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煤炭行业专题报告:煤炭增产保供政策运行框架及对供给的影响218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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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 煤炭行业专题报告:煤炭增产保供政策运行框架及对供给的影响 一、2021 年以来政策密集出台,煤炭增产保供责任重大 2021 年以来,我国煤电阶段性供应紧张问题突出,煤炭等能源价格创多年来新高,国际政 治经济形势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党中央、国务院密集出台系列煤炭增产保供和市场调控政策,有力推动能源安全保供。保障煤炭供应涉及国内煤炭增产、铁路运力调度和煤炭进口等诸多 方面,本文重点从煤炭生产规律和煤炭企业经营思路等视角,系统分析增产保供政策运营框 架和对煤炭供给的影响。12021 年以来煤价超预期上涨,煤炭供给不足问题凸显 煤炭价格超预期增长。以秦皇岛港 5500 大卡动力煤为例,2021
2、 年 1-2 月煤炭价格小幅下 跌后,于 3 月启动上涨,快速由低点 567.5 元/吨飙升至 2592.5 元/吨,最高涨幅达 3.57 倍;10 月下旬,国家发改委出台系列稳价控价政策后,煤价大幅回落至 1000 元/吨左右;2022 年年初,煤价下跌至最低点 790 元/吨后小幅波动上涨;直至 2022 年 5 月 1 日以后动力煤 价格设置明确的长协价和市场价合理区间,动力煤价格维持相对稳定,但价格依旧处于高水 平。截止 6 月 30 日,秦皇岛港 5500 大卡动力煤市场价 1250 元/吨,为 2021 年同期 1.27 倍,为 2019 年同期的 2.2 倍,年度复合增长率为 6
3、0.13%。在此期间,煤炭开采洗选指数(中信)在 2021 年年初小幅下跌后,由 2 月 5 日的 1614 持续上升至 9 月 22 日的 3370,随后因国家发改委对煤炭价格管控之后降至 11 月 30 日的 2420,并在今年以来最高飙升至 3727,较 2021 年最高点再次上涨 357 点。煤炭供应不足矛盾凸显,且初期保供效果不明显。2021 年 1-2 月,在 2020Q4 以来煤矿产 地持续生产,保障下游冬季用煤的惯性影响下,煤炭供给较充足,下游需求平稳,带动煤价 下行。2021 年 3-9 月,随着下游制造业迅速恢复和“迎峰度夏”临近,煤价开始上涨,煤 炭库存迅速降低(以内陆
4、17 省动力煤终端用户库存为例,由年初的 5928 万吨迅速下降至 4536 万吨)煤炭供给不足问题逐步凸显。2021Q4 以来煤炭产量明显增加但仍未彻底解决供应不足的问题。2021Q4 以来在增产保供政策的大力实施下,原煤产量明显上升,第四季度累计生产原煤 11.1 亿吨,占全年产量约 27.3%,其中月度原煤产量分别为 3.6 亿吨、3.7 亿吨、3.8 亿吨,同比增长为 4%、4.6%、7.2%。直至 2022 年 1-5 月,月度原煤产量一直保持较高水平,月度原煤产量均值为 36288 万吨,较 2021 年同期均值 32240 万吨增长 12.55%,原煤产量累计 18.14 亿吨,
5、较 2021 年同期 16.21 亿吨增长 11.91%。2022 年以来,内陆 17 省动力煤终端用户库存由年初的 7855 万吨迅速下降至 5849 万吨,虽高于往年同期,但主要原因是增产保供系列政策的实 施使得煤炭全面保障电煤供应,电煤现货市场供应短缺,且上半年上海、北京等主要经济体 受疫情影响下游需求明显下降,影响煤炭消费日耗。在下半年经济稳增长和下游需求恢复的 情况下,煤炭供需仍存偏紧风险,仍需继续挖潜煤炭产量,确保顺利“迎峰度夏”,保障能 源供应安全。二、增产保供政策实施涉及多方主体,实际效果受多方面因素影响 1增产保供政策实施涉及不同相关方,各方关注重点不同 煤炭增产保供政策的传
6、导和实施涉及不同的主体,每个主体都有各自的诉求,增加了政策运 行的复杂性。通过大致梳理,主要涉及五类不同主体。煤炭生产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发改委、能源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 家矿山局等。发改委和能源局负责煤矿建设项目的核准,重点是保障煤炭供应充足、价格合 理,避免出现“拉闸限电”现象,影响经济发展;生态环境部和应急管理部负责办理煤矿项目环评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重点是防止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和负面环保性事件,维护煤炭行业 安全环保形势稳定;自然资源部负责办理采矿许可证,支持煤炭采矿权开发建设。煤炭企业股东,主要包括国资委、地方政府和民营资本等。国资出资人重点是维护国有资产 保值增值,
