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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交接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交接程序,确保患者信息准确、有效地传达,保障治疗、护理的连续性。2.:范围:本院医务人员交接班以及患者的转运、转科、转院交接。3.定义 3.1 患者转运交接:患者院内检查/治疗时交接、患者急诊入院交接 以及手术患者的转运交接。3.2 患者转科交接:住院患者在病区与病区的信息移交。3.3 患者转院交接:患者转往外院或者转入本院继续治疗。4.权责 4.1 全体员工:准确、完整交接患者信息并记录,保障患者信息在医 疗服务过程中准确、有效地传达。4.2 医务部/护理部:确立标准化沟通交接模式,建立标准化表格,规范交接工具和方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交接过程中的相关数据
2、进 行追踪、分析和持续质量改进。5.制度内容 5.1 交接时机 5.1.1 医生、护士各班次间的交接。5.1.2 患者院内检查/治疗时交接、患者急诊入院交接以及手术患者 的转运交接。5.1.3 患者转科交接。5.1.4 患者转院交接。5.2 交接模式 5.2.1 交班时,须遵循标准化的方法或者程序,即 SBAR.(情景):患者的现况或者观察到的重点病情变化;B(背景):重要病史、目前用药及治疗情况;A(评估):患者评估;R(建议):后续处理措施 及方向,即要求接班人员需注意的事项。5.2.2 采用口头或者书面信息沟通的形式。5.3 交接要求 5.3.1 医师、护士班次间的交接 5.3.1 医生
3、班次间交接:详见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5.31.2 护士班次间交接:详见护士值班交接班制度。5.3.2 患者外出检查/治疗交接 5.3.2.1 转运前 5.3.2.1.1 医生开立 医嘱及检查预约单,初步评估患者,确定转运中需陪同的人员及转运工具。5.3.2.1.2 护士通知患者及家属,评估患者并填写患者出科检查(治疗)交接记录单/患者出科放射治疗(或者理疗)交接记录单,宣教检查或者治疗目的及注意事项。5.3.2.1.3 运送人员按照检查/治疗的预约时间,根据医护人员病情 评估结果选择运送工具,安全运送患者至相关科室进行检查或者治疗 5.3.2.1.4 如转运危重患者,按照危重患者转运程序执行
4、。5.3.2.2 转运过程 5.3.2.2.1 保证患者舒适、安全,妥善固定管道。5.3.2.2.2 使用推床转运时,护栏保护,陪同人员位于患者头部,保 持患者脚朝前,上下坡时保持患者头部处于最高位。5.3.2.2.3 使用轮椅转运时,患者身体尽量后靠,下坡时应将轮椅倒 置推,向下缓慢挪移。5.3.2.2.4 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使用便携式氧气筒,根据氧气流量与时 间换算计算出需要的总量,确保氧气足够使用,简身固定坚固。压力表上 指针降至 0.5MPa 时即不可使用。5.3.2.2.6 转运过程中各项治疗、病情变化均需在病历中记录。5.3.2.2.7 患者到达检查或者治疗科室后,检查或者治疗科室填
5、写患者 出科检查(治疗)交接记录单患者出科放射治疗(或者理疗)交接记录 单并签名。5.3.2.3 返回病房后 5.3.2.3.1 普通患者,护士在患者出科检查 (治疗)交接记录单/患者出科放射治疗(或者理疗)交接记录单上 确认签名。5.3.2.3.2 危重患者由陪同医生/护士将患者转运途中及返回病区后 生命体征、病情变化等内容记录于病历、住院患者护理记录单上。5.3.3 患者急诊入院 5.3.3.1 转运前 5.3.3.1.1 急诊科医生与转入科 室医生做好沟通,转运前再次评估患者,确定转运中需陪同的人员及转运 工具。5.3.3.1.2 告知患者、家属转运目的、注意事项,取得患者及家属配 合并
6、进行宣教。5.3.315 护士再次评估患者,填写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5.3.3.1.7 如为危重患者,参见 53.2.1.4 执行。5.3.3.2 转运过程:参见 5.3.2.2 执行。5.3.3.3 到达转入科室后:转交接双方须当面进行交接,转入科医护 人员评估患者后填写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并签名。5.3.4 患者手术转运交接 5.3.4.1 木前交接 5.3.4.1.1 患者手术转运 前医生评估病情,根据患者病情确定转运所需陪同人员及转运工具。5.3.4.1.2 护士根据医嘱做好相应的术前准备,填写患者手术转运 交接记录单并做好交接。5.3.4.1.4 如为危重患者,参见 5.3.2.1.4
7、 执行。5.3.4.2 转运过程中:参照 5.3.2.2 执行。5.3.4.3 术后交按 5.3.4.3.1 手术结束后由麻醉医生确认患者转入科 室。5.3.4.3.2 巡回护士检查手术护理记录单中各项记录是否填写完 整并放入病历中,评估患者并填写患者手术转运交接记录单。5.3.4.3 根据转入科室不同,确定不同的护送人员。5.3.4.3.3.1 转普通病房的患者,由麻醉医生、巡回护士、运送人员 一起护送回病房。5.34.3.2 转 PACU 患者,由麻醉医生和巡回护士护送入 PACU;患者转出 PACU 时需经麻醉医生评估,符合出 PACU 指征,由麻醉医生确认签字方可 离室,护士和麻醉医生
8、一起护送患者回病房。5.3.4.3.4 相关人员做好交接,填写患者手术转运交接记录单并 签名。5.3.5 患者转科交接参照 5.3.3 执行。6.注意事项 5.3.5.1 母婴同室病区新生儿转新生儿病区使用新生儿转科交接记 录单。5.3.5.2 其他患者使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5.3.6 患者转院交按详见转科转院制度。5.3.7 特殊情况交接 5.3.1 急诊小区与门急诊治疗中心交接急诊患者 需要转入门急诊治疗中心时,急诊护士再评估患者并核对各项治疗的执行 情况。由护士/运送人员携带急诊病历护送患者到门急诊治疗中心。5.3.7.2 母婴同室病区与产房交接 5.3.2.1 待产孕妇入产房,母婴同
9、 室病区护士在妇/产科住院护理记录单上记录离开母婴同室病区的时 间和孕妇情况;产房护士接待孕妇,在待产及产程观察记录上记录孕 妇到达产房的时间和孕妇情况。5.3.7.2.2 返回母婴同室病区 5.3.7.2.2.1 分娩后产房护士评估产妇 情况,在产后观察记录上记录产妇情况及离开产房的时间;母婴同室 病区护士接待、评估产妇,在妇/产科住院护理记录单上记录返回母 婴同室病区的时间和产妇情况。5.3.7.2.2.2 新生儿出生即入母婴同室病区或者新生儿病区,交班者在 新生儿出生评估记录单上记录新生儿情况及离开时间并签名;母婴同 室病区/新生儿病区护士评估新生儿并在新生儿出生评估记录单确认 签字。5.3.7.2.3 患者入血液净化中心透析治疗交接,使用患者血透交接 记录单进行评估交接。6.1 在诊疗活动中,全体员工在患者病情的交接及患者的转接中,需 严格执行交接管理程序,确保患者在交接过程中病情信息的完整性与连续 性,保障其安全。6.2 病情危重患者原则上应尽量减少搬运。如必须转运,须医护人员 和运送人员一起转运患者,以确保转运安全。6.3 转院记录应随患者一起提供给接收医疗机构。在患者诊断所需的 化验结果出来之前,不得安排患者转院。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