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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30 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山西省)9 篇 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山西省)1 1、企业方的权利和义务 (1)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政策法规,有权制定公司薪酬方针及工资支付相关的办法与规章制度;(2)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评和奖惩;(3)科学合理制定或调整生产(工作)定额标准(必须是本岗位?%以上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4)根据考勤和工作考核情况按时足额支付员工薪资,不得无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员工薪资;(5)企业在发生经济效益严重滑坡时,在不减员的前提下,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可以降低员工薪资发放标准,并报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备案。但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
2、内完成了正常劳动和定额的情况下,其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员工方的权利和义务 (1)员工代表有权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审议,充分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合理要求;(2)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2/30 (3)员工应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4)员工应做到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责任事故。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山西省)2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企业名称:_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 企业登记注册地:_ 邮编:_ 企业实际经营地:_ 邮编:_ 经济类型:_ 行业类别:_ 职工总数:_ 甲方(企业行政方):_ 首席协商代表
3、:_ 首席代表职务:_ 代表人数:_ 3/30 联系方式:_ 乙方(工会职工方):_ 首席协商代表:_ 首席代表职务:_ 代表人数:_ 联系方式:_ 第一条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吉林省集体合同暂行办法、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甲乙双方按照政府工资分配政策,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经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工资分配制度
4、、工资分配办法、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工资支付办法、保险福利待遇等内容。(一)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下降)幅度:根据政府发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本企业劳动生产率、经营状况等因素,经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_元,比上年增长(下降)4/30 _%。其中,普通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下降)_%。(二)工资分配办法:_。(三)工资支付办法:_。(四)保险福利待遇:_。(五)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_。第三条 企业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第四条 本合同文本为双方协商后形成,并于_年_月_日经职工代表大
5、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第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由甲方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自通过审查之日起生效。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约。第七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5 日内,由甲方将本合同正式文本以书面形式向职工进行公布。5/30 第八条 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_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第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6、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双方集体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二)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三)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四)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 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 20 日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 10 日内由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第十二条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按照集体合
7、同争议处理。6/30 第十三条 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十四条 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根据责任大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五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 为保证本合同得到全面落实,双方应当联合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在合同期内就集体合同的贯彻情况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双方首席协商代表
8、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协商处理,每半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第十七条 本合同应当包含以下附件: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平等协商的过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的情况(附有关会议记录复印件)和决议以及其它有关材料。企业工资分配方案、工资支付办法、保险福利待遇等也可以作为附件。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7/30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上级工会和主管税务部门备案。甲方首席协商代表
9、_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_ (签字盖章)_(签字盖章)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山西省)3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保障职工和企业的经济利益,依据劳动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支付规定和辽宁省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_公司工会和_公司经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及和支付办法 第三条 企业按照按劳分配和按劳动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岗位工资制度。第四条 依据政府发布的当年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_元,比上一年增
10、长_。工资同企业经济挂钩。(如果企业今年工作等于去年工作不写增长百分比)8/30 第五条 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_元。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报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企业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第六条 企业每月_日以货币的形式或直接存入工资存折中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可以提前或顺延_日;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安排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协商,并按照法定标准向职工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第八条 病假工资:按_%发放。第九条 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工资待遇按规
11、定执行。第十条 职工占用生产、工作时间参加经企业同意的活动,职工依法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均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奖金、津贴照发。第十一条 由于企业原因,造成职工放假的,企业应发给职工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企业克扣或者拖欠职工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除应补发所欠工资外,还应按规定加发补偿金。9/30 第十三条 因职工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按劳动合同约定,由职工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该职工实得月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二十。第十四条 企业对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经济处罚的,每月扣罚的金额总数不得
12、超过该职工实得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二十。第十五条 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金等债务,无力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用资产抵押,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进行资产保全。合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 遇不可抗力或者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变更。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自行终止。第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则 第十九条 本合同签字后 10 日内由企业一方将合同一式四份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企业工会同
13、时报送上级工会。自报送之日起 10/30 15 日内劳动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本合同即行生效。第二十条 企业方年末将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一次。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期限为一年。本合同期满前 60 日内,双方应平等协商续签新的工资集体合同。企业工会主席 _ 企业法定代表人_ 签章:_ 签章: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山西省)4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14、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第二条 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第三条 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11/30 第四条 公司实行工资制度。第五条 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第六条 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可以提前或顺延。第七条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
