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章.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章.pptx(4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 1 页行政法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14目录页 CONTENTS PAGE 单击此处添加文字内容2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单击此处添加文字内容3行政赔偿程序单击此处添加文字内容4行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51行政赔偿概述行政补偿第 4 页一行政赔偿的概念与特征二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第一节 行政赔偿概述三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四行政赔偿范围第 5 页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一、行政赔偿的概念与特征行政赔偿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赔偿是一种国家赔偿。2.行政赔偿是国家对行政
2、侵权行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这一点区别于民事赔偿、司法赔偿等。3.赔偿对象是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第 6 页二、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标准。目前,我国采用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违法原则是指以行政主体的违法行政行为作为确定赔偿责任的标准。第 7 页三、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体要件: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以及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侵权行为要件:行政赔偿必须有违法行使职务的行为,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行政主体的侵权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执行职务的行为违法。损害结果要件:行政赔
3、偿必须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因果关系要件:行政赔偿必须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第 8 页四、行政赔偿范围(一)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 人身权,是指公民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又分为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身份权又分为亲权、亲属权等。国家赔偿法只就侵犯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的行政行为给予赔偿。第 9 页四、行政赔偿范围(一)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1)违法拘留(2)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3)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第 10 页四、行政赔偿范围(一
4、)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行为:(1)殴打、虐待等行为(2)违法使用武器、警械(3)其他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第 11 页四、行政赔偿范围(一)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侵犯名誉权和荣誉权的行为:根据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的违法行为,致人精神损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国家赔偿,要求国家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第 12 页四、行政赔偿范围(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1侵犯财产权的行政处罚2侵犯财产权的行政强制措施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4其他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为 除了上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等行
5、为外的其他行政行为,如行政裁决、行政不作为等,只要造成相对人财产权损害的,国家均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第 13 页四、行政赔偿范围(三)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根据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第5条的规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有: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后果应当由个人负责。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不可抗力、第三人过错等造成相对人损害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第 14 页一行政赔偿请求人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第二节 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第 15 页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有权向国家请求行政赔偿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行
6、政赔偿请求人成为行政赔偿请求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条件:1.行政赔偿请求人是行政管理活动的行政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行政赔偿请求人必须依法以自己的名义提出赔偿请求。3.行政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须受到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并造成损害后果。(一)行政赔偿请求人的概念第 16 页一、行政赔偿请求人(二)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范围 1.受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成为行政赔偿请求人。2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可以成为行政赔偿请求人。3.受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承受人可以成为行政赔偿请求人。对于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第
7、 17 页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指代表国家处理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行政机关。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以国家的名义进行赔偿,赔偿费用来自国库。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并不一定就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实施机关。(一)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概念第 18 页根据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第7条和第8条的规定,确认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具体情形有:单独的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共同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委托的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行政机关撤销时赔偿义务机关的转移经过行政复议后的赔偿义务机关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二)行
8、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第 19 页一行政赔偿程序概述二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第三节 行政赔偿程序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三四行政追偿程序第 20 页行政赔偿程序,是指受害人依法取得国家赔偿权利,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办理行政赔偿事务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时限等手续的总称。一、行政赔偿程序概述第 21 页二、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 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是指受害人单独就赔偿问题提出请求所遵循的程序,它要求申请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如对处理决定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 22 页先行处理程序适用于以下情形:第一,双方对侵权行为的违法性没有争议,但对赔偿问
