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网校经济法期末大作业.pdf
《上海交通大学网校经济法期末大作业.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交通大学网校经济法期末大作业.pdf(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上海交通大学经济法期末大作业一、简答题(每题 15 分,共 3 题,合计 45 分)1简述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何实现股东对于公司的控制?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益通过股东出资额来表示,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就出资额所对应的表决权特别设计,包括引入复数表决权制度,给予管理层股东的出资额多倍的投票权,进而放大其对公司的重大决策的控制权。2、简述你眼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来说最重要的规定是什么?(两项以上)答:我眼中最重要的消费权益是知悉权、索赔权、监督权。消费权益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利。保护
2、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9 项权利。1)消费者的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2)消费者的知悉权,是指消费者所依法享有的了解与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有关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消费者的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权利。4)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与经营者之间进行的消费交易中所享有的获得公平的交易条件的权利。5)消费者的索赔权,是指消费者对其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害时,所享有的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6)消费者的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依法组织社会团体的权利。1
3、 1/4 47)消费者的受教育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利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8)消费者的受尊重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接受服务时享有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9)消费者的监督权,是指消费者对于商品和服务以及消费者保护工作进行监察和督导的权利。还有一项权利是我国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未作明确规定的,消费者保证得到可供 A 卷第 1 页共 3 页商品和服务的权利,这也是消费者满足消费需要的最基本权利之一。3、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之一“继续履行”的规定答:继续履行的适用除有违约行为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继续履行必须可能。2)继续
4、履行存在必要。3)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二、案例题(共 2 题,第 1 题 25 分,第 2 题 30 分)1、上海振田有限公司和西安古都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4 月 19 日订立电脑手机买卖合同,振田公司出售台电脑手机于古都公司,单价元台。合同约定买方根据需要确定下单时间,一旦下单,买方在个工作日支付款项;余款在验收合格后支付。关于交货时间,双方约定,如果买方按约定时间支付首付款,则卖方保证在天内将货物送达成都机场;并且在买方支付全部款项后交付货物。后古都公司于月日下单,于月日将款项汇出帐户,月日到达市昆公司帐户。由于当时恰逢中国发生非典型性肺炎事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上海交通大学 网校 经济法 期末 作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