象确定、救灾款物发放要准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监察力度。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救助程序,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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