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版《各类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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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 版各类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JGJ160-2008JGJ160-200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文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文(共(共 2020 条条 2626 款)款)3.1.53.1.5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与外电线路并列运行;当 2 台及
2、2 台以上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步装置,并应在机组同步后再向负载供电。3.3.23.3.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和动力设备金属结构体作相线或工作零线。3.3.43.3.4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3.3.53.3.5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 2 台及2 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3.3.123.3.12开关箱中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且应装设在靠近负荷的一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潮湿或腐蚀场所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15mA,额定漏
3、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6.1.176.1.17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承载结构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1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承载结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性,且不能修复时;2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承载结构件,由于腐蚀而使结构的计算应力提高,当超过原计算应力的 15%时;对无计算条件的,当腐蚀深度达原厚度的 10%时;3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承载结构件产生无法消除裂纹影响时。6.5.36.5.3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16.5.76.5.7塔式起重机安装到设计规定的基本高度时,在空载无风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 0.4%;附着后,最高附着点以下的垂直度偏差
4、不应大于 0.2%。6.5.166.5.16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管线,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6.5.206.5.20当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 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6.5.216.5.21塔式起重机的吊钩装置起升到下列规定的极限位置时,应自动切断起升的动作电源:1对于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吊钩装置顶部至臂架下端的极限位置距离应为800mm;2对于上回转的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的极限位
5、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起升钢丝绳的倍率为 2 倍率时,其极限位置应为 1000mm;2)起升钢丝绳的倍率为 4 倍率时,其极限位置应为 700mm;3对于下回转的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的极限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起升钢丝绳的倍率为 2 倍率时,其极限位置应为 800mm;2)起升钢丝绳的倍率为 4 倍率时,其极限位置应为 400mm;6.5.226.5.22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挡位的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 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的运动。6.6.146.6.14施工升降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工作可靠有效。6.6.15
6、6.6.15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必须灵敏有效、动作可靠,且在检定有效期内。6.7.16.7.1卷扬机不得用于运送人员。6.9.26.9.2严禁使用倒顺开关作为物料提升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6.9.56.9.5附墙架与物料提升机架体之间及建筑物之间应采用刚性连接;附墙架及架体不得与脚手架连接。26.11.46.11.4吊篮的安全锁应灵敏可靠,当吊篮平台下滑速度大于 25mmin 时,安全锁应在不超过 100mm 距离内自动锁住悬吊平台的钢丝绳;安全锁应在有效检定期内。6.12.36.12.3附着整体升降脚手架应具有安全可靠的防倾斜装置、防坠落装置以及保证架体同步升降和监控升降载荷的控制系统。8.9
7、.78.9.7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JGJ88-2010JGJ88-20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共(共 8 8 条)条)5.1.55.1.5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整齐排列,端部应与卷筒压紧装置连接牢固。当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应少于 3 圈5.1.75.1.7物料提升机严禁使用摩擦式卷扬机。6.1.16.1.1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90时,起重量限制器应发出警示信号;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110时,起重量限制器应切断上升主电路电源。6.1.26.1.2当吊笼提升钢丝绳断绳时,防坠安全器应制停带有额
8、定起重量的吊笼,且不应造成结构损坏。自升平台应采用渐进式防坠安全器。8.3.28.3.2当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大于或等于 30m 时,不得使用缆风绳。9.1.19.1.1安装、拆除物料提升机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1安装、拆除单位应具有起重机械安拆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安装、拆除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11.0.211.0.2物料提升机必须由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操作。11.0.311.0.3物料提升机严禁载人。JGJ215-2010JGJ215-2010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中的强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文制性条文(共(共
9、 5 5 条条 9 9 款)款)4.1.64.1.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施工升降机不得安装使用: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2超过由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家规定使用年限的;3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4无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5无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4.2.104.2.10安装作业时必须将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作。当导轨架或附墙架上有人员作业时,严禁开动施工升降机。5.2.25.2.2严禁施工升降机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的防坠安全器。5.2.105.2.10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5.3.95.3.9严禁在施工升降机运行中进行保养、维修作业。JGJ196-2010
10、JGJ196-201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中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条文(共(共 9 9 条条 2222 款)款)2.0.32.0.3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应配备下列人员:1 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2 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2.0.92.0.9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塔式起重机严禁使用:1 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3 不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产品;4 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产品。2.0.142.0.14 2
11、 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经评估不合格的产品;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2m;2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 2m。2.0.162.0.16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装和使用:1结构件上有可见裂纹和严重锈蚀的;2主要受力构件存在塑性变形的;3连接件存在严重磨损和塑性变行的;44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
12、的;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的。3.4.123.4.123.4.133.4.134.0.24.0.24.0.34.0.35.0.75.0.7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并应按程序进行调试合格。连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严禁用其他代用品代用。连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连接螺栓。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应对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作业人员进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拆卸时应先降节、后拆除附着装置。行安全技术交底。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
13、01JGJ33-2001 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共(共 6969 条条 7878 款)款)2.0.12.0.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2.0.52.0.5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2.0.82.0.8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2.0.92.0.9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
14、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2.0.152.0.15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2.0.162.0.16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3.1.73.1.73.1.83.1.8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电气设备的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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