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_T 51149-2016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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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T 51149-2016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 Code for urban parking plan 2016-06-20 发布 2017-02-01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 Code for urban parking plan GB/T 51149 -2016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1 7 年 2 月 1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6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 11
2、8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停车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 51149 - 2016,自 2017年 2月 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 6月 20日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 修订计划的通知 ( 建标函 2005 84号)要求,本规范编制 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 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停车需求 预测与停车位供给,停车场规划,建筑物配建停车位
3、。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城市规划设 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 议,请寄送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 礼士路 60号,邮编 100045)。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工国城科技(北京 ) 有限公司 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 限责任公司 北京交通大学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张晓东李秀敏李爽蔡华民 於 昊 张 秀 媛 陈 春 妹 宋 晓梅 殷 丽 汪 洋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王静霞史其信孔令斌陈洪仁 关 宏 志 部 哲 陆 锡 明 郭 继孚 董 苏 华 杨 放 贺 崇 明张仁 杨孝宽
4、目 次 1总则 . 1 2术语 . 2 3 基本规定 . 4 4停车需求预测与停车位供给 . 6 4.1停车需求预测 . . 6 4.2停车位供给 . 7 5停车场规划 . 8 5.1停车场规模 . 8 5.2停车场规划要求 . 8 6建筑物配建停车位 . 11 本规范用词说明 . . . 14 引用标准名录 . 15 附 . 条文说明 . 17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Terms . 2 3 Basic Requirements . 4 4 Parking Demand Forecasting and Supply . 6 4. 1 Parki
5、ng Demand Forecasting . 6 4. . 2 Parking Space Supply . 7 5 Parking Lot Planning Requirements . 8 5. 1 Size of Parking Lot . 8 5. 2 Planning Requirements . 8 6 Parking Space for Buildings . 11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 14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15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6、. 17 1总 则 1.0. 1为科学合理安排停车设施,构建有序的停车环境,规范 城市停车规划,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制定本规范。 1.0. 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 划所涵盖的停车规划。 1.0. 3城市停车规划应贯彻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公平、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应以城市发展及交通发展战略为指导,统筹 现状停车供需关系,考虑未来机动车发展水平,结合交通需求管 理措施,制定停车位总量控制和区域差别化的供给策略,划分城 市停车分区,统筹配置城市停车资源,并应满足交通安全、综合 防灾等要求。 1.0. 4城市停车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7、2术 语 2. 0 1 停车场 parking lot 供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及地上、地下构筑物。一般 由出入口、停车位、通道和附属设施组成。 2. 0. 2 停车位 parking space 为停放车辆而划分的停车空间或机械停车设备中停放车辆的 部位。由车辆本身的尺寸加四周必需的空间组成。 2. 0. 3 机动车停车场 parking lot for auto 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 2. 0. 4 非机动车停车场 parking lot for non-motor vehicle 供非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 2. 0. 5 建筑物配建停车场 parking garage for bu
8、ildings 建筑物依据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所附设的面向本建筑物使 用者和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 2. 0. 6 城市公共停车场 urban public parking lot 位于道路红线以外的独立占地的面向公众服务的停车场和由 建筑物代建的不独立占地的面向公众服务的停车场。 2.0.7 路内停车位 on-street parking space 在道路红线以内划设的供机动车或(和)非机动车停放的停 车空间。 2. 0. 8 基本车位 basic parking space 满足车辆拥有者在无出行时车辆长时间停放需求的相对固定 停车位。 2. 0. 9 出行车位 tr
