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历制度15篇.docx
《医院病历制度15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病历制度15篇.docx(5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医院病历制度15篇【第1篇】三民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制度 中心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院医疗质量委员会负责全院病案的技术指导、咨询和质量管理,组织检查评比及执行奖惩措施。医院病历质控小组负责组织检查评比及执行奖惩措施等具体的病历质控工作。 二、病案室负责做好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工作。 三、病案上架前,由医院病历质控小组负责对病案书写质量进行评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病案提出修改意见。 四、各临床科室设病案质量专管医生和专管护士,负责做好本科室的病案质控的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做好本科室病案质量自查工作。仔细核对住院病案首页各项目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如发现项目不全或记录不完整
2、、不符合规定要求,应及时通知有关医务人员填补或更正。对问题较多需部分或大部分重写的病历,应提出修改意见后退还给书写医生重写。 (二)做好出院病案、卡片的检查与催办工作,防止病案积压,保证归档病案流程的及时性。 (三)对病历质控小组抽查后反馈回来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病案,在两周内完成修改、订正,做到病案不缺项、书写规范、装订符合要求,检查评分达到90分以上。 (四)做好本科室病案的收集、保管工作,确保住院病案不遗失、不缺损。 五、病案质量检查与奖罚 (一)病案质量检查分院、科两级。各科室病案质量专管员应对每份出院病历先进行自查,确认达标后,在五个工作日内送到病案室。 (二)医院病历质控小组每月随机
3、抽查各病区一定数量的归档病案和运行病案,检查评分结果与病案书写医生、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的奖金挂钩,奖罚结果公开。 (三)除医院病历质控小组每月对归档病案抽查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对各病区的归档病案和运行病案组织抽查,抽查结果与病案书写医生、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的奖金挂钩,奖罚结果公开。 【第2篇】医院病历书写制度(2) 医院病历书写制度(二) 根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及河南省卫生厅“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制定我院病历书写制度如下: 住院病历 一、完整住院病历 完整住院病历由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和低年资住院医师书写。无处方权的各类医师书写的完整病历经上级医师审查修改签字后入病案,上级医师(主
4、管医生)另写住院病历。有处方权的进修医师和低年资住院医师(大学本科毕业1年,大专毕业1.5年,中专毕业2年)书写的完整病历,经上级医师(主管医生)修改签字后,上级医师不再写住院病历。 二、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是完整病历的缩影。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应能反映疾病的全貌,由高年资住院医师(本科毕业3年)以上职称者书写。 完整住院病历、住院病历的格式按照河南省卫生厅编写的“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要求执行(手术科室书写“专科检查”,非手术科室书写“病历摘要”,诊断依据不在单列,但专科检查、病历摘要中应包含诊断依据内容)。 三、书写规定 1、病历应用钢笔书写,词句应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标点
5、符号正确,不得涂改或粘贴(三个字以内可划掉重写,保证改后还能看清原来的记录,病历及表格病历空格所填写的数据或文字,因位置关系原则上应重写),避免错别字,不得使用自创字。 2、病历的签名应冠以专业技术职称,上级医师修改病历,签字用红笔,也要冠以专业技术职称。科主任签字也应按:科主任、专业技术职称、姓名统一格式。签名应工整,清晰可认。 3、其它书写规定参照“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要求执行。 四、时间规定 患者入院后应随时查看患者,询问病史,最长不得超过20分钟。 完整病历、住院病历、再次住院病历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要立即写出病历。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
6、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名。 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应在48小时内修改病历,签字以示负责。 五、质量规定 1、住院病历甲级病历率96%,无丙级病历。 2、患者入院24小时没有完成病历书写的,没有三级查房意见、术前讨论、手术记录、手术同意书、术后记录和麻醉记录者不得评为甲级病历,一律定为丙级病历(丙级病历的书写者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或向后延长一年,当年取消晋升一次工资的机会)。 3、病历质量管理实行四级控制。病历主治医师环节管理中的重要环节点;病历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环节管理中的重要环节点;病案室专职病案质量医师终末管理;医务科环节管理、终末管理的监督执行和质量控制。详细参照“
7、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340页规定执行。 六、格式规定 参照“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病程记录及其它相关规定 1、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重危病人的病程记录应随时记录,并准确注明记录时间至分。一级护理病人应每天至少一次,病情稳定或二级护理每三天记录一次,康复病人或三级护理病人每5天一次。入院前三天的病人应每天记录一次。入院48小时内应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手术后每天应记录一次,连续三天。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8、 2、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作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入院7天仍未确诊或治疗无效者,病程记录中应有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的科内讨论。 死亡病例病程记录应记载死亡病例讨论结论。意外死亡、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单独讨论,医务处派人参加。 3、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术前小结)、麻醉记录、术后总结(术后记录),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手术记录另附手术记录单。 一般手术有专业组长或主治医师主持的术前讨论,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有科主任主持的术前讨论,有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术前讨论、术前小结格式按“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格式执行。 4、
