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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人力1102:喻诞一、概况一、概况社会保险型模式是最早出现的社会保障模社会保险型模式是最早出现的社会保障模式,或者自保公助型模式。它最早起源于式,或者自保公助型模式。它最早起源于19世纪世纪80年代的德国,后来被世界上许多年代的德国,后来被世界上许多国家采用,此种类型以德国国家采用,此种类型以德国,美国,日本为美国,日本为代表,由于采用这种模式的多为发达资本代表,由于采用这种模式的多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以也被称为市场经济国家型。主义国家,所以也被称为市场经济国家型。社会保险型模式形成的原因社会保险型模式形成的原因:前提条件前提条件-工业化已取得一定
2、成就,国家工工业化已取得一定成就,国家工业化进程使得劳动者面临工伤、疾病、失业、业化进程使得劳动者面临工伤、疾病、失业、养老等各种风险,需借助外界力量来化解养老等各种风险,需借助外界力量来化解国家工业化积累了大量的社会财富,具备了一国家工业化积累了大量的社会财富,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有条件为社会成员统筹安排防定的经济实力,有条件为社会成员统筹安排防范风险的措施范风险的措施劳动者个人也有了一定经济能力,可以通过缴劳动者个人也有了一定经济能力,可以通过缴费为自己和亲属提高一定的经济补偿和保障费为自己和亲属提高一定的经济补偿和保障二、社会保险型模式的特征二、社会保险型模式的特征(1 1)社会保障对
3、象的选择性)社会保障对象的选择性 在该模式下,确定保障对象的依据是在该模式下,确定保障对象的依据是“选择性原则选择性原则”,并不是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并不是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被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只有劳动者才能被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只有劳动者才能成为保障的对象。成为保障的对象。(2 2)社会保障基金来源的多元性)社会保障基金来源的多元性 保险费由国家、雇主、劳动者三方共同负担,保险费由国家、雇主、劳动者三方共同负担,形成一种风险共担和责任分担的社会保障机制形成一种风险共担和责任分担的社会保障机制的社会保障机制。的社会保障机制。(3)强调受保障者的权力和义务有机结合强调受保障者的权力和义务有机结合
4、强调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是与劳动者缴强调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是与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相结合的。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相结合的。(4 4)社会保障基金使用过程的互助互济性)社会保障基金使用过程的互助互济性 社会保障基金在社保成员之间调剂使用,体现社会保障基金在社保成员之间调剂使用,体现了互助互济、共同承担分险的原则。了互助互济、共同承担分险的原则。社会社会保险待遇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多少和社会保险待遇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多少和个人的收入情况有直接的联系,不参加社个人的收入情况有直接的联系,不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享有会保险或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待遇
5、。补充:现收现付制补充:现收现付制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基本上以现收现付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基本上以现收现付为主。现收现付就是为主。现收现付就是以同一个时期正在工以同一个时期正在工作的一代人的交费来支付已经退休的一代作的一代人的交费来支付已经退休的一代人的养老金的制度安排人的养老金的制度安排。但这种筹集资金。但这种筹集资金的方式,受人口年龄结构和人口就业比例的方式,受人口年龄结构和人口就业比例影响很大。影响很大。三、社会保险型模式的功能性评价三、社会保险型模式的功能性评价1.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的公平性和效率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的公平性和效率性分析性分析(1)促进了社会保障制度效率目标的实
