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法律法规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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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解读兽医法律法规内容兽医法律法规内容法律法律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法规法规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办法等等规章规章农业部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试管理暂行办法动物屠宰检疫技术规程动物屠宰检疫技术规程、动物
2、产地检疫技术规程动物产地检疫技术规程跨省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引进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种禽产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种禽产地检疫规程、动物卫生、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志使用规范监督执法标志使用规范、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规范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规范、动物卫生标志使用规动物卫生标志使用规范范、样式及填写规范样式及填写规范等等其他规范性文件其他规范性文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的动物防疫规范性文件。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的动物防疫规范性文件。如:自治区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办法自治区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办法、自治区动物屠宰检疫管理办法自治区动
3、物屠宰检疫管理办法、自治区自治区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自治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自治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试行)(试行)和和自治区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村级动物防自治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暂行)疫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暂行)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主要内容及其配套法规主要内容 一、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二、法律制度二、法律制度 (一)人员管理制度:(一)人员管理制度:1、官方兽医管理制度 2、执业兽医管
4、理制度 3、乡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 (二)工作管理制度(二)工作管理制度 1、官方兽医签字制度 6、动物疫病可追溯管理制度 2、申报检疫制度 7、动物疫病监测制度 3、检疫制度 8、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制度 4、检疫审批制度、9、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制度 5、强制免疫制度、10、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制度、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以以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为主线,对现行的兽为主线,对现行的兽医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医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新修订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于,于2007年年8月月31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年1月月1日起执行。日起执行。家畜家禽管理
5、条例家畜家禽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1997年年7月月1日发布,日发布,1998年年1月月1日执日执行)行)-新修订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2007年年8月月31日发布,日发布,2008年年1月月1日执行)日执行)一、职责与职能一、职责与职能 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第八条规定:第八条规定:(一)政府动物防疫责任一)政府动物防疫责任 县县级级以以上上人人民民政政府府应应当当加加强强对对动动物物防防疫疫工工作作的的统统一一领领导导,加加强强基基层层动动防防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乡
6、(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地区的动物疫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地区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预防与控制工作。(二)政府部门动物防疫责任(二)政府部门动物防疫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计划、财政、质检、卫生、林业、交通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计划、财政、质检、卫生、林业、交通等)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动物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军队和武装警察部
7、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动物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动物及饲养自用动物的防疫工作。队现役动物及饲养自用动物的防疫工作。(三)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主体地位(三)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主体地位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第八条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作。”动物产品安全监管问题。动物产品安全监管问题。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有的三方面的职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有的三方面的职能一是
8、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一是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 1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根据货主的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根据货主的申报,实施检疫。申报,实施检疫。2 2屠宰检疫。屠宰检疫。屠宰动物时,根据货主的申报,在屠宰过程中实施同步检疫。屠宰动物时,根据货主的申报,在屠宰过程中实施同步检疫。二是防疫监督和检疫监督。二是防疫监督和检疫监督。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法将动物防疫的主要监督管理和执法将动物防疫的主要监督管理和执法职能全部授权给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动物饲养、屠宰、职能全部授权给了
9、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储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储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并可采取以下措施:疫实施监督管理。并可采取以下措施:1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2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和处理;3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4对依法应当检疫而
10、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5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6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7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需要,经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需要,经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车站、港口、机场等相关场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车站、港口、机场等相关场所派驻官方兽医。派驻官方兽医。8为控制、
11、扑灭动物疫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派人在当为控制、扑灭动物疫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派人在当地依法设立的现有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必要时,经省、自治地依法设立的现有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必要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临时性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临时性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执行监督检查任务。三是对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动物诊疗活动。三是对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动物诊疗活动。(四)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法律地位(四)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法律地位 第九条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根据统筹
12、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设置规定,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设置的原则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的原则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疫病监测疫病监测)、第十八条(种用乳、第十八条(种用乳用动物检测)、第二十六条(疫情报告)和用动物检测)、第二十六条(疫情报告)和第七十一条、第八十三条(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第八十三条(法律责任)二、兽医人员管理制度二、兽医人员管理制度 官方兽医管理制度官方兽医管理制度 执业兽医管理
13、制度执业兽医管理制度 乡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乡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 (一)官方兽医管理制度:(一)官方兽医管理制度:官方兽医制度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种官方兽医制度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种兽医兽医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这种制度的实行,使我国在兽医管理体制上正逐步与国。这种制度的实行,使我国在兽医管理体制上正逐步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际通行做法接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官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官方兽医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国务兽医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国务 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资