9、三级查房 急诊病人24小时内,住院病人48小时内,病程记录中必须有上级医师(或科主任)的查房内容,一周内必须有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的查房内容。 病情稳定的住院病例,每周至少有两次主治医师查房意见或一次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意见。 一般病例在出院、转院前夕,病程记录中必须反映出上级医师的意见,危重、疑难病例在出院、转院前夕,病程记录中必须反映出科主任的意见。 危重病人,主管医生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应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临时查房。 疑难病例(诊断不明,住院期间实验室检查有重要发现,诊断治疗的变更,治疗效果不好)每周必须有2次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记录,7日内不能确诊时,应组
10、织院内、外及时会诊。 三级查房的内容(见附件)。 5、术前术后应注意的关键环节 术前谈话应有主刀医生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谈话前要翻阅有关医学资料,作好充分准备,所谈的每一项重要医学依据,要有一定的艺术性。记录要全面并有上级医师审签。 术中更改术式要再次告知病人家属,必要时可再次签字。 术后病人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要定时查看,随叫随到,病情稳定后可停止。术后的病情变化要在病程记录中及时记载。 手术记录有主刀医生书写,或由第一助手书写后,主刀医生审修签字,记录应在24小时内完成。 术后切除的所有标本送病检,病理检查结果病程记录中应有显示。 急诊手术病例,必须撰写首次病程记录后,才能进行手术,其它
11、同前。 新开展的手术或技术、重大手术、致残手术、高干及知名人士手术、诊断未确定的手术、病情危重而又必须手术、急诊无家属或单位负责人同行等手术报医务科审批,或业务院长、院长批准后执行。 6、手术前后的麻醉访视 麻醉医师,在术前一天到科室熟悉手术病例的情况,并签定麻醉同意书。麻醉结束后24小时内应进行随访,将有关情况写入病情记录中。 7、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临床上所采用的一切治疗方案,包括检查、用药、吸氧、手术等各项措施,要有适应证,要有依据,一般以教科书及人卫出版社的专业书籍、卫生部及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编写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为主, 学术界公认的权威文献也可以。 临床上的治疗方案、措施、
12、检查(包括侵入性检查)、化验(常规性化验除外)、用药情况(包括贵重药品)以及医嘱的更改(包括抗生素的更换)等应及时告知家属,病程记录中应有分析说明。 8、危重病人、当天手术病人、新入院病人、病情有突然变化的病人列入交接班范围,危重病人床前交班,值班医生夜间接班后,对交班薄上病例进行查房,并在交接班本上作简要记录,危重病人夜间病情有变化时,在病程记录上应有记录和说明。 危重病人报病危通知、与家属谈话、签字等病程记录中应有记载和说明。 9、输血(包括成份输血)要有输血指征,输血同意书要有上级医师审签,备血超过2000ml时,科主任在申请单上签名后报医务科备案,输血前查乙肝五项、丙肝、艾滋病、梅毒、
13、谷丙。病程记录中对输血指征及输血前五项检查结果应有显示。 10、住院病人新出现的症状、体重和异常辅检结果病程记录中应有分析、处理。辅助检查三记录(病程记录、医嘱记录、检查报告单)齐全并符合规定。 11、住院病人入院诊断确立后,经观察治疗,如有修改补充意见时可在病程记录中设立“修正诊断”,并在病历末页初步诊断的左侧注明修正诊断的内容及确诊日期。 12、凡移交病员需由交班医师作出交班小结填入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13、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14、出院总
14、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变化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法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审查签字。尤其是出院医嘱除在病历上写完整准确外,还应与家属交待清楚注意事项。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审查签字。凡作病理解剖的病员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 八、病人出院三日内,病历经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审查签字后上交病案室。 【第3篇】动物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一)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
15、二)除涉及对患畜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畜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人员同意,阅后应当立即归还;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 (四)病历记录要简明扼要,患病动物的名称、性别、年龄、品种;主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诊断过程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并签全名; (五)设立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六)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
