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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齐美尔的社会形式论本章要点本章主要介绍齐美尔社会形式论的思想来源和时代背景,评析齐美尔关于社会互动形式、互动矛盾和互动规模以及社会群体在现代社会的发展等方面的理论观点,论述研究社会互动形式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关键概念社会形式;社会互动;互动矛盾;互动规模;文化悲剧一、学术背景格奥尔格齐美尔出生于德国一位犹太富商家庭。在社会分化和伦理学科学导论中,齐美尔阐述了社会分化引起社会有机体进化的理论,这实质上是继承或肯定了斯宾塞的社会有机进化论。他的形式社会学主要来源于康德的启发。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的问题是科学知识何以可能,他用人们头脑中的范畴形式同感性经验的结合回答了这个问题。效法康德,
2、齐美尔要回答社会学知识何以可能,他把社会生活的互动形式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以此来解决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及学科地位问题。在晚年,齐美尔的注意力转向生命哲学,这明显受到尼采和柏格森的影响。齐美尔晚年经常歌颂不断更新创造的生命力,认为充满活力的生命力支撑和演化着各种社会形式,尤其在他晚年写的一部著作生命观中,他沉浸在对生命创造能力的想象和赞美中,他以诗一般的语言歌颂生命,认为生命终将冲破形式的堤岸,创造出“更多的生命和比生命更为重要的东西”齐美尔视野广阔、见地深邃,但他的思想却未能形成一个完整系统的思想体系,他既没创立一个学派,也未留下直接的学术继承人,他在逝世前不久的一篇日记中写道:“我知道我死后
3、将不会留下学术的继承人,情况只能是这样。我的遗产如果能够变成观念的话,将会被分赠给很多继承人。每个继承人都将把他们所得的那份按照自己的天性予以使用,而使用之后,人们将忘掉遗产是从何而来的。”二、社会互动形式齐美尔认为,既不能把社会理解为独立于个体的单纯客观过程,也不能把社会归结为个人行为,社会是由人们相互间的互动过程实现的,它不仅包含着真实具体的个人行为,也表现为具有同样真实具体性的社会互动形式,是两个方面的统一,也可将其称为内容与形式的统一。齐美尔接受了康德关于科学知识的形成要依赖于理性形式的观点,认为不仅自然科学知识是这样,社会学知识也应如此。在康德看来,正确认识特别是各种科学知识,实质是
4、由一系列“先天综合判断”构成的。当外界事物刺激人的感觉产生一些杂乱无章的现象时,人的头脑中先天固有的感性形式时间和空间便跃出来整理这些感性现象,然后呈现于人的思维之中,这时便形成了感性认识。在此基础上,头脑中先天固有的知性范畴,如原因和结果、肯定和否定、必然和偶然等等,被激发出来整理感性现象,形成了“先天综合判断”,其实质就是知性范畴同感性经验的综合,或者说科学认识是感性经验同理性形式的双向建构过程。但是,康德所说的理性形式或知性范畴是人们头脑中先天固有的,被齐美尔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的社会形式却不是头脑先天固有的知性范畴,而是人们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互动模式,是社会现实的表现形式,因此它具有
5、现实性和实践性。在齐美尔看来,就社会生活的具体内容而言,确实充满了偶然性和不可重复性。但是,当把内容相异的大量社会事件或社会现象联系起来进行抽象概括时,人们会发现不同内容的社会事件往往有着共同的结构关系和表现形式。齐美尔认为,把社会互动形式概括出来十分必要,因为只有把具有一般性的互动形式同具体互动内容分离开,才能清楚而真实地把握社会事件的基本特征,才能构建作为一门学科而存在的社会学。尽管他未能提出关于社会形式的系统理论,但是他的实质意图不过是极力寻求解释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的一般理论模式。三、社会互动矛盾齐美尔在论述各种社会互动形式时,不是停留在对互动形式的简单描述上,而是努力揭示了各种社会互动
