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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景区意外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编制目的为了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全面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和促进社会 政治稳定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本预案。第二条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依靠景区各有关单位部门和广大 人民群众,建立健全应对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把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 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及其他伤害。 预防为主有效应对。提高景区防范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
2、应对准 备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应对高效有 序。第三条 责任划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委会统一领导全区水上交通突 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景区服务中心负责一般较严重突 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和严重 特别严重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第四条 依法规范科学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推进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 制度化和法制化;发挥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建立科学民主决策的机制,按照条块结合的要求,完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运行机制,将平时管理和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提高预防和应对事件的水平。 第五条 适用范围本预案所指的水上交通重特大险情(事故)共分二级:一级重特大险情(事故)指
3、:(一)、造成一次死亡(失踪)10 人以上的事故;(二)、造成一次遇险人数为 30 人以上的险情。二级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指:(一)、造成一次死亡(失踪)3 人以上,10 人以下的事故;(二)、造成一次遇险人数为 3 人以上,30 人以下的险情。第二章 预测报告预警 第九条 预测 建议和完善交通系统或本辖区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并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 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序。第六条 建立交通突发时间常规数据库常规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一)、可能诱发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二)、潜在的重大安全事故 自然灾害类型及影响区域;(三)、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其应急能力分布,应急设
4、施和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及分布,上级救援机构或相邻地 区可用的应急资源;(四)、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第七条 报告(一)、报告责任主体及时限和程序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各级人民政府 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机构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及其 隐患,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 置指令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各级人民政府及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必须受理报告并及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通报。 有关单位或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机构接到报警后 30 分钟内向上级交通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 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同时组织力量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二)、报告
5、内容 受理责任主体在向上级报告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时,应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范围性 质动态影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根据事态 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第八条 预警(一)、预警等级 根据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 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二)、预警级别研判与发布 按照各自职责,根据有关规定,对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预警级别进行研判,由管委 会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发布。(三)、预警公告内容 包括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四)、预警处置 对于一般较重预警级别的水上交通突发事件,西海服务中心应
6、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尽可 能控制和消除事态扩大,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对于严重特别严重预警级别的突发事件,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相关应急处置力量,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同时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第三章 应急救援第九条 应急预案(一)、重特大水上交通险情发生后 事故险情当事人及附近水域船舶及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并迅速 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要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 特征等证据。(二)、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现场附近过往停泊、作业的所有船舶以及单位居民应立即向当地海事管理部门或管委会公安部门报告,如船舶有单位的,当事人同时向其单位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将事
7、故发生情况在 20 分钟内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海事管理机构按逐级上报原则报告,同时报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当事船舶人员及船舶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险情进一步扩大,并在 24 小时内写出重特大事故险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2发生事故险情的船舶单位 国籍船名及其所有人经营人的姓名邮编地址及联系电话; 3天气及航道情况;4船舶情况(主要技术参数及证书航行资料等);5始发港和目的港;6事故险情发生的详细经过;7采取自救的措施和他人救助情况;8事故损失(包括人员伤亡等);9对事故险情的原因性质初步判断;(三)、本区水域内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
8、故发生后, 立刻启动本预案。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 室负责人和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及各专业组牵头单位负 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水上搜 救抢险工作。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 负责现场指挥,安监海事公安等部门协调指导,并及时 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第四章 后期处置第十条 善后处置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景区应急预案的规定与要 求,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第十一条 调查和总结 服务中心应当组成调查组,及时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事件的责任单位予以配合。水上 交通突发事件调查组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查明 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责任,查实人员伤亡和经济
9、损失情况,总 结应急处置工作,分析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改进措施和修 订预案的建议。第五章 宣传培训和演习第十二条 公共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将有关应急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避险自救互救等作为公众宣传教育的内容。 经常组织各单位对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教育。第十三条 培训 要加强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常规性培训工作。应对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要纳入全区水上 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内容。第十四条 演习 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指导突发事件应急演习工作,并根据工作特点,组织各自的应急 处置演习。演习结束后,要对演习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第七章 附则第十五条 奖惩 管委会对在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 不履行应急处置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报有关 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处罚;构成犯罪的,报送司法部门依法 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六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管委会制定。今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并结合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应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本预案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水上交通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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