6、现)促进了社会保障制度效率目标的实现(2)实现当年收支平衡)实现当年收支平衡(3)有助于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有助于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2.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的缺陷性分析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的缺陷性分析(1)该模式受国家或地区的人口结构和就业比例的)该模式受国家或地区的人口结构和就业比例的影响,社会保险缴费率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影响,社会保险缴费率需要不断进行调整(2)该模式容易产生代际矛盾)该模式容易产生代际矛盾社会保险型模式的典型代表社会保险型模式的典型代表德国德国1.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历史改革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历史改革2.德国的社保政策和征管体制德国的社保政策和征管体制3.德国社保的原则与
7、内容德国社保的原则与内容4.德国社保的特点及评价德国社保的特点及评价19世纪中后期,现代机器大工业的兴起和产业工人的剧增威廉一世皇帝威廉一世皇帝于于1881年发布年发布“皇帝诏书皇帝诏书”,其中对民众,其中对民众提供生活物质提供生活物质保障的要求表保障的要求表示认可,并考示认可,并考虑建立虑建立“社会社会保险制度保险制度”。“铁血宰相俾斯麦铁血宰相俾斯麦颁布三部适用颁布三部适用工人和部分职工人和部分职员的义务保险员的义务保险法。法。法定疾法定疾病保险病保险、法定事故保法定事故保险和伤残险和伤残、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一)德国社会保险的历史改革(一)德国社会保险的历史改革德国是现代社会保险体制的诞
8、生地。德国是现代社会保险体制的诞生地。19世纪中后期,世纪中后期,随着现代机器大工业的兴起和产业工人的剧增,德社随着现代机器大工业的兴起和产业工人的剧增,德社会结构急剧转型,使广泛的社会保障需求成为日益严会结构急剧转型,使广泛的社会保障需求成为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威廉一世皇帝于重的社会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威廉一世皇帝于1881年发布年发布“皇帝诏书皇帝诏书”,其中对民众提供生活物质保障,其中对民众提供生活物质保障的要求表示认可,并考虑建立的要求表示认可,并考虑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皇帝诏书皇帝诏书”确定了社会保险的发展方向,铁血宰相俾确定了社会保险的发展方向,铁血宰
9、相俾斯麦出于降低社会紧张程度、维护统治的需要,着手斯麦出于降低社会紧张程度、维护统治的需要,着手建立广泛、统一和强制性的社保体制,通过颁布三部建立广泛、统一和强制性的社保体制,通过颁布三部适用工人和部分职员的义务保险法,先后于适用工人和部分职员的义务保险法,先后于1883年、年、1884年和年和1889年创建了法定疾病保险、法定事故保险年创建了法定疾病保险、法定事故保险和伤残、养老保险。这是当时堪称世界典范的社会保和伤残、养老保险。这是当时堪称世界典范的社会保险制度,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旨在为劳动者提供保障的险制度,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旨在为劳动者提供保障的法律文件。法律文件。现代的德国社会保险法是以
10、俾斯麦时期的社现代的德国社会保险法是以俾斯麦时期的社会立法为基础逐渐形成的。上述三项法规于会立法为基础逐渐形成的。上述三项法规于1911年汇总为年汇总为帝国保险条例帝国保险条例(RVO)。)。1911年,第一个针对职员保险的法规年,第一个针对职员保险的法规职员保职员保险法险法(AVG)公布,该法规于)公布,该法规于1924年重新年重新修订。修订。1927年的魏玛共和国时期,年的魏玛共和国时期,就业介绍就业介绍及失业保险法规及失业保险法规(AVAVG)生效,德设立)生效,德设立失业保险。失业保险。二战以后,联邦德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得到了恢复二战以后,联邦德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得到了恢复和重建,社会保障
