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管理制度7篇.docx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7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7篇.docx(2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内部控制管理制度7篇【第1篇】财务管理流程内部控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工会预算一般分为五级管理,即: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市级工会、县级工会、基层工会。 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 建立乡镇(街道
2、)工会的地方,省级以下预算管理级次由省级总工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备案。 经全国总工会批准独立管理经费的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其预算管理级次由各自产业工会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批准。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第五条 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第六条 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七条 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 预算管理职权 第八条 工会预算
3、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本级次范围内工会经费收支(含所属建立预算管理关系的机关和单位)的总预算。单位预算是指与本级预算有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关系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预算。 第九条 实行本级预算管理的工会,其职权是: 1.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审批下一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 3.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4.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5.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政府财政、税务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工会
4、预算管理方面的政策和经济关系。 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本级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级预算管理工作。 第十条 实行单位预算管理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其职权是: 1.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按照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办理各项核算业务,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 3.指导、监督所属单位或部门核算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工作。 4.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5.定期向主管工会财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三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十一条 工会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预算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2.拨缴经费收入;3.上级补助收入;4.政府补助收入;5.行政补
5、助收入;6.事业收入;7.投资收益;8.其他收入。 预算支出包括:1. 职工活动支出;2.维权支出;3.业务支出;4.行政支出;5.资本性支出;6.补助下级支出;7.事业支出;8.其他支出。 第四章 预算编制与审批 第十二条 工会预算编制的原则是: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 第十三条 工会的年度预算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上级工会要求、预算编制原则和本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编制。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第十四条 预算收入的编制,要按照收入来源,充分考虑本年度各项变动因素,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 第十五条 预算支出的
6、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体现工会工作特点,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工会行政性支出预算,应参照同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度、费用标准以及核定的人员编制编列。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工会接受的财政补助资金要纳入预算管理,依据财政确定的开支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 第十八条 各级工会的办公、职工活动场所等基本建设, 根据工会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由同级政府或行政解决。 县级以上工会的办公和职工群众的文化、教育、体育活动设施,在政府给予大部分补助的前提下,经上级工会批准,可以动用少量经费弥补不足,上级工会也可根据情况
7、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九条 房屋建筑物购建、专项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等预算,需附经有关专业部门论证的可行性工程项目论证报告、立项批复、开工许可等相关文件,按照工程进度及资金状况编制当年预算。列入地方基本建设或更新改造计划的工程项目,应附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文件。 第二十条 各级工会用部分结余经费投资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经济分析论证,提出书面报告,报职能部门审核,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列入预算。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工会预算,可在本级预算支出总额的百分之五以内编列预备费,用于当年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工会根据需要,可以从本级经费结余中安排一定数额的后备金作为储备,用于
8、特殊情况下的资金需要。需要动用时,必须经过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议,工会常委会批准,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工会应根据全国总工会规定提取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和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第二十四条 全国总工会每年10月提出下年度省级工会编制预算的要求。省、市、县级工会应根据上级工会编制预算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部署,并按照上级工会规定的时间上报下年度预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工会的本级预算草案,由各级工会财务部门编制,经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或备案。上一级工会有权提出修订预算的意见和要求,下级工会根据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9、调整预算。 依靠本级工会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预算草案由本级工会审批。 全国总工会预算草案,经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由全国总工会书记处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各省级工会的本级预算(附工会机关预算),应在3月15日前报送全国总工会审批,全国总工会应于30个工作日内及时批复。 市级以下(含市级)工会本级预算的报批时间,由省级工会确定。 第五章 预算的执行与调整 第二十七条 各级工会预算由本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工会财务部门负责。 第二十八条 各级工会应按照预算确定的任务积极组织收入。 第二十九条 各级工会要按照全国总工会、省级总工会的规
10、定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不得截留、挪用。 第三十条 各级工会预算在批准之前只能开支必要的基本费用及帮扶、送温暖等支出。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等费用一般不得开支,因特殊原因必须提前开支的,经工会委员会(常委会)或主席办公会议同意,可控制在年度预算的25%以内。预算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三十一条 各级工会应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不得办理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不得越级办理预算拨款。 第三十二条 各级工会要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
11、和信息网络购建等支出,应经有关专业部门审核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 各级工会要严格控制行政支出,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应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内的支出,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 各级工会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改变或追加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工会委员会(常委会)或主席办公会议同意后,在预算内调整或动用预算预备费。 第三十五条 各级工会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预算收支总额需要增减变动时,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每年以一次为限,其编制、审批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同。 第六章 决算 第三十六条 工会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各级工会应按上级工会的要求编制年度决算。决算未经批准前,称为决算草案。
