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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1 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哈尔滨地铁运营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运营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2 范围分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安全生产活动,适用本制度。委外维保单位和人员及租赁各车站房屋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3 引用标准(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70 号(2)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1 号4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分公司运营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公司安委会)负责运营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总经理任分公司安委会主任;副总经理任分公司安委会副主任;成员由各部门、分部负责人组
2、成。分公司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设在安全监察部,成员由各部门、分部相关人员组成。分公司安委办负责运营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4.1 分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由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三级组成。决策层是分公司安委会委员,管理层由安全监察部安全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分管安全的领导及专兼职安全员组成,执行层由各分部、班组(车站)分管安全的领导及兼职安全员组成。4.2 安委办是分公司安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分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各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检查、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等管理职能。4.3 各部门、分部、车站、班组必须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
3、管理人员协助领导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5 职责5.1 分公司安委会5.1.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5.1.2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5.1.3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和布署安全生产工作。5.1.4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5.1.5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5.1.6 研究解决分公司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并贯彻落实。5.1.7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5.1.8 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5.2 总经理5.2.1 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4、。5.2.1 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5.2.2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2.3 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5.2.4 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5.2.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2.6 按规定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5.4 副总经理对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5.5 总工程师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5.6 安委办5.6.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章制度及要求,在分公司安委会的领
5、导下,组织和推进分公司的安全工作。5.6.2 建立健全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做好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推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安全技术,指导、帮助基层单位开展安全工作。5.6.3 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5.6.4 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和安全评比工作。5.6.5 组织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管理规程。5.6.6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工作。5.6.7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5.6.8 督促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6、5.6.9 组织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好事故的汇总、统计及上报工作,监督检查防范措施落实情况。5.6.10 组织现场安全检查,督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纠正“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5.7 部长5.7.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程及本制度。5.7.2 针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5.7.3 组织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7、。5.7.4 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5.7.5 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明确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5.8 分部主任5.8.1 对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5.8.2 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针对本分部安全生产情况,建立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8.3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计划,确保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良好,安全运行。5.8.4 落实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5.8.5 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制度。5
8、.8.6 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5.8.7 做好事故(故障)救援抢险工作,并及时上报。5.8.8 完成分公司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5.9 站长(站长、值班站长)5.9.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分公司安全规章制度。5.9.2 定期召开车站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布置和检查车站的安全生产工作。5.9.3 落实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常对车站员工进行安全教育。5.9.4 运用广播电视、板报、宣传栏、警示、标语等形式,向乘客宣传文明、安全乘车的知识和规定。5.9.5 针对节、假日、重大活动车站出现大客流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客流, 疏导乘客,保持畅通,确保安全。5.9
9、.6 发现生产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如一时不能解决,应及时上报。5.9.7 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维持现场秩序,疏散乘客,抢救受伤人员。5.9.8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档案,按规定要求填报安全生产报表。5.9.9 完成分公司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5.10 班组长5.10.1 负责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5.10.2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5.10.3 班前做好安全预想,班中做好现场安全控制,班后做好安全工作总结。5.10.4 做好员工安全教育。5.10.5 发生事故,做好现场处置,并及时报告上级。5.10.6 做好班组的安全生产台帐记录。5.11 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5.
10、11.1 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部门领导开展安全管理工作。5.11.2 参与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5.11.3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5.11.4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违章,落实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5.11.5 组织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复审、考核工作。5.11.6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5.11.7 做好安全生产台帐的登记工作。5.11.8 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5.11.9 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考评。5.12 员工安全职责5.12.1 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
11、方面的义务。5.12.2 严格执行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违反劳动纪律、违反作业纪律。5.12.3 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化。5.12.4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5.12.5 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现场安全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5.12.6 了解本岗位及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6 工作规范6.1 安全生产责任制6.1.1 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是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保证员工
12、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分公司生产发展。6.1.2 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分公司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总要求,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6.1.3 分公司安全生产必须做到“五同时”:分公司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6.1.4 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形式,一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二是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分公司每年将安全生产目标, 层层下达所属部门、分部,实行层层考核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6.
