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突发暴雨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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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铁突发暴雨应急预案1、总则 1.1汛期交通大事现状 北京地区夏季经常消逝短时局地强降雨天气,并且呈现突发性强、精确猜想预报难度大、降雨时空分布不均等特点,城市市区环路、一般大路、高速大路等主要道路易受强降雨影响,消逝路面积滞水,导致消逝交通不畅,甚至引起轨道交通车站发生雨水倒灌,引发地铁停运,对社会交通的正常运转和市民的日常出行造成了确定的影响。 1.2指导思想 依据市应急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总结运用奥运、国庆成功阅历,以建设世界城市为目标,建立健全本市交通行业防汛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避开和减轻洪涝灾难损失,全面提升本市交通行业的防汛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力气。
2、1.3编制目的 贯彻“六个落实”和“二个确保”,即:落实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抢险预案、落实防汛抢险队伍、落实防汛抢险物资、落实防汛抢险应急运力、落实防汛避险措施。确保汛期城市主干道、快速路、立交桥、高速大路、一般大路、桥梁、铁路道口平安畅通;、确保汛期公共电汽车、轨道交通、公共交通枢纽场站、境内长途汽车、省际客运及水域游船平安运营。 1.4工作原则 依据平安第一、全民动员、全力抢险、削减损失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主导、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听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实行在党委领导下的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1.5编制依据 依据中
3、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大事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大事应对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方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北京市大路条例、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方法、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平安运营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预案。 1.6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暴雨、洪水对本市交通行业基础设施引起的灾难及次生、衍生灾难。 本预案实施的重点是城市主干道、快速路、立交桥、高速大路、一般大路、桥梁、铁路道
4、口、轨道交通既有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保障公共交通平安运营;保障防汛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运、运输工作以及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 1.7大事等级 为有效处置本市交通行业各类防汛突发大事,依据大事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状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个级别。 1.7.1一般防汛突发大事(IV级) 指事态比较简洁,影响范围较小,消逝下列状况之一时: l、因强降雨或极端降雨,局部道路、桥梁积水深度在20厘米以下,造成交通拥堵等状况; l、因突降大雨,山区大路发生500立方米以内的塌方,影响交通平安; l、轨道交通车
5、站广场、车辆段车场局部地区积水深度在20厘米以下,不造成运营中断等一般险情。 1.7.2较大防汛突发大事(III级) 指事态较为简洁,影响程度较大,消逝下列状况之一时: l、因强降雨或极端降雨,道路、桥梁消逝较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在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造成短时严峻交通堵塞等较大险情和灾情; l、因突降暴雨,山区大路发生500立方米-5000立方米的大面积塌方,局部泥石流,或采空区局部消逝小范围裂缝等险情,造成交通中断; l、因降雨,轨道交通洞口护坡部分毁坏;个别车站出入口进水;设备用房进水危急运营设备正常使用;车站广场、车辆段车场发生较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在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
6、造成运营秩序紊乱等较大险情。 1.7.3重大防汛突发大事(II级) 指事态简洁,发生大范围的暴雨洪灾,消逝下列状况之一时: l、因强降雨或极端降雨,道路、桥梁消逝大范围积水,积水深度在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断等重大险情和灾情; l、因强降雨,山区大路发生多处山洪、泥石流或较大面积山体滑坡、采空区大面塌陷等重大险情,造成交通中断; l、因强降雨,轨道交通洞口护坡严峻毁坏;多处车站出入口进水;车站广场、车辆段车场发生严峻积水,积水深度在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运营设备不能使用,造成影响部分线路运营中断等重大险情。 1.7.4特别重大防汛突发大事(I级) 指事态特殊简洁,发
7、生全市性的暴雨洪灾,消逝下列状况之一时: l、因强降雨或极端降雨,道路、桥梁消逝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在50厘米以上,造成大范围交通中断或交通瘫痪等严峻险情和灾情;严峻影响要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和城市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l、因强降雨,山区大路消逝大面积山体滑坡、特大山洪、严峻泥石流灾难及采空区严峻塌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严峻交通中断; l、因强降雨或极端降雨造成轨道交通车站广场、车辆段车场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在50厘米以上,造成运营中断及多处车站出入口、洞口严峻进水,影响城市居民正常出行时;因强降雨或极端降雨可能消逝洞口护坡严峻坍塌,路基严峻塌陷。 1.8预案体系 北京市交通行业防汛应急预案分委、
8、行业主管部门、市属交通企业三级管理,由本预案、行业主管部门应急预案、市属交通企业应急预案等构成。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部组成 2.1.1市交通委防汛指挥部由总指挥、常务副指挥、副指挥、成员组成。 总、指、挥:刘小明、市交通委主任 副总指挥:张树森、市交通委副主任 副、指、挥:孙中阁、市交通委路政局局长 刘通亮、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局长 姚、阔、市交通执法总队总队长 成、员:晏、明、市公交集团总经理 张树人、市地铁运营公司总经理 张、闽、市首发集团总经理 马晓霞、市公联公司总经理 孟卫东、市祥龙公司总经理 王绍基、北京京港地铁公司总经理 孙祥保、华北高速大路公司总经理 张、毅、市政路桥管
