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杭州市建设项目规划技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稿8.pdf
《【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杭州市建设项目规划技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稿8.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杭州市建设项目规划技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稿8.pdf(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 杭州市建设项目规划技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1 总则1.0.1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规范杭州市建设项目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审核,统一计算与审核方法,制定本规则。1.0.2本规则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审核。1.0.3建设项目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审核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1.0.4建设项目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审核除应遵循本规则,尚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规定。2 术语2.0.1建设用地面积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2.0.2 总建筑面积建设用地范围内单幢或多幢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各层建
2、筑面积的总和。2.0.3 地上建筑面积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之和。2.0.4核定建筑面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确定的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2.0.5核定建筑容积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中确定的建筑容积率。2.0.6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容积率面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强度而规定的必须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2.0.7容积率建设用地范围内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2.0.8建筑基底面积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围水平投影面积。2.0.9建筑密度2 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
3、的比率(%)。2.0.10 建筑层数层高在 2.20 米及以上,以楼板结构划分的自然层(不包括局部楼层)层数。分为地上建筑层数与地下建筑层数。2.0.11标准层建筑物内主要使用功能与平面布置相同的楼层。2.0.12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2.0.13技术层(设备层)安装布设水、电、暖、卫系统等设备和管道且供人员进入操作、检修用的楼层。2.0.14夹层在一个楼层内,以结构板形式增设的局部楼层。2.0.15插层位于建筑两个自然层之间与建筑整体结构不相关联而加插的局部楼层。2.0.16错层一层内地坪或楼面标高有高差的楼层。2.0.17跃层住宅套内空间跨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层的住宅建筑。2.0
4、.18深基础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2.0.19吊脚架空层利用坡地建筑的吊脚部位设置的建筑空间。2.0.20底层架空层建筑物底层仅以结构体作为支撑、无外墙围合的开敞空间。2.0.21避难层因消防需要在超高层建筑中每隔一定楼层专门为人员疏散避难设置的楼层。2.0.22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23净高建筑下层地坪或楼面到上层楼板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3 2.0.24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2.0.25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2.0.26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2.0.27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
5、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2.0.28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2.0.29门廊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有顶盖并以柱支撑顶盖的开放式建筑空间。2.0.30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2.0.31雨篷设置在建筑物出入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2.0.32飘窗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2.0.33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2.0.34露台设置于建筑物底层或屋面,与建筑物相通,供人们进行室外活动的无顶盖室外平台。2.0.35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2.0.36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
6、墙体、门、窗等。2.0.37围护构件建筑空间四周的栏杆、栏板等不封闭围护物。2.0.38主墙分隔建筑物内外空间的竖向平面、斜面或曲面结构。4 2.0.39幕墙建筑物主体结构外以玻璃、金属材料、石材等组成的不承重围护结构或装饰面。2.0.40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2.0.41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2.0.42楼梯设置于建筑室内或室外,联接建筑各层之间的阶梯式垂直交通空间。2.0.43屋顶楼梯间与楼梯相通,突出建筑屋面,有围护结构,有顶盖,供顶层维修或安全出入的建筑空间。2.0.44电梯井用于电梯升降的垂直交通空间。2.0.45屋顶电梯机房与电梯井道相通,