9、题达不成协议。第二,具体行政行为已被确认违法。先行处理程序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2赔偿义务机关受理赔偿请求3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处理先行处理程序,是指先由赔偿义务机关自己对赔偿事务进行处理的程序。二、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一)先行处理程序第 23 页它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赔偿诉讼,必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第二,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作为结案方式,这一点区别与行政诉讼,后者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第三,行政赔偿诉讼不完全采取“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而是由赔偿请求人对其诉讼请求进行举证。赔偿请求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应遵循以下程序:1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诉讼
10、 2法院受理3法院审理与裁判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受害人单独就损害赔偿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予一定数额赔偿的诉讼形式。二、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二)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的程序第 24 页对于行政事实行为,受害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受害人可以直接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加害行为的违法性和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责任。行政事实行为主要包括: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单独提出赔偿
11、请求的程序(二)对行政事实行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问题第 25 页三、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在行政复议程序中一并提出1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9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如果申请人对复议机关作出的包括赔偿裁决在内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程序中一并提出2 申请人可以在行政诉讼程序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在解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基础上,同时处理有关赔偿的问题。在审理形
12、式上,法院既可以通过判决形式作出裁判,也可以采取调解方式结案。在举证责任分配上,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第 26 页四、行政追偿程序 赔偿义务机关在确定追偿的具体数额时,可以考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经济情况,如果工作人员经济困难,可以减少甚至免除其追偿责任。但是,行政追偿不能代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追偿,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向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的制度。第 27 页一行政赔
13、偿方式二行政赔偿的计算标准第四节 行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行政赔偿费用三第 28 页 2010年颁布的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根据该规定,我国采取金钱赔偿为主、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为辅的行政赔偿方式。一、行政赔偿方式 除了上述三种行政赔偿方式外,国家赔偿法还明确规定了其他的赔偿方式。因违法行使职权而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并造成公民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国家应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第 29 页二、行政赔偿的计算标准(一)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14、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时的上年度。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第 30 页二、行政赔偿的计算标准(二)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计算标准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补充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身体伤害的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工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
15、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第 31 页二、行政赔偿的计算标准(三)侵犯财产权的计算标准赔偿项目目返还财产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16、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第 32 页三、行政赔偿费用 行政赔偿费用,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的各种费用。该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
17、赔偿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行政赔偿费用的支付程序: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15日内支付赔偿金。第 33 页一行政补偿的概念与特征二行政补偿的范围第五节行政补偿行政补偿的方式、标准、程序三第 34 页 行政补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合法行政行为给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由行政机关给予补偿的法律制度。一、行政补偿的概念与特征它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补偿以合法行政行为为前提。2.行政主体或者公务员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3.行政补偿的主体是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4.行政补偿的范围一般以直接损失为限,受害人
18、不能提出超出其现实损失之外的补偿要求。5.行政补偿一般为事先补偿,但紧急情况下,行政主体可以先实施合法的行政行为,然后对当事人进行补偿。第 35 页1行政征收的补偿2行政征用的补偿二、行政补偿的范围3行政主体合法的公务行为破坏公民、组织财产及侵害公民人身权的补偿4因国有危险物造成公民、组织财产损害及公民人身损害的补偿 行政补偿的范围,是指国家对哪些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下列行为应给予补偿:5.对政策或行政措施的变动造成损失的补偿6.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公益,但使个人、组织自身利益受损的补偿第 36 页三、行政补偿的方式、标准、程序(一)行政补偿的方式 行政补偿
19、通常以金钱给付为主,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应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在实践中,还可以采用支付实物或有价证券、减免税费、在晋级晋职、增加工资、安排就业、分配住房等问题上给予照顾等。第 37 页三、行政补偿的方式、标准、程序(二)行政补偿的标准 1.法律明确规定了补偿标准,主要体现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和城市房屋拆迁等方面。2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补偿标准,而是规定了补偿原则,主要包括适当补偿原则、相 应补偿原则和合理补偿原则。第 38 页三、行政补偿的方式、标准、程序(二)行政补偿的标准主动补偿的程序1发出补偿通知。通知中应包括补偿的事由、依据、具体计算标准与补偿方式,尤其应列明被补偿人陈述意见的权利及时限。听取被补偿人的意见,并将其意见记录在案。向被补偿人说明补偿理由,答复被补偿人提出的意见。与被补偿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由补偿义务机关单方面作出补偿决定。第 39 页三、行政补偿的方式、标准、程序(二)行政补偿的标准 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当在给当事人造成损失之前,与当事人达成补偿协议或给付补偿金后才能实施合法的行政行为。但在形势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先实施合法的行政行为,然后对当事人进行补偿。依申请的补偿应遵循:申请、审查、听取被补偿人意见、协商、签订补偿协议或行政主体单方作出补偿决定的程序。依申请补偿的程序2Thank You!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