7、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地方政府尤其是煤炭资源型城市重点是深化改革,促进煤企 带动区域经济和能源转型升级,如山西能源综合改革示范区,以及化解煤炭产业发展过程中 形成的区域性金融风险和历史遗留问题,如山西、河南、河北、东北等资源趋枯竭、地方煤 企负债高盈利弱的省区。民营资本大部分是注重提升经济效益,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煤炭生产企业,主要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国有企业重点是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同时尽可 能地完成政治保供任务,在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不会刻意追求高额利润,更多 是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经营质量。民营企业大部分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下游企业,主要包括民生强相关部门和工业部门。民生强相关
8、部门,如电力、热力等企业,注重的是供应稳定、价格合理的煤炭,在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现金流的同时尽可能扩大经营效 益,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这也是政府强制保供的重点;工业部门,如化工、钢铁、建材等 企业,注重的也是供应稳定、价格合理的煤炭,尽可能扩大经营效益。煤炭贸易商,注重的是煤炭贸易价差,追求贸易利益最大化。2增产政策:实施效果关键在煤炭生产企业,但受安全生产干扰大 煤价高涨、库存走低、煤电亏损、保供风险凸显。:2021 年 3 月份以后的传统淡季期间 供需错配加剧导致下游库存快速去化至历史低位。与此同时,煤炭价格也逐步走高,截至 5 月中旬,港口 5500 大卡动力煤市场价已经达到 947 元/
9、吨的高位。在“迎峰度夏”来临之际,补库无望;电力企业开始亏损,国家经济正常运行也面临风险。增产政策频发,但初期效果不明显。:2021 年 5 月 9 日的国常会督促重点煤炭企业在确 保安全前提下增产增供,发改委出台具体方案。2021 年 6 月份针对煤炭供应紧张,发改委 提出要稳定增加煤炭产量,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释放产能,出台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这需在已核准产能的基础上,通过挖掘生产煤矿产能核增潜力、基本建成煤矿加快进入联合试运转、停工停产煤矿抓紧复工复产,允许煤矿释放应急储备产 能等多种途径。在增产初期,由于 2021 年 3 月份危险作业罪入刑、以及 7 月 1
10、 日“建党 100 周年”、10 月 1 日国庆两个重要节庆日前夕,安全监管始终处于国家监管以及煤矿管理人员 切身利益最重要的位置。因此,尽管 6-9 月份增产政策频发,但实际产量依然没有有效释放,初期保供效果不明显。:10 月份之后煤价进一步快速上涨,飚至 2592 元/吨的高位,出现 电厂无煤可买,买不起煤的情况,有序用电范围进一步扩大,影响国计民生。但增产保供成 为首要任务,煤矿安全及违法行为监管略有放松,产量开始逐步释放。在 2021Q4 严控高耗 能产业导致需求回落的双重影响下,供需矛盾缓和,下游(尤其是电厂)库存累积至近年高 位,市场煤价快速回落,煤价 12 月 16 日降至 10
11、70 元/吨,下游库存处于近三年最高位。2022 年 3 月 18 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成立工作专班推动煤炭增产增供有关工作的通 知,要求“主要产煤省区和中央企业全力挖潜扩能增供,年内再释放产能 3 亿吨/年以上,日产量达到 1260 万吨以上”。外部监管加强,增产必须守住安全环保底线。:中央部委相关部门在要求增产的同时明确 所有煤矿应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按满负荷合理组织生产。但是煤炭生产企业为完成增产 目标,可能会加大生产强度,甚至有可能出现超能力高强度工作,这无疑会加大安全生产隐 患,增加事故发生概率。一旦爆发事故则会严重影响企业管理层、地方政府官员的职业生涯 以及应急管理部等部门的职
12、责任务。:在事故爆发、下游供需紧张矛盾缓解、重要政治 事件前夕,应急管理部及地方监管部门,会加强督导检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超能力生产,加大对违法违规煤矿的打击力度,加强煤矿安全增产措施,以减少或杜绝 安全生产事故。我们看到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局以及山西、陕西等 地密集开展各类安全整治活动,并对超能力生产企业进行处罚。通过对增产政策运营框架的分析,结合各相关主体诉求,简单讲,增产政策运营实施需要重 点关注三点:第一,煤炭生产企业是增产政策的落脚点,国有煤矿以完成保供政治任务为优 先,民营煤矿追求最大产量为目标,但矿井增产效果受限于矿井产能规模,受制于矿井地质
