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课件(第十六章民事法律制度)40584.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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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zhd)第一页,共四十四页。第一节 民法(mnf)(一一)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民法是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gun x)和财产关系和财产关系(gun x)法律标准的总称。法律标准的总称。1986年,我国制定公布了年,我国制定公布了?民法通那么民法通那么?,确立了我国民法,确立了我国民法的根本原那么和根本制度。我国还制定公布了一系列民事部的根本原那么和根本制度。我国还制定公布了一系列民事部门法,如门法,如?合同法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婚姻法婚姻法?、?继承法继承法?、?著作权法著作权法?、?专利法专
2、利法?、?商标法商标法?、?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物权物权法法?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民法体系。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民法体系。(二二)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1.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2.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第二页,共四十四页。(三三)民法的根本原那么民法的根本原那么1.平等原那么。平等原那么。2自愿原那么。自愿原那么。3.公平原那么。公平原那么。4.老实信誉原那么。老实信誉原那么。5.守法原那么。守法原那么。6.公序良俗原那么。公序良俗原那么。7.制止权利滥用原那么。制止权利滥用原那么。二、民事主体二、民事主体(一一)民事主体概述民
3、事主体概述 民事主体是指按照民事主体是指按照(nzho)民事法律标准具有参与民事法民事法律标准具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资格,并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律关系的资格,并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务的人。第三页,共四十四页。(二二)自然人自然人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才能。自然人的民事权利才能。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才能。自然人的民事行为才能。?民法通那么民法通那么?根据行为根据行为(xngwi)人的年龄、智力与精神状况,将自人的年龄、智力与精神状况,将自然人的行为然人的行为(xngwi)才能分为三类才能分为三类;(1)完全民事行为才能。完全民事行为才能。(2)限制行为才能。
4、限制行为才能。(3)无民事行为才能。无民事行为才能。(三三)法人法人1法人的概念和分类。法人的概念和分类。根据我国根据我国?民法通那么民法通那么?的规定,以法人活动的性质为标准,的规定,以法人活动的性质为标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人。第四页,共四十四页。2法人的成立及才能。法人的成立及才能。1法人的成立。法人的成立必须法人的成立。法人的成立必须(bx)具备以下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和场所。可以独立承担
5、民事责任。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法人的才能。法人的才能。法人的民事权利才能。法人的民事权利才能。法人的民事权利才能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才能有以下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才能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才能有以下不同:一是起止时间不同。二是差异程度不同。三是范围不同。一是起止时间不同。二是差异程度不同。三是范围不同。法人的民事行为才能。法人的民事行为才能。法人的民事行为才能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才能有以下不同法人的民事行为才能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才能有以下不同:一是起止时间不同。二是范围不同。三是实现方式不同。一是起止时间不同。二是范围不同。三是实现方式不同。第五页,共四十四页。3.法人机关法人机关(jgun)及
6、分支机构。及分支机构。(1)法人机关。法人机关。法人机关通常可以分为意思机关、执行机关、代表机关和监察机关。法人机关通常可以分为意思机关、执行机关、代表机关和监察机关。(2)法人分支机构。法人分支机构。4.法人的变更与终止。法人的变更与终止。(四四)其他民事主体其他民事主体除了自然人和法人之外,根据除了自然人和法人之外,根据?民法通那么民法通那么?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联营企业等也是合法的民事主体。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联营企业等也是合法的民事主体。第六页,共四十四页。三、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三、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一一)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1
7、.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要件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要件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zhngzh)民事权利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才能。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才能。(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1)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之间是平等的;(2)民事法律行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
8、构成要素为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3)事主体施行民事法律行为是事主体施行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设定、变更或终止一定民事法律行为关系为目的以设定、变更或终止一定民事法律行为关系为目的;(4)民民事法律行为依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事法律行为依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5)民事法律行民事法律行为是经法律确认和认可的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事实,它能引为是经法律确认和认可的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事实,它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与终止。起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第七页,共四十四页。2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3)其他形式。其他形式。3
9、.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1)无民事行为才能无民事行为才能(cinng)人独立施行的民事行为人独立施行的民事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才能人依法不能独立施行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才能人依法不能独立施行的民事行为;(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5)乘人之危所为的民事行为乘人之危所为的民事行为;(6)恶意串通损害别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别人利益的民事行为;(7)违背法律的强迫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违背法律的强迫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
10、行为。第八页,共四十四页。4.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5.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3)追缴财产。追缴财产。6.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xngwi)。(二二)代理代理1.代理的概念。代理的概念。2.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的法律特征。3代理的种类。根据代理的种类。根据?民法通那么民法通那么?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代理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代理包括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包括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第九页,共四十四页。4.无权代理及
11、其后果。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别人无权代理及其后果。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别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展代理行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展代理行为。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为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为:(1)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令人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令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2)行为人以本人的名义与别人行为人以本人的名义与别人所为的民事行为所为的民事行为;(3)第三人须为好心且无过失第三人须为好心且无过失;(4)行为人的行行为人的行为不违法为不违法;(5)行为人与第三人具有札行为人与第三人具有札l应的民事行为才能。应的民事行为才能。5.表见代理
12、及其后果。表见代理及其后果。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xingdu)人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且相对(xingdu)人主观上为好心,因此可人主观上为好心,因此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第十页,共四十四页。四、诉讼时效四、诉讼时效(一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和分类诉讼时效的概念和分类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致使在诉讼中丧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致使在诉讼中丧失胜诉权的法律制度。失胜诉权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分为普通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