15、为基数。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 150%、200%、300%工资报酬。第八条 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 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第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第十一条 每年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 12/30 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第十二条 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第十三条 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
16、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 25%的经济补偿金。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第十五条 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和总工会各存一份。甲 方 乙 方 公司 公司工会 首席代表:首席代表: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山西省)5 总则 13/30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保障职工和企业的经济利益,依据劳动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支付规定和辽宁省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
17、法的有关规定,_公司工会和_公司经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及和支付办法 第三条 企业按照按劳分配和按劳动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岗位工资制度。第四条 依据政府发布的当年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_元,比上一年增长_。工资同企业经济挂钩。(如果企业今年工作等于去年工作不写增长百分比)第五条 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_元。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报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企业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的
18、保险、福利待遇。第六条 企业每月_日以货币的形式或直接存入工资存折中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可以提前或顺延_日;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4/30 第七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安排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协商,并按照法定标准向职工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第八条 病假工资:按_%发放。第九条 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工资待遇按规定执行。第十条 职工占用生产、工作时间参加经企业同意的活动,职工依法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均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奖金、津贴照发。第十一条 由于企业原因,造成职工放假的,企业应发给职工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企业
19、克扣或者拖欠职工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除应补发所欠工资外,还应按规定加发补偿金。第十三条 因职工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按劳动合同约定,由职工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该职工实得月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二十。第十四条 企业对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经济处罚的,每月扣罚的金额总数不得超过该职工实得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二十。第十五条 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金等债务,无力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用资产抵押,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15/30 进行资产保全。合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 遇不可抗力或者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
20、法履行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变更。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自行终止。第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则 第十九条 本合同签字后 10 日内由企业一方将合同一式四份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企业工会同时报送上级工会。自报送之日起15 日内劳动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本合同即行生效。第二十条 企业方年末将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一次。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期限为一年。本合同期满前 60 日内,双方应平等协商续签新的工资集体合同。企业工会主席 _
21、 企业法定代表人_ 签章:_ 签章: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16/30 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山西省)6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第二条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第三条本协议自依法生
22、效之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四条公司实行_工资制度。第五条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_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第六条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_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可以提前或顺延。第七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为基数。17/30 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 150%、200%、300%工资报酬。第八条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_。第九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_。第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_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
23、资增(减)_%。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_。第十一条每年_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第十二条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第十三条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 25%的经济补偿金。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第十五条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第十六条本协议一
24、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和总 18/30 工会各存一份。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 _年_月_日 _ 年_月_日 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山西省)7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企业名称:_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 企业登记注册地:_ 邮编:_ 企业实际经营地:_ 邮编:_ 经济类型:_ 行业类别:_ 职工总数:_ 甲方(企业行政方):_ 首席协商代表:_ 首席代表职务:_ 19/30 代表人数:_ 联系方式:_ 乙方(工会职工方):_ 首席协商代表:_ 首席代表职务:_ 代表人数:_ 联系方式:_ 第一条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
25、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吉林省集体合同暂行办法、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甲乙双方按照政府工资分配政策,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经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办法、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工资支付办法、保险福利待遇等内容。(一)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下降)幅度:根据政府发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城镇居民消
26、费价格指数及本企业劳动生产率、经营状况等因素,经协 20/30 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_元,比上年增长(下降)_%。其中,普通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下降)_%。(二)工资分配办法:_。(三)工资支付办法:_。(四)保险福利待遇:_。(五)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_。第三条 企业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第四条 本合同文本为双方协商后形成,并于_年_月_日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第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由甲方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自通过审查之日起生效。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两
