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管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2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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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第二条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选择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负责。第二章第二章 人员组成人员组成第三条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第四条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2、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第五条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第1页,共 9 页第六条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第三章第三章 职责权限职责权限第七条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具体职责:(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研究董事、总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3、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总经理人员的人选;(四)对董事、总经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第八条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有权在认为必要时行使董事会赋予的任一职权。提名委员会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决定委托中介机构协助寻找合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上述中介机构聘用期限及费用由委员会决定,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九条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第2页,共 9 页第四章第四章 工作程序工作程序第十条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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