6、形式中的矛盾关系。他认为只有对社会互动形式的内在矛盾做出明确的透析,才能对社会互动形式有比较具体的正确认识,否则只能停留在社会互动形式的表面,在罗列一个又一个的空洞形式中走向形式主义。可以说,有多少社会互动形式就有多少矛盾关系,当齐美尔面对这些纷繁复杂的矛盾关系时,他重点论述了统治与服从、冲突与凝聚这两对社会互动形式中的矛盾关系。从他的论述可以看出,这两对社会互动形式中的矛盾是被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矛盾来看待的,也就是说,它们被认为是社会互动或社会交往中发生最普遍并且起着制约其他矛盾关系作用的矛盾。关于统治与服从,齐美尔首先根据服从个人、服从多数人、服从一般原则三个标准对之进行划分。服从个人是指
7、领袖或英雄以个人形式对社会成员进行统治。最大的弊端是容易产生领导者和服从者之间的对立;如果服从者之间的异质程度较高,这将由于服从者之间产生某些分歧而缓解服从者同领导者的紧张;此外,加入领导者主动提供一种领导者同服从者之间的共同物,二者之间的分裂对立也可缓解,例如,共同的宗教信仰和抵御外来侵略都可以起到这种作用。齐美尔还对服从个人这种形式作了进一步划分。一种划分是等式服从和等级式服从的划分。当统治者消除了服从者之间在权力和等级上的差别,在他的统治下服从者彼此是平等的时候,等式服从就实现了。等式服从适用于专制统治,掌握绝对权力的统治者可以利用服从者的同等性而使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失去发动成功反抗的
8、能力。等级式服从是服从者内部建立了中间等级,这种服从或统治模式有利于缓冲统治者和最低层服从者之间的紧张对立,它既可以是统治者有意建立起来的,又可能是服从者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统治力度,获得了分化自己的条件而确立的。服从多数人的模式被齐美尔认为是比较客观的,因为多数人组成的统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个人的偏见,能够使服从者获得比较公正、不太严厉的统治。但是,多数人的统治也有不利的一方面。在多数人统治中,统治者的个人意志常常融入群体意志,或以群体意志的面目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个人在统治权力行使中的介入性,往往会出现统治者逃避个人责任,不能根据个别情况对统治做出适当调控,结果产生对服从者更无情的控
9、制的情况。齐美尔对第三种服从模式对思想原则的服从的讨论带有较浓的形而上学的色彩。服从思想原则,如服从法律,一般被认为比服从个人或某个统治集团要好些,至少它的贯彻将保证在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齐美尔认为,不能仅仅用法律原则的强制性来维护这种服从模式,而且还要强调思想原则的超验性。进一步说,仅仅通过法律形式实现思想原则的统治是简单而有限的,必须把它们升华为人们某种价值理想才能使得协调的统治与服从平稳地维持下去。关于冲突与凝聚的观点:齐美尔认为直接破坏凝聚、消解统一的是未被人们重视的不介入不发生任何形式的互动。相互之间始终存在明显或潜在的差异对立、紧张和排斥等关系,才说明各方面在统一中保持着个
