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办法7篇.docx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7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合同管理办法7篇.docx(5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劳动合同管理办法7篇【第1篇】房地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5) 房地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本着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劳动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条件与审批 第五条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包括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和临时劳动合同。 第六条公司与正式录用的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与新录用员工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不能提供人事档案及不能出具原单位解
2、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员工,公司原则上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特殊情况的经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签订员工内部聘用劳动合同。 第七条在员工办理录用审批后,公司根据不同职级与员工签订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期限为: (一)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层面:2年; (二)主管至部门经理层面:1年 (三)主管以下层面:1年; (四)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为3个月; (五)临时劳动合同的期限由人力资源部与被聘用人协商确定。 第八条正式劳动合同签订后须提交政府劳动部门鉴证。鉴证后的正式劳动合同一式3份,公司持1份,员工本人持2份(其中1份由人力资源部代存入正式人事档案)。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依据辽宁省劳动合同
3、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责任与续签 第十条劳动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双方保留追究违约方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公司与员工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根据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违约责任: (一)员工擅自解除合同或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辞职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公司辞退员工,应按规定给予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三)公司违反劳动安全保护规定,以至发生事故,损害员工利益的,应视情况给予员工补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应在合同到期30天前将合同到期人员名单提交用人部门
4、负责人,然后会同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确定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员名单,并在10天内与员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按照合同审批权限报批,并办理续签合同等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续签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续签,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二)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项目公司总经理助理的劳动合同续签,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四)临时工及临时特聘人员,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 若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负责人确定不再续签合同的,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
5、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经公司批准确定不再续签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向员工发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第十六条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也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员工自合同期满之日起与公司终止合同关系,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员工合同期满续签审批表 【第2篇】某地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 (一)、总则 1、为了规范本公司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定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
6、务。 3、本规定依据劳动法和运城市劳动合同规定而制定。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签定劳动合同的范围 1、公司所有正式聘用的员工都必须签定劳动合同。 2、股东单位选派的员工,原则上都与原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1、公司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书及相关附件组成。劳动合同的甲方为公司,由总经理签署;劳动合同的乙方为员工,由员工本人签署。 2、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作内容; (2)、试用期; (3)、保守商业秘密;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劳动报酬; (6)、社会保险; (7)、劳动纪律; (8)、劳动合同期限; (9)、劳动合同
7、的终止条件; (10)、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1)、其他有关事项。 3、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工作需求及员工本人条件,征询员工本人意见来执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按期限分为以下几种: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规定起始时间,终止时间以公司与员工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或自然终止条件出现为劳动合同终止时间。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短期1年;中期2年;长期3年以上。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条件 (1)、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 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可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员工,如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条件 非关键岗位(公司确定)工作的员工; 公司同意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3)、签定中期劳动合同的条件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硕士学位的员工; 企业关键岗位的员工; 企业出资派遣出国学习、培训的员工; 其他适合签定中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4)、签定长期劳动合同的条件 公司聘任的各部、室副职以上的员工;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员工; 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签定长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其他适合签定长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5、关于试用期 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实行试用
9、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之内。最长一般不超过3个月。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延续、解除和终止 1、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签定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 2、劳动合同的延续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需要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3、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试用期、见习期内被证
10、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出现的; 严重失职或违纪,对公司造成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符合运城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章之规定,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运城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章之规定,员工可以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 (3)、员工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 (五)、经济补偿与赔偿 1、由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以下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1)、扣压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 (2)、支付员工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11、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发给本人1个月工资,相当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双方协商一致,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补偿金: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
12、、公司因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4、第四章第三条第1款的情况,公司还应发给员工不低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的100%。 5、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由公司出资攻读 学历、学位或脱产学习一个月以上的员工,应在办理入学手续的同时与公司签定培训协议,明确学习结束后在本公司实行服务年限,原合同期限于服务期限届满时,应自动顺延至服务期满。在服务期内员
13、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向公司支付赔偿金外,还要交还学习培训费用。 (六)、劳动争议 1、合同双方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2、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应按双方均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劳动合同的附件包括:岗位协议书、专项协议书等,是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用于对专项事物进行约定。 【第3篇】油品调运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 分公司”或“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秩序,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14、,维护公司和职工的 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用工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zz石油(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及z延炼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 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与实施工作等各项事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一)负责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修订和完善; (二)负责分公司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解除及终止等实施工作; (三)负责有关劳动合同相关的咨询及劳动争议事宜的处理。 第四条 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 (一)依法合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
15、二)双方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的原则;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明确的原则。 第五条 劳动合同内容包括: (一)合同类型、期限及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五)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六条 分公司人事应在职工入职30天内通知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完成劳动合同的签 订,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七条 对于接到通知的新入职人员未按期签订劳动合同或本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16、的,分 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第八条 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至实际用工之日期间,分公司与劳动者尚未建立劳动关系,双 方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分公司无需承担劳动者的医疗费用等 责任,也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九条 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必须出具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有 效证明或承诺书后方可签订,若职工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 分公司将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 职工隐瞒自身真实情况(提供虚假简历、学历、工作经历等)骗取分公司与其签订 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分公司将按“以欺诈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及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
17、除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签订后综合办公室应建立员工花名册台簿、人事信息档案。 第三章 试用期管理 第十二条 分公司新入职员工按如下规定执行试用期: (一)普通员工入职: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 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为6个月。 (二)中层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等急需专业及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在面谈时商 定。 第十三条 试用期满,乙方应提前1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逾期者,作放弃转正处理 。 第十四条 综合办公室接到转正申请后,按岗位不同对乙方进行考试及考核,并根据乙方各 方面表现及业务能力,做出是否给予转正
18、的决定。 第十五条 转正决定分为二种: (一)经考核合格,同意按期转正,正式履行劳动合同。 (二)经考核不符合甲方聘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凡做出上述任何一项决定,甲方应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六条 乙方的转正考核工作由综合办公室会同所在部门进行,然后由综合办公室根据考 核结果拟出处理意见,报分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七条 职工应遵守分公司劳动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内约定内容,确保其岗位 工作业绩目标的完成。 第十八条 分公司变更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 分公司和职工经协商一致可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19、、补 充或废止,如协商不成的,原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或解除。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将采 用书面协议记载变更的内容,注明变更日期。变更协议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成立,变更后 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由分公司和职工各执一份。 第五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 职工与分公司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解除,但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 知对方。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进行赔偿。 第二十二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愿意解除劳动合同的,需签署解除协议(见附件1)。 第二十三条 由分公司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向职工发
20、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书(见附件2),其后为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由职工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 职工向分公司提前30日提交解除劳动合同报告(见附件3),分公司接到解除劳动合 同报告后,为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间考核不达标或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二)严重违反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分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分公 司发现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
21、段与分公司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公司有权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后,与其解除劳 动合同: (一)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 分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不续订的; (二)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2、; (三)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分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对于已和分公司解除或终止关系的员工必需完善相关的离职文书后,分公司给 予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八条 分公司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两年备查。 第六章 劳动合同的续订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双方订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 同。 第三十条 续订劳动合同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 分公司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向员工发出劳动合同到期提示函(见附件4) ; (二) 员工接到提示函后,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向企业提出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