16、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存和管理; (七)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八)凡出院病历三个工作日、死亡病历五个工作日全部收回病案室,定期对病历进行清查,仔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4篇】区中医院病历复印制度 中医院病历复印制度 一、申请人资格及所需证明材料 患者本人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患者代理人提供本人及患者有效身份证明、患者委托书 死亡患者代理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死亡证明、其为死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保险机构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死亡患者近亲属
17、)或其代理人同意的证明材料 公安、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明及介绍信 二、患者允许复印下列病历资料: 1、门诊病历、住院患者的入院记录、出院记录 2、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手术及麻醉记录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 3、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三、下列资料不允许患者复印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2、会诊意见。 3、术前术后病例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等记录。 四、复印规定 患者复印病历资料统一在病案室复印。复印前,应由患者或其亲属或代理人填写病历复印登记表,复印时患者或代理人应在现场,复印后病案
18、室工作人员应在复印资料上加盖专门的复印证明章,方可生效。 五、价格 复印按北京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收取印费,并开具收据,拒交复印费的不得复印。 【第5篇】x动物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一)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二)除涉及对患畜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畜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人员同意,阅后应当立即归还;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 (四)病历记录要简明扼要,患病动物的名称、性别、年龄、品种;主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主诉、现病史、既往史,
19、诊断过程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并签全名; (五)设立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六)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存和管理; (七)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八)凡出院病历三个工作日、死亡病历五个工作日全部收回病案室,定期对病历进行清查,仔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6篇】医院病历书写质量考核制度 医院病历书写质量二级考核制度
20、一、科级病历质量管理与考核: 1、住院医师 按浙江省精神科住院病历书写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住院病历质量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的规定书写和完成病历。 2、主治医师 按标准和评分表的规定书写和完成病历;对下级医师书写的各种住院记录及时进行修改和签名,原则上应于48小时内完成。 3、(副)主任医师 对下级医师书写、修改的病历进行审核,对所管病人病历质量全面负责,并将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个成员。 4、科主任 经常组织科室质控人员督促检查下属病历书写质量、标准执行情况,并对每月出院病历质量按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二、院级病历质量管理与考核: 1、医教科每月组织人员对各科室(病
21、区)的病历质量、医疗安全情况进行考核,对检查中存在问题,按考核标准进行相应扣分外,责成科主任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落实整改措施。 2、病历质控小组每月对每个科室抽查5份存档病历,将病历质量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后报医教科。对于不合格病历按相关规定处理。 3、对各种医疗质量检查活动中发现的病历质量缺陷,按病历质量考核规定处理。 三、病历质量基本要求: 1、按标准和评分表的要求进行评分,每份病历评分96分。 2、无因质量缺陷而负法律责任的病历。 四、其他: 1、任何作假行为致病历不真实需负的全部责任,由直接行为人承担。 2、病人突然死亡,除允许最后一次抢救记录、抢救医嘱及有关死亡的记录外,不准对已完成
22、的记录作任何修改。 3、不准对有投诉或有不满意见的病人的病历作任何修改。 【第7篇】市医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三) 医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三) (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格式规范、语句通顺、简炼,用词恰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标点符号正确;文字不超过格线;若出现错别字时,应在错
23、字(句)上用双横线划在错字(句)上,不得采用刀刮、胶粘、涂黑、剪贴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 (四)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药物名称可以使用外文,但疾病名称不能中外文混用,如肺ca。简化字、外文缩写字母,一律按国家规定和国际惯例书写,不得自行滥造。 (五)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笔;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圆珠笔(如出院记录、麻醉记录单及某些其他需复写的医疗文书);过敏药物、异常的化验报告单用红色墨水笔标记。 (六)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使用红墨水笔,保持原记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医院 病历 制度 15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