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架代理合作协议9篇36474.pdf
《展架代理合作协议9篇36474.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展架代理合作协议9篇36474.pdf(5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1/54 展架代理合作协议 9 篇 展架代理合作协议 1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代理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第一条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授权乙方:1、以甲方业务临时代理人的名义宣传、销售甲方电信业务;2、代理收取甲方委托收取的相关费用。第二条 上述授权的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试用期结束(1-3 个月),试用合格签定正式代理合作协议。第三条 根据乙方业务发展情况,甲方按照有关代理销售办法核定乙方销售佣金。具体核定办法如下:1、按甲方现行社会代理商政策核定一次性代办费;2、试用期内基代理费 500 元(根据在岗时间、业绩考核、日常管理考
2、核等)考核发放。3、试用期 1-3 月业绩净收入达 3000 元以上时考核后签定正式代理合作协议,按 4%提取业绩净收入提成。如甲方在代理销售规定 2/54 及佣金标准方面有所变动,甲方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按甲方新标准执行。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业务代理身份的授权文件。2、甲方根据条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和专业知识培训,并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政策和甲方的有关规定。3、甲方根据甲方有关代理销售规定,对乙方销售业绩进行考核。4、根据考核结果,甲方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支付乙方销售佣金。5、甲方可依据乙方因工作需要预先领取的有价物品,收取等价的押金。6、甲方仅对乙方从事本协
3、议授权范围内业务销售活动与第三人产生的权利义务承担责任。除此之外,乙方的其他行为及虽从事授权范围内业务但出现与该业务无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后果,甲方不承担责任。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甲方有关代理销售规定,按照要求参加甲方提供的专业知识培训,并保证按时达到从事代理业务的能力。2、已方应严格执行信息产业部和公司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限、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并应对用户资料和相关信息保密。3/54 3、按甲方要求提供担保人后,乙方方可开展业务。4、乙方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
4、、乙方应负责追缴所发展用户的欠费。6、乙方应按规定发展用户,保证用户的真实性。如乙方所发展用户三个月内(含三个月)离网则不计入完成数,从后续佣金中扣除。7、乙方在发展用户过程中,不得有欺诈、隐瞒或空头承诺等行为,如违反,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8、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代理以外的范围,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如违反,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居住地址及甲方要求的其它个人资料,乙方居住地发生变更时,自变更起 10 日内书面告知甲方。第六条 甲方有权依据上级要求或市场变化情况,修订调整 代理销售的相关规定及委托授权的业务内容。第七条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
5、向甲方注册地的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协议终止条件 1、授权期限届满。4/54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甲方财产或名誉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3、乙方使用不正当手段经办甲方业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4、乙方身故或被依法宣告死亡、失踪的。5、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经甲方同意的。6、出现不可抗力,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的。第九条 本协议终止日期 1、符合本协议第八条 1 款条件,且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签意见的,授权期限届满的日期为终止日期。2、符合本协议第八条 2、3 款条件的,甲方终止本协议通知书的送达日期为终止日期。3、符合本协议第八条 4
6、款条件的,宣告的日期为终止日期。4、符合本协议第八条 5、6 款条件的,甲乙双方达成书面协议之日为终止日期。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理业务交接 手续,归还所欠公司款项、资料、单据及其它物品,如违反,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执行 期 5/54 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协议,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7、展架代理合作协议 2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推广和销售乙方的产品,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作协议。1、合作方式 1.1 乙方负责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营销制度制定工作。1.2 甲方由乙方授权,负责范围内产品的销售、宣传以及库存管理工作。6/54 1.3 在范围内的所有客户与潜在客户(包含灯具城客户、外贸公司、装饰公司等客户)开发权归甲方所有。如果范围内有客户与乙方洽谈合作,乙方须转介于甲方,由甲方进行跟进。如果客户坚持直接与乙方商谈合作,乙方须先在甲方处备案,形成的销售业绩归于甲方。如果乙方违背此条款,须一次性给甲方补偿10 万元人民币。1.4 合同生
8、效期间,甲方在无锡范围内代理产品的同时,不得代理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如果甲方违背此条例,需要一次性给乙方补偿 10 万元人民币。2、产品价格 2.1 乙方负责制定产品供应价格。2.2 供应价格为不含税价,含税在原基础上增加 8%。2.3 甲方自行制定系列产品销售价格,确保 x 地区经销店的价格统一。乙方给予指导建议。2.4 乙方如果调整价格,应提前 30 天通知甲方。3、产品 系列 4、产品供应、库存管理 7/54 4.1 对于产品实行订单发货制度,甲方填写订货合同(大额商品须预付 30%订金)并传至乙方,乙方回复交期,并根据订货合同进行生产,交货。4.3 甲方在接受乙方货物之前必须检查外
9、包装是否破损或拆封。如发现产质量问题,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便及时处理(不得超过 7 日),否则由此产生问题由甲方承担。5、单据以及结算方式 5.1 对于订单发货产品,乙方采取订金(30%定金)+70%出货前结算制度。5.2 对于铺货产品,甲方每月月尾对上个月铺货商品进行结算,前提是销售额达 10 万人民币以上。5.3 甲方在接收乙方货物时须在送货单据上面签收(现款结算则签付清,铺货则签未付款)。5.4 具体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财务另行协商。6、宣传奖励政策 6.1 甲方年销售额在 50 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时,乙方以销售额为基数,对甲方进行 1%的宣传奖励,以支持甲方在 x 地区开发市场。6
10、.2 甲方年销售额在 100 万元以上时,乙方以销售额为基数,对甲方进行 2%的宣传奖励,以支持甲方在无锡地区开发市场。8/54 6.3 销售额以乙方回收货款为依据,奖励于年底结算。7、其他支持方式 7.1 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的简介、产品目录和宣传资料等营销材料支持。8、售后服务 8.1 主要产品及电器的保质期:8.2 甲方向客户承诺保质期时应根据上述规定执行。8.3 甲方对于特定工程所供应的,可以单独签订其他售后服务特约协议,并将书面提交乙方,经审批后执行。未经乙方审批的特约协议无效。8.4 有以下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不予保修:8.5 产品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由于用户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人身