13、1.5 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6.1.5.1 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详尽周密的安全生产计划,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层层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6.1.5.2 分公司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相应的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6.1.5.3 分公司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违反法律的法律责任。6.1.5.4认真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定期向职工代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14、情况,接受群众监督。6.1.5.5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持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的相对稳定。6.1.5.6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工程项目,要实行“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必须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要求。6.1.5.7 对特种设备和危险性大的工作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接受安全生产监察部门的检查。6.1.5.8 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整改和监控工 作,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急计划和监控措施,尽快消除重大事故隐患。6.1.5.9生产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
15、的有关要求,引进国外的设备、工艺及原材料,要有配套设施与保障技术,确保安全生产,防止职业危害。6.1.5.10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使他们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6.1.5.11 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加强生产过程中的个体安全防护,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6.1.6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6.1.6.1 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要求,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6.1.6.2 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程序,进行必要的常规检查和防范工作。 6.1.6.3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岗位安排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16、6.1.6.4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培训要求。6.1.6.5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6.1.7 各部门、分部、车站、班组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的安全职责。6.2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6.2.1 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是为了惩罚和教育责任者本人,促使有关人员提高责任心,保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有效地保障安全生产。6.2.2 追究责任必须依法进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分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依法追究的依据。6.2.3 在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时,必须贯彻“以人为本,权责一致,责罚相当”的原
17、则。6.2.4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包括对造成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和对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6.2.5 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责任单位负责人要按期解决。对事故隐患和存在问题整改不力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6.2.6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6.2.7 建立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凡涉及到有碍分公司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要以快捷的方法向分公司领导报告。因麻痹松懈、管理不力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6.2.8 切实加
18、强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抢救工作。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在赶赴现场的同时,要以快捷的方法报分公司领导和有关主管部门,确保事故发生后领导到位,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对不能按规定及时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6.2.9 对瞒报、谎报、迟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6.2.10 对被责任追究的单位或负责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分公司奖惩制度, 追究相应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6.3 安全例会制度6.3.1 分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6.3.2 部门、分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部门关
19、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总结、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6.3.3 安委办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各部门、分部总结汇报上月的安全生产工作、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6.3.4 班组、车站做好每班工作前安全工作交底,工作结束后的安全工作交接, 并做好相关记录。6.4 安全教育制度6.4.1 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是为了使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增强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能力,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现安全文明生产。6.4.2 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20、。6.4.2.1 安全思想教育使分公司领导、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辨证统一关系,自觉地组织和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法制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工艺流程和工种操作规程的纪律教育。6.4.2.2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包括分公司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工艺流程、操作方法、设备性能以及生产结构、质量等。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分公司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及伤亡事故的规律性、可预防性、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尘毒防治的综合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发生事故时
21、的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等。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主要是对特种作业人员所进行的专门教育。6.4.3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6.4.3.1 一级安全教育由教育培训部(待定)会同安全监察部组织实施,二级安全教育由各部门、分部负责,三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负责,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6.4.3.2 所有员工必须经一、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位操作。6.4.4 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6.4.5 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
22、重新接受二、三级的安全培训。6.4.6 分公司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6.4.7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 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6.4.8 安全培训工作应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日常安全教育。6.4.9 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6.4.10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6.5 安全生产检查6.5.1 安全生产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是预防事故,消除
23、事故隐患,减少职业病的有效方法。6.5.2 安全生产检查是对分公司各个部门、每个岗位、各级领导、每个员工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分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条件、事故隐患及整改等情况的综合检查。6.5.3 为促进安全生产稳定、可控,应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检查。6.5.3.1 日常检查班组坚持日检制度。专业管理部门、分部每半月组织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分公司安委会每月组织安全检查不少于 1 次。6.5.3.2 安全大检查分公司分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和重大节假日前,组织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为查思想、查纪律、查管理、查设备、查隐
24、患、节日运营准备情况和治安消防工作等。6.5.3.3 安全专项检查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防洪检查、防雷检查、防寒检查、危险品检查、特种设备检查、施工安全检查、特殊工种持证检查等。6.5.3.4 安全检查步骤:检查前,要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制定检查记录表,合理安排检查人员。检查过程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整理汇总。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进行通报,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定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改的进行,对整改不力的部门进行考评。6.6 专(兼)职安全员准入制度6.6.1 专(兼)职安全员是分公司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行的实施者和执行者,分公司必须明确本单位专(兼
25、)职安全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基本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培训”等条件。6.6.2 各部门、分部,必须认真执行分公司专(兼)职安全员准入制度,对照相关条件要求录用合格人员,确保专(兼)职安全员队伍符合安全管理的需要。6.6.3 基本素质要求:6.6.3.1 学历要求:大专学历及以上;6.6.3.2 职称要求:初级职称及以上;6.6.3.3 专业要求:本系统、本分部主要专业;6.6.3.4 工作经验:2 年及以上本系统、本分部相关工作经验;6.6.3.5 个人素质:作风正派,有高度的责任感;6.6.3.6 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6.6.3.7 处置能力:有较丰富的运营
26、管理经验,对安全工作敢抓敢管,有较强处理问题能力。6.6.4 理论知识要求:6.6.4.1 掌握安全员的职责;6.6.4.2 熟知安全管理制度;6.6.4.3 熟知事故、事件处理等管理规定;6.6.4.4 熟知专业安全管理知识;6.6.4.4 了解管内的各项管理规定。6.6.5 工作能力要求:6.6.5.1 具备对现场“两纪一化”(既是劳动纪律、作业纪律、作业标准化)的检查能力;6.6.5.2 掌握相关安全工作重点,会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6.6.5.3 熟知相关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流程。6.6.6 培训要求:6.6.6.1 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哈尔滨市安全
27、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合格证,方可上岗;6.6.6.2 每年必须参加分公司统一复证培训,经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方可继续上岗;6.6.6.3 分公司鼓励专兼职安全员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并对取证者给予相应的奖励。6.7 安全奖惩 (待定)6.7.1 对遵守本制度、维护分公司安全生产成绩突出、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按分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6.7.2 违反本制度,情节较轻,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进;情节严重,造成损失和影响,按分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和处分。6.7.3 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7 相关记录附录A安全会议台帐附录B安全生产检查台帐附录C安全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附录A安全会议及活动台帐主题主持人地点日期记录人与会人员会议(活动)记录:附录B安全生产检查台帐被检查单位责任人检查人员日期检查内容复查人:日期: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及整改建议复查人:日期:采取的整改措施复查人:日期:复查意见复查人:日期:附录 C安全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存根)NO:受检部门检查日期整改期限签发人检查人签收人主要问题(检查部门盖章)安全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NO:存在问题整改建议整改期限在年月日的安全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或隐患,请按以下要求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反馈:整改情况负责人(签字):完成日期: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