13、 条件和生产系统,即使煤矿管理者有着强烈的增产意愿,但实际产量也不是主观任意增加的。第二,矿井增产的前提是产能核增,但产能核增仍需履行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局、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等程序,核增矿井的增产难以一蹴而就。第 三,安全生产是干扰矿井增产的重要因素。主要体现在超能力生产等危险作业罪列入刑法,对安全生产事故追责处置力度从严从重,包括追究范围从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实际出资人、实际控制人,从煤矿企业延展到施工建设方、技术服务方等外部单位,追究处置包括国有煤 矿和政府监管人员免职、罚款,涉及危险作业的还需追究刑事处罚等,这些从客观上对煤炭 企业超能力生产或盲目增产形
14、成了畏戒。而且,安全生产监管尤其是重大政治活动和敏感时 期从紧从严,严格查处违章作业和超能力生产问题。对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和部分民企他们的诉求基本是一致的,煤矿的增产必须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红线。3保供政策:电煤长协覆盖,短期保供效果凸显,但存执行效果不佳问题 严格执行长协,保障电煤供应。:在增产同时,政策还要求保供,一方面通过特别政策渠 道释放的产量增量要保障电力热力的用煤需求,如在 2021 年下半年申请核增和露天煤矿用 地批复的煤矿,增加的产量都补充签订长协;另一方面提高电力热力领域长协煤的覆盖范围:在 2021 年底签订 2022 年度长协是要求 30 万吨/年以
15、上产能煤矿均签订长协,并且电厂除 进口煤外 100%签订长协。:此举在煤炭供应总量增量不足前提下,优先保障国计民生相 关的电力、供热用煤需求,同时使得市场煤供应减少,加剧市场煤供需错配及市场煤价波动 幅度。这也就是为何去年 9 月份以及今年 1 月份一旦供需错配,煤价就会大幅拉涨的原因 所在。市场煤供不应求,价格加速上行;一旦成本拖动价格上行超出可传导限度,或许也会 执行长协覆盖(如化肥)。煤炭保供或存执行不力等负面影响。:由于 2021 年 10 月份以来,主要大型煤炭集团 5500 大卡年度长协价格保持在 712-754 元/吨的水平,远低于同期市场煤价,保供任务重的煤企 牺牲巨大经济利益
16、,这当中又以国企为主,因此保供在很大程度上侵蚀了煤炭企业盈利、国 有资产增值以及资源输出省区 GDP,也拖累煤企及所在区域的债务风险化解和转型升级步 伐。:但在保障基本政治站位的同时,由于长协煤价和市场煤价价差过大,难免滋生兑现 率低、以次充好、阴阳合同、转手交易等行业乱象,这些现象从 2022 年 3 月 17 日发改委 敦促煤电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会议提到的问题中可见一斑:“(1)签订数量(80%以上),特 别是中小企业,报上来数据有水分;首要任务,重点核查重点追责;(2)实施时点不及时;(3)未按要求履约,有些转签给化工企业然后再按市场煤转卖,有些拿低卡煤冒充高卡煤。”煤炭保供导致的价格双
17、轨制差异越大,越不利于中长期市场秩序的规范。:但在电力热力 关系国计民生且远未市场化的背景下,保障居民及工业基本用电供暖需求的大局决定国有煤炭企业还是会提高政治站位,牺牲短期利益来维护大局,同时期待国家相关部门在其他政治、金融以及产业资源给予支持和弥补(短期矛盾后置)。通过对保供政策运营框架的分析,结合各相关主体诉求,简单讲,保供政策运营实施需要重 点关注四点:第一,煤炭保供在于电煤,但受铁路煤炭运力限制,以及部分地区强制将其它 煤种用于保障电煤(如贵州地区要求一定比例的无烟煤供应电厂),这必然会压占化工煤、冶金煤等非电煤和电煤现货市场的供应。第二,煤炭保供重在长协执行,随着监管加强,整 体长
18、协兑现率长协兑现率有所提升,但长协兑现参差不齐(部分企业合同兑现率仍低于 50%),主要还是依靠国有煤矿。4稳价政策:价格区间+市场强监管,利于短期市场稳定,但难改善实际供需矛 盾 明确价格区间,强化市场监管。:当增产依然无法缓解供需矛盾,保供使得市场煤价和长 协煤价迭代上行将超出电力热力企业承受能力时,国家发改委在 2021 年 10 月 19 日(时点 煤价 2292 元/吨)召开会议研究依法对煤炭价格实施干预措施,并在此后密集研究出台具体 措施并派督查组现场执法。2022 年 2 月 25 日(时点煤价 1113 元/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 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设定了
19、其对长协媒、市场煤的价格管理区间(2022 年 5 月 1 日执行):(1)长协煤:基准价 675 元/吨,在 570-770 元/吨范围运行;(2)市场煤:5500 大卡坑口价不超过 700 元/吨,港口价不超过 900 元/吨。若煤炭价格超 出合理区间,将充分利用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手段和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 区间。为保证煤价在合理区间运行,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连续下发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解 读,包括煤炭企业不得通过关联方大幅度提高煤炭价格、定义动力煤为销售给发电供热企业 或热值低于 6000 千卡的煤炭、煤炭企业不得通过提高流通费用等方式变相大幅度提高煤价、煤炭中长期合同不得捆绑销
