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章程(20220304201701).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办幼儿园章程(20220304201701).pdf(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北仑区新碶永丰幼儿园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幼儿园名称: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永丰幼儿园。地址:北仑区新碶永丰村傅家。第二条 幼儿园的性质:个人出资,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第三条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举办学前教育。第四条 办学规模,层次,形式:根据办学投入所形成的办学条件确定招生60人。实行全日制学前教育。第五条 幼儿园资产由举办者个人投入20万元。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 幼儿园的业务范围:招收三周岁以上、六周岁以下的儿童,设立小,中,大班的全日制学前教育,经区教育局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第三章组织管理第
2、七条 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首界董事长由举办者张珍飞担任。董事会的人员组成:董事长张珍飞、付董事长王承良、董事:赖如芳、张振维、陈亚裴。董事的任期一般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度幼儿园发展规划,批准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二)聘任,解聘园长;(三)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规章制度;(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幼儿园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以上这些事项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第八条 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
3、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第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第十条 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的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第十一条幼儿园设园长。
4、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报审批机关核准。园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幼儿园董事会的决定;(二)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动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三)根据幼儿园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提出及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幼儿园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授权,但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第十二条,园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园长指定教师代其行使工作。第四章幼儿园的法定人代表第十三条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张珍飞担任,其人选由董事
5、会确定。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幼儿园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幼儿园行使职权。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十四条幼儿园经费来源:举办者个人出资。第十五条幼儿园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幼儿园的资产为幼儿园法人资产,在幼儿园存续期间,由幼儿园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抽逃出资款,也不得侵占和私分。第十六条幼儿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财务会计制度中要载明经费支出范围、项目和基本比例,教职工福利待遇基本标准,经费之处的审批和支付程序,以及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十七条幼儿园更换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园长前,必须向审批机关、民办
6、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由会计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第十八条幼儿园章程修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成员同意方可通过。第十九条幼儿园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15日内报幼儿园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布,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名称,层次,类别变更,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第二十条幼儿园章程规定以下情况终止办学:(1)举办者不办;(2)举办者资金收支失衡,资不低债;(3)突发事件无法办学。第二十一条幼儿园要求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幼儿园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幼儿园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幼儿园举办者发生变更,须由举办者提
7、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幼儿园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第二十二条在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幼儿园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第二十三条幼儿园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园幼儿,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幼儿园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幼儿园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幼儿园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二十四条幼儿园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及通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予以公告后即可终止。第二十五条幼儿园终止后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应退受教育者剩余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三)偿还其他债务。幼儿园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在审批机关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 2004年11月26号董事会表决通过。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审批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向社会公布之日起生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