11、和福利国家等作为基本原则理和重建,社会保障和福利国家等作为基本原则理念被写入了宪法。此后,德社保体制经历了扩展、念被写入了宪法。此后,德社保体制经历了扩展、调整、改革与补充、东西部社保网络并轨和继续调整、改革与补充、东西部社保网络并轨和继续发展等阶段。发展等阶段。1957年,德对养老保险进行了根本年,德对养老保险进行了根本改革,确定了养老保险费率根据个人毛工资进行改革,确定了养老保险费率根据个人毛工资进行计算的原则,并设立了分摊款项标准。计算的原则,并设立了分摊款项标准。1971年,年,工伤事故保险范围扩大,学徒工也被包括在内。工伤事故保险范围扩大,学徒工也被包括在内。1972年,取消参加养老
12、保险的年龄限制。年,取消参加养老保险的年龄限制。1975年,德将各种社会法规汇总,颁布年,德将各种社会法规汇总,颁布社会法典社会法典(SGB),该法典是当今德社会保险制度的法律),该法典是当今德社会保险制度的法律基础。基础。1995年起,德设立社会护理保险并纳入年起,德设立社会护理保险并纳入社会法典社会法典。至此,德已形种类丰富、体系完。至此,德已形种类丰富、体系完备、法律健全、运转良好的社会保险制度。备、法律健全、运转良好的社会保险制度。(二)德国的社保政策和征管体制二)德国的社保政策和征管体制 (1)社保险种)社保险种 德国的社会保障项目中既包括养老、医疗、德国的社会保障项目中既包括养老、
13、医疗、失业、工伤、老年护理等基本保险,还有各失业、工伤、老年护理等基本保险,还有各种各样的商业保险,以及社会救济、子女优种各样的商业保险,以及社会救济、子女优育补助、就业培训等社会福利措施。育补助、就业培训等社会福利措施。(2)保费分摊方式)保费分摊方式 每人应缴纳的保费金额视其毛工资总额而定。德政每人应缴纳的保费金额视其毛工资总额而定。德政府每年发布计算保费的最高月工资限额,超过此额府每年发布计算保费的最高月工资限额,超过此额度的收入不计算保费,此额度逐年有所增加。养老、度的收入不计算保费,此额度逐年有所增加。养老、失业、医疗和护理四项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各承担失业、医疗和护理四项保险费由雇主
14、和雇员各承担50%,雇员应缴的保费从本人工资中抽取;工伤事,雇员应缴的保费从本人工资中抽取;工伤事故保险费由雇主全额承担。对于月工资低于故保险费由雇主全额承担。对于月工资低于400欧元欧元的雇员,其雇主必须承担全部五项保险的保费。的雇员,其雇主必须承担全部五项保险的保费。(3)法定义务投保人德国的社会保险是一种法定的、大多数人德国的社会保险是一种法定的、大多数人必须按强制性规定参加的义务保险。所有必须按强制性规定参加的义务保险。所有职员、工人、学徒、失业者、退休人员和职员、工人、学徒、失业者、退休人员和大学生均有投保义务。其中,失业者的社大学生均有投保义务。其中,失业者的社会保险由国家承担,退
15、休人员和大学生只会保险由国家承担,退休人员和大学生只有义务参加法定医疗和护理保险。政府官有义务参加法定医疗和护理保险。政府官员没有参加法定社会保险的义务。雇主有员没有参加法定社会保险的义务。雇主有义务在雇用员工后的义务在雇用员工后的14天内,向法定的医天内,向法定的医疗保险公司申报登记,为员工投保五项法疗保险公司申报登记,为员工投保五项法定保险。定保险。(4)立法及执行机构)立法及执行机构德国的社保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及修订按程德国的社保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及修订按程序由联邦政府提案,联邦议院通过,联邦序由联邦政府提案,联邦议院通过,联邦参议院审议。执法机构为联邦社保机构总参议院审议。执法机构为联邦社
16、保机构总部和各州社保机构。社会保险费的代征机部和各州社保机构。社会保险费的代征机构为各法定医疗保险公司。所有保费都必构为各法定医疗保险公司。所有保费都必须先上缴法定的医疗保险公司,再由医疗须先上缴法定的医疗保险公司,再由医疗保险公司将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保费转缴保险公司将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保费转缴法定养老保险公司及失业保险公司。裁决法定养老保险公司及失业保险公司。裁决社保纠纷的法院为联邦宪法法院(最高法社保纠纷的法院为联邦宪法法院(最高法院)、联邦社保法院及各地方社保法院。院)、联邦社保法院及各地方社保法院。(三)德国的保险制度的原则与内容(三)德国的保险制度的原则与内容1.基本原则:基本原则:
