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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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丰顺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丰顺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4-12-26 10:31:08点击:661丰顺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丰顺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一)编制目的为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障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二)编制依据(二)编制依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三)分类分级(三)分类分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
2、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险,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 1、自然灾害。、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2 2、事故灾难。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3 3、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 4、社会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
3、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的其他类型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 级(特别重大)、II 级(重大)、III 级(较大)、IV 级(一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四)适用范围(四)适用范围本预案指导全县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五)工作原则(五)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居安思危、预防为主,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调应对,依法管理、依靠科技,资源整
4、合、群专结合,加强基层、立足实践等原则。(六)预案体系(六)预案体系1 1、县总体应急预案、县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县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负责制定,报市政府备案。2 2、县专项应急预案、县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订的涉及数个部门的应急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3 3、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县总体应急预案、县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预案,由县有关部门制定,报县政府备案。4 4、镇(场)应急预案、镇(场)应急预案:是各
5、镇(场)根据县总体应急预案,为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各镇(场)政府负责制定,报县政府备案。5 5、基层单位应急预案、基层单位应急预案:是指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总体应急预案,为预防和应对本单位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由各单位制定,报镇(场)或主管部门备案。重点社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名单由县政府或各镇(场)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另行确定,并对其预案实施动态管理。6 6、重大活动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是指较大规模的集会、节庆、庆典、会展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负责制订,报批准举办活动的政
6、府或部门审定。各类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应适时调整和完善。二、组织体系与职责(一)领导机构(一)领导机构成立丰顺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议事、决策、协调工作。县应急委主任由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政法委主要领导和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府直属和省、市驻丰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县应急委的职责是:研究确定全县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开展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指挥,负责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处置事项;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丰
7、顺县处置能力时,按程序请求梅州市支援;总结评估年度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县应急委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应急办),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发挥运转枢纽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能:做好县应急委及领导有关指示、决定的督查、落实工作;履行应急值班、信息汇总、预案管理和一般事宜协调职能;草拟突发公共事件有关规定和总体预案,研究提出行政应急机制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县总体应急预案管理,负责与专项应急领导机构的联络工作,及时收集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分析重要信息并向县应急委提出处理建议;承办县应急委召开的各类会议会务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和安全意识;负责承办县应
8、急委交办的其它事项。(二)专项应急领导机构(二)专项应急领导机构县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类非常设的领导小组、委员会等作为县处置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应急领导机构(以下简称专项应急领导机构)。突发公共事件时,专项应急领导机构是处置相应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指挥机构;未成立专项应急领导机构的,按照职责分工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以事件主管单位为基础建立具体指挥机构;主管单位不明确的,由县应急委指定。各专项应急领导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工作,制定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判定突发公共事件等级与预警级别;启动相关预案,组织指挥有关方面参与处置
9、工作;开展专项事件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三)工作机构(三)工作机构县政府有关部门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机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以及各部门法定职责,分为应急管理部门和应急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是指负责某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工作的部门。应急保障部门是指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通信、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本生活、医疗卫生、物资能源、治安维护、技术、人员防护和资金等保障的有关部门。1 1、应急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应急主管部门是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负有主要责任、承担主要任务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
10、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贯彻落实县应急委的决定事项;做好对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县应急委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建立相关专业应急队伍,组织相关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和协助镇(场)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应急协管部门是按照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协助应急主管部门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防、处置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符合县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要求的部门预案;协助和配合应急主管部门做好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做好应急主管部门要求其完成的其他工作。2 2、应急保障部门、应急保障部门根
11、据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每项应急保障职能确定一个部门牵头,若干部门协助。应急保障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牵头制定所负责领域与县总体应急预案配套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需的物资、技术、装备等准备;建立与履行应急保障职责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相关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的演练;协调有关应急保障协助部门,指导镇(场)相应职能部门的工作。应急保障协助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订符合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要求的部门预案;服从应急保障牵头部门的任务分配,按照应急保障牵头部门提出的要求,利用各方面资源履行应急保障职责;为应急
12、保障牵头部门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和资源的有关信息。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均应制定部门应急预案,服从县应急委和专项应急领导机构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四)镇(场)组织机构(四)镇(场)组织机构各镇(场)政府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各镇(场)政府应急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应依照本预案建立。(五)专家组(五)专家组县应急委和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聘请有关专家建立相应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三、运行机制(一)预测与报告(一)预测与报告1、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制度,依托三防指挥部和
13、110指挥中心,整合现有的应急服务报警接警资源,全天候 24 小时值勤,统一接警,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可能弓 I 发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持续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2、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紧急信息报送的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县政府和县应急委。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事发第一时间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二)预警(二)预警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众一旦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征兆或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应迅速通过 1lO、119、120 等特服电话
14、以及政府部门、企业公布的服务专线电话等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4、各级专项应急领导机构、事件主管单位接到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应通过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对报警事件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及时分析,科学预测,判定事件级别,决定启动相应预案,并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5、预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发布以新闻发言人、网络群发、电视播放、电台广播、报纸刊登等渠道进行,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预警信息。为快速告知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的社会群体,各新闻媒体要主动配合,免费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6、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为便于必要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根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
15、预警级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红色预警(I 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橙色预警(Il 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黄色预警(III 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蓝色预警(IV 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7、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专项应急领导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有关镇(场)政府应根据预警级别及时按照专项预案做出部署,迅速通知有关单位采取行动,掌握最新发展态势,为县应急委处置工作提出建议方案,并作好启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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