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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外专有技术可合同书范本2022中外专有技术言午可合同书范本正文内容合同编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中国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国市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鉴于出让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 产品的专有技术;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向受让方转让上述专有技术;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有技术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产品;双方授ifi代表通过友好愤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羲“受让方”:是指中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1.1 “出让方”:是指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1.2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
2、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1.3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 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等资料。1.4 “合同工厂”:是指受让方使用了让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 场所,即 省市 工厂。1.5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 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1.6 “技术服务”:是指出让方根据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规定,就合同产 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试、操作等工作,向受让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 技术培训。1.7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1.8 ”合同生效日期”:
3、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 的日期。(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羲)第二条合同范围2.1 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 销售、安装、维修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名稠、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 合同附件一。2.2 出让方承认受让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使用、 销售和出口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2.3 出让方负竟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 数量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2.4 出让方派遣技术人员来华讲解技术资料,并对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 装配、检验、考
4、核等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 件四。2.5 出让方接受和安排受让方人员在出让方工厂的技术培训,出让方应尽量 大的努力满足受让方的要求,使受让方人员能够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受让方人员 培训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五。2.6 根据受让方的需要,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所 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标准件等,具体的供货内容届时双方将另行愤商签订合 同。2.7 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合同产品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 标明”根据出让方言午可制造”的样。2.8 受让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经考核合格后,出让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条的规定 返销部分合同产品。
5、第三条合同价格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的合同总价 为 美元(大写)其分项价格如下:(1)技术转让费美元;设计费 美元;技术资料费美元;(4)人员培训费 美元。3.1 上述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其技术资料价格为在 机场交付前的一切费用。(注:此处的机场应为受让方合同工厂附近的国际机场) 第四条支付条件本合同中规定的一切费用将以美元用电汇(t/t)或信汇(m/t)通过北京中国 银行和银行支付。所有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受让方负担,所有在中国境外发生的狼行费用由出让方负担。4.1 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述辩法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1)合同总价的%,计
6、 美元(大写 美元),在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交的下列单据之日起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支付给出让方;a.出让方政府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官午可证影印件一份,或者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 口言午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b.出让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以受让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金肖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六;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4份;d.即期汇票一式2份。受让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应向出让方提交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以出让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专肖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七。(2)合同总价的%,计 美元(大写 美元),在出让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
7、资料后,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 经审核无误,在30天内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a.商业发票一式4份;b.即期汇票一式2份;c.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单一式4份。(3)合同总价%,计 美元(大写美元),在受让方收 到下述单据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a.商业发票一式4份;b.即期汇票一式2份;c.由双方签说明合同工厂性能保期已开始的证明文件一式2份。(4)合同总价的%,计 美元(大写 美元),在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交的下列单据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a.商业发票一式4份;b.即期汇票一式2份;c.由双方签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2份。4.3根据合同
8、规定,如出让方需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 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第五条技术资料的交付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数量和时间在机场交付技术资料。技术资料运抵 机场后,其风险即由出让方转移到受让方。5.1 交货机场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5.2 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出让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 日期、资料的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到达日期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受让 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各一式2份航空邮寄给受让方。5.3 如技术资料在空运中发生丢失、损坏、短缺、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书面通 知后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让方。5
9、.4 交付的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5.5 每件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1)合同号:收货人:(3)目的机场;标记:(5)重量(公斤)(6)箱号或件号:(7)收货人代号:(8)包装箱内应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2份,并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 代号、名耦和页数。第六条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1出让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熟练的、身体健康的、称职的人员到受让方 的合同工厂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人数、专业、任务和内容,在华时间 等详见本合同附件四。1.1 受让方应为出让方的技术服务人员提供入出境签证和在华的工作和生活条 件,出让方技术人员在华的