9、avel parking space 满足车辆使用者在有出行时车辆临时停放需求的停车位。 2. 0.10标准车 passenger car unit 以车型外廓尺寸总长度为 5.0m, 总宽度为 2.0m, 总高度为 2. 2m的小型客车为标准车,作为各种型号车辆换算标准停车位 的当量车种。 2. 0 11 标准车停放建筑面积 floor area for passenger car unit 停放一辆标准车所需的建筑面积,包括停车位面积和均摊的 通道面积、管理、服务等辅助设施面积。 3 基 本 规 定 3.0. 1城市停车规划应综合考虑人口规模和密度、土地开发强 度、道路交通承载能力、公共交
10、通服务水平等因素,采取停车位 总量控制和区域差别化的供给原则,划分城市停车分区,提出差 别化的分区停车规划策略。差别化的分区机动车停车规划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城市中心区的人均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水平不应高于城市 外围地区; 2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较高的地区的人均机动车停车位供给 水平不应高于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较低的地区。 3. 0. 2停车场按照规划管理方式分为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建筑物 配建停车场,按服务对象分为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场。 3. 0 3城市停车位供给应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提供的停车位为 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场提供的停车位为辅助。 3. (K 4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按照建筑物分类划分为居住类
11、建筑物 配建停车场和非居住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居住类建筑物配建停 车场提供的停车位是基本车位供给的主体,应以满足本建筑物业 主的基本车位需求为主;非居住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提供的停车 位是出行车位的主体,应以满足本建筑物使用者和社会公众的出 行车位需求为主。 3. 0. 5城市停车规划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总体规划阶段的城市停车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制定城市停车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 2) 确定区域差别化的停车供给策略和停车分区划分原则; 3) 提出差别化的停车分区规划指引。 2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停车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核算各地块内建筑物配建停车位规模; 2) 确定城市公共
12、停车场用地布局控制指标和建筑设计 原则。 3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停车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停车场平面布局和停车位规模; 2) 提出交通组织及出入口设置方案; 3) 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 4) 分析建设条件,开展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4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应以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为指导, 应作为详细规划阶段城市停车规划的依据。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 划分近、远期规划;近期规划期限应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的年限一致,远期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年限一致。 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现状停车调查和资料收集; 2) 估算现状停车位供需关系; 3) 预测规划年停车(位
13、)需求总量; 4) 深化和细化城市停车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 5) 提出区域差别化的分区停车位供应总量; 6) 确定城市公共停车场规模和分布; 7) 研究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 8) 提出临时设置路内停车位的规划要求; 9) 提出近期建设规划和规划实施保障政策。 5专项规划中涉及的停车规划内容和深度应与专项规划所 属规划阶段的要求一致。 4停车需求预测与停车位供给 4.1停车需求预测 4.1.1停车需求预测应以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和机动车发展水平 为依据,在停车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城市用地规划、交通出行特 征、交通服务水平及城市交通管理等因素,预测城市停车(位) 需求总量及空间分布。 4.1.2停车调
14、查主要内容应包括停车设施调查、停车特征调查、 相关资料的收集、现状停车供应和需求关系分析与评价等,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停车设施调查应获取停车场规模和空间分布、停车场形 式和停车位规模、路内停车位规模和分布、停车收费管理等 信息; 2停车特征调查应获取停车需求生成率、停车场供给能力、 平均停车时间、车位 周转率、停车场利用率、停车集中指数等 指标; 3相关资料收集应获取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机动车 和非机动车保有量、城市道路里程和网络布局,以及建设用地规 模、性质和布局等; 4现状停车位供需关系分析与评价应根据停车特征调查计 算停车需求生成率、平均停车时间、停车场供给能力、车位周转 率、停
