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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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的通知(成建委发2004218号) 创建日期:2004/3/26文件号:成建委发2004218号 信息来源:各区(市)县建设局,在蓉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现将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印发给你们,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1 总 则1.0.1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爱护和卫生管理,有效防治施工过程中对城市环境造成的污染和施工现场各类疾病的发生,爱护施工人员的身
2、体健康,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制定。1.0.3 凡在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五城区(含高新区)内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均应执行本标准。2 一般规定2.0.1 施工现场应有健全的环境爱护和卫生管理体系,明确的环境爱护和卫生管理目标,并分降落实到人。项目经理应为施工现场环境爱护和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 2.0.2 施工现场应配
3、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环境爱护和卫生管理人员。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含2万平方米)或市政工程投资200万元以内(含200万元)应配备人;建筑面积在2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或市政工程投资2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应配备2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市政工程投资1000万元以上应成立3人以上的环境爱护与卫生管理小组。2.0.3 施工现场应设置适应需要的环保、卫生设施,建立相关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环保和卫生设施检查。 2.0.4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防治扬尘、灯光、噪声、油污、固体废物、废气和废水污染等环境爱护和卫生健康方案。 2.0.5 施工单位应将环境
4、爱护和卫生健康教育纳入 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的“三级教育”内容。2.0.6 施工单位宜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从事特殊施工人员应进行职业健康体检。2.0.7 施工单位必需为施工人员供应劳动爱护用品。2.0.8 施工现场需要照明的每一工作场所及生活场地应有平安适度的照明。2.0.9 施工现场应有环境爱护、卫生健康管理资料和定期检查记录。3 总平面布置3.0.1 施工现场应结合场地状况合理布置总平面,主要划分为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道路、厕所及排水系统等。施工作业区是指施工人员从事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作业的活动场所。办公区是指项目管理人员集体办公的场所。生活区是指施工人员集中居住、生活的
5、场所,包括施工现场以内和施工现场以外独立设立的生活区。道路是供运输车辆通行或施工人员通过的便道或通道。3.0.2 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建筑工地周边应设置围墙,高度不应低于.0米,围墙应接受实体材料砌筑,厚度不应少于0.24米,基础按有关规定要求设计施工。有条件的宜使用符合平安和环保要求的轻型装配式彩钢板等新型材料围挡。市政工地应设置硬质板材隔离围挡,结构平安牢靠,高度不应低于1.8米,外侧设置0.20米高的护脚条形基础。围墙或围挡应做到标准化、景观化。3.0.3 施工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有明确划分,宜接受硬质材料或砌块进行隔离,其高度不宜低于1.8米。3.0.4施工现场应接受防锈铁花大门,
6、并在大门外明显处设置工程概况、平安生产、消防保卫、环境爱护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总平面图等图牌。图牌设计要美观大方,悬挂位置明显。图牌幅高为0.90米,宽1.4米,书写应规范清楚。图牌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11.5米。市政工地大门应做到标准化、景观化,各种图牌应悬挂在工地围挡上明显位置。3.0.5 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冲洗设施,并在大门内侧设置向内截水沟,铺设条形水篦子、麻袋等,防止泥土带入城市道路。 3.0.6 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应设置门卫,禁止外来人员任凭进出,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3.0.7 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或吸烟处,吸烟室(处)应远离危急区并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 3.0
7、.8 施工现场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堆土应进行掩盖或绿化,并与行人车辆通道围挡隔离。3.0.9 施工现场内暴露的场地都应进行绿化、硬化或掩盖。 3.0.10 施工现场内及周边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市政工地外部临时通道应定期进行洒水降尘。3.0.11 施工现场应设置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3.0.12 施工现场应设置地表水排水沟,其排水坡度不小于4。各区的排水沟应连通形成排水系统,出口处经过铁篦过滤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3.0.13 施工现场降水井地下水排放应设置二次以上(含二次)沉淀池,沉淀池上面应用平安硬质材料掩盖,经过滤后排入施工现场或市政雨水管网。4 施工作业区 4.0.1 施工作业区布置应洁
8、净,依据功能特点主要划分为施工区、材料加工区、材料堆放区等。4.0.2 施工作业区内各种临时设施必需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平安规范规定,应统筹支配,合理布局,满足平安、环境爱护、卫生防疫、防洪等要求。4.0.3 施工人员应穿好工作服、戴好平安帽、佩戴工作卡。不准坦胸露腹,不准赤膊作业。 4.0.4 施工作业区严禁吸烟。4.0.5 施工人员应能喝到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饮水器具应有专人管理。4.0.6 在建工程内应保持洁净卫生。进入高层建筑施工时,每隔3-5层应设置一处简易厕所。4.0.7 施工作业区的有毒、有害物质应分类存放,定期清运。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或加热有毒、有害物质。严禁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
9、土方回填。4.0.8 建筑施工进入高层或多层时,各楼层内的拆除模板、架管、架料和建筑垃圾应准时清理,不得长期堆放。清理建筑垃圾时应使用封闭的垃圾箱或容器吊运,严禁高空抛撒。清扫施工作业场地应接受湿法作业。4.0.9 材料加工区应设置在远离塔机、物料提升机的平安地带,并应搭设防护棚。 防护棚应防砸、防风、防火、防雨,结构坚固。4.0.10 材料堆放区的地面应平整夯实,并依据材料不同性质要求有防雨、防锈、防潮及排水措施。 4.0.11 施工作业区内各种材料应按总平面图统一布置,并且分类堆码整齐,设置明显标牌、标识,书写规范精确。4.0.12 施工作业区需要设置专用的油漆、油料库时,油库地面、墙面应
10、做防渗漏处理。严禁容器或管道漏油。4.0.13 施工作业区应有防施工照明污染的措施,削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0.14 城区内施工现场必需使用商品混凝土,提倡使用商品砂浆。搅拌站或搅拌机必需封闭使用,并配备有效的降尘装置。4.0.15 水泥或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实行有效措施防止扬尘。4.0.16 施工作业区应有防止尘土飞扬、泥浆撒漏、污水外流、车辆带泥出场等有效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特别天气时应停止施工。4.0.17 施工单位对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把握,其边界噪声应低于有关标准。经许可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可接受柔性吸音隔声屏、低噪声振动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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