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买卖合同18325.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附条件买卖合同18325.pdf(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附条件买卖合同 附条件买卖合同 1 买受人:_ 出卖人:_ 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条件下约定条款如下:第一条买卖标的物 第二条买卖标的物已点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当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格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第三条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 1.标的物应置放于(处所)。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2.出卖人可以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3.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
2、号。4.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5.买受人不得交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第四条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款情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受强制执行的,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第五条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应列为出卖人为受益人。第六条其他条件 1.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合同
3、的登记。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2.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合同登记有效期间为三年,自登记日起算。3.出卖人收回标的物十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其领回位置,由买受人自理。4.其他未定事项,概依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第七条买受人的连带保证人,就买受人因本合同而生的一切债务,负连带责任,并愿抛弃民法保证各条内有关保证人和权利。连带保证人所负责任,以保证至履行本合同所生全部债务时为止。保证人非经出卖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第八条出卖人依第四条收回的
4、买卖标的物,经拍卖所得的价金与买受 人已付的价金合计总数不足清偿全部货款时,买受人及连带保证人仍应负全部清偿责任。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就本合同(包括连带保证人部分)所发生的纠纷,应先由合同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以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起诉,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的,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买受人:_出卖人:_ 住址:_住址:_ 身份证号:_身份证号:_ 连带保证人:_住址:_ 身份证号:_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附条件买卖合同 2 立契约书人买受人:_ 出卖人:_ 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
5、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 约定条款如下:一、买卖标的物:_ 二、买卖标的物业已点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功尽弃(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一)标的物应置放于(处所)。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二)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三)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四)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五)买受人不得交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
6、、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格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径受强制执行。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 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保证人部
7、分)以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八、其他条件:(一)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登记。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二)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三年,自登记日起算。(三)出卖人收回标的物十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其领回位置,由买受人自理。(四)其他未定事项,概依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九、买受人的连带保证人,就买受人因本契约而生的一切债务,负连带责任,并愿抛弃民法
8、保证各条内有关保证人和权利。连带保证人所负责任,以保证至履行本契约所生全部债务时为止。保证人非经出卖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十、出卖人依第五条收回的买卖标的物,经拍卖所得的价金与买受人已付的价金合计总数不足清偿全部货款时,买受人及连带保证人仍应负全部清偿责任。买受人:_ 住址:_ 身份证号:_ 连带保证人:_ 住址:_ 身份证号:_ 出卖人:_ _年 月 日 附条件买卖合同 3 _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 地址:法定代表人: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 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 平 和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经 协 商,就
9、 乙 方 向 甲 方 购 买_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 第二条 甲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仟佰 拾万仟佰拾元(小写:¥_万元)整。第三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_交付给乙方。第四条 该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机关申请办 理转移登记,完成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第五条 在登记主管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 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仍由甲方承担;自行政机关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自行政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 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第七条 该合同的生效条件 如果甲方在_年_月_日前不能付清因_所欠乙方债款,则该买卖合同生效;如果甲方在_年_月_日前付清因_所欠乙方债款,则该买卖合同不生效。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份,甲方、乙方各_份,其余由双方持送有关部 门。甲方:乙方:(签章)(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