20、售现货变相超出价格合理区间、各环节煤价均应在合理区间内等。限价利于电力热力企业稳定,但潜存负面影响不可忽视。:实行限价后,一方面,下游电 力热力企业能够采购一定量低价煤,短期内资金压力得以缓解。另一方面,煤价低于真实供 需会导致以次充好、阴阳合同、腐败等行业乱象滋生,损害上下游关系及煤炭生产规划。同 时由于限价低于实际供需形成的价格,市场价格调节供需机制失灵,使得成本曲线尾部的产 量退出市场、供应缩减,加剧供需错配(如 2 月 18 日印度煤炭公司在公开会议中宣称若无 法提高价格,可能会下调煤炭产量,对印度的能源供应带来新的威胁)。此外,限价将导致 国内外煤价倒挂,进口受限,进一步加剧煤炭供给
21、问题(2022 年 1-2 月份中国进口煤量同 比下降 13.95%)。:限价政策侵蚀了煤炭企业盈利、国有资产增值以及资源输出省区的 GDP,拖累的煤企及所在区域的债务风险化解和转型升级步伐。:在电力热力关系国计民 生且远未市场化的背景下,保障居民及工业基本用电供暖需求的大局决定国有煤炭企业还是 会提高政治站位,牺牲短期利益来维护大局,同时期待国家相关部门在其他政治、金融以及 产业资源给予支持和弥补(短期矛盾后置)。我们认为此举只能抑制供需紧张下的投机行为,对实际解决煤炭供需紧张并无益处,且正如 2021 年 Q4 限制市场煤价不超过 1200 元/吨,2022 年 Q1 市场煤价已经突破该价
22、格管制,以及近期港口现货实际报价中,大型煤企的价 格基本按政策上限顶格执行,主流市场报价大多超过政策限定区间类似,没有供需基本面逻 辑支撑的市场煤限价很难落实。通过对稳价政策运营框架的分析,结合各相关主体诉求,简单讲,稳价政策运营实施需要重 点关注四点:第一,国家发改委同时明确“港口+坑口”的长协和现货合理价格区间,且连续 出台十余次限价解读,自煤炭行业 2016 年推行“长协+现货”价格双轨制以来,政策层如此全 面限价尚属首次。政策力度之强也侧面反映煤炭价格管控难度之大。第二,限价政策监管趋 严但落地实施难,主要体现在:大侵蚀煤企利润,煤企动力不足,且容易通过以次充好、变 更用途等方式主动规
23、避市场监管;拉低地方 GDP,地方监管缺乏主动性;合理区间设计也 不是很完善,比如,国家发改委为各产地限定了不同的价格区间,蒙西地区、陕西、山西三 地交界区域的 5500 大卡煤现货价格上限最高相差 100 多元/吨,地理位置极近,也容易促 使贸易商对现货煤炭资源无端流动,干扰区域煤炭市场。第三,国内电煤限价造成进口煤价 格倒挂,导致进口煤动力不足,加剧了国内煤炭供应矛盾。第四,煤价限价困难的深层次原 因是“市场煤”和“计划电”的”煤电顶牛”现象没有根本解决。我们认为在确定增产保供 限价等高压政策仍未能改善电力企业经营状况的情况下,也可以进一步预期深化电力市场改 革,进而缓解电煤价格传导压力。
24、()三、增产保供政策对煤炭产量供给的影响 煤炭增产保供主要是通过项目核准和产能核定政策增加国内煤炭产量,鼓励煤炭进口增加进 口量,进而增加煤炭总供给,加之协调铁路运力保障煤炭调运,进而保障煤炭供需平衡。煤矿项目核准和产能核定是增加国内原煤产量的基础性政策,如 2020 年的关于做好 2020 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20900 号)、关于做好 2020 年重点领 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 号),以及 2021 年的关于实行核增 产能置换承诺加快释放优质产能的通知(发改办运行 2021583 号)、关于加快做好释 放煤炭先进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
25、2021702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 春煤炭增产增供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2150 号)、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 标准的通知(应急202130 号)等。对煤炭调控的主要政策导向是:优化煤炭生产开发布 局和产能结构,扩大先进产能供给,促进煤炭生产供需动态平衡,切实发挥煤炭的“兜底”保障作用。回顾过去几年对煤炭产业的跟踪研究,我们仍然坚守“煤炭落后产能出清后,由于投资严重 下滑导致长周期供不应求,从产能周期角度供给面难以快速改善”的判断。在此,结合前述 研究,本节重点从煤炭企业生产经营的视角,系统分析增产保供政策对煤炭产量供给的影响。1煤矿项目核准政策对煤炭实际产量的影响 1.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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