10、性,即个人或个别群体的特殊地位、特殊利益、特殊品格被坚持和维护着,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统一才是有具体内容和生命活力的。如果统一体中的某一方以其绝对优势或以统一体的名义吞没其他方面,这时统一体就失去了内在差异和具有丰富内容的内在联系,尽管没有冲突与排斥,但是活力也就随着统一体的抽象而丧失殆尽。齐美尔关于冲突的观点实质上是继承和发挥了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统一思想。在黑格尔和马克思看来,事物的统一都是包含差异性的统一,其中既有对立面的斗争性(冲突),也有对立面的同一性(凝聚)。齐美尔把辩证法推及社会学研究,给社会学家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究竟怎样看待辩证法同社会学的关系?实际上辩证法与社会学实证研
11、究并不是完全对立的,比如马克思在摒弃形而上学后,面对活生生的社会实践时,辩证法的本体论特点和逻辑学色彩逐步淡化,而辩证法作为认识和理解事物的矛盾分析方法则得到了充分发挥。因此,辩证法尤其是马克思的辩证法,还有同实证方法可以沟通、相容的层面。实证方法强调面向经验事实,辩证法也不是必定远离经验事实。辩证法作为一种普遍性的思维方法,既可以指导人们去思考那些宏观的、具有高度概括性的理论问题,也可以从一般深入个别,直接去理解那些具体的社会现象,齐美尔对大量经验事实的成功的辩证分析,就是一个有说服力的明证。四、社会互动规模社会互动规模问题,主要是从参与互动人数的多少影响互动形式的角度提出的。齐美尔的基本观
12、点是:参与社会互动的人数发生变化时,社会互动形式也会随之发生有规律的、可以预测的变化。因此,研究社会互动的规模就变得很有实际意义。齐美尔很深入地分析了二人群体和三人群体因人数不同而在互动形式上的区别。首先,二人群体联系的密切程度要高于三人群体,例如夫妻关系,二人群体的存在依赖于双方的认可与维持,任何一方都有能力使这个群体解散,因此,维持二人群体的存在要比维持其他群体付出更大的努力,双方都要在需要、意愿、情感、品性以及风格习惯等方面充分理解和体谅对方;其次,二人群体的亲密性导致了排他性,双方确信不能再有另一方享有同样的互动形式,二人群体互动中的许多表达方式是不能被加于第三者的,尤其在情感沟通方面
13、,双方对对方要求得更为严格,排他性既可以稳定二人群体的关系,又可以使这种关系变得封闭和脆弱;最后,二人群体的冲突往往容易发生并表现得比较强烈,这也是由二人群体的亲密性引起的。有些在局外人看来无足轻重的小事,也有可能在二人群体中引起激烈冲突,但是激烈的冲突却维系着深沉的情感关系。虽然三人群体仅仅比二人群体增加了一个成员,但是互动形式却发生了许多实质性的变化。三人群体的突出特征是群体获得了支配个体的能力。由于三人群体可以出现少数服从多数的情况,当少数同多数发生对立时,他仅作为个人存在,而多数仍然能保持群体的资格,于是多数便能够以群体的地位制约那位作为少数的个人。三人群体获得了社会生活的丰富内容,自
14、由和制约、自治和他治、个人和群体、少数和多数等复杂社会关系在三人群体内都可以发生,三人群体由此成为最基本的完整的社会单位齐美尔充分论述了第三者在三人群体中的角色关系。第三者作为三人群体的成员之一,可以扮演的角色主要是中间人、仲裁人、渔利者、分裂者和征服者。他试图揭示这个一般性的道理:群体内的互动形式因角色转化而引起质的变化。进一步的推论是,在分析群体的互动规模时,不仅要注意群体数量的变化,而且还要注意与数量变化相关的质的变化。可见,黑格尔辩证法中的量变和质变辩证统一的思想在这里也得到了发挥。齐美尔还论述了三人群体以上更大规模的社会群体的互动形式。在他看来,当群体扩大到一定规模时,内部就要产生分
15、化。在一个较大的群体内,一般可以形成数个亚群体,这些亚群体可以有自己的观点和谈话主题,同整体发生一定程度的分离性为了消除较大规模群体的离心性,需要发展一种把群体凝聚起来的整合机制,在现代社会中这种整合机制主要表现为法律和科层制的建立。不过群体越制度化、分层化,它同个体之间的距离就越远,而对个体的控制力也越强,许多学者对此持有悲观的态度。但是齐美尔认为,现代社会群体规模扩大和组织化的同时,还发生着另一种情况,即社会群体的多样化和多重化。群体制度化和组织化压抑了个性,缩小了个性舒展的空间,而群体的多样化和多重化却丰富了个性、拓展了个性实现和发挥的空间。他认为,在现代社会特别是现代城市社会,社会群体
