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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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宁德财校马友云本讲座主要内容一、制度修订的目的和背景二、制度的修订原则三、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四、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制度修订的目的和背景(一)、制度修订的目的1、适应公共财政体制深化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要求2、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3、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4、促进事业单位加强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二)、制度修订背景现行制度发布于1997 年,自1998 年 1 月 1日起施行,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服务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事业单位自身改革发展的逐步推进,对事业单位的预算
2、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制度已经难以满足事业单位管理和发展的需要。1、现行制度滞后于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2000 年以来,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等各项财政改革陆续开展,对事业单位预算编制、资金运转、资产管理等各方面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同时涉及到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和改进。目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已基本建立,各项改革趋于稳定和完善,对制度进行全面修订的时机已经成熟。2、现行制度未涵盖事业单位基建项目,会计信息不完整。目前,与原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 号)相配套,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另设账套核算,与之相关的资产
3、负债未在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中得到全面反映,造成会计信息不完整,不利于加强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管理,进而不利于防范和降低财政风险。财政部发布的新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以下简称财务规则)新增了基本建设相关规范条款,同时按照编制部门(综合)预算的要求,有必要同步修订制度,增加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和报表披露内容。3、现行制度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真实价值。大部分事业单位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使得固定资产在处置之前一直按照原值记录和列示,无法如实反映固定资产在报告时点的实际价值,不能提供固定资产在报告期间的损耗信息,进而不利于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与成本核算。在制度中引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及无形资产计提摊销
4、)的有关核算内容,既能解决上述不足,也符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 号)中提出的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4、事业单位出现了一些新要求、新业务,需予以满足和规范。随着社会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事业单位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管理要求和新的业务活动。比如,部分事业单位举债数额较大,更注重资产负债率等财务风险分析,而制度中未明确区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不利于事业单位财务分析。这些新要求和新业务要求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补充和完善。5、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与报表体系不完善。现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体系不完整,核算内容不全面,有关确认计量标
5、准不明确;会计报表列示的项目和内容不尽合理,如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收入和支出项目;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缺乏对报表附注披露内容的规范。上述问题需要在制度修订中加以解决。二、制度的修订原则此次修订制度,按照 配合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落实财政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同时满足(兼顾)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目标的修订原则,对制度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梳理。全面修订 制度,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是提升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事业单位成本核算与绩效评价的客观要求,是配合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制度基础和重要举措。三、制度主要修订的内容(一)新
6、增财政改革政策涉及的会计核算在制度中新增了有关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工资和津贴补贴、财政拨补助转结余管理等公共财政改革会计核算内容,与上述改革政策进行全面和有机的衔接。(二)配合财务规则做出相应修改财政部发布的 财务规则 对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如规定对事业单位各种性质的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均要区分为结转和结余进行管理,既要分为事业结转结余和经营结转结余,同时还要区分为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又如,将事业单位在建工程纳入单位统一的财务管理。为与之相协调一致,制度中调整了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及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三
7、)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制度规定对事业单位除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和挡案、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之外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以反映资产因使用中的消耗而发生的价值减少,从而真实体现资产价值。为兼顾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需求,制度中采用了“虚提”折旧和摊销模式,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净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当期支出)。(四)进一步完善会计科目设置和相关会计核算制度对现行会计科目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除上面提及的调整内容外,制度还为加强财务风险分析将原“借入款项”科目区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科目、将原“其他应付款”科目区分为“其他应付款”和“
8、长期应付款”科目等。此外,制度对各科目的核算内容、核算要求、账务处理等作了更为全面、详细的规定。(五)完善财务报表体系和会计报表格式制度在财务报告中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改进了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结构和项目。主要如: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和支出项目;为便于对事业单位进行财务分析,在资产负债表中按照流动性和非流动性排列资产负债表项目;为合理反映事业单位的收支补偿机制,按照多步式结构设计收入支出表;等等。这一方面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格式与国际惯例和企业会计更为协调,增强了通用性;另一方面,也兼顾了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更为完整,以满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等多
9、方面的信息需求。(六)明确规定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七)突出强化资产计价和入账管理(八)规范核算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四难点问题1.协调财务、预算双目标2.计提固定资产折旧3.基建并账五、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各会计要素的主要会计处理第三部分财务报表第一部分总说明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对 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处理和报告在适用本制度的 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行业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乡镇卫生院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高校会计制度、科技类及地质勘测类等)的事
10、业单位,执行相应行业会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不执行本制度。三、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以及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随意打乱重编。(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四、事业
11、单位财务报告是事业单位对外提供的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运营成果、预算执行等会计信息的文件。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告:(一)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组成。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构成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以及有关附表。(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分为年度财务报告和中期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和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三)事业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的内容和格式
12、,由本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财务报表由事业单位自行规定。(四)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 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六)事业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事业