17、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保证社会正义与公平,维持社会公正与经济效保证社会正义与公平,维持社会公正与经济效率的内在统一性率的内在统一性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德国社会保障体系是以强制性的德国社会保障体系是以强制性的社会保险为主体,同时辅之以社会救助与社会社会保险为主体,同时辅之以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主要包括社会保障、社会赡养、社会救福利。主要包括社会保障、社会赡养、社会救济和社会补贴,其中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济和社会补贴,其中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被誉为德国社会保险体系的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被誉为德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四大支柱。四大支柱。养老保险养老保险
18、种类:法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一)筹资模式(一)筹资模式 德国:曾有人建议采取一种统一的、由税曾有人建议采取一种统一的、由税收承担的基本养老金制度。它大致为雇员收承担的基本养老金制度。它大致为雇员平均净工资的平均净工资的40%40%,即目前相当于每月约,即目前相当于每月约1200120014001400马克。这份额外支出将通过提马克。这份额外支出将通过提高接间税来筹集。目前从支出数量上来看,高接间税来筹集。目前从支出数量上来看,养老保险中,法定养老保险占了约养老保险中,法定养老保险占了约70%70%,企,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约占业补充养老保险约占8.5%8.5%,人寿保险,人
19、寿保险10%10%。(二)(二)申领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以及金额申领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以及金额德国:退休年龄定为男性退休年龄定为男性65岁岁,女性女性60岁。然而实际情况是退休者的平均退休年岁。然而实际情况是退休者的平均退休年龄要远远低于法定的退休年龄。高失业率龄要远远低于法定的退休年龄。高失业率使更多人想方设法提前退休使更多人想方设法提前退休,以拿到可以以拿到可以达到工资达到工资70%的退休金。目前的退休金。目前,德国人的德国人的平均退休年龄只有是平均退休年龄只有是60岁岁医医疗疗保保险险德国德国的医疗保险实行的医疗保险实行“社会共济社会共济”原则原则德国德国的医疗保险以的医疗保险以“法定医疗保险
20、法定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德国德国法定医疗保险的法定医疗保险的内容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包括:(1)疾病的预防和疾病的早期诊断)疾病的预防和疾病的早期诊断(2)疾病的治疗;)疾病的治疗;(3)病愈后的身体康复;)病愈后的身体康复;(4)生病期间的护理;)生病期间的护理;(5)丧葬待遇;)丧葬待遇;(6)妇女孕期及哺乳期间的有关待)妇女孕期及哺乳期间的有关待遇遇;遇遇;(7)当病假超过)当病假超过6周时,投保者可以周时,投保者可以从医疗保险机构领取相当于基本工资从医疗保险机构领取相当于基本工资80的病假补贴,最长为的病假补贴,最长为78周等。周等。德国德国法定医疗保
21、险所提供的法定医疗保险所提供的待遇待遇有:有:1.预防、诊治疾病的费用预防、诊治疾病的费用2.康复费用康复费用3.发放病假津贴发放病假津贴4.孕产妇护理等孕产妇护理等德国德国医疗保险特点医疗保险特点互助调剂互助调剂这是德国法定医疗保险在履行缴费义务这是德国法定医疗保险在履行缴费义务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上十分强调的一个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上十分强调的一个原则。目前德国的法定医疗保险平均缴原则。目前德国的法定医疗保险平均缴费率为本人工资的费率为本人工资的13.6%,具体每个人,具体每个人缴费额不一样,但都可同样享受同等质缴费额不一样,但都可同样享受同等质量的法定医疗保险待遇。量的法定医疗保险待遇。社会