7、突出建筑屋顶,有围护结构有顶盖,供设置、停放检修电梯的建筑空间。2.0.46屋顶水箱间突出建筑层面,有围护结构有顶盖,内置蓄水装置的建筑空间。2.0.47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2.0.48阁楼利用坡形屋顶的上部设置的建筑使用空间。2.0.49骑楼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2.0.50过街楼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2.0.51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2.0.52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 者为地下室。2.0.53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 且不超过1/2
8、者为半地下室。5 2.0.54变形缝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2.0.55永久性顶盖经规划批准设置的永久使用的顶盖。2.0.56台阶建筑物出入口不同标高地面或楼层不同标高处设置的供人行走的阶梯。2.0.57门厅位于建筑物出入口、用于接纳和疏散人流、物流及联系各主要使用空间、辅助使用空间和其它交通空间等的交通枢纽空间。2.0.58大堂具有休息、会客、接待、登记、商务等功能的使用空间。2.0.59中庭建筑物中设置的用于休闲,人流汇聚的超过一个层高的有顶盖建筑空间。2.0.60前室因消防或使用需要而设置的与楼梯间、电梯间相连的,用于分配、缓冲人流、物流的过渡性建筑空间。2.0.61公共
9、开放空间建筑物内全时段对非特定人群开放的空间,是建筑物周围城市空间的有机延伸。积。3 建筑面积及容积率计算规则3.0.1建筑容积率是指建设用地范围内计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其计算公式为:容积率=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之和/建设用地面积。3.0.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应包括:1 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至限制层高的地上各层(不包括底层架空部位及超高层建筑的避难空间)的建筑面积。2 层高不足2.20m 的地上各层折减计算后的建筑面积。3 层高超过限制层高的地上各层加倍计算后的建筑面积。4 露高超过限制高度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5 吊脚式建筑空间按比例折算后的建筑面积。3.0.3建
10、筑的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6 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全面积,并计容积率;层高不足2.20m 的应计 1/2容积率面积。3.0.4建筑物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楼梯间、电梯间等,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构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全面积,并计容积率;层高不足2.20m 的应计 1/2 容积率面积。3.0.5设计利用的坡屋顶及场馆看台下,其净高在 2.10m 以上的部位应计全面积,并计容积率;净高在1.20m 至 2.10m 的部位应计1/
11、2 容积率面积。3.0.6坡地建筑物的吊脚架空层,设计利用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设计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全面积,并按其地上外墙水平投影长度与其全部外墙水平投影长度的比例折计容积率。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按全部折计面积计算;层高不足2.20m 的应按 1/2 折计面积计算。3.0.7设计利用的建筑物深基础架空层,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全面积。其顶板面标高高于室外地平1.50m 以上的,其面积应计容积率。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按全面积计算;层高不足2.20m
12、 的应按 1/2 面积计算。3.0.8建筑物的底层架空层,应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全面积。其容积率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1 住宅底层的架空层,架空部位的有效面积在80m 2及以上,并达到建筑主体结构占地面积的1/3的,其面积不计容积率。架空层内有围护结构的电梯间、楼梯间、门厅、井道及以栏杆、矮墙等分隔的出入口通道,与围合部位相连的台阶、坡道,出入地下室的楼梯等应计容积率。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按全面积计算;层高不足2.20m 的应按 1/2 面积计算。2 公建底层的架空层,作为公共空间开放,架空部位的有效面积在80m 2及以上,并达到建筑主体结构
13、占地面积的1/4 的,其面积不计容积率。架空层内有围护结构的电梯间、楼梯间、门厅、井道等应计容积率。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按全面积计算;层高不足2.20m 的应按 1/2 面积计算。3 住宅底层架空部位的有效面积不足80m 2或不足主体结构占地面积的1/3 的,公建底层架空部位的有效面积不足80m 2或不足主体结构占地面积的1/4 的,住宅、公建底层的架空部位只作为建筑本身的附属空间的,其面积应计容积率。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按全面积计算;层高不足2.20m 的应按1/2 面积计算。3.0.9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结构(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
14、影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全面积。其容积率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1 顶板面标高高于室外地平1.50m 以上的,其面积应计容积率。7 2 与上部建筑的底层及以上楼层通高的(采光井除外),通高部位的面积应计容积率。3 设于自然坡地或通过人工改造地形而形成类似吊脚层的建筑空间的,应按吊脚层计算容积率。3.0.10地下室、半地下室出地面的各类井道(不包括采光井)及出入口(楼梯间、汽车坡道、自行车坡道),其顶盖高于室外地平1.5m 以上的,其面积应计容积率。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按全面积计算;层高不足2.20m 的应按 1/2 面积计算。3.0.11穿过建筑物的通道,深入建筑物
15、的尽端式出入口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堂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堂内的回廊应按其围护构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全面积,并计容积率;层高不足2.20m 的应计 1/2 容积率面积。3.0.12建筑物间永久性的封闭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全面积,并计容积率;层高不足2.20m 的应计1/2 容积率面积。有永久性顶盖不封闭的,应按其围护构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面积,并计容积率;层高不足 2.20m 的应计容积率面积。3.0.13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应按一层计算。层高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施工组织设计 规范 杭州市 建设项目 规划 技术指标 计算 规则 试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