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订立管理12712.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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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劳动合同(lo dn h tn)(lo dn h tn)(lo dn h tn)(lo dn h tn)的订立的订立l一、劳动关系的建立一、劳动关系的建立l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志:用工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志:用工l?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建立劳动关系,应当(yngdng)(yngdng)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之日起建立。l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原那么二、订立劳动合
2、同的原那么l一合法原那么一合法原那么劳动(lodng)合同法解析第一页,共二十五页。、主体合法。用人、主体合法。用人(yng rn)(yng rn)(yng rn)(yng rn)单位在我国境内,单位在我国境内,有用人有用人(yng rn)(yng rn)(yng rn)(yng rn)资格。劳动者年满周岁且符资格。劳动者年满周岁且符合国家对本行业规定的身体及精神安康状况。合国家对本行业规定的身体及精神安康状况。、内容合法。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内容合法。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程序合法。公开招收、程序合法。公开招收承受报名承受报名
3、全面考核全面考核择优录用择优录用向劳动行政部门向劳动行政部门报批录用手续报批录用手续二公平原那么二公平原那么三平等自愿原那么三平等自愿原那么四协商一致原那么四协商一致原那么五老实信誉原那么五老实信誉原那么劳动(lodng)合同法解析第二页,共二十五页。案例案例(nl)分分析析从假博士承担刑事责任看劳动合同订立制度从假博士承担刑事责任看劳动合同订立制度案情:案情:2004 2004年年底,年年底,“北大假博士北大假博士刘志刚刘志刚(曾用曾用名刘育豪名刘育豪)伪造了北大的本科、硕士、博士学历,伪造了北大的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应聘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应聘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以下简称郑州航院以下简
4、称郑州航院)老老师职位,该学院信以为真,即与刘志刚商谈招聘事师职位,该学院信以为真,即与刘志刚商谈招聘事宜。为了能让刘志刚毕业后到学院工作,郑州航院宜。为了能让刘志刚毕业后到学院工作,郑州航院决定让其毕业前即可上班。决定让其毕业前即可上班。20042004年年1212月份,刘志月份,刘志刚到郑州航院上班,学院按博士生待遇支付给刘志刚到郑州航院上班,学院按博士生待遇支付给刘志刚刚4 4万元安家费,三个月工资万元安家费,三个月工资60006000元,并分配元,并分配120120平方米住房一套。刘志刚上班后,屡次以自己是北平方米住房一套。刘志刚上班后,屡次以自己是北大博士为由,要求进步待遇,不断和学
5、院提出需要大博士为由,要求进步待遇,不断和学院提出需要配置电脑配置电脑(dinno)(dinno)、打印机和科研启动资金等、打印机和科研启动资金等要求。郑州航院经向北京大学查询,发现受骗遂向要求。郑州航院经向北京大学查询,发现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决刘志刚公安机关报案。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决刘志刚3 3年年6 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分金个月有期徒刑并处分金40004000元。元。劳动(lodng)合同法解析第三页,共二十五页。&点评:点评:&此案涉及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此案涉及了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认定和和“处理处理两个问题。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两个问题。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
6、、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规定,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对于同无效。对于“欺诈欺诈劳动部解释为一方当劳动部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成心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事人成心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成心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成心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无论是用人单位欺诈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无论是用人单位欺诈劳动者还是劳动者欺诈用人单位,都会导致劳动者还是劳动者欺诈用人单位,都会导致(dozh)合同无效。本案中刘志刚的行为无疑符合同无效。本案中刘志刚的行为无疑符合欺诈的特征。他与郑州航院的劳动合同应合欺诈的特征。他与郑州航院的劳动合同应认定为无
7、效合同。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处理因认定为无效合同。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处理因无效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呢?无效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呢?劳动(lodng)合同法解析第四页,共二十五页。法院审理认为,刘志刚虚构自己北京大学在读法院审理认为,刘志刚虚构自己北京大学在读博士生的身份,骗取郑州航院按照博士生待遇给博士生的身份,骗取郑州航院按照博士生待遇给其其4 4万余元的安家费及工资,其向被骗单位万余元的安家费及工资,其向被骗单位(dnwi)(dnwi)(dnwi)(dnwi)出出具的是具的是“收条而非收条而非“借条,后又继续向被骗借条,后又继续向被骗单位单位(dnwi)(dnwi)(dnwi)(dnwi)提出高
8、额的安家费、科研经费、工资及提出高额的安家费、科研经费、工资及福利待遇等要求,足以证明刘志刚主观上具有非福利待遇等要求,足以证明刘志刚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财物之目的,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法占有财物之目的,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其劳动关系是一个不被保护的假关系。件。其劳动关系是一个不被保护的假关系。核心要点:核心要点:老实信誉原那么被引入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动合老实信誉原那么被引入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动合同双方不欺诈、遵守信誉,是这一原那么最根本同双方不欺诈、遵守信誉,是这一原那么最根本的要求。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和处理都遵从这一的要求。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和处理都遵从这一原那么。原那么。劳动(