22、自治社会自治所有医疗保险机构都不隶属于政府的某所有医疗保险机构都不隶属于政府的某一部门,而是实行自我管理的社会自治一部门,而是实行自我管理的社会自治机构。机构。政事分开政事分开政府卫生部门不参与医疗保险的操作。德国卫生部政府卫生部门不参与医疗保险的操作。德国卫生部主要负责医疗保险法律的起草,经议会通过后颁布主要负责医疗保险法律的起草,经议会通过后颁布实施。此外,还负责全国医疗保险事业一些重要问实施。此外,还负责全国医疗保险事业一些重要问题的宏观调控工作。题的宏观调控工作。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医疗保险机构对医院和诊所医生实行合同管理,但医疗保险机构对医院和诊所医生实行合同管理,但其合同在性质上类似于
23、行政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其合同在性质上类似于行政合同,一旦出现纠纷,由公法法院(社会法院)进行处理,而非民事法院由公法法院(社会法院)进行处理,而非民事法院解决。此外,医疗保险机构对合同的履行负有监督解决。此外,医疗保险机构对合同的履行负有监督检查职能,一旦发现问题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检查职能,一旦发现问题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德国医疗保险的成功之处及面临的困境德国医疗保险的成功之处及面临的困境德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德国社会保障制度五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德国社会保障制度五大支柱之中最具有特色的制度,体现了互助、大支柱之中最具有特色的制度,体现了互助、公平、公正的主导原则及高度自治的管理公平、公正的主导原则
24、及高度自治的管理困境困境:主要是过分追求团结互助的宗旨使得主要是过分追求团结互助的宗旨使得健康保险如同吃大锅饭,投保人、医院、药健康保险如同吃大锅饭,投保人、医院、药房、保险公司任何一方都没有降低医疗费用房、保险公司任何一方都没有降低医疗费用的意识,医疗费用年年长,保险费率也年年的意识,医疗费用年年长,保险费率也年年增。收缴保险费的增长速度赶不上医疗保险增。收缴保险费的增长速度赶不上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的增长速度,法定医疗保险公司赤费用支出的增长速度,法定医疗保险公司赤字严重。字严重。失失业业保保险险(一)参保范围(一)参保范围所有雇员原则上都参加失业保险,保险税所有雇员原则上都参加失业保险,保险
25、税为税前工资总额的为税前工资总额的6.5%,雇员和雇主个承担,雇员和雇主个承担一半,同时政府也提供一定的补贴。一半,同时政府也提供一定的补贴。(二)筹资原则(二)筹资原则基本原则:基本原则:职业介绍优先于待遇发放职业介绍优先于待遇发放(三)享受待遇(三)享受待遇失业补贴、失业救济、坏天气补贴、就业增失业补贴、失业救济、坏天气补贴、就业增补、改行培训、求职费用、等破产补偿、缩补、改行培训、求职费用、等破产补偿、缩短工时补贴短工时补贴(四)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条件(四)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条件(1)必须是失业人员且至少参加了一年的失业保险。)必须是失业人员且至少参加了一年的失业保险。(2)必须到劳动局
26、进行失业登记。)必须到劳动局进行失业登记。(3)必须提出申请,要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提出申请,要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4)必须接受职业介绍)必须接受职业介绍(5)必须具有)必须具有“候补资格候补资格”。注意:注意:失业保险金数额与失业者失业前的工资水平失业保险金数额与失业者失业前的工资水平挂钩,发放期限的长短既与交纳保险费和就业时挂钩,发放期限的长短既与交纳保险费和就业时间的长短有关,又与失业者年龄的大小挂钩。一间的长短有关,又与失业者年龄的大小挂钩。一般情况下,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为一年。般情况下,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为一年。工工伤伤保保险险(1)工伤风险及范围)工伤风险及范围所有的职工、