11、伤害和损失,本公司 9、其他 9.1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在全国同等级代理商范围内价格统一;乙方必须按协议提供甲方销售支持以及实现甲方的销售返点奖励;9.2 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企业信誉、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遵守保守甲方的无形资产、产品技术、产品价格和经营理念等商业秘密的承诺;不得仿冒、仿造系列产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 9/54 形式生产有“”“”“”字样商标的产品或制作其它广告投向市场,否则甲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乙方方的经济损失。9.3 甲方须遵从乙方有关项目申报的相关规定。9.4 甲方在进行经营权转让前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告知债务转移方式,如无通知,则债务默认仍由乙方承担。9.
12、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合作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 5 年。9.6 本协议的更改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口头承诺均无效。本协议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9.7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制定。10、协议有效期 10.1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效期至 201 年 月 日终止。10.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10/54 展架代理合作协议 3 甲 方:乙 方:签约时间:年 月 日 有效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一条 协议项目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申请成为_合作伙
13、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第二条 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乙方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
14、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 11/54 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3-1-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代理商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3-1-3 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 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协议终止时,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已超出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则乙方如数退还甲方帐户中的余额;如果甲方预付款还没有使用完,则乙方扣除包含实际发生业务金额在内的最低资金限额款项后(实际业务金额将重
15、新以直接客户价格计算并扣款),剩余部分退还甲方。3-1-4 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3-1-5 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3-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3-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授权_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互动空间与甲方作任何 12/54 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互动空间等引人误解其为乙
16、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3-1-8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3-1-9 与乙方正式签署代理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
17、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3-1-10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3-1-11 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13/54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3-1-12 甲方如非 cnnic 授权代理,则不得以 cnnic 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
18、相应损失。3-1-13 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鉴于第一条之业务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乙方不与客户发生直接经济往来。3-2-2 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
19、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3-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 14/54 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3-2-4 及时将与甲方代理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3-2-5 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3-2-6 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3-2-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
20、总额为上限。3-2-8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3-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代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和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_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第四条 对代理的奖惩 4-1 依据乙方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代理业务给予优惠。15/54 4-2 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4-3
21、甲方成为乙方机构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六条 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
22、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6-2 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 16/54 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6-3 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
23、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6-4 因上述 6-1、6-2 和 6-3 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第七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7-3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
24、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7-4 在 7-3 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 17/54 确责任。7-5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7-7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
25、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第八条 争议解决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佛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第九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18/5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代理 合作 协议 36474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