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环境法和自然资源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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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经 济济 法法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环境法和自然资源法环境法和自然资源法第二节第二节自然资源法自然资源法第一节第一节环境法环境法CONTENTS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法环境法v一、环境与环境法概述一、环境与环境法概述环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般环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般是对周围情况和条件的统称是对周围情况和条件的统称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环境环境”一词一词因各国环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阶因各国环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在立法上有不同的含义段的不同在立法上有不同的含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第第2条的规定条的规定
2、,环境是指影响人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市和乡村等。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保护和改善环境为目的,调证实施的,以保护和改善环境为目的,调整人们在环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所整人们在环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
3、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得环境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得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因此,环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因此,环境法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着眼于境法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着眼于环境的保护和改善,通过对权利义环境的保护和改善,通过对权利义务的配置,构建起一套有利于环境务的配置,构建起一套有利于环境的法律框架,维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的法律框架,维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环境我国的环境法体系是以宪法关于环境保我国的环境法体系是以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为基础护的规定为基础,以环境保护基本法、保以
4、环境保护基本法、保护自然环境防治污染的一系列单行法律护自然环境防治污染的一系列单行法律为主干为主干,以及以数量庞大的各种行政法规以及以数量庞大的各种行政法规和具有规范性的环境标准为支干所组成和具有规范性的环境标准为支干所组成的完整体系。的完整体系。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法环境法v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v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环境法所确认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环境法所确认,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并构成环境法基础的原则。并构成环境法基础的原则。v(1)(1)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是指在满足当代人发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是指在满足当代人发展需求的同时又不危及后
5、代人满足他们自身需求能力的发展展需求的同时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他们自身需求能力的发展,是环境法中首要的基本原则。是环境法中首要的基本原则。v(2)(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预防为主、防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是指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放在采取各种结合、综合治理原则是指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放在采取各种预防措施、事先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与恶化上预防措施、事先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与恶化上,同时积极治同时积极治理已产生的环境污染与破坏理已产生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以维持生态平衡以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保护人体健康与社会物质财富与社会物质财富,实现经济与社会
6、的可持续发展。该原则是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该原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所必需的手段与措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所必需的手段与措施。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法环境法v(3)(3)国家干预、公民参与原则。国家干预、公民参与原则是国家干预、公民参与原则。国家干预、公民参与原则是指国家在成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指国家在成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采取各种行政、经济及采取各种行政、经济及法律措施监督和管理环境保护工作的同时法律措施监督和管理环境保护工作的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事业极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保护其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依法保护其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的权利。进行监督
7、的权利。v(4)(4)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理原则,也称环境责任原则也称环境责任原则,是指对在自然资源或能源的开发是指对在自然资源或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所造成的资源减损和环境污染和利用过程中所造成的资源减损和环境污染,开发利用者和开发利用者和污染者应分别承担养护和治理的法律责任。污染者应分别承担养护和治理的法律责任。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法环境法v三、三、环境法的基本法律制度环境法的基本法律制度v(一一)环境监督管理制度环境监督管理制度v监督和管理环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活动监督和管理环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活动,是宪法赋予
8、国家的是宪法赋予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责。国家有义务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科学一项基本职责。国家有义务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教育等手段技术、教育等手段,对影响环境的行为进行管理、监督对影响环境的行为进行管理、监督,以以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定,国家监督管理环境的法律制度有以下几种国家监督管理环境的法律制度有以下几种:v(1)(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
9、评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预防或者减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法律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法律制度制度,是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是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于响评价法于20032003年年9 9月月1 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分别于日起正式施行,该法分别于20162016年年7 7月月2 2日、日、20182018年年1212月月2929日进行了两次修正。日进行了两次修正。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法环境法v(2)(2)环境监测制度。环境监测环境监测
10、制度。环境监测,是指依法从事环境监测的机构是指依法从事环境监测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运用物运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等方法理、化学或生物等方法,对环境中各项要素及其指标或变化对环境中各项要素及其指标或变化进行经常性监测或长期跟踪测定的科学活动。相应地进行经常性监测或长期跟踪测定的科学活动。相应地,环境环境监测制度则是指包括环境监测计划、组织、操作和管理等活监测制度则是指包括环境监测计划、组织、操作和管理等活动的一整套规则。动的一整套规则。v(3)(3)现场检查制度。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制度。现场检查,是指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机是
11、指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进入相关区域内排污单位的按照法定程序进入相关区域内排污单位的现场现场,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环境行政监督行为。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环境行政监督行为。目前目前,我国实施现场检查制度的主要是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我国实施现场检查制度的主要是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理职责的部门。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法环境法v(4)(4)环境保护规划制度。环境保护规划是指由国家或地方人环境保护规划制度。环境保护规划是指由国家或地方
12、人民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编制的有关城市环境民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编制的有关城市环境质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控制和污染治理、自然生态保护以及质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控制和污染治理、自然生态保护以及其他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计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其他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计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v(5)(5)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当前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当