15、车场利用率、停车集中指数、现状停车位需求等停车特征 指标;定量化评价现状停车供需关系;分析停车发展面临的 问题。 4.1. 3机动车停车需求预测应包括基本车位和出行车位预测两 部分。基本车位需求预测应结合城市人口、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机动车保有量等,可采用趋势分析法、类比法、相关因素法等方 法确定;出行车位需求预测应在停车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城市交通 出行特征,可采取用地类别法、机动车出行分布预测等方法 确定。 4.1. 4非机动车停车需求预测方法可采取趋势分析法、类比法、 用地类别法等。 4.2停车位供给 4. 2.1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应在停车需求预测的基础上 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6、规划人口规模大于等于 50万人的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 给总量应控制在机动车保有量的 ( 1.1 1.3)倍之间; 2规划人口规模小于 50万人的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 量应控制在机动车保有量的 ( 1.1 1.5)倍之间。 4. 2. 2城市非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不应小于非机动车保有量 的 1.5倍。 4. 2. 3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是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的主体,应 占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的 85%以上。 2城市公共停车场提供的停车位可占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 给总量的 10% 15%。 4. 2. 4机动车停车位供需矛盾突出的城市可通过临时设置路内
17、 停车位作为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的补充,临时设置路内停车位 的规模不应大于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的 5%,且应制定临 时设置路内停车位的效益评估和退出机制。路内停车位设置应采 取白天短时停车和夜间长时停车相结合的规划原则,提高路内停 车位周转率和利用率,发挥出行车位和基本车位供给的双重补充 作用。 4. 2. 5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用地总规模可按规划城市人口核算, 人均城市公共停车场占地规模宜控制在 . 5 m2 1. 0m2。 5停车场规划 5.1停车场规模 5.1.1. 规划范围内各地块的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规模应依据土地 使用性质、容积率等用地指标和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 确定。 5. L
18、 2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用地控制指标应考虑服务对象、建 筑形式、停放方式等因素,依据规划确定的城市公共停车场规模 和分布,选取标准车停放面积或停放建筑面积进行确定。 5.1.3城市公共停车场应重视停车资源共享和高效利用,停车 场设置的管理用房、停车辅助设施等建筑面积应按照不高于 lm2/机动车停车位的标准设置,且管理用房、停车辅助设施的 占地面积不应大于城市公共停车场总用地面积的 5%。 5.1. 4地面机动 车停车场标准车停放面积宜采用 25m2 30m2, 地下机动车停车库与地上机动车停车楼标准车停放建筑面积宜采 用 30m2 40m2, 机械式机动车停车库标准车停放建筑面积宜采 用 15m
19、2 25m2 0 5.1. 5非机动车单个停车位建筑面积宜采用 1. 5m2 1. 8m2。 5.2停车场规划要求 5.2.1停车场规划应综合考虑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难 等因素,宜选择停车楼、机械式停车库等形式,不宜布设特大型 停车场。 5.2.2停车场应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停车位分布、规模、 收费标准、交通组织、利用率等信息,可建设智能化管理和诱导 标识系统,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5.2.3停车场应结合电动车辆发展需求、停车场规模及用地条 件,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具备充电条件的停车位数量不宜小 于停车位总数的 10%。 5.2.4采用地面停车形式的停车场应采用高大乔木、绿植作为 与
20、周边其他性质用地的隔离,在满足停车要求的条件下应在停车 场内种植高大乔木,形成树阵,创造绿荫停车环境。除管理用 房、停车辅助设施、停车位及通道外的场地应实现绿化,停车位 应采用绿化渗水铺装。 5. 2. 5非居住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应具备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 规划建设条件。 5. 2. 6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需设置机械停车设备的,居住类建筑 其机械停车位数量不得超过停车位总数的 90%。采用二层升降 式或二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设备的停车设施,其净空高度不得 低于 3. 8m。 5.2.7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地区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在 满足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要求下,可增加独立占地的或者由附 属建筑物
21、的不独立占地的面向公众服务的城市公共停车场。 5.2.8城市公共停车场分布应在停车需求预测的基础上,以城 市不同停车分区的停车位供需关系为依据,按照区域差别化策略 原则确定停车场的分布和服务半径,应因地制宜地选择停车场形 式,可结合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馆及人防设施修建地 下停车库。 5.2.9城市公共停车场宜布置在客流集中的商业区、办公区、 医院、体育场馆、旅游风景区及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居住区,其 服务半径不应大于 300m。 同时,应考虑车辆噪声、尾气排放等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 2.10机动车换乘停车场应结合城市中心区以外的轨道交通车 站、公交枢纽站和公交首末站布设,机动车换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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