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优秀10篇)_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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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优秀10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书包范文为朋友们整理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优秀10篇),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的写作带来一些的启发。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目的:考勤是项目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依据之一,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使员工的出勤、休息、请假、加班及考勤统计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维护项目 2、职责: 2、1项目经理负责本规定的编写,整理与修改。 2、2项目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3
2、、相关管理规定 3.1工作时间 3.1.1除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人员以外,公司实行每周40小时的工作制度,除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按值班制度实行休息。 3.1.2每天工作时间为8:3017:30,其中12:0014:00为轮流午餐及午休时间。 3.1.3法定节假日为(1)元旦;(2)春节;(3)劳动节;(4)国庆节;其休息天数依部门规定执行。 3.2出勤记录(签到) 3.2.1考勤记录周期为每月1日31日。 3.2.2员工到职后,正常上/下班、加班、值班均必须实行签到制度。 3.2.3签到每天两次(上午、下午),下午上班签到时间最多只能提前半小时(即14:00上班,需在1
3、3:30分后才能签到)。 3.2.4没有签到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3.2.4每月2日,各区域负责人提交电子档考勤表到项目部,签到表在各区域存档备查。 3.2.4项目部根据考勤表对各员工作出考勤考核评分。 3.3因公外出 由区域负责人签名证明,项目负责人审核,否则按旷工论处。 3.4因私请假 3.4.1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时须事先填写请假条区域负责人(含)以上的上级主管批准。 3.4.1当请假天数1天以下由区域负责人批准,1-2天由生产总管批准,2以上时,须经过项目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3.4.1如有特殊原因(比如生病),未能于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于当天通过电话方式向主管负责人请假说明原因获得主管同
4、意,并应于事后上班一天之内及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3.5考勤规定 3.5.1不得代替他人签决不能,否则每发现一次代人签到者和请人签到者每人当月考评降级。 3.5.2迟到: 3.5.2.1迟到60分钟(含)以内,考勤考评扣20分;凡迟到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考评扣分40分; 3.5.2.2每月迟到累计三次以上的人员必须向项目经理提交书面检查,针对迟到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当月考评降级。 3.5.3早退:员工在下班前无故离岗外出视为早退,早退按实际缺勤时间计算(超过1小时计)作为旷工处理。早退每次考勤考核扣20分。 3.5.4旷工:凡没有出勤签到记录(或只有单次签到记录),也没有经过批准有效的
5、出差、请假条、未刷卡说明等其他证明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1日或累计1日,考勤扣40分,单月超2次者,必须向项目经理书面检查,并当月考评降级;旷工连续3日或当月累积旷工5日、全年累积旷工7日者,予以除名并无任何经济补偿。 3.5.5事假:事假时间以1小时起为计算单位(不足整小时部分按1小时计),扣除100%的薪资; 3.5.6病假: 3.5.6.1员工因病需治疗及休息,可请病假。请病假必须提供公立医院病假单和病历卡等证明,否则只能按事假处理,无任何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3.5.6.2请病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政策规定的医疗期,病假期间工资按相关法规规定计发。 享有各类补贴的人员,病假时间超过
6、半月者不再享有当月各类补贴。 3.5.7婚假: 3.5.7.1员工结婚需请婚假时,必须提供结婚证并提前15天提出申请。 3.5.7.2婚假一般为3天;属晚婚者(男年满25岁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7天婚假。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到外地结婚者,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不能分段使用。 3.5.7.3婚假发全额工资。 3.5.8丧假: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等直系亲属死亡者,给予3天丧假。非直系亲属,给予1天丧假。外地酌情增加路程假。丧假发全额工资,但扣发当日各类津补贴。 3.5.9产假:顺产产假为105天,若为难产和多胎产假,则各加15天。产假期间的薪资及费用报销依生育保险法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计划生育法
7、规规定者,产假期间不享受公司任何假期、薪资及福利待遇。 3.5.10工伤假:员工因执行公务致伤不能工作时,经公立医院和部门主管证明属实者,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的薪资待遇依工伤保险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5.11法定假:依相关规定及休息通知,视公司具体情况统一安排。 3.5.12加班: 3.5.12.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每位员工应充分利用8小时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5.12.2法定节假日为(1)元旦;(2)春节;(3)劳动节;(4)国庆节;才有加班。法定假日加班者,由区域负责人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项目经理(含)以上的上级主管批准,一份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统计加班的依据。 4、绩
