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消费税法cokd.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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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第三章 消费税法消费税法消费税的概念:是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消费税的概念:是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在我国,消费税是指对在中华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在我国,消费税是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他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的一种税。消费税的特点:征税对象的选择性;征收环节的单一性;消费税的特点:征税对
2、象的选择性;征收环节的单一性;征收方法的灵活性;适用税率的差别性;税收负担的转征收方法的灵活性;适用税率的差别性;税收负担的转嫁性。嫁性。消费税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体现产业政策;抑制超消费税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体现产业政策;抑制超前消费,调整消费结构;调节支付能力,缓解分配不公;前消费,调整消费结构;调节支付能力,缓解分配不公;稳定税收来源,保证财政收入。稳定税收来源,保证财政收入。13.1 消费税基本征收制度消费税基本征收制度3.1.1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我国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我国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过度消费会对人体健康、社会秩
3、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过度消费会对人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木制一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木制一次性筷子等次性筷子等;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及珠宝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玉石等;高耗能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高耗能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资源类消费品,如成品油;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资源类消费品,如成品油;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化妆品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化妆品。23.1.2 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
4、国境内生产、委托加消费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指零售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的单位(指零售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费税。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所
5、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其他个人其他个人主要主要包括自然人、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在我国境内有经营包括自然人、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在我国境内有经营行为的外籍个人等)。行为的外籍个人等)。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境内。3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财税200984号)号)二、二、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自自2
6、009年年5月月1日起)日起)(一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二二)征收范围:纳税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征收范围:纳税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三三)计税依据:纳税人批发卷烟的销售额计税依据:纳税人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不含增值税)。(四四)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五五)适用税率:适用税率:5%。(六六)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
7、烟于销售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七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八八)纳税地点: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纳税地点: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九九)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8、。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43.1.3 税目和税率税目和税率1.消费税的税目消费税的税目消费税税目设置的原则是:尽量简化、科学,征税目的明确,消费税税目设置的原则是:尽量简化、科学,征税目的明确,课税对象清晰,同时兼顾历史习惯。对税源大、界线清楚的,课税对象清晰,同时兼顾历史习惯。对税源大、界线清楚的,单设税目;对种类、规格、等级较为复杂和需要区别对待的单设税目;对种类、规格、等级较为复杂和需要区别对待的征税项目下设子目或细目。征税项目下设子目或细目。我国现行消费税设置我国现行消费税设置14个税目,个税目,具体包括:烟、酒及酒精、具体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
9、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52.消费税的税率消费税的税率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啤酒、黄酒、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啤酒、黄酒、成品油采用定额税率;其他应税消费品采用比例税率;卷成品油采用定额税率;其他应税消费品采用比例税率;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自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自2001年起采用从量定额和从价年起采用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
10、合计税办法。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链接资料链接资料消费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doc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应当分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所称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是所称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是指纳税人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
11、应税消费品。指纳税人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63.2 3.2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3.2.1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销售额比例税比例税率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销售数量定额定额税率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
12、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销售额比例税比例税率销售数量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应在事先确
13、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年内不得变更。7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14、。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事业
15、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8所称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所称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额。其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16、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所称销售数量,是指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为:所称销售数量,是指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为:(一)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一)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用数量;(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费品数量;(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
17、费品进口征税数量。口征税数量。9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个月的押金,
18、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缴纳消费税。包装物租金既缴增值税又缴消费税。包装物租金既缴增值税又缴消费税。(见价外收费的规定)(见价外收费的规定)10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
19、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核定其计税价格。所称应税消费品的所称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规定如下:规定如下:(一)卷烟、白酒和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一)卷烟、白酒和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送财政部备案;核定,送财政部备案;(二)其他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和直辖(二)其他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核定;市国家税务局核定;(三)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三)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11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
20、009380号)明确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号)明确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法(试行试行):第二条第二条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第三条第三条 销售单位销售单位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销售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销售
21、公司、购销公司是指,专门购进并销售白酒生产企业生产公司、购销公司是指,专门购进并销售白酒生产企业生产的白酒,并与该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关联性质。包销是指,的白酒,并与该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关联性质。包销是指,销售单位依据协定价格从白酒生产企业购进白酒,同时承销售单位依据协定价格从白酒生产企业购进白酒,同时承担大部分包装材料等成本费用,并负责销售白酒。担大部分包装材料等成本费用,并负责销售白酒。第五条第五条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税务机关核定。12第六条第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白
22、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在规定的时限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总局选择其中部分白酒内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总局选择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第七条第七条 除税务总局已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外,除税务总局已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外,其他符合本办法第二条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其他符合本办法第二条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各省
23、、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定。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定。13第八条第八条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一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含70%)以上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二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
24、位对外销售价格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至70%范围内自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至70%范围内。范围内。14第九条第九条 已
25、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格申报纳税。第十条第十条 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度在20%(含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以上的白酒,税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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