12、 第三十七条 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附报工会机关决算草案)。 第三十八条 跨年度的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前按年度拨出数编报,最后年度工程竣工后,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确认, 按审核确认数扣除以前年度决算数后的余额,编制年度决算。 第三十九条 决算草案的审批程序与预算草案审批程序相同。 第四十条 省级工会的本级决算,应在3月15日前报送全国总工会审批,全国总工会应于30个工作日内及时批复。 市级以下(含市级)工会决算的报批时间,由省级工会确定。 第四十一条 各级工会的决算,应按上级工会的要求逐级汇总上报。 第七章 监 督 第四十二条 各级工会
13、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本级工会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 第四十三条 各级工会的预算、决算要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审计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要接受上一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监督。 第四十四条 各级工会对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要逐步实行绩效考评制度。 第四十五条 有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的性质和使用范围,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隐瞒收入,虚列支出,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擅自决定重大开支项目等行为的,上级工会应责令其做出检查,并要求纠正。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0
14、年1月1日施行。1998年9月9日颁发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全国总工会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省级工会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6篇】内部控制内控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目 录1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内控制度分类及部室职责2 第三章 内控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3 第四章 内控制度的督导执行4 第五章 内控制度的评审5 第六章 内控制度的存档管理 (略)6 第七章 附 则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为促进公司制度建设的系统化、一体化、流程化、表单化、信息化,促进公司管理实现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特制定
15、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之内控制度建设管理是指对各类制度的起草、审批、执行、检查、修订、废止等各环节进行统一规范。 第二章 内控制度分类及部室职责 第三条 本办法之内控制度分为组织管理制度、专业管理制度、技术规范三类。 具体分类(略) 第四条 根据内控制度内容分类: 1、制度基本内容:目的、适用范围、制度正文约束条例、考核条例。 2、制度操作流程:制度操作的流程图,通常可用visio编。 3、制度操作表单。 第五条 根据管理活动的特点、性质及其范围大小等,管理制度的文体基本上可分为:章程、条例、职责、守则、办法、制度、规定、细则。 第六条 公司制度按其效力范围分为三级: 一级:在集团范围内生效
16、的制度文件; 二级:限于总公司本部、分公司、事业部和子公司内部生效的制度文件; 三级:总公司本部各部门内部、分公司各部门内部、事业部各部门内部、子公司各部门内部及项目部内部生效的制度文件。 第七条 内控制度建设的归口部门为审计部(内控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度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根据风险评估及外部监管要求向各管理部门提出制度编写要求;负责制度的初审与会审管理工作;负责制度起草部门编写制度的指导工作、流程编制的辅导与完善工作、培训情况检查、落实情况检查、执行效果评价;负责统筹制定制度优化方案,并负责逐项督导落实;定期在审计工作和专项内控建设工作中对各项内控制度进行评价、梳理和建议;及时向董事会汇
17、报内控制度建设工作。 第八条 公司的制度责任部门即公司制度的编制及督导执行部门为公司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制度的制定及督导执行(包括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编写培训教案及培训计划并进行授课、编制制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与意见反馈、申请修订等),以及制度整改建议落实等。 第九条 制度的责任部门必须对每一项制度确定制度责任人,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对负责的制度进行培训、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制度档案(包括制度建设各个环节的内容)等。 第十条 综合部负责制度文件编号、发文、整理建档等工作。 第十一条 培训部负责按照培训工作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培训,达到培训效果。 第十二条 证
18、券部负责再次审核及发布需要对外公告的内控制度。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指流程就是指做事情的顺序,业务流程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利用多部门或单位之间的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过程。 第三章 内控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 第十四条 内控制度编制的流程: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对制度编制需求进行识别与确认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起草初稿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组织与制度相关部门进行研讨并征求意见(包括公司对口管理部门的意见)内控制度建设管理人员(审计部或内控部)初审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根据制度的重要程度组织会审或会签经总经理室或董事会领导审批后以红头文件下发或经局域网发布(审批时须附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制度审核单、
19、制度定稿及文件审批单)。 第十五条 内控制度的修订流程: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提出制度修订的书面申请或建议审计部(内控部)审核提交公司例会审定执行制度编制流程。 第十六条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每年定期于12月末依据流程对由本部门负责的制度进行检查更新并及时对外公布以贯彻执行。对于文件名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结尾的制度,必须事先确定后试运行期限(不能超过一年)。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室或董事会批准。 第十七条 内控制度的废止流程 1、对原制度进行修订后,原制度废止。 2、对不能适应现实状况要求的制度进行废止,按如下流程进行:制度编制部门(制度责任部门)提出制度废止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制度需求识别与征
20、求意见单审计部(内控部)审核提交总经理室或董事会审定决定是否废止。 第四章 内控制度的督导执行 第十八条 制度的贯彻:公司制度下发一周之内,各部门各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对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发一周内,各相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贯彻。 第十九条 制度的培训:制度下发前,制度责任人要编写制度培训教案和培训计划,填写制度培训计划单,并提交到总公司审计部(内控部),在制度下发的15天内,审计部(内控部)牵头会同制度责任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 制度的执行:各级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各单位检查管理制度在本单位执行情况时,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检查执行情况的原
21、始纸质记录,且记录一定要真实、全面,要留下管理的痕迹,以作为检查、督导和明确责任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制度执行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认为制度脱离实际难以落实时,要及时与制度起草部门或审计部(内控部)书面沟通,如无异议就要对制度在本单位的落实负责。 2、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重大情况确实不能按制度执行的,制度的执行部门或相关部门必须履行请示报批程序,经制度责任人及以上层级领导同意后方可灵活处理,并要对此过程留存纸质档案备查。 第二十二条 制度落实的督导检查 1、前两个月,制度责任人对各单位执行情况每月都要进行检查;制度下发两个月后,制度责任人要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检查需形成
22、相关报告 2、审计部(内控部)在开展一年一度的各机构内控审计或内控建设专项工作的过程中,将视需要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检查)。(上市监管标准和制度的差异、制度与实际执行的差异) 第五章 内控制度的评审 第二十三条 定期评审:每年12月初,审计部(内控部)组织公司各部门各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进行一次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以供决策参考。 第二十四条 不定期评审:发生下列情况时,审计部(内控部)应适时组织公司制度体系或有关制度的评审活动。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重要法律法规实施、竞争对手的竞争态势发生变化等影响公司经营环境改变时。 2、公司资源配置、经营方向和领域、组织机构等发生重大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内部 控制 管理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