8、效考核规定 4.1每月3日前,各区域经理向项目组提交;员工签到表在区域存档备查。 4.2每月10日-20日,项目组组织质检小组到各项目检查,检查考勤制度落实情况,并在区域考评上进行考核。 4.3项目组根据员工考勤表对各员工作出考勤考核,考勤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当中。 员工出勤的管理制度 篇二 一、教职工出勤、会议、请假规定: 1、学生住校期间,教职工出勤上班时间为周日下午4:30后至该周五下午放学前。班主任教师周日下午6点前到,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周日下午4:30前到,有晚自习的教师必须在上该节自习前10分钟到。 2、学校每周一早上为升旗仪式,周一(13:00点至13:50分)为教职工例会,
9、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星期五上午第三、四节课为德育工作例会,全体班主任教师必须参加;如遇特殊情况会议需要改期或要召开临时会议以提前通知为准。 3、教职工每天上班实行点名制和坐班制。每天上午、下午点名时间为预备铃响10分钟内。星期一上午点名在升旗仪式时进行,星期五下午无课教职工不能于下午第三节课之前离开,由行政值周负责考勤。坐班时间每天为上、下午为第一至三节课。 4、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如需要请假,按以下方式办理: 教职工因病需要请假的,1个月以内必须办理书面申请,由校长审批,出院后凭出院证明销假。1个月以上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请假条由学校班子集体研究,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
10、教职工因事需要请假:半天以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行政值周负责审批;半天以上,7天以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校长审批;超过7天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教职工事假,每学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等请假: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审批同意后,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请假获批准后主动到考勤负责人处登记,并到学校相关处室交接工作安排情况。学校中层干部出差实行行政人员去向公示制。 5、实行考勤公示制,每周教职工例会公布当周教师当周出勤情况。 二、考核办法: 1、教职工请事假:每天扣款70元,如教职工本人将所承担工作安排并落实折半计算,工作安排情况到相关处
11、室备案。每学年教职工有3天内的事假不计入教师个人出勤考核。这3天事假用于教职工本人及父母生日、子女家长会、办理其它事宜等。教职工在使用这3天事假时需先申请,每次至少半天,且不能连续使用,学校有重大活动,如迎检,期末考试等不能申请使用。 2、教职工请病假:由教职工本人提供相关证明并将所承担工作安排落实(教师因病住院其工作由教导处、政教处统一协调安排),不计入出勤扣款。因病住院超过6个月的报请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局等部门,按相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 3、教职工旷(课)工:每节课扣款20元,每天按7节计算。 4、教职工点名、会议、上课(自习)迟到,会议、上课(自习)早退:扣款1元/每分钟,超过10分钟
12、视为缺席。 5、各类会议请假:每次20元,会议缺席按旷工2节课计算,教师当天已请假除外。 6、将教职工出勤情况记入教师出勤档案,纳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与教师评职晋级挂钩。在全校教师中比较,出勤率较低的(缺勤多的),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7、教职工上班时间内每学年内迟到、早退、中途离岗、连续旷工、病假、事假超过绵游教体发200794号文件规定的,按文件规定处理。 三、考勤办法: 考勤由学校当周行政负责,学校工会作好统计并备案。 四、本制度从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相关术语解释: 婚假: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国家法定婚假规定:按法定结婚 年龄(女 20 周岁,
13、男 22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3 天婚假。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 育条例2016 修正,取消原晚婚 20 天的假期。 产假: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 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 修正第二十六条 规定延长女方生育假 60 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 天。 丧假: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福利与待遇有关规定,工作人员的主要亲属(指本 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 5 个工作日的丧假。 产检假:根据
14、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 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定, 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 怀孕第 16 个月,每月可享受 1 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怀孕第 67 个月,每个月可享受 1 天假期; 怀孕第 8 个月,每月可享受 2 天假期; 怀孕 9 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 4 天假期,但其中 2 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规定: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 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 则