14、格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政部门制定。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政部门制定。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官方兽医官方兽医作为执法主体,需经作为执法主体,需经资格认可、法律授权或政府任命,其行为需保证独立、公正并具有权威资格认可、法律授权或政府任命,其行为需保证独立、公正并具有权威性。性。农业部关于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关于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
15、认工作的通知 (农医发201125号)官方兽医资格条件:官方兽医资格条件:2011年年12月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方日前,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方可确认为官方兽医:可确认为官方兽医:一是属于编制内人员;二是在动物、动物产品检疫一是属于编制内人员;二是在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和其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执法岗位工作。和其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执法岗位工作。2012年年1月月1日以后,调入或者日以后,调入或者录用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当取得录用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当取得执业兽医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方可确认,方可确认为官方兽医。受过开除、辞退、劳动教养、刑事处罚和法律法规规定不为官方兽医。
16、受过开除、辞退、劳动教养、刑事处罚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工勤人员,不得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工勤人员,不得确认为官方兽医。官方兽医调离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和其他有关动物卫确认为官方兽医。官方兽医调离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和其他有关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执法岗位的,应当取消其官方兽医资格。生监督管理执法岗位的,应当取消其官方兽医资格。符合官方兽医资格条件的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由县、地市级兽医主符合官方兽医资格条件的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由县、地市级兽医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管部门逐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
17、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发文确认其官方兽医资格。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发文确认其官方兽医资格。官方兽医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行政执法证件方可执法。各省、自治区、直官方兽医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行政执法证件方可执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将当年确认的本行政区域内官方月底前将当年确认的本行政区域内官方兽医人员名单汇总报农业部备案。兽医人员名单汇总报农业部备案。(二)执业兽医管理制度: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考试制度;经注册(二)执业兽医管理制度: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考试制度;经注册的执业兽医,方可从事动
18、物诊疗活动。的执业兽医,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发布)年发布)执业兽医: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活动的兽医人员执业兽医: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活动的兽医人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兽医管理工作。医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执业兽医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执业兽医的监督执法工作。监督执法工作。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由农业部组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由农业
19、部组织,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织,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者水产养殖专业大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者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内容包括兽医综合知识和临床技能两部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内容包括兽医综合知识和临床技能两部分。执业兽医应当定期参加兽医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培训,执业兽医应当定期参加兽医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
20、业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书:(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被吊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不满二年的;(二)被吊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不满二年的;(三)患有国家规定不得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三)患有国家规定不得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的。执业兽医注册与备案:执业兽医注册与备案: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申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申请兽医执业注册;取得执业助理
21、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辅助请兽医执业注册;取得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辅助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备案。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备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执业兽医师和执业经注册或者备案的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发给兽医师执业证书和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助理兽医师,发给兽医师执业证书和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执业注册年检,根据每年报告执业情况和接受继续教育情况。执业注册年检,根据每年报告执业情况和接受继续教育情况。4 4、执业兽医从业管理、执业兽医从业管理实实行行分分类类管管理理。按按照照执执业业兽兽医医管管理理办办法法规规定定,我我国国执执业业兽兽医医分分为执业兽医师和助理执业兽医师为
22、执业兽医师和助理执业兽医师。执执业业兽兽医医师师可可以以从从事事动动物物疾疾病病的的预预防防、诊诊断断、治治疗疗和和开开具具处处方方、填填写写诊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等活动;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等活动;执执业业助助理理兽兽医医师师在在执执业业兽兽医医师师指指导导下下协协助助开开展展兽兽医医执执业业活活动动,但但不不得得开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执业兽医从业要求:执业兽医从业要求:及时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动物防疫任务。及时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动物防疫任务。不不得得同同时时在在两两个个或或者者两两个个以以上上动动物物诊诊疗疗机机构构执执业业,但
23、但动动物物诊诊疗疗机机构构间间的的会诊、支援、应邀出诊、急救除外。会诊、支援、应邀出诊、急救除外。及时报告动物疫情。及时报告动物疫情。合合理理用用药药。不不得得使使用用假假劣劣兽兽药药和和农农业业部部规规定定禁禁止止使使用用的的药药品品及及其其他他化化合合物。物。及时报告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及时报告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5 5、兽医自律组织、兽医自律组织 兽医协会作为兽医职业人员的自律性法人组织,兽医协会作为兽医职业人员的自律性法人组织,对于提高兽医人员知识水平,维护兽医人员合法权益,对于提高兽医人员知识水平,维护兽医人员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兽医协会为会员之间的交流提供平
24、台,具有重要作用。兽医协会为会员之间的交流提供平台,及时传递新技术、新知识和法律法规变化及影响,参及时传递新技术、新知识和法律法规变化及影响,参与制定兽医政策、法规和标准,开展兽医继续教育培与制定兽医政策、法规和标准,开展兽医继续教育培训,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训,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经国务院同意,20092009年年5 5月月2323日民政部批准筹建日民政部批准筹建中国兽医协会。中国兽医协会。20092009年年1010月月2828日中国兽医协会已正式日中国兽医协会已正式成立。成立。(三)乡村兽医管理制度(三)乡村兽医管理制度 乡村兽医管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兽医
25、制度,乡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是我国乡村兽医管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兽医制度,乡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是我国兽医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动物防疫的主体力量。兽医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动物防疫的主体力量。1 1、乡村兽医:、乡村兽医:指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经登记在乡村从事兽医活动的人员。指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经登记在乡村从事兽医活动的人员。2 2、乡村兽医管理体制、乡村兽医管理体制乡村兽医的管理以兽医部门为主。乡村兽医的管理以兽医部门为主。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登记的从事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的乡村兽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登记的从事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的乡村兽医信息汇总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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