10、待遇条件详见本合同附件四。1.2 出让方的技术服务人员在华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工厂 的规章制度。1.3 受让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人员或操作工人到出让方有关的工厂进 行培训,培训人员的数量、专业、内容、时间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五。6. 5出让方应为受让方的培训人员提供入出境签证和培训的条件,培训人员在出 让方的待遇条件详见本合同附件五。6.6受让方培训人员在出让方接受培训期间应遵守出让方国家的法律和当地工 厂的有关规定。第七条考核和验收为了验证出让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出让方应派遣代表与受让方的 技术人员一起在合同工厂共同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和验收,具体的考核程序和验
11、收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7.1 经过双方共同考核证明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三规定的验收标准时,双方授代 表应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7.2 如果合同产品经考核后证明其技术性能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 应友好愤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后再进行第二次性能 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第条规定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7.3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让方的责任时,出让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 二次考核的一切费用将由出让方负担,如系受让方的责任,则由受让方负担。7.4 经过第二次考核合同产品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时,如果是出让方的责任,出 让方必须赔偿受让方遭受的有关损
12、失,同时,出让方还应采取措施,消除缺陷, 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合同产品的考核。如系受让方的责任,一切费用将 由受让方负担。7.5 经过上述三次考核,合同产品仍然达不到验收标准时,如系出让方的责任, 受让方则有权止合同,同时按第八条的规定,出让方还应赔偿受让方的有关损 失。如系受让方的责任,则由双方愤商合同将如何进一步执行的问题。(注:考核验收的次数可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第八条保和索赔8.1 出让方保16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出让方实际使用的和最 新的技术资料,并保IS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及时向受让方提供其改进和发展的技术 资料。8.2 出让方保瞪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
13、的、清晰的,并保瞪能按合同 附件二的规定及时交付。8.3 出让方对合同工厂提供的性能保考登期为 个月,性能保瞪期的起算和止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三。8.4 4如出让方交付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8. 2条的规定时,出让方必须在收到受让 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有关的技术资料航寄给受让方。8.5 如出让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技术资料时,出让方应按下列 比例向受让方支付技术资料的迟交罚款:第1至4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第5至8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超过8周者,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以上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不足一周时,罚款按一周计算。8.6 受让方按照第8
14、.5条的规定对出让方罚款后并不解除出让方继续交付技术 资料的义务。8.7 出让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时,受让方有权女冬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 出让方必须将受让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并加上年息为 强的利息,一起 退还给受让方。8.8 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由于出让方的责任,合同产品经第x次考核不合格 时则按以下辨法处理:(1)如果由于合同产品不合格导致受让方不能投产,只能止合同时,出让方应 按第8. 7条的规定退还受让方已付给出让方的全部金额,并加计年息%的利息。(2)如果是合同产品的部分性能尚未达到验收指标,但受让方仍可以投产使用时, 出让方应按以下规定赔偿受让方的损失:a.合同产品的性能指标
15、降低 斩赔偿合同总价的%;b.合同产品的 性能指标降低%,赔偿合同入门费总价的%;c.合同产品的 性能指标降低%,赔偿金为降低提成率%。(注:迟交罚款和性能赔偿可以根据具体合同的情况,拟增加或减少一部分条款) 8.9合同产品经考核合格后,出让方同意逐年返销部分合同产品,返销的型号和 数量详见本合同附件.第九条侵权和保密出让方保1g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 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9.1 受让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出让方提供给受让方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 进行保密,如果上述专有
16、技术和技术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让方或第三方 公布,受让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9.2 出让方应对受让方提供的合同工厂的水文、地质、生产等情况保密,其保密 时间应按受让方的要求执行。9.3 本合同幺冬止后,受让方仍有权使用出让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有权 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第十条税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受让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 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出让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 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 规定对出让方征收的预提税将由受让方从本合同第四条的支付中予以
17、扣除,代替 出让方向中国税矜当局缴纳,然后将税矜当局出具的完税凭证正本一份提交出让 方,出让方应缴纳的其他税费则由其自己去中国税矜当局辨理纳税手续。10.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 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 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1.1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 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 进行确认。11.2 如果不
18、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癌商 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愤商 解决。如通过癌商不能达成愤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12.1 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 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12.2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2.3 仲裁中的适用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注:在斯德哥尔摩仲裁时,瑞 典法为适用法律;在被诉国仲裁时,被诉国的法律为适用法。)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者按仲裁的裁决执行。12.4 在仲裁过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
19、分应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由双方授代表于年月 日在签,然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 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批准,并用 电传通知对方,然后用信件确认。13.1 本合同自签之日起6个月后仍不能生效时,双方均有权取消此合同。13.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将自动失效。13.3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僮务人应对 僮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僮务。13.4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13.5 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条和附件1至7组成,合同正文与附件均为本合同不 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6 对一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才瞿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 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7 在本合同的执行中,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航 空挂号信件邮寄,一式2份。第十四条法定地址受让方名耦:地址:电传:出让方名耦:地址:电传:its:受让方(盖章)  ;  ;出让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 法定代表人(签)中外专有技术官午可合同书范本正文内容结束。
限制150内