13、单位年度财务报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五、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第二部分各会计要素的主要会计处理一、资产的主要会计处理P133(一)新制度下的会计科目1 1001 库存现金2 1002 银行存款3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 1101 短期投资5 1401 长期投资6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120101 财政直接支付120102 财政授权支付7 1211 应收票据8 1212 应收账款9 1213 预付账款10 1215 其他应收款11 1301
14、存 货12 1501 固定资产13 1502 累计折旧14 1511 在建工程15 1601 无形资产16 1602 累计摊销17 1701 待处置资产损溢(二)、主要资产业务的会计处理:1、货币资金业务的核算变化:P22(1)、将原“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2)、“银行存款”:明确了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增加了涉及外币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折算汇率的选择、列举了一些具体分录)。P24 明确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及对账要求。(3)、增加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使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
15、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P25 国库支付款项退回的处理 财政直接支付A.以前年度支付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贷: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存货等B.本年度支付借:财政补助收入贷:事业支出/存货等 财政授权支付A.以前年度支付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存货等B.本年度支付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事业支出/存货等(4)、增加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使用的“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P27“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年终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下设“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2、应收及预付款业务
16、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1)、“应收票据”科目核算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业务活动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修改了应收票据的贴现的会计处理(要区分银行有无追索权);增加: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品时处理;增加:应收票据到期时,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按照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处理。(2)、“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事业因开展业务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明确了如有逾期三年或以上、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规定(先转入“待处置资产损益”,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计入“其他支出”科目。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已核销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贷
17、记“其他收入”科目)。(3)“预付账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物品,且确实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预付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4)“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明确了: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计入“其他支出”科目。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已核销其他应收款在以后
18、期间收回的,贷记“其他收入”科目)。3、存货业务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P34-38(1)、“存货”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库存的各种材料、物品、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动植物等的实际成本。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以在购进时列作支出,不通过存货核算。(2)、明确了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其中: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自行加工成本:在“存货”科目下设置“生产成本”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与存货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
19、;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3)、存货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低值易耗品的成本于内部领用时一次摊销。开展业务活动等领用存货,按照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存货”。(4)、修改了存货盘盈、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会计处理。对于发生的存货盘盈、盘亏或者毁损、报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盘盈的存货,按比照同类或类似存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贷记“其他收入”科目。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
20、按存货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科目。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按照上述金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收到的存货残值变价收入、保险理赔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等科目。4、投资业务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新旧主要变化:A.区分长短期分设科目B.原“事业基金 投资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重点关注:P40-42(1)、投资成本的确定-以货币资金取得:买价+相关税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取得:评估价+相关税费(2)、取得投资的账务处理:-以货币资金取得:借:短期投资/长期投资贷:银行存款借:事
21、业基金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长期投资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借:其他支出(相关税费)贷:银行存款/应缴税款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持有期间取得利息利润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转让或收回投资的处理A.出售或到期收回短期国债借:银行存款(其他收入-投资收益)贷:短期投资(其他收入-投资收益)B.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借:待处置资产损益贷:长期投资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贷:待处置资产损益借:待处置资产损益-处置净收入贷:应缴国库款C.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权投资:借
22、:银行存款(其他收入-投资收益)贷:长期投资(其他收入-投资收益)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贷:事业基金因被投资单位破产清算等原因,有确凿证据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损失,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A、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B、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资产处置损溢)”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5、固定资产业务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1)、增加了“在建工程”科目。“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为建造、改建、扩建及修缮固定资产以及安装设备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
23、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定期(至少按月)并入本科目反映。事业单位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非基本建设项目)在建工程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A、建筑工程1.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或大型修缮等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 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2.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
24、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3.事业单位为建筑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借记“其他支出(利息支出)”科目,贷记“长期借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4.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建筑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贷记:在建工程B、设备安装1.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
25、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2.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设备(P46.4),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按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等,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3.发生安装费用,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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