27、个月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约。第七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5 日内,由甲方将本合同正式文本 21/30 以书面形式向职工进行公布。第八条 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_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第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双方集体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二)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三)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8、(四)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 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 20 日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 10 日内由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22/30 第十二条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按照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第十三条 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十四条 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根据责任大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十
29、五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 为保证本合同得到全面落实,双方应当联合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在合同期内就集体合同的贯彻情况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协商处理,每半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第十七条 本合同应当包含以下附件: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平等协商的过程、职工
30、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的情况(附有关会议记录复印件)和决议以及其它有关材料。企业工资分配方案、工资支付办法、保险福利待遇等也可以作为附件。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23/30 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上级工会和主管税务部门备案。甲方首席协商代表_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_ (签字盖章)_(签字盖章)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山西省)8 企业名称:经济类型: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工人数:甲方(企业方):乙方(职工方):
31、协商首席代表:协商首席代表:首席代表职务:首席代表职务:代表人数:代表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 24/30 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对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二、根据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商确定本年度工资总额为万元,比上年增(减)万元,同比增(减)%,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应达到元,比上年增(减)元,同比增(减)%。三、职工奖金、
32、津贴、补贴的设置和发放办法: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应征得工会和职工同意,并分别按以下办法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1、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2、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1)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小时工资标准 150%的工资;(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日或小时工资标准 200%的工资;(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职工日或小时工资标准 300%的工资。3、乙方职工实行计件工资的,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甲方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25/30 的部分,甲方应按上述办法支付乙
33、方工资。4、按上述办法支付的加班、加点工资是另外增发的,不含支付给乙方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五、甲方每月至少给乙方职工发放一次工资,并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予以支付,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应提前进行发放。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性收入。企业不得拖欠职工工资性收入,如确因生产经营困难,可延期一个月支付,但须事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报告。无故拖欠,应按有关规定,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六、甲方支付给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经协商确定本年度企业内部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元。七、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因工负伤人员的工资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34、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支付。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山西省)9 26/30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企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广东省集体合同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济状况、市场物价指数以及职工工资情况,公司与职工代表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协议期限自年月至年月。第二条工资协议 1、工资制
35、度: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动态结构工资制和岗位效益年薪制)等。2、工资标准:工资最低标准为元/月。3、工资分配形式 (1)岗位工资制月收入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计件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组成。(2)承包单位的分配形式由承包者根据效益确定,但从业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公司正职元/月;副职元/月;中层正职元/月;中层副职元/月;办事员 1 类元/月;办事员 2 类元/月。)4、工资目标 公司上年工资总额万元,预计本年工资总额达到万元,比上年增长%。推行工资总额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相挂钩。27/30 5、工资支付办法 公司于每月日前以形式足额支付全体
36、员工的工资。6、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第五十一条、劳部发1994489 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国发199677 号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1)产假、晚婚假、丧假、工伤假的准天数:A、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产假为 90 天,难产者增加 15 天,多胞胎增加 15 天;晚婚假 10 天;B、丧假(只适用于直系亲属)3 天;C、工伤假:按劳动法规定实际休假 (2)假期工资计算:产假、晚婚假、丧假、工伤假,按岗位工资发放;7、实行全员(含非全日制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具体标准按省市养老金缴纳控制线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企业方的权利和义务 (1)
37、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政策法规,有权制定公司薪酬方针及工资支付相关的办法与规章制度;28/30 (2)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评和奖惩;(3)科学合理制定或调整生产(工作)定额标准(必须是本岗位%以上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4)根据考勤和工作考核情况按时足额支付员工薪资,不得无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员工薪资;(5)企业在发生经济效益严重滑坡时,在不减员的前提下,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可以降低员工薪资发放标准,并报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备案。但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了正常劳动和定额的情况下,其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员工方的权利和义务 (1)员工代表有权参
38、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审议,充分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合理要求;(2)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3)员工应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4)员工应做到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责任事故。第四条除本协议书以外,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经双方代表达成协议,可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第五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企业停产、转产、兼并、破产等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协议无 29/30 法履行时,经双方商定,并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须在协议变更或解除后五日内将协议变更的文本和变更(解除
39、)说明材料报送县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工会。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由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共同责任,可依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3、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4、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5、若出现违反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条款时,经济责任不得转移或纳入(提高)定额。第七条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 依照广东声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执行。第八条由双方指派代表成立监督检查小组。企业方监督检查检查小组成员为、,职工方监督检查小组成员为、。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和 30/30 处理检查结果。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定、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本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生效。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区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各一份。第十二条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员工公布。以上条款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工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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