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方案编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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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项目单位: 编制单位:年 月 日封面至少有五个方面内涵:1、什么样的项目要做土地复垦方案?这个问题的答案在 81 号文中已经回答,那就是“凡已经或可能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对土地造成破坏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项目是指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等项目;建设项目是指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均应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对已投产、已建成或正在建设尚未完工生产建设项目, 要尽快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新建、改扩建生产建设项目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完成编制工作。生产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复垦义务人应重新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2、。”2、土地复垦的定义是什么?88 年国务院 19 号令土地复垦规定中定义为:“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而即将修订发布的土地复垦条例定义为“土地复垦, 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造成破坏的土地或因自然灾害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或恢复生态的活 动。”复垦后土地不一定要被再次利用,恢复生态自然状态在生态脆弱的地区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在西部。“可供利用”的含义未能包含复垦后人不能利用,纯粹发挥复垦土地的生态环境效益,这种复垦类型,在将来会出现比较多。建议定义中
3、明确提出“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或恢复生态的活动。”土地复垦条例适用范畴应该包括非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土地破坏,城市垃圾的堆放就不应该属于 “生产建设”活动。根据成因,破坏的土地有以下几种类型:(1) 各类工矿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2) 因道路改线、建筑物废止、村庄搬迁以及垃圾压占等而遣弃荒废的土地;(3) 农村砖瓦窑、水利建设取土等造成的废弃坑、塘、洼地;(4) 工业污染造成的废弃土地。3、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与报告表:土地复垦方案分为“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依法由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项目和按有关规定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的采矿权
4、项目,应编制报告书,之后填写报告表; 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编制报告表。4、项目单位:就是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目前土地复垦执行“谁破坏谁复垦,谁复垦谁受益”的政策。包括以下几部分:(1) 露天采矿、挖沙、取土、采石等挖损造成地表破坏的;(2) 地下采掘引起地表塌陷的;(3) 堆放煤矸石、排放土、石、矿渣、粉煤灰、废弃建筑物和城市垃圾等压占土地的;(4) 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建设临时占用土地后造成土地破坏的;(5) 矿产资源开采、工业排污等造成土地污染的;(6) 因居住搬迁,遗留废弃村址、宅基地等的。5、编制单位:指具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
5、等规划设计资质或具有从事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业绩的单位。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七部委(局)下发的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 号),以下简称“七部委文件”)精神,加强土地复垦前期管理,做好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评审和报送审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凡已经或可能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对土地造成破坏的生产建设
6、 项目(生产项目是指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等项目;建设项目是指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均应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分为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 1、2)。依法由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项目和按有关规定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审批的采矿权项目,应编制报告书,之后填写报告表;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编制报告表。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本通知统一规定的土地复垦方案内容及格式要求,做好方案的编制工作。对已投产、已建成或正在建设尚未完工生产建设项目,要尽快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新建、改扩建生产建设
7、项目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完成编制工作。生产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复垦义务人应重新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应当由具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等规划设计资质或具有从事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业绩的单位承担。土地复垦义务人和方案编制单位应对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严格论证,并对方案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负责。二、关于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新建、改扩建生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按照采矿权审批权限,由具有相应审批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前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已投产生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按照原采矿权审批权限,由原审