27、农民都属于法定事故保所有的职工、农民都属于法定事故保险的参保人。保险范围不仅包括上班发生险的参保人。保险范围不仅包括上班发生的事故,还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的事故,还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参保人数约为全国人口的参保人数约为全国人口的50%。事故保险。事故保险由专门的合作社负责,保费由企业交纳,由专门的合作社负责,保费由企业交纳,费率由双方协商确定。费率由双方协商确定。(2)投保人的权益:)投保人的权益:事故和职业病伤害的医疗费,致残者在正事故和职业病伤害的医疗费,致残者在正式退休年龄前可领取相当与工资的式退休年龄前可领取相当与工资的80%的的伤残津贴,事故受害者的转岗培训费用;伤残津贴
28、,事故受害者的转岗培训费用;如参保人身亡,本人丧葬费、配偶和子女如参保人身亡,本人丧葬费、配偶和子女的抚恤金。的抚恤金。社社会会救救济济&社社会会照照顾顾社会救济社会救济是指政府向低收入者按期发放是指政府向低收入者按期发放的生活费。的生活费。救济对象是家庭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贫困救济对象是家庭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贫困者。主要是四种人:一是无工作的人员;者。主要是四种人:一是无工作的人员;二是因疾病贫困者;三是酗酒、吸毒人员;二是因疾病贫困者;三是酗酒、吸毒人员;四是无家可归者,如流浪乞讨人员等。在四是无家可归者,如流浪乞讨人员等。在德国,负责社会救济的福利办公室根据不德国,负责社会救济的福利办公室
29、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在综合考虑申请者的个人同人群的特点,在综合考虑申请者的个人状况、财力状况、家庭状况及是否曾向其状况、财力状况、家庭状况及是否曾向其他福利基金申请救济等因素后,确定给与他福利基金申请救济等因素后,确定给与合适的救济方式。合适的救济方式。社会照顾社会照顾是对丧失了劳动能力的特是对丧失了劳动能力的特定困难人群提供必要的帮助。分为定困难人群提供必要的帮助。分为日日常生活补助常生活补助和和特殊状况特殊状况照顾两类。照顾两类。社会救济和社会照顾的资金来源于政社会救济和社会照顾的资金来源于政府税收,由城镇政府负责管理,无偿府税收,由城镇政府负责管理,无偿发放。发放。(四)德国社保的特点及
30、评价(四)德国社保的特点及评价特点:特点:1.社会保险以国家法定社保为主,企业、个人可以根社会保险以国家法定社保为主,企业、个人可以根据各自情况采取补充保险据各自情况采取补充保险2.社会保险金筹集,以个人和企业为主,国家财政为社会保险金筹集,以个人和企业为主,国家财政为辅辅3.社保基金的管理和支付以现收现付为主,支付标准社保基金的管理和支付以现收现付为主,支付标准与工资增长率和物价上涨率挂钩与工资增长率和物价上涨率挂钩4.社保机构实行行业组织管理与地区组织管理相结合,社保机构实行行业组织管理与地区组织管理相结合,有劳资双方共同参与、自治管理有劳资双方共同参与、自治管理5.通过立法规范和监督保险
31、机构的行为通过立法规范和监督保险机构的行为,依法协调同依法协调同类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类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评价评价:成功之处成功之处:1.由于这种模式的自助性由于这种模式的自助性,保障对象的自立和自主保障对象的自立和自主意识强意识强,国家财政负担较轻国家财政负担较轻;2.社会成员在社会保障中的权利与义务紧密相联社会成员在社会保障中的权利与义务紧密相联,对国家依赖性小对国家依赖性小,体制富有活力体制富有活力;3.有利于抑制消费膨胀有利于抑制消费膨胀,将消费基金变为积累基金将消费基金变为积累基金,加大生产投入加大生产投入,促进生产的发展促进生产的发展;4.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价值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价值,具有较强的社具有较强的社会共济功能会共济功能.出现困境出现困境:1.违背了违背了“由富人向穷人由富人向穷人”进行财富再分配的初衷进行财富再分配的初衷2.社会福利开支的猛增,造成了庞大的政府财政赤社会福利开支的猛增,造成了庞大的政府财政赤字字3.高福利导致的高税收,增大了企业的生产成本,高福利导致的高税收,增大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严重削弱了经济增长的基础严重削弱了经济增长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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