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篇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合集-精编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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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篇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合集为了配合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的审议省政府殡葬管理工作专项报告,全面深入了解殡葬工作情况,内司委邀请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民政厅的有关同志,组成调研组进行专题调研。先后深入到*等 6 个市、*等 3 个县(市)、*和*管局、森工方正林业局等地区,听取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的汇报,召开殡葬工作人员座谈会,实地考察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和墓地,组织召开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和黑大法学院专家参加的专题研究论证会,听取了各方面殡葬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全省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年来,省政府紧紧围绕民生,落实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殡葬改革方针,不断加强
2、和改进殡葬管理和服务,取得一定的成效。目前,全省共有殡仪馆106 个,经营性公墓85 个,火化炉 271 台,年均火化遗体16 余万具,年平均火化率80%,除孙吴、逊克、*、嘉荫等4 个县外,各地都已经实行火葬。*、*、*、*市和*、*、*、*县新建、改建了10 余个殡仪馆,殡葬设施陈旧落后面貌有所改观。总体看,我省殡葬工作仍然存在两难情况:一方面政府缺乏对殡仪馆运营费用的投入,导致多数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亏损,与此同时殡仪馆还承担着政策减免等公益性任务,负担沉重,运营困难;另一方面人民群众除基本服务外的丧葬费用支出仍然较高,“死不起”的情况还有发生,殡仪馆运营发展和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之间的矛盾长
3、期存在。2020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办发 202021 号)(简称殡葬改革意见),提出了多项殡葬改革具体措施,计划到“十二五”末,在我省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各级政府积极落实殡葬改革意见,改革殡葬工作,推行绿色殡葬,倡导移风易俗、节俭治丧、文明祭扫;出台一些惠民殡葬政策,减免了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殡葬费用;完善殡葬服务设施,规范殡葬服务标准;加强殡葬服务行业监督和管理,各地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受历史、地域、政策等因素影响,我省殡葬管理与服务工作与其他省区相比,在思想认识
4、、政策投入、殡葬执法、殡葬服务等方面存在差距,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对殡葬事业的认识有待提高。一是各级政府推动殡葬改革的力度不大。同样是关系民生的工作,养老产业、社区建设,各方都积极支持、热情关注、大力投入。而多年来殡葬事业方面政策出台缓慢,缺少预算投入,殡葬工作政企不分、执法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殡葬服务公办与民营并存,公共服务价格和市场服务价格趋同。二是对殡葬的公益性认识不到位。对殡葬事业的公益属性认识模糊,对殡葬改革理解上存在片面性,重政绩轻民生、重管理轻服务、重产出轻投入、重旧俗轻法律、思想上畏难、工作上无力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封建迷信观念对人民群众的影响还很
5、严重。主要表现为火化后二次土葬屡禁不止;殡葬封建迷信活动长期存在;“阴阳先生”诱导丧主高消费,借机敛财。(二)殡葬惠民政策力度不到位。一是殡葬惠民政策滞后。纵向来看,至今为止省级层面还没有出台过统一的、有具体减免幅度的殡葬优惠政策,也未对殡葬优惠进行投入。市、县各级除农垦、森工个别地方外,基本都有殡葬优惠政策,但绝大多数政策仅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能享受到。横向比较,吉林省从2020 年起,免除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含公安机关开具证明的无名尸)6 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普通车辆遗体接运、2 日内普通冰柜遗体存放、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1 个普通卫生纸棺、1 个普通骨灰盒、1 年骨灰寄存)。辽宁省从 20
6、20 年起,免除全省城乡低保对象的遗体接运、存放、火化、一次性纸棺、普通骨灰盒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辽阳市、营口市鲅鱼圈区、大连市金州区还实现了全民免费。二是地区间政策差异大。各地殡葬惠民政策减免项目2-4 项不等,减免幅度30%到 100%不等,各地区之间政策减免的费用差异明显。如鹤岗市的政策是对全体居民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全部免费。安达市的政策是对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减半收费。三是实施方式单一。各地的政策大多采取减免费用的方式,只有少数地区采取补助方式。如双城市对农民死亡火化后采取直接补助家属300 元的政策。(三)殡仪馆服务运营条件亟待改善。一是殡仪馆因管理体制问题导致缺少投入