8、批部门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前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主管土地复垦业务的部门具体负责评审组织工作。依法需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应在申请用地前,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正在建设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项目竣工验收前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依法需报省级人民 ZF 批准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应在申请用地前,由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组织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专家评审结论进行审核,并在“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见附件 3)上签署意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经评审通过的
9、土地复垦方案应作为建设用地申请、采矿权申请或年检的必备要件。土地复垦方案评审重点为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主要包括:编制单位是否具有资格;方案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编制要求;土地复垦目标和任务确定是否合理;确定的复垦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和复垦面积、范围确定是否准确真实;被破坏土地的预测是否科学;复垦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要求和当地实际;方案是否尊重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人意愿、复垦工程及资金测算是否合理、是否基本满足实际要求并有可靠来源; 复垦计划、措施是否可行等。承担评审组织工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具有一定技术力量的单位具体承担
10、评审工作,建立专家库。专家库成员应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分别涉及土地、水利、地矿、环境、财务等相关专业,并熟悉有关土地复垦法律法规和政策。三、关于土地复垦方案的报送审查自七部委文件下发之日(2006 年 9 月 30 日)起,生产建设项目已批准或正在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任务书应当包括土地复垦的内容,办理建设用地申请或采矿权申请手续时,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随有关报批材料报送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在报送审查时,需提交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可不附图)和评审表。新建、改扩建生产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将土地复垦方案有关材料,按照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随采矿登记申请资料一并报送有
11、审批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已投产生产项目,按照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有关要求, 由复垦义务人随年检资料一并报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需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和要求,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土地复垦方案有关材料,随建设用地 “一书四方案”等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国土资源部;报省级人民 ZF 批准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由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随建设用地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生产项目需要申请用地的,土地复垦方案有关材料应随建设用地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把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关,对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评审,评审是
12、否通过,对讦审提出的意见是否已按要求修改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批建设用地、不发放采矿许可证或不予通过年检。附件:1.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内容及格式)2.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内容及格式)3. 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内容及格式)目 录1 总 则 - 2 -1.l 编制目的 - 2 -l.2 编制原则 - 2 -1.3 编制依据 - 2 -l.4 目 标 - 3 -1.5 服务年限 - 3 -1.6 主要计量单位 - 3 -2 项目概况 - 3 -2.1 项目简介 - 3 -2.2 项目所在地区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 4 -2.3 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 - 4 -2.4 项目生产工艺
13、流程 - 4 -3 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 4 -3.l 已破坏土地现状 - 4 -3.2 拟破坏土地预测 - 4 -3.3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4 -3.4 土地复垦可行性评价 - 5 -3.5 复垦标准 - 5 -4 预防控制与复垦措施 - 5 -4.1预防控制措施-5-4.2工程技术措施-5-4.3生物化学措施-5-5 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 - 5 -5.1 工程设计 - 6 -5.2 工程量测算 - 6 -6 土地复垦投资估(概)算测算 - 6 -7 土地复垦效益分析 - 6 -8 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 - 6 -9 保障措施 - 6 -10 成果要求 - 7 -附件:土地复
14、垦方案报告表 - 7 -卢丽华处长在土地复垦工作会上关于复垦工作的一些讲话,关于土地复垦方面主要是条例和管理方面的东西,与方案相关的不多,供大家参考!一、土地复垦费的标准问题我们一直关心土地复垦费的标准问题。单独选址项目的标准比较容易制订, 而矿ft的就很困难。在组织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的过程中,部里对这个问题逐渐达成一种共识:通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来确定一个实事求是的,能够复垦这块土地的标准。不采取规定单位数量矿产收费标准的方式,因为那样我们忽略了的时间价值。即使能达到现在的要求,也达不到将来的要求。所以我们在方案评审中, 不仅要考虑现势性,还要考虑时间价值;真正的满足土地复垦的要求,满足资金的