13、效和最长诉讼时诉讼时效分为普通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效。(二二)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指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时间点。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指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时间点。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展中,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展中,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恳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无法行使恳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问进展中,因发生法定事由,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问进展中,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致使已经(y jing)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
14、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第十一页,共四十四页。五、民事诉讼与仲裁五、民事诉讼与仲裁(一一)民事诉讼民事诉讼1.民事诉讼概述。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民事诉讼概述。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互相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互相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诉讼。2.当事人。当事人。(1)当事人的范围。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和共同当事人的范围。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诉讼人。(2)当事人的权利。当事
15、人的权利。?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且有权进展辩论。平等的诉讼权利,且有权进展辩论。3.涉外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第一,诉讼主体涉外,第一,诉讼主体涉外,;第二,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第二,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fl)事实涉外,事实涉外,第三,诉讼标的物涉外第三,诉讼标的物涉外第十二页,共四十四页。(二二)仲裁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仲裁法仲裁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4年年8月月31日通过,自日通过,自199年年9月
16、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根据根据?仲裁法仲裁法?,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y fn)申请仲裁的,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y fn)向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外。以下纠纷不能仲裁以下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依
17、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十三页,共四十四页。第二节物权法和担保法一、物权根本法律制度一、物权根本法律制度2007年年3月月16日,十届金国人大日,十届金国人大(rnd)五次会议通过了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物权法物权法?,该法于,该法于2007年年10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一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物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
18、.物权是绝对权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对世权)。2.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支配权。3.物权的标的是物。物权的标的是物。4.物权具有排他性。物权具有排他性。5.物权具有追及力。物权具有追及力。第十四页,共四十四页。二物权的根本原那么二物权的根本原那么根据根据?物权法物权法?,物权的根本原那么有,物权的根本原那么有:1.平等保护原那么。平等保护原那么。2.物权法定原那么。物权法定原那么。3.一物一权原那么。一物一权原那么。4.公示、公信原那么。公示、公信原那么。由于物权是对世权,因此,为了维护交易平安和秩序,必须由于物权是对世权,因此,为了维护交易平安和秩序,必须将物权设立、转移的事实通过一定的方式向社
19、会公开,使其将物权设立、转移的事实通过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使其别人知道物权变动的状况。别人知道物权变动的状况。所谓公信,是指当物权根据法律规定进展了公示,即使该公所谓公信,是指当物权根据法律规定进展了公示,即使该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存在瑕疵,对于信赖该物权存在并已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存在瑕疵,对于信赖该物权存在并已从事从事(cngsh)物权交易的人,法律成认其法律效果,以保护交物权交易的人,法律成认其法律效果,以保护交易平安。易平安。第十五页,共四十四页。(三三)物权的种类物权的种类1.所有权。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按照法律的规所有权。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
20、按照法律的规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处分权是所有权区别于其他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处分权是所有权区别于其他权利的重要特征。权利的重要特征。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并派生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并派生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2.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别人的物享有占有、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别人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jinl)用地便用地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3.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
21、在侦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在侦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设先受偿的权利。设l.担保物权的目的就是为了担保债权人的债权担保物权的目的就是为了担保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担保物权又可分为物的担保和财产权利担保两种方式,的实现。担保物权又可分为物的担保和财产权利担保两种方式,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第十六页,共四十四页。二、担保法律制度二、担保法律制度(一一)担保法律制度概述担保法律制度概述1987年年1月月1日施行的日施行的?
22、民法通那么民法通那么?规定了担保法律制度,规定了担保法律制度,1995年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公布和施行,对担保法律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公布和施行,对担保法律制度的根本度的根本(gnbn)原那么和内容作了规定。原那么和内容作了规定。最新通过的最新通过的?物权法物权法?也对担保物权法律制度进展了比较详细也对担保物权法律制度进展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的规定。?民法通那么民法通那么?、?物权法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和和?担保法担保法?的的司法解释,从原那么规定到法律的详细适用,共同形成了我司法解释,从原那么规定到法律的详细适用,共同形成了我国较为完善的担保法律制。国较为完善的担保法律制。?担保法
23、担保法?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定金。担保的种类担保的种类:1人的担保,是指假设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由保证人按人的担保,是指假设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照约定履行债务。2物的担保。物的保证方式主要有抵押权和质押权以及物的担保。物的保证方式主要有抵押权和质押权以及留置权。留置权。3定金担保。定金担保。第十七页,共四十四页。(二二)物权法物权法1.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法定规那么。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法定规那么。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
24、保的,可以按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保的,可以按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2.主从合同的效力关系规那么。主从合同的效力关系规那么。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同无效。3.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法定例外规那么。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法定例外规那么。担保物的优先受偿权并不是绝对的,可能受到法律另有规定的挑担保物的优先受偿权并不是绝对的,可能受到法律另有规定的挑战。战。4.物保与人保并存的处理规那么。物保与人保并存的处理规那么。其一,允许债权人按照约定的机制来处理物保与人保并存的其一,允许债
25、权人按照约定的机制来处理物保与人保并存的问题,并且如有约定那么必须按照约定实现债权问题,并且如有约定那么必须按照约定实现债权;其二,未约其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债务人提供物保的应先执行定或约定不明的,债务人提供物保的应先执行;其三,第三人其三,第三人提供担保物的寸那么由债权人选择。很显然提供担保物的寸那么由债权人选择。很显然(xinrn)前述规定前述规定对于保护债权人利益有明显的好处。对于保护债权人利益有明显的好处。第十八页,共四十四页。5.?担保法?与?物权法?的关系。?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明确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三)抵押1抵押的概念。2.抵押物的范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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