13、前,环境污染问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民生问题题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民生问题,政府也适时将环境保护作政府也适时将环境保护作为自身工作重要的评价因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为自身工作重要的评价因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公开。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法环境法v(二二)特殊区域环境
14、保护制度特殊区域环境保护制度v特殊区域环境是指对科学、文化、教育、历史、美学、旅游、特殊区域环境是指对科学、文化、教育、历史、美学、旅游、经济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有着特殊价值的区域环境经济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有着特殊价值的区域环境,如自然保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人文遗迹、国家公园、城市环境、乡村护区、风景名胜区、人文遗迹、国家公园、城市环境、乡村环境等。特殊区域环境保护是指国家和社会为使特殊区域环环境等。特殊区域环境保护是指国家和社会为使特殊区域环境免遭人类活动的不利影响而采取的维护、保留、恢复等措境免遭人类活动的不利影响而采取的维护、保留、恢复等措施的总称。施的总称。v由于特殊区域环境具有特定的
15、自然和社会历史特征由于特殊区域环境具有特定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特征,加强对加强对特殊区域环境的保护有利于科学文化的发展、整体环境的改特殊区域环境的保护有利于科学文化的发展、整体环境的改善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善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因此,我国自新中国成立初就开始了我国自新中国成立初就开始了这一方面的立法。目前我国特殊区域环境保护的立法主要有这一方面的立法。目前我国特殊区域环境保护的立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自然保护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条例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特殊区域制度主要有办法等。特
16、殊区域制度主要有: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法环境法v1.1.自然保护区制度自然保护区制度v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珍稀濒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定一依法划定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的规定,建立自然保护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建立自然保护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1)具有具有
17、代表不同地带的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代表不同地带的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已经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已经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系统区域;(2);(2)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域;(3);(3)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内陆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内陆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4);(4)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岩溶、化石分布区构造、著名岩溶、化石分布区,以
18、及冰川、火山、温泉等自以及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历史遗迹和重要水源地然历史遗迹和重要水源地;(5);(5)经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经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予以保护的其他自然区域。需要予以保护的其他自然区域。v自然保护区制度主要体现在自然保护区制度主要体现在: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法环境法v(1)(1)自然保护区规划和管理体制。国家要采取有利于发展自自然保护区规划和管理体制。国家要采取有利于发展自然保护区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然保护区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将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规将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
19、(2)自然保护区的分级管自然保护区的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保护区的重要程度和影响大小理制度。根据保护区的重要程度和影响大小,自然保护区分自然保护区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3)(3)自然保护区的自然保护区的分区管理及保护制度。将自然保护区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分区管理及保护制度。将自然保护区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如如自然保护区内部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自然保护区内部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实行不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同的管理制度,既有利于实现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基既有利于实现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基本目的本目的,又能对其加以适当利用又能对其
20、加以适当利用,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有利有利于解决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于解决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v2.2.风景名胜区保护制度风景名胜区保护制度v风景名胜区是指依法划定并加以特殊保护的风景名胜区是指依法划定并加以特殊保护的,具有观赏、文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物比较集中自然景观、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环境优美,可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国家对风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国家对风景名胜区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景名胜区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风景名胜区保护
21、制度主要有原则。风景名胜区保护制度主要有: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法环境法v(1)(1)风景名胜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风景名风景名胜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胜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
22、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风景名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v(2)(2)风景名胜区分级制度。按景物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风景名胜区分级制度。按景物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环境质量、规模大小、游览条件等和环境质量、规模大小、游览条件等,风景名胜区分为两级风景名胜区分为两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
23、胜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v(3)(3)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建设制度。包括禁止侵占风景名胜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建设制度。包括禁止侵占风景名胜区的土地和破坏景观的建设、风景名胜区的动植物保护、风区的土地和破坏景观的建设、风景名胜区的动植物保护、风景名胜区内旅游活动的管理等景名胜区内旅游活动的管理等,并引入刑事责任。并引入刑事责任。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法环境法v环境污染防治制度环境污染防治制度环境污染防环境污染防治制度治制度三同时三同时”制度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排污许可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总量控制制度环境污染公共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征收污染费制度征收污染费制度“三同时三
24、同时”制度是指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制度是指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或资源开响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或资源开发项目等,其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发项目等,其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度该制度为我国首创,该制度为我国首创,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第第41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另外,其他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另外,其他环境立法单行法规也都体现了这一制度环境立法单行法规也都体现了这一制度的基本要求的基本要求如如1988年发布、经年发布、经2017年年7月月16日修订的日修订的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25、理条例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规定,“三同时三同时”制度适用于以下开发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制度适用于以下开发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改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确有经济效益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确有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的综合利用项目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是国家掌握排污状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是国家掌握排污状况,并据此对排污总量进行有效控制况,并据此对排污总量进行有效控制的重要途径和手段。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是指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是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事先向有关管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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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 环境法 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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