9、理养护集团总经理 谢文明、北京首都高速大路进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宗竹芝、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总经理 蔡、源、北京国投大路建设进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琚建名、北京通达京承高速大路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海义、市交通委平安监督与应急处处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平安监督与应急处) 主、任:、李海义、委平安监督与应急处处长 副主任:许书英、委平安监督与应急处副处长 联系人:李、宾、委平安监督与应急处干部 成、员:委平安监督与应急处全体同志 2.2指挥部职责 2.2.1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城市主干道、快速路、立交桥、高速大路、一般大路、桥梁、铁路道口、轨道交通既有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并监督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10、 2.2.2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市级防汛抢险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运、运输工作;保障公共交通平安运营;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并监督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2.3指挥部领导职责 2.3.1总指挥:负责下达启动市交通行业防汛应急预案和防汛抢险调度命令,在汛期内负责本市交通行业防汛抢险的统一指挥、调度工作。 2.3.2副总指挥:关心总指挥做好本市交通行业防汛抢险工作。 2.3.3副指挥:依据总指挥、常务副指挥的要求,做好本行业防汛抢险的指挥协调工作。 2.3.4指挥部成员:担当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做好本单位的防汛组织实施工作。 2.4指挥部办事机构组成及职责 2.4.1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预防
11、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防汛抢险状况,准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状况;负责在汛情发生时与各级防汛指挥部门保持联系,依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指示组织开展工作; 2.4.2负责组织协调本市交通行业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包括车辆的储备、防汛物资的调用,水毁大路、桥梁、防洪工程的修复工作;负责组织检查交通行业各单位防汛重点部位的措施落实状况;负责委防汛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本市交通行业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5各成员单位职责 2.5.1市交通委路政局:负责组织市管道路(因道路病害形成积水)、一般大路的积滞水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城市快速路、主干道、立交桥、
12、高速大路、一般大路、桥梁、铁路道口、轨道交通既有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落实应急防范措施;负责做好路政行业各单位的防汛平安监管工作。 2.5.2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负责做好汛期公共交通平安保障及市级防汛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运、运输工作;负责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的防汛平安监管工作。 2.5.3交通执法总队:负责为全市交通行业平安度汛供应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 2.5.4市公交集团:负责组织好汛期公共电汽车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转移疏散受灾群众;转运生活、生产物资和各类抢险器材;快速修理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保障汛期正常运营和群众生命财产平安。 2.5.5市地铁运营公司:负责所辖已开通地铁线路汛期正常运
13、营工作,包括车辆维护、设备修理、大修、轨道、路基、桥梁、隧道以及地铁线路上的站房修理,确保平安运营工作。 2.5.6市首发集团:负责所辖建设工地和运营高速大路的防汛抢险工作。 2.5.7市公联公司:负责三环路、四环路、莲花池西路等城区快速路及临时接养的城市主干道等道路的防汛抢险工作。 2.5.8市祥龙公司:负责市级防汛抢险运输和物资储备任务;做好汛期相关公共交通平安运输保障工作。 2.5.9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负责做好所辖已开通地铁线路汛期正常运营工作,包括车辆维护、设备修理、大修、轨道、路基、桥梁、隧道以及地铁线路上的站房修理,确保平安运营工作。 2.5.10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负责的本
14、市市管道路、桥梁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远郊区县在内的全部郊区国道、市道和县道一般大路、桥梁的防汛抢险工作。 2.5.11华北高速公司:负责对京沪高速(北京段)的主线路面、路基;桥梁、隧道、涵洞、泵站和其它相关设施;收费站广场(黑色路面)及站区匝道;服务区进出口匝道的防汛抢险工作。 2.5.12北京首都高速大路进展有限公司:负责首都机场高速大路全线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首都机场高速大路全线畅通。 2.5.13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负责京通快速路主路及桥梁的防汛平安工作。 2.5.14北京国投大路建设进展有限公司:负责国道110(高速国道主干线G7),自昌平德胜口至延庆下营的防汛平安工作。 2.5
15、.15北京通达京承高速大路有限公司:负责京承二期路段的防汛工作。 3、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依据降雨当天路面状况,由委路政局和各市管道路、高速公 路、一般大路管养单位、轨道交通营运单位负责监测工作,并结合预警级别,准时向市交通委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实时监测状况。 3.2预警 3.2.1预警级别 (1)蓝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刻发布蓝色预警 预报将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20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 城市主干道、快速路、高速大路、一般大路开头积水,积水深度可能达20厘米,部分立交桥、桥梁下积水深度可能达到30厘米。 车站广场、车辆段车场积水深度可能达到20厘米 (2)黄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6、时刻发布黄色预警 预报将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市主干道、快速路、高速大路、一般大路开头积水,积水深度可能达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部分立交桥、桥梁下积水深度可能达到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 洞口护坡可能部分毁坏、个别车站出入口可能进水,导致运营设备可能无法正常使用;车站广场、车辆段车场积水深度可能达到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 (3)橙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刻发布橙色预警: 预报将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市主干道、快速路、高速大路、一般大路开头积水,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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