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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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法培训个人所得税法培训财务处2011年9月目录目录l概念l个人所得税法解读l新个人所得税对公司影响概念概念l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概念概念l个人所得税在新中国的发展历程个人所得税在新中国的发展历程1950年政务院发布了新中国税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其中涉及对个人所得征税的主要是薪给报酬所得税和存款利息所得税,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开征。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免征额为800元。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
2、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的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为800元。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免征额1600元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
3、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概念概念l哪些人需要征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概念概念l我国近十年个税占总税收的比例时间时间个税收入个税收入占总税收比例占总税收比例20102010年年48374837亿亿6.61%6.61%20092009年年39493949亿亿6.63%6.63%20082008年年37223722亿亿6.86%6.86%20072
4、007年年31843184亿亿6.44%6.44%20062006年年24522452亿亿6.52%6.52%20052005年年20932093亿亿6.78%6.78%20042004年年17371737亿亿6.75%6.75%20032003年年14171417亿亿6.93%6.93%20022002年年12111211亿亿7.12%7.12%20012001年年995995亿亿6.90%6.90%个人所得税法解读个人所得税法解读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
5、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
6、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解读个人所得税法解读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其
7、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解读个人所得税法解读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8、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十、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
9、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解读个人所得税法解读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
10、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所得税法解读个人所得税法解读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
1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说的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
12、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解读个人所得税法解读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减征个人所得税,其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解读个人所得税法解读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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