7、。目前,全省 106 个殡仪馆当中,有99 个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或者民营、股份制单位。这些殡仪馆只有公益之名,没有公益之实,其维修资金、运营费用、职工工资都靠收入来维持。甚至某些地方财政还要统筹殡仪馆收入的20%-30%用作他途。二是殡仪馆经营困难。目前,全省基本殡葬服务(火化、接尸、骨灰寄存)收费标准大多执行十多年前省物价局制定的标准,现在的燃油、水电、人工、设备价格和成本较制定标准时上涨几倍,而收费标准始终没有调整。据调查,殡仪馆平均火化一具尸体的成本约在1000 元,而火化费标准仅有 200 元至 500 元。而且还要承担对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丧葬费用减免的责任。这些问题造成殡仪馆运营
8、举步维艰,特别是火化量较少的县级殡仪馆已难以维系。其亏损部分只能靠提高其他延伸服务的利润来弥补,给人们留下了“暴利”的印象。三是殡仪馆设施落后。现有殡仪馆中80%以上的建筑时间在20 年以上,规模不大,破旧不堪,火化设备陈旧落后,环境、卫生、交通条件较差,与全省每年火化约16 万具遗体、接待近 1000 万人次参加丧葬活动的需求不相适应,无法满足群众的基本治丧需求。按照民政部门测算,“十二五”期间,全省需新建18 个殡仪馆,改扩建64 个殡仪馆,共需要资金 7?44 亿元。大部分县级政府财政困难,无力投入如此巨额资金,省政府对殡葬设施建设的投入又相对较少,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与其他省相比,我
9、省的殡葬设施投入更是差距巨大,辽宁省财政连续8 年共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577 亿元,同时带动地方投资10 亿多元,用于全省殡仪馆新建、改扩建和设备更新改造。2020 年开始,辽宁省财政对新建的县区殡仪馆每个补助300 万元,扩改建的每个补助 150 万元,焚烧设施达标改造的每个补助50 万元。四是殡仪馆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较低。社会上传言的殡葬工作工资高、待遇好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殡仪馆的工资标准与其他事业单位是一样的,一些特殊工种有少量补贴,补贴标准是20 年前制定的,如火化工每月 140 元补贴。县级和农垦、森工殡仪馆的许多职工一个月工资还不足两千元。吉林省殡葬工作人员工资是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
10、。殡葬行业工作特殊,心理压力大。天天与遗体为伍,容易感染遗体携带的各种传染病。遗体火化在高温、粉尘、噪音、含有致癌物质二?f 英的烟气环境下工作,对健康危害很大。殡葬工作人员收入与付出严重不符,这也直接导致了在起灵、运灵、火化等殡葬工作环节,收取甚至索要好处费行为的发生。(四)殡葬管理工作面临困难。一是强制执行难,土葬回潮严重。我们实地考察中,不时看到农田里大大小小的坟头,这些坟头都是火化后骨灰二次土葬形成的。二次土葬主观上有“入土为安”传统丧葬观念根深蒂固的原因,客观上也有当地离墓地、骨灰寄存堂较远,农民将骨灰埋在自己的承包田边祭祀方便的原因。对于这些违法土葬情况,各地民政部门都反映执行难,
11、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1997 年)2001 年修订以后,取消了民政部门对非法土葬的强制执行权。民政部门只能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由于对这类案件如何处理法院系统还没有具体的操作规范,很多法院接到强制执行申请以后,都以种种理由不予受理。二是执法难,部分非火化区的乱埋乱葬现象严重。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林地建造坟墓”,在*县调研时,我们了解到该县乱埋乱葬现象严重,县城周围已经布满坟头,大的家族墓地占地一亩以上,形成了死人包围活人的局面。土葬不仅需要占用林地,入葬时还需要用大马力拖拉机运输,所过之处,对林木破坏严重,同时土葬的费用也较火葬高出很多,既破坏了环境,又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行政强制
12、手段在当地效果甚微,一则土葬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二则“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政府工作人员都是当地人,他们既是执法者也是违法者。三是殡葬用品市场管理难。市场上充斥着各种纸质“家电”、“房子”、“汽车”,还有“信用卡”、“苹果六手机”等五花八门的迷信殡葬用品,助涨了迷信思想的传播和迷信活动的泛滥。这些迷信殡葬用品民政部门没权管,工商部门不愿意管。四是调控难,墓地价格高起。墓地是稀缺资源,近年来,我省无论是经营性墓地还是公益性墓地,都价格不菲。*一块在十年前售价不足万元的墓地,现在已超过5 万元。一般县里的墓地最低都超过万元,高档墓地超过10 万元。物价部门规定墓地价格为市场调节价,由墓地经营者自
13、行确定,政府无权定价。(五)无名尸和骨灰弃管问题难以解决。据统计,全省各殡仪馆有长期存放的无名尸体 1100 具,最长的20 多年,弃管骨灰盒5?5 万盒,最长的30 多年。无名尸和弃管骨灰占用了大量的公共资源,成为殡仪馆的沉重负担。按每具遗体冷冻每天需耗电费18 元计算,全省长期存放尸体一年需缴纳电费723 万元,这还不包括设备折旧、人工费、场地费。按每份骨灰每年寄存费100 元计算,全省殡仪馆每年减少收入550 万。我省一些地区也曾经集中处理过一批无名尸和弃管骨灰,但由于缺乏长效的措施和手段,问题依然长期存在,无法得到根本解决。三、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政府应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殡葬