16、和社会组织的多样化和多重化发展得越来越迅速,个人可以有选择地介入各种社会群体中,每个群体都有使个性在某一方面获得实现和发展的可能性,个人参与社会群体越多,个性发挥和实现的可能性就越大。社会群体的多样化和多重化是客观条件,自我意识的自觉分化是主观条件,二者的统一使个人不再被严格限制在某一社会圈子里,个人成为可以在不同社会群体中发挥多种才能、实现多种需求,有不断延伸的发展空间的多重角色复合体。这里同样体现了一种联系和发展的辩证法精神。五、文化悲剧的困惑齐美尔在社会群体多样化和多重化中看到了人类自由的希望,然而,他在反思与社会群体多样化和多重化同一过程的西方文化时,却表达了一种关于文化创造和文化发展
17、的悲剧意识,这同他对社会生活多重组织化所抱的乐观态度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不是形式逻辑上的自相矛盾,而是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在齐美尔头脑中的反映。齐美尔反思的文化主要指文学、艺术、宗教、哲学、法律、道德以及科学等意识形式。当他论述文化形式时,虽然没有离开人们的社会生活,但这里的形式主要是凝结人们情感体验、信仰追求和各种思想理论的精神层面的意识形式,是现实生活的最高形式。文化作为意识形式是由各种概念体系构成的,但是这些概念体系是人们以现实生活为基础主动创造出来的。齐美尔把现实生活和文化的创造力视为一种动态的有活力的能量,无论它是新奇惑、求知欲,还是竞争和表现意识,都是蕴含于人们生命深层的创造本能。尽管文
18、化形式可以在文化创造活动的作用下不断发展,但是它的变化、特别是作为各种文化形式基底的那些概念,同变动不息的生活相比,带有较大的滞后性。创造文化的冲动和现实过程永不终止,而被创造出来的文化又有相对稳定性,创造冲动和创造过程只有不断突破既成文化的这种稳定性,才能实现自己的能量和价值。于是,文化创造和文化形式之间发生了持久的冲突。在齐美尔看来造成文化活动与文化形式冲突的不可避免的原因主要在于:既成文化形式既是文化活动超越、创新的对象,又是文化活动得以开展的不可逾越的条件。也就是继承与超越的关系。齐美尔认为,引起文化创造同文化形式不断冲突的更为重要的原因是:文化创造以文化创造者内化已有文化形式为前提。
19、文化悲剧就在这里诞生。学习和接受已有文化知识还有其负面效应。复杂的文化观念和庞大的文化系统,有可能成为抑制文化创造者思想灵感的沉重负担。尤其在现代高等教育中,无数富有想象力的青年经过一番系统专业训练后,变成一批又一批循规蹈矩的专业人才,模仿、记忆、重复原有知识的能力压抑了想象、批判、创新思想的能力。文化形式和文化传统源于文化创造,反过来又作为文化创造的对立物限制着文化创造,用辩证法术语说这是文化的异化。齐美尔把文化异化看成不可避免的社会过程,在文化体系不断膨胀、文化形式不断分化的现代社会,文化异化更为严重。现代文化创造越是专业化,某专业中的文化创造者对其他专业往往越知之甚微,甚至无知。齐美尔还研究了社会互动中的经济形式问题,主要表现于他对货币在社会互动中的作用和意义的论述。齐美尔论述了货币交换引起社会互动形式的变化,货币在社会理性化过程中的作用,货币交换对人们社会活动量化思考的引导,货币与社会分化,货币与社会价值观念变革,货币如何为礼俗社会转向法理社会铺平了道路。齐美尔的这些论述对经济社会学或金融社会学的研究都有很重要的启发。思考题怎样理解从社会互动形式开展社会学研究的意义?齐美尔关于社会互动形式做出了哪些理论概括?如何理解社会互动形式与社会互动矛盾、社会互动规模的关系?如何评价齐美尔在文化问题上的悲观主义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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