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5.26涟源市第二水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同(最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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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涟源市第二水厂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编号:HNZP-LD-2016001采购人(全称):涟源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供应商(全称):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1) 采购组织形式: 政府集中采购(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合同价格备注合同金额小写:¥ 9967645大写: 玖佰玖拾陆万柒仟陆佰肆拾伍元(本金额是包含所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深化设计等费用在内的包干价,但其中暂列金额和其他项目费实际结算金额以发生
2、工程量为准,按实签证结算。)(3) 项目名称:涟源市第二水厂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2.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单价总价1第一部分自控仪表、监控203878020387802第二部分低压电气及电缆228242222824223第三部分工艺设备495879849587984暂列金额487645487645按实结算5其他项目费200000200000按实结算3. 履行合同地点:涟源市第二水厂124. 付款方式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3.5 条(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详情如下:按项目进度付款,依据中标设备材料清单价格,当中标人第一批货物价款达到300 万时, 经业
3、主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次货款的60%,第二批、第三批货款以此类推,付至中标货物 总额的 60%为止,待本工程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的85%,正常运行半年付至总工程的 95%,质保金 5%二年后无息付清。5. 结算方式5.1 本工程结算价合同总价+调整签证及增减工程项目签证5.2 调整签证及增减工程项目签证价款结算:5.2.1 若本工程无调整签证及增减工程项目,则结算金额按合同约定结算(其中暂列金额和其他项目费实际结算金额以发生工程量为准,按实签证结算)。5.2.2 调整签证或增减项目:按相关定额和本项目当地财评计价及取费标准进行结算。5.2.3 调整签证及增减工程无法按定额计算或工程
4、建设造价无参考价的内容,双方协商定价。5.3 设备品牌未变更价格不作调整,乙方应承担价格上涨风险(设备价格含生产、包装、保 险、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等相关费用)。如设备品牌有调整,按甲乙双方认可的机电设备调整签证明细表执行。5.4 本工程所有项目都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自收到乙方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 之日起 28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乙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提交的结算资料。5.5 上款所述结算程序完成后,甲方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 48 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支付工程价款。5.6 本项目税费按当地税务部门相应规定执行。6. 设计变更乙方应认真熟悉施工图,对施工图
5、需要进行变更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签署认可后方可实施。如施工图设计未完善或需深化设计的部分,乙方必须按实际需要完成设计(设计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7. 甲乙双方责任义务7.1 甲方责任与义务:7.1.1 甲方指派 毛杰 罗明贤 工程师为甲方代表,组织搞好设计技术交底 代表甲方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工作联系、协调、现场管理、技术确认、材料及施工过程验收等工作。7.1.2 协助提供在安装作业附近有足够面积的货物材料、零件、工具的储存间和仓库。7.1.3 协助处理货物安装单位与其它土建施工单位交叉作业。7.1.4 根据工程协调实际需要,提前 24 小时向乙方发出参加工程每次例会之通知。7.1.5 随时
6、对乙方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7.1.6 及时办理合同应付款项的手续。7.1.7 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竣工资料、深化设计、技术变更等资料和工程验收需要由设计院签章确认的,由甲方负责 15 日内完成设计签章工作。7.2 乙方责任与义务:7.2.1 乙方指派 向东虹 工程师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工作联系、协调、现场管理、技术交底、材料及施工过程报验等工作。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根据现场结合货物实际尺寸进行图纸会审。7.2.2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派施工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 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7.2.3
7、负责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甲方。7.2.4 负责货物设备的拆箱清点、起吊和卸车。7.2.5 按照国家货物安装规范和本合同项下货物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货物设备安装及检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设计图纸和业主的要求。7.2.6 乙方工作人员及设备/材料进场时,应遵守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环境保护及安全措施。7.2.7 乙方应在安装、调试前提出注意要点,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做好会议纪要;乙方在安装、调试期间必须委派具有丰富类型设备安装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安装及协调工作。7.2.8 乙方应准备与本合同货物相符的技术
8、资料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并将资料报送至甲方。 例如:样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不完整或丢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齐。7.2.9 本项目所有设备品牌、配置以及技术性能参数必须满足合同、招标文件以及甲方要求。7.2.10 乙方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移交给甲方前,施工现场所有的人、财、物的管理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7.2.11 配合甲方搞好竣工验收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竣工报告和全部竣工资料。7.2.12 乙方应负责二水厂所有设备运行操作的技术培训,直到甲方工作人员能独立操作并考试合格为止。7.2.13 乙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设备清单列出本项目所有设
9、备品牌、配置、各部位部件技术性能参数等文本,作为本合同的附件。7.2.14 乙方采购的所有设备、材料及配套元器件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家采购证明及联系电话。7.2.15 乙方在项目执行全过程中,一切大小安全责任及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8. 工期本项目合同工期为120 天,甲乙双方约定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前竣工投产。8.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1) 不可抗力;(2) 设计调整和工程量增加(工期调整须经甲方书面认可);(3) 在乙方保证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合同款,施工不能正常 进行;(4) 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
10、能从发包方获得合同约定的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 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9. 不可抗力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不可抗 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作的,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 结束后 48 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乙方应每隔 7 天向甲方通报一次受害情况。9.2 不可抗力结束后 14 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9.3 因合同一方
11、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9.4 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自身财产损失。10.违约责任10.1 甲方违约责任:10.1.1 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天;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乙方可以要求甲方继续予以赔偿,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10.1.2 在乙方如期完成各阶段工程量的前提下,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天;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乙方可以要求甲方继续予以赔偿,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10.1.3 甲方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面,造成窝工的
12、,除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承担乙方的损失。10.1.4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时,赔偿乙方的损失。如因甲方主水管未完工或不能正常供电影响项目正常验收投产的,造成的损失按 2 万元/月进行补偿(项目管理费、施工人员工资、材料设备保管费、财务成本等)。10.2 乙方违约责任:10.2.1 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30%。10.2.2 乙方施工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若有质量问题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完成达到合同要求,并支付违约金1000 元/天。10.2.3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
13、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30%。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予以赔偿。10.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11.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娄底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 本合同协议书(3)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4)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5) 投标文件(6)
14、 招标文件(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订立时间: 2016 年 4 月 28 日合同订立地点: 涟源市自来水总公司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 户 银 行: 帐号:附件:设备分部分项详细清单,含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设备品牌、规格、配置、技术性能参数、 数量、价格以及深化设计图纸文本等。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通用条款1. 定义1.1 合同当事人(1)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 、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 供应商(以
15、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 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 “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 乙方的价款。(3)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 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 “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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