14、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和殡葬改革意见,以关注民生,实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宗旨,提高认识、完善殡葬法规和惠民政策,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增加殡葬事业政府投入,全面促进我省殡葬事业再上新台阶。(一)各级政府将殡葬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一要提高对殡葬工作公益性的认识。殡葬事业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公益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关系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死有所葬”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政府应当制定殡葬工作发展规划,主导殡葬工作发展方向、把殡葬设施建设和基本殡葬服务纳入到财政预算。二要认真落实殡葬改革意见。安排部署好意见中的重点工作,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实施公墓建设规划
15、、推广绿色、人文殡葬方式、改革殡葬管理体制、强化殡葬服务。积极推行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省政府要在2020年年底前推进*、嘉荫、孙吴、逊克等4 个县的殡仪馆及火化设施建设,实现全省火化区全覆盖。发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黑龙江省殡葬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对涉及我省殡葬领域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方向和决策问题进行深入论证,将殡葬改革意见的措施纳入到规划当中,落实好、完成好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二)依法加强殡葬管理工作。一是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尽快修订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明确殡葬事业的公益性质,将有关殡葬政策写入法规予以固定下来,将殡葬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以法
16、律形式予以明确。二是研究对违法土葬的执法办法。可以借鉴双城市“预防、教育、处罚”三步走的处理方式,处理违法土葬行为。对于土葬强制执行难的问题,建议省政府与省法院协调,由省法院统一出台受理此类案件的规定。同时探索由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由民政部门代为执行的可行性。三是建立民政、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清明等祭祀时段,开展殡葬用品市场检查,打击各类迷信用品的生产销售,对媒体曝光和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四是规范公墓收费行为。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并兼顾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对其它公墓价格,要加强对经营者定价行为指导规范
17、,对价格明显偏高的,必要时要依法进行干预和管理,切实遏制虚高定价行为。(三)加大殡葬事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和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将殡葬事业纳入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殡葬事业有关政策,合理确定殡葬事业预算,逐步提高惠民标准,扩大福彩公益金的投入规模。首先,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效仿辽宁省的做法,由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同时带动地方投资,确定适当的补助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殡仪馆(包括民营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焚烧设施、予以补助。其次,提高殡葬服务均等化水平。在年底前,出台省级的各类贫困人员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和补助政策,明确资金来源,明确各级政府
18、的承担比例。逐步研究制定农民、农垦和森工职工殡葬费用补助政策,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全民殡葬费用减免政策;省级财政要投入惠民补助资金,引领各级政府加大殡葬惠民力度,落实惠民政策,大力支持绿色环保、生态节地、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第三、推动解决无名尸和骨灰弃管问题。结合省人大专题论证会上各有关门和专家学者意见,由省民政部门提出统一处理办法,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来指导和解决全省的无名尸和骨灰弃管问题,需政府承担的费用,由同级财政安排预算资金加以解决,以减轻殡仪馆负担。建立骨灰和遗体保管合同制度,由省民政部门制定保管合同样本,各殡仪馆参照使用。参照其他省市做法,制定我省的无名尸处理办法。对于涉及刑事案件的尸体