15、需求。二、土地复垦方案的特殊性从破坏前,到复垦后,破坏者和被破坏者之间的利益调整贯穿于整个复垦的过程中。为了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利益,土地复垦标准和用途的确定,必须征求土地权利人的意见。国外早就有这种提法,*的土地复垦规定也借鉴了这些 思路。这是土地复垦方案的独到之处,也是环境方案不能取代土地复垦方案的根本原因。三、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标准部里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的通过率不高。我们主要看方案是否具备指导意义, 如果没有指导意义,还让它通过了、拿了证、批了地,人家会说我们设置了这个权力,却没有行使好这个权力。所以,我们要严格把关。为此,我们也出了评审要点。土地复垦方案有三点是必须做到的,否则无法通过部里评
16、审。第一点是目标和任务的确定,是不是符合实际,是不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不是征求了原土地权利人的意见。目标任务不明确,方案就没有意义。第二点是复垦的资金投资是否足够。对资金审查的重点不在于是否符合以前标准的规定,不在于是按每平方米 20 元出钱,还是 30 元出钱;而是你是否拿出足够的资金,来实现土地复垦的目的。因此目标和资金是最重要的两点,如果不达标,不会通过评审。下面举两个例子:ft东一个改扩建项目只考虑改扩建部分土地复垦任务,没考虑以前建设部分,目标和任务没有明确,所以没有通过评审。一个西藏铜矿的土地复垦方案编的很好,但是资金运算没有考虑到物价上涨的因素,不满足资金充足的要求,因此也
17、没有通过。第三点是是否有合理的计划安排,如果没有介绍到破坏的时序、范围、地类和评价结果,那样的工作计划也是纸上谈兵,看看而已, 不具备可行性。上述三点是我们重点把握的。四、土地复垦费的资金提取问题从土地管理法,到土地复垦规定,到 1997 年的中央 11 号文件,到去年发的七部委文件,土地复垦费都要求列入成本,在土地复垦方案中逐年记提。土地复垦有一定的阶段性,跟他的生产工艺是相连的。所以不能发生时,统一拿出一笔资金,而应该逐年编入成本。至于放在他帐户上管理,问题不是很大,重要的是要拿出一笔钱,专款专用。五、土地复垦费与矿ft环境保护金的关系土地复垦费和矿ft保护金之间的关系就是两个法律、两个条
18、例之间的关系。我们请国务院法制办参加了土地复垦条例的修订,并且上周耕地保护司和环境保护司同时向法制办汇报了两个条例。我们制订土地复垦条例,他们制订矿ft环境保护条例,也就是大家提到的矿ft环境保证金。我先谈谈土地复垦条例的立法基础。*制订的土地复垦规定,是关于土地复垦的基本法,在当时的条件下,不依据任何法律。1986 年的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和 1998 年的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都提到了土地复垦的内容。特别是 1998 年的土地管理法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为我们的土地复垦条例提供了足够的法律依据。我们将这个问题向国务院法制办汇报 后,法制办认为我们有足够的法律基础。所以土地复垦条例肯定执行
19、,大家不用担心与其他方案(条例、费用)冲突的问题。我们的工作肯定会有法律依据, 并且会按我们土地复垦条例的修订思路去走。如果两个条例出台,那么肯定要履行两种费用的缴纳。针对目前已经交叉的部分, 应根据本省的实际,制定切合实际的衔接性办法。矿ft环境保证金不能不交,所以收取矿ft环境保证金时,让企业明确是否包括土地复垦费,并且在我们或他们的文件中写明。如果包括,要把它划到土地复垦费里;在法律没有纵向切割这部分资金时,这部分资金由土地复垦管理部门监管,根据法律规定必须专款专用。土地复垦费目前放在地质环境的范畴,但是会不会跟地质灾害条例冲突,也不是很清楚。除了地质灾害中的泥石流、滑坡和粉尘外,植被恢
20、复、矿ft环境处理从概念理解上都属于土地复垦范畴。六、从条例角度,回答大家所提问题1. 复垦范围的问题。原来只是新建项目和挖损塌陷,现在把自然灾害摧毁的土地、历史遗留废弃地都包含在内。历史遗留废弃地由ZF 组织复垦,从公共财政中出复垦资金。今天的关于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关心新建、改扩建项目,这跟七部委文件的重点是一致的。2. 复垦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问题。土地复垦条例对复垦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进行了规定。比如:在可研报告中要有土地复垦内容和资金概算;要有土地复垦方案;要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统一规划、统一计划、同步实施;尽量做到边生产建设,边土地复垦等。3. 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问题。土地复垦方案分为土地复垦
21、方案报告书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根据任务的大小编 定。任务大的、面积大的、程度严重的、难度大的,编制报告书;面积小的、程度轻微的填写报告表。土地复垦方案分类管理名录将对谁该编报告书、谁该编报告表做具体规定。有些特殊行业的复垦任务并不重,比如石油,天然气和放射性金属等。根据 81 号文的规定这些行业应该编写土地复垦报告书,但是部里通过复函和培训的形 式,允许他们编制报告表。修订土地复垦条例的时候,也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在现在的执行过程中,我们还按照 81 号文件去做。对于特殊行业,我们应按照灵活的方式,做适当的调整。部里已经对工业集团,中石油,中石化做了
22、微调。4.土地复垦方案的资质问题。国务院法制办说资质管理将越来越严,今后趋向 于取消资质管理。为了保证编制质量,土地复垦条例中列出了一些条件:有法人资格,有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有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业绩等。符合这些条件,通过省厅的认定程序,具备编制能力就可以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符合 81 号文件要求,具备水保环评等资质的编制单位,不一定有能力编好土地复垦方案。鞍ft的一个复垦项目,ft东的一个复垦项目,编制单位分别是水保和水利方面的,可是他们的方案都没有通过部里的评审。部里用严格的评审对土地复垦方案把关,提高编制的质量。通过统一思想、规定评审要点、培养评审专家,我们严
23、格评审,把好了土地复垦方案质量关。5. 历史遗留废弃地的问题。整体思路要求我们土地管理部门做好调查评价工作,根据调查评价结果做土地复垦的专项规划,在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土地复垦的计划,实行项目管理,再逐年解决这种历史遗留废弃地问题。6. 土地复垦费用的预缴问题。建立土地复垦约束机制,落实土地复垦资金,是决定我们土地复垦工作能不能完成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关于能不能实行土地复垦费的预缴制度,经过 11 月南宁的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的探讨,以及我们与法制办的交流,结论是我们目前突破不了法律规定,不能提前收取土地复垦费。土地管理法规定先行复垦,没有条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才缴纳土地复垦费。为了改变以前没有落实
24、好的情况,我们要在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后,征询生产建设单位意见。询问单位是选择自行复垦,还是选择缴纳土地复垦费。我们也可以根据复垦方案的评审结果来判断,生产建设单位是否有自行复垦的能力和条件。这也是我们再次修改土地复垦条例的设定思路。7. 生产建设单位自行复垦。土地复垦方案评审通过后,生产建设单位选择自行复垦,应当跟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合同。此时,可以收取履约保证金。土地复垦方案是规划性质。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编制土地复垦实施方案。这个方案更加明确了用途、措施、复垦标准等。土地复垦方案知道什么时候发生破坏,便于监督;土地复垦实施方案是落实土地复垦工作。县市级部门对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好好把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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