9、lodng)合同法解析第五页,共二十五页。案例案例(nl)分分析析案情案情:某外贸企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销售某外贸企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销售主管,胡某前往应聘。为了获得该外贸企业主管,胡某前往应聘。为了获得该外贸企业的信任,胡某向企业提交的信任,胡某向企业提交(tjio)(tjio)了以往在多个了以往在多个外贸企业工作的书面说明企业对胡某的工作外贸企业工作的书面说明企业对胡某的工作经历相当满意,双方立即订立了为期年的经历相当满意,双方立即订立了为期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企业聘任胡某为销售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企业聘任胡某为销售主管,试用期个月。主管,试用期个月。个月后,企业发现胡某的销售业绩平
10、个月后,企业发现胡某的销售业绩平平,即要求胡某加大销售力度。又个月后,平,即要求胡某加大销售力度。又个月后,企业发现胡某的销售业绩仍无起色,遂对胡某企业发现胡某的销售业绩仍无起色,遂对胡某的工作经历产生了疑心。于是,企业派人对胡的工作经历产生了疑心。于是,企业派人对胡某提供的以往经历进展调查。经调查发现,胡某提供的以往经历进展调查。经调查发现,胡某所说的在多个外贸企业担任过销售主管纯属某所说的在多个外贸企业担任过销售主管纯属虚构。为此,企业决定解除与胡某的劳动合同。虚构。为此,企业决定解除与胡某的劳动合同。胡某坚决不同意。胡某坚决不同意。劳动(lodng)合同法解析第六页,共二十五页。胡某认为
11、,自已进企业是经过考核录用的,以胡某认为,自已进企业是经过考核录用的,以往工作经历与目前工作并无关系,企业解除劳往工作经历与目前工作并无关系,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根据。外贸企业那么认为,员工以动合同没有根据。外贸企业那么认为,员工以往工作经历是企业录用员工的参考条件,企业往工作经历是企业录用员工的参考条件,企业主在是因胡某以往在多个外贸企业从事过销售主在是因胡某以往在多个外贸企业从事过销售的经历而决定聘用,其劳动合同是采取欺骗方的经历而决定聘用,其劳动合同是采取欺骗方式而签订式而签订(qindng)(qindng)(qindng)(qindng)的,因此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企业有权解
12、除劳动合同。劳动(lodng)合同法解析第七页,共二十五页。&解析:本案争议焦点是企业是否可以在调查发现胡某工作经历虚假后作出解除合同的决定。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nzho)合同执行,但是当事人如采取欺诈或威胁的行为签定了劳动合同,该份劳动合同是否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对此?劳动法?第18条明确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犯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据此,外贸企业认为其与胡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是有法律根据的。劳动(lod
13、ng)合同法解析第八页,共二十五页。但是,劳动合同是否无效,不能由当事但是,劳动合同是否无效,不能由当事人自己人自己(zj)确定,确定,?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法?均均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局部无效有争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局部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本案中,胡某为了到达与企业签定劳动认。本案中,胡某为了到达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目的,隐瞒了真实情况,虚构工作经合同的目的,隐瞒了真实情况,虚构工作经历,属欺诈行为,因此,胡某与企业订立的历,属欺诈行为,因此,胡某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属无效合同。该无效合同甘共经
14、劳动合同应属无效合同。该无效合同甘共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应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lodng)合同法解析第九页,共二十五页。劳动(lodng)合同法解析 律师(lsh)答疑解惑第十页,共二十五页。三、订立三、订立三、订立三、订立(dngl)(dngl)劳动合同的程劳动合同的程劳动合同的程劳动合同的程序序序序 一招收录用阶段一招收录用阶段1、用人单位公布招工简章、用人单位公布招工简章(jinzhng)。招工简章。招工简章(jinzhng)应包含两局部内容:一是招工条件,二应包含两局部内容:一是招工条件,
15、二是录用后的权利义务。是录用后的权利义务。2、组织报名、组织报名3、对劳动者进展全面考核、对劳动者进展全面考核4、择优录取、择优录取 二签订劳动合同阶段二签订劳动合同阶段1、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草案。用人单位有义务向、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草案。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说明草案中各条款的详细内容和法律根据,劳动者说明草案中各条款的详细内容和法律根据,解答劳动者的疑问。解答劳动者的疑问。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劳动合同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劳动合同内容:4、双方签约、双方签约劳动(lodng)合同法解析第十一页,共二
16、十五页。三订立劳动合同三订立劳动合同(lo dn h tn)(lo dn h tn)过程中的告之义务过程中的告之义务1 1、用人单位告之义务的详细内容。根据我国劳动合、用人单位告之义务的详细内容。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同法第8 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告之义务的详细内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告之义务的详细内容包括:容包括:工作内容。包括工作岗位、工作标准、规格、任务。工作内容。包括工作岗位、工作标准、规格、任务。工作条件。主要指劳动保护措施。工作条件。主要指劳动保护措施。工作地点。指劳动者提供劳动的详细位置。特别是用工作地点。指劳动者提供劳动的详细位置。特别是用人单位注册地与分公司处于不同地点的用人单
17、位人单位注册地与分公司处于不同地点的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和平安消费状况。职业危害和平安消费状况。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劳动者要求理解的其它情况。劳动者要求理解的其它情况。劳动(lodng)合同法解析第十二页,共二十五页。2 2、劳动者的告之义务、劳动者的告之义务 主要指提供包括其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根本情主要指提供包括其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根本情况,如提供自己的相关证件、特定工种况,如提供自己的相关证件、特定工种(gngzhng)(gngzhng)(gngzhng)(gngzhng)对身对身体素质要求的检测证书等。简历最好不要注水体素质要求的检测证书等。简历最好不要注水 四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扣押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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