19、,长期不能结案的,尸体冷藏费用由案件办理经费支付或者由民政社会救济资金支付。(四)推进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变革,要革除几千年形成的封建陋习,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一是要通过长期不懈地宣传,强化群众的殡葬改革意识。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长期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利用每年春节、清明等祭祀时机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和典型事例,宣传殡葬惠民措施,宣传丧葬陋习的危害和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好处,使殡葬改革政策法规深入人心,群众的丧葬观念得到扭转,文明丧葬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二是领导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领导干部要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自觉遵守治
20、丧规定,带头采取火葬和生态安葬的方式,本着“节俭节约、文明有序”的原则,文明节俭办丧事,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络祭祀等文明、低碳方式祭扫故人,参加祭扫先烈活动。三是推动骨灰处置多样化。大力倡导和推广骨灰树葬、花葬、草坪葬、骨灰抛撒等多种形式的生态葬法,逐步实现骨灰处置方式的多样化、生态化,形成新的集约型、环保型骨灰处置方式。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一、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市通新、改、扩建镇村级公益性骨灰堂、扩大惠民殡葬范围、号召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节俭办丧、文明祭扫”等措施,不断推进我市殡葬改革。目前我市拥有市级公益性骨灰堂1 个,镇级公益性骨灰堂23 个,村级公益
21、性骨灰堂 168 个,共有穴位20 余万个,目前仅安放9 万余个;自2020 年在全市实施殡葬惠民政策以来,截至2020 年年底共有 15000 余人享受了2233 余万元的基本丧葬费减免,大大减轻了困难群众的丧葬负担。二、存在的问题(一)旧坟复垒、私埋乱葬近年来,我市虽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但部分镇(街道)的许多地方旧坟复垒、骨灰土葬的现象仍然存在,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主要表现为“三低、三高、一个不平衡”。“三低”即:1.骨灰入公墓安葬率低。2020 年,我市全年火化数为6216 具,观音山公墓安葬数 432 具,骨灰入公墓安置率仅为6.9%,去年下降到6%;2.骨灰入骨灰堂安置率低。202
22、0 年,各骨灰堂总安葬数3751,骨灰堂安置率只有60%,去年下降为55.9%;3.不保留骨灰和遗体捐献率低。近三年以来,我市总共仅有3 例遗体捐献及4 例骨灰撒江。三高即:1.骨灰土葬率高。2020年全市共有2079 具骨灰土葬比例高达33%,去年,骨灰土葬比例增加到 38%,开发区居民任保金多次向我局举报开发区大泊存在超豪华大墓、家族墓;2.旧坟复垒率高。全市自1998 年平坟还田以来,旧坟复垒数达到了4213 座。平坟还田阶段性成果正遭受严重侵蚀;3.坟墓硬质化率高。我市丹导路及导皇线两侧随处可见硬质化豪华墓地,丹北镇丹东公路边腰通山下及山上,私自新建超面积硬质化墓穴现象日益严重,且有蔓
23、延趋势。一个不平衡即:骨灰安葬入堂发展不平衡。据统计,我市云阳街道、开发区、丹北镇、访仙镇、界牌镇、吕城镇以及司徒镇原老司徒片区,群众火化后基本选择骨灰堂安葬,而其余镇群众较为抵制骨灰堂安葬,大多选择在以前的祖坟地上,或者在自家田地里进行骨灰土葬,更有一些修建豪华墓地,家墓地的现象,部分骨灰堂甚至几年都没有一个骨灰存放进去。(二)殡葬服务设施落后 1.基础设施陈旧。我市现有殡仪馆三所,始建于70、80 年代,主要服务功能仅限于遗体告别和火化,基础设施建设远落后于现代殡葬需求,虽然云阳馆于2020 年 5 月新建了守灵室,但因餐饮、住宿等配套设施未能跟进,至今难以为丧户接受。2.镇级公益性骨灰堂
24、推进缓慢。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推进镇级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力度,但仍有镇未建成镇级公益性骨灰堂,有的乡镇虽然建了,但数量、规模都达满足不了辖区内群众的骨灰安葬需求。3.村级公益性骨灰堂亟待改造。全市目前168 个村级骨灰堂,半数以上由于建造时间长、平时缺乏维修等原因破烂不堪,有的漏雨,有的甚至连窗户和门都没有。4.骨灰堂配套设施缺乏。现代的殡葬服务方向是殡葬祭“一条龙”,我市除云阳“追思园”提供集中守灵服务外,大部分骨灰堂功能基本局限于骨灰存放,另外骨灰堂附近有停车场的很少,每遇集中祭扫日,极易造成交通拥堵。5.骨灰堂管理存在问题。我市除部分镇级骨灰堂有专门人员管理外,村级骨灰堂基本都是附近人员临时
25、代管,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也不方便群众安葬和平常祭扫。?(三)惠民殡葬未实行全民惠民为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鼓励群众主动参与殡葬改革,有效提高遗体火化和骨灰生态安葬水平,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相关文件要求,力争到“十二五”末,在全国火葬区全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基本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市目前的惠民殡葬政策仅包含全市十类对象,只惠及2/3 的群体,至今未实行全民惠民,与上级精神和现代民政示范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不利于殡葬改革的全面推进。三、与周边县市的差距(一)殡仪服务设施简陋。我市目前殡仪馆由于建设年代长远,设施老化,配套设施不全已远落后周边县市水平,常熟、张家港等地在建设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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