15、不补假。 员工出勤的管理制度 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工考勤管理工作,严肃考勤工作纪律,严格职工劳动纪律,合理支付劳动报酬,保障运输安全生产正常秩序,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xx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xx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勤的作用 考勤工作是切实掌握与考查职工作息、出勤、缺勤、休假实际情况,有效组织职工生产,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的一项必要工作;是按劳分配的主要依据;是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和履行劳动合同的重要手段;对调动职工积极性、保证职工出勤率和出工率、提高职工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性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考勤的范围 (一)按规定作息时间检查职工的出勤、缺勤
16、、迟到、早退情况,记录、填记职工考勤。 (二)职工出勤并在工作时间内,因故或无故离开工作岗位的检查处理。 (三)职工出勤、请假、休假、旷工等相关资料的整理、上报、保管;职工出勤率、出工率统计分析与填报。 三、考勤的规定 (一)根据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应严格按照制定的日勤制、轮班制作息时间表进行工作与休息。 (二)日勤制职工上、下班,应以适当信号通知;轮班制职工应按轮班作息时间表的规定上、下班。 (三)各级管理机构应按业务性质、工作制度的不同,结合实际确定点名、签到、挂牌等不同形式的考勤方式。 (四)轮班制职工,如遇接班者到时未来接班,不得停止工
17、作,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有关负责人,以便迅速设法派人前往接替工作。 (五)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生产指挥和工作分配,遵守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及操作规程,遵守职业道德,禁止非因工擅离工作岗位。 四、各种假的规定 (一)事假 1、职工请事假1天以上的必须事先提交请假书(写明休假原因、休假天数),零星事假的填记零星假登记簿,经单位批准方可休假。零星事假当月累计达8小时按1日计算,不足8小时的按小时计算,不足1小时的不计。职工申请休事假原则上年度内累计不超过1个月。 2、准假权限。营业部经理,每次准假权限为1天,每月不得超过3天;货运中心部室(部长、主任),每次准假权限为1天,每月不得超过
18、3天;行政正职,每次准假权限10天,年度内不得超过2次。职工因特殊情况确需一次请事假 10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休假天数与再次申请休假天数合计超过10天的,必须经报请货运中心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原则上年度内为1个月。 3、审批程序。职工不得越级直接向上级申请事假。货运中心部室(部长、主任)、营业部行政正职在其权限内审批职工休假,必须事先请示货运中心行政正职同意,方可准假。在同一时间段,班组请假人数较多时,营业部经理必须事先向货运中心行政正职报告,经行政正职同意后,方可准假。 (二)病假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应向单位提交原则上为铁路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休假(诊断)证明书,休假(诊断)证明
19、书要有主诊医师和医院医务部门或医院指定的职能部门盖章。单位对职工提交的休假(诊断)证明书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因病、伤休假。休假手续,原则上应由职工本人或其家属提交,其他人提交无效。 2、病、伤假是医生根据病人病症的情况而批准给予休息养病、伤的时间。在计算假期天数时,应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三)工伤假 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申请休工伤假的,应由职工本人或其家属向单位提交工伤保险参保市所确定的工伤定点医院医务部门出据的医疗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书,经单位审核后确定是否因工伤休假;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接受非工伤医疗的,按病假有关规定办理。 (四)婚假 1、职工在工作地结婚时,给予3天以内的婚假
20、。职工不在工作地而去对方工作地结婚的,给予7天以内的婚假。另加往返路程需要的天数,但最多不超过10天。遇有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应计算在婚假以内。 2、职工晚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辽宁省规定婚假增加7天。 3、职工休婚假,应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出具结婚证办理休假手续。 (五)丧假 1、职工的父、母、夫(妻)、祖父、祖母,子、女死亡,需要职工本人办理丧事的,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如在外地办理丧事的,另加路程实际需要的天数,但最多不超过10天。 2、职工的翁姑(公、婆)或岳父、母在职工工作地死亡,需要职工办理丧事时,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六)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21、。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职工晚婚晚育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辽宁省规定产假增加60天,男职工护理假15天;吉林省规定产假增加30天,男职工护理假7天;内蒙古自治区规定产假增加30天,男职工护理假10天;河北省规定 产假增加45天,男职工护理假10天;黑龙江省规定产假延长至180天,男职工护理假5-10天。 3、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l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4、职工休产假、护理假,应向单位提交医
22、院分娩证明书、医务部门出具的休假证明书。 (七)计划生育假 1、按照辽宁、吉林、河北、黑龙江省及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晚婚、晚育增加的婚假、产假、男职工护理假,实施计划生育产前检查,产后上、取节育环,人工流产、结扎手术等休假,均属于计划生育假。 2、职工实施计划生育产前检查,产后上、取节育环,人工流产、结扎手术等休假,应向单位提交相应的休假(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做辅助检查的,要提交相应辅助检查资料,如b超、彩超报告单)、孕检报告单等。 3、职工休计划生育假的天数,按其